读者说
我很喜欢读书,常常也乐于写点儿什么。别人都说我以后会成为文学家,这让我汗颜,毕竟,我连“文学”的概念都没有,也从来没发表过任何文章。更残酷的现实在于,我父母很反对我走这条路,甚至早已替我规划好了将来——考大学时必须报考理工类专业,好就业,有前途。好吧,其实我也不是太难过。我无意中在表姐家看到一本名为《神坛在左,华为往右》的书,知道作者就是一个典型的理工生,而她照样让心里的文学种子钻破土层,并且开出了花。所以,我写这封信的目的就是……她是如何实现自己的“文学梦”的。(程媛)
编辑说
其实无数例子都说明:“理工科”从来都不是文学的坟墓。甚至可以说,写作这件事本身,跟你的出身和成长,跟你学什么专业、从事什么工作,都不存在对立关系。就像你所提到的作家末末,作为一个理工科女硕士,并在华为做了八年多的研发工作,文学不照样对她不離不弃?当我们联系她,想让她把自己的“写作之路”分享给爱好写作的中学生朋友时,她很爽快地答应了,这大概就是怀揣文学梦的人之间的心灵默契吧。如果你想从她身上找到更多的能量,可以到她的“末末书屋”继续寻找。
“妈妈的眼角有一道浅浅的鱼尾纹”,这是我最早的写作记忆。小学二年级,北方乡下空荡荡的院子里,除了我,还有一头猪、一群鸡、一只叫“狐狸”的花斑土狗、很多鸟,以及供鸟栖息的大树。我搬了一把大椅子和一张小板凳出来,写有生以来的第一篇作文——《我的妈妈》。
以前没有写过作文,但我看了不少别人写的。我家里有《小学生优秀作文选》《希腊神话》《三百六十五夜故事》《唐诗三百首》等,这些书我读过很多遍。我想用诗意的方式把妈妈写得美美的,于是在记忆里搜索与妈妈有关的段落,然后就找到了“鱼尾纹”这个美丽的字眼。“美丽”,是因为我没有见过鱼。后来老师狠狠地夸赞了我。
那个时候的暑假极其漫长,薄薄的一本暑假作业,三两天做完,然后就什么事也没有了。一个又一个悠长的午后,太阳炙烤着大地,泥土冒着热气,庄稼、树木都蔫蔫的,虫子躲在软塌塌的草下午睡,我也不用出去拔猪草了。我百无聊赖地把家里仅有的几本书又翻看了一下,实在无趣,就把母亲收集起来用来糊天花板的旧报纸摊开来,先看副刊,再看时政。在报纸上汲取的“营养”,被我写进了作文里。老师说我的作文立意高,有思想。
现在想想,我当时写得肯定不咋地,只是在全村人都不读书看报的环境里,我知道的比别的孩子稍微多一点而已。那个年代当学霸还挺容易,没人总结过套路,没人刻意用功。现在的孩子在我那个年龄,不知道已经生吞活剥了多少书。凭一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你我师生情”就能让老师拍手叫好的年代已经远去。
小学六年级,我到城里读书,遇到了一位很特别的语文老师。她要求我每天写一篇800字的作文。如果说以前写作文是无意识的,那么现在必须变成有意识的行为。因为要每天写,所以最要紧的是得知道写什么。一开始,我参照《优秀作文选》写同题作文。连这个也写完以后,我开始观察自己生活的那方小小的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天地,比如窗外的一棵树,下雨天路上花花绿绿的雨伞,等等。
到了初中,学校正好办了一本文学刊物,我就成了常驻作者。写到这儿,我想到一个问题——究竟是因为要写作文,所以我开始细致入微地观察生活,还是因为我本来就多愁善感,所以看到了很多常人不入眼的东西?必须承认的是,这种观察和想象的拓展,让我陷入了一种对生活不切实际的认知中。我通过想象营造可能,大道理说起来一套一套,知而不行,典型的“行动上的矮子”。而且我的动手能力奇差,实验课一向是同伴动手我动嘴。
我为什么会记得这些陈年旧事呢?有些是扎根在记忆里的,而大部分是我写在日记本上的,它们一直被我保留着。现在看那些文字,我会脸红。别误解,日记本里没有初恋没有暗恋,那绝对是一个有为少年又红又专的成长历程。至于脸红,是因为幼稚。彼时的我,居然那么直白地叩问生命的意义,那么纯粹地上升到奋斗与奉献的高度。
高中时代的写作是停滞的,两个原因:一是目标明确,要高考,显然作文已经是长项了,没有必要再精进,精力都用在补短上了;二是高中的作文题目激不起我太大的兴致,为高考练笔,都是议论文,总分总的格式。虽然我的高中语文老师第一次看我的作文激动地打了个满分,在教室连说几遍“太好了”,然后把作文本送到其他学校传阅,但是仔细想来,那段时间我还真没有写过学业以外的文章。
至于大学,我长时间沦陷在复杂的工科课程里面,只是在那些满心悸动无处安放的时候,才把作业本翻到背面,即兴地写点儿什么,然后投给校报,换来十块钱稿费,和室友饱餐一顿雪糕。另一些不能见人的,就在周末的晚上拉上床铺的帘子写在日记本上,大都是安抚和倾诉,谈不上文学性,只不过打着青春的旗号,所以终究也是动人的。
一直到离开校园走上职场,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和写作会有什么关系,它不过就是我们求学路上的一个科目,分量还不重,我完成得稍微好一点而已。我从来没想过要读中文系,没想过要从事文字工作。在肤浅的偏见里,作家是贫寒的,技术才能安居乐业,而技术这东西不需要天赋就可以解决温饱,可以在窗明几净的高楼大厦里干“高精尖”的事情,过上“高大上”的好日子。我趋向于这种看得见的稳稳当当的光鲜。
所以,我从来不敢说我热爱写作。如果心中有真爱,肯定会不顾一切地扑上去,而我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冲动。我只能说自己是个文学爱好者,是一个一直以来都喜欢读书的人。不管是那些无所事事的寒暑假,还是陷在题海里的高中时光,又或者是在华为工作期间,读书都是我最好的休憩方式。只要几天没读书,我心里就空落落的。读书,就像平常生活中被打开的天窗,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东西,并感到满足。
彻底离开校园后,我开了博客,用途依然是排遣,这是我工作以外的树洞。对我而言,把心事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是一种惯性。我陆陆续续写了十来万字。这种记录有其共性,我力求用文学的形式表达,而不是单纯的流水账——这或许就是我和写作这件事的连接点吧。但是真正的文学表达,是要把作者自己剥离开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一直到写《神坛在左,华为往右》这本书,才算是真正的文学创作,才真正实现了自我隐退。写作的河流到这里,终于有了河道,不再恣意蔓延。
很多人对我说:我不喜欢现在的工作,但是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我说,不要刻意去寻找,很多时候,那些你所喜欢的,可能就在你最平常的生活里,只等着你去发现。为了说得更明白,我梳理了自己走上写作之路的过程。写作,又或者说是文学,原来如此深地纠缠在我的成长当中,只是我之前选择了视而不见罢了。
但我心里更确信的是,即使把爱好当成职业,痛苦也是一直伴随着的。每一件事情,实现的过程都是艰苦卓绝的,不同在于结果,在于开花结果那一刻的喜悦,它会带给你愿意为下一次的痛苦坚持的动力和滋养。而这种自我选择的痛苦会让你对生活的理解更加深刻。
编辑/梁宇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