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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即将遇见你

很高兴即将遇见你

红豆杉

无处告别

丛安第一次明白离别的滋味时,已经来不及告别了。病床上的奶奶没有等她,悄无声息地就离开了。昨天分明还好好的,说一定会快点好起来给她做暖冬的棉鞋。

奶奶是在夜晚的时候离开的,好像只是睡过去了一样。夜晚睡觉的人,白天应该醒来不是吗?丛安等了一天又一天,终于接受奶奶再也不会醒来的事实。

没有人会像奶奶这样爱她了,丛安想。

在丛安还小的时候,不识字的奶奶带着羞涩的丛安敲楼上的门,向高年级的哥哥请教。生病的时候,丛安左右两瓣屁股被针扎得酸疼,奶奶背着她颤颤巍巍一步一步地爬九楼……

这些记憶像血液里藏住的风,流动着暖意,又猛烈得生疼。

有一种别离,是生离死别。即使知道死去的人会一直一直活在爱她的人心中,可是再也摸不着了,不能听见她的声音了,不能把最珍贵的东西与她分享了,甚至不能一起呼吸了,心脏也像死去了一般。

丛安告诉自己,下一次告别,一定要用力一点。

告别朋友

谭小丽是丛安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初识,是在和母亲走在一起却显得有点儿生疏的上学途中。谭小丽踩着道路旁凸出的一排窄窄的过道,双手平举保持平稳,小心翼翼。她的头发被微风拂起,而她的左手边就是高高的“悬崖”。丛安生怕她摔倒了。

向来害羞的丛安不可思议地走过去对她说:“喂,你快下来,多危险啊。”

谭小丽转过来对她嫣然一笑,继续“冒险”。丛安只能紧紧跟着她,防患于未然。那段路真的好长好长,像是没有尽头的回忆。直到谭小丽最后一步踏上安全领域,丛安才松了一口气。

后来丛安想,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吧。谭小丽和她一个班,是转学生,正好又和她住一栋楼,于是两个人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她们都爱玩过家家,穿过隧道爬上山坡找到合适的石头就开始“炒菜”了,野生的桑葚、酸草带着快乐入肚。后来,丛安也有勇气走那些窄窄的过道了。谭小丽说,哪会那么轻易就摔倒。谭小丽教会了丛安跳格子、跳绳和溜冰。和谭小丽在一起,丛安明白了什么是快活。

也有心惊胆战的篇章。新开发的渔村有一个水深的池塘,她们夏天常常去玩。那天谭小丽穿一件长长的连衣裙,两个人蹲在池塘旁比赛抓鱼。结果,谭小丽一不小心栽进了池塘。

谭小丽突然就没了。以前,这里淹死过好几个人。丛安慌张得一脚踢翻了盆子里的鱼。至今丛安仍不敢想象,如果谭小丽没有因为那条裙子浮起来,自己没有用力把她拉上来会怎样……事后,两人偷偷回家洗澡换了衣服,谁也没告诉。

回忆只有这些大概的轮廓。谭小丽再一次转学,去了遥远的西安。

又是别离!丛安叹息。

丛安一点也不记得和谭小丽分开的场面了,她有没有用力地告别,只有当时的她知道。而只要提起朋友,谭小丽是一块烙印,刻着真心。

告别恩师

初中,丛安进了封闭式学校。里面有一个叫李晨的语文老师同时兼任年级主任,她高挑,白皙,带着点强势的漂亮。初到学校的摸底考,丛安凭着英语的优势一战成名,有点飘飘然地当了学习委员、语文课代表。

丛安就这样和语文老师熟悉。她在课堂上永远都是犀利的,眼神尖锐得让人害怕与之对视,但课下却经常笑得像个孩子。

她给的温暖是一点一点汇聚的。起初,她说丛安太瘦小,每周将两节晚自习的饭票硬塞给她,教师餐果然丰盛。她认真地批改丛安的读写本和周记本,并潜移默化地教她怎样用文字表达情感。丛安要去参加英语演讲比赛,没有合适的衣服,她从家里带来~套质地上乘的裙装,还给她化美美的妆……

丛安觉得她身上有渴望的母亲的味道,丛安太喜欢她了。丛安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用心做她交付的每一件事,不断前进。遇见这样的老师她何德何能。

时间从指缝中溜走,初中毕业来临。合照、同学录,只有这样的方式能留下片刻光阴。丛安来不及和她说什么,毕业照拍完,卷子书本卖掉,都走散了。

那天拍毕业照,老师就在她旁边,丛安很想靠近一点,却再次胆怯,老师伸出手扣住她的腰,丛安的心一下子被填满,露出温暖的微笑。照片定格。

还是没有用力地告别,没有说再见,因为会再次见到。这场离别,来自成长。

告别偶像

有一天,丛安很惶恐。很久未联系的小学同学在QQ问她,你还喜欢张杰吗?她脑子的第一反应竞不是当然还喜欢,而是,咦,我还喜欢他吗?

第一次知道张杰这个人的存在时,丛安只有十岁。盛夏的中午,赶回家汗流浃背地吃午餐,一打开电视,丛安就看见一个长着白色翅膀的男生在唱歌,屏幕打的是Angel,明明是什么都听不懂的英文歌,丛安就那样被他迷住了。

丛安开始不知疲倦地向周围的人讲关于张杰的一切,他坎坷的经历,他难忘的声线,他年轻的战场。每个周五的晚上,丛安都会守着电视。张杰被淘汰了,她哭得第二天眼睛肿得像核桃,周围所有的人都来安慰她。

后来她开始追随张杰的一切,加粉丝群,买海报贴纸又舍不得用,买专辑,看到有他的杂志就会一字一句地看,成为一颗“星星”。

那种强烈的感觉是什么时候稀释的呢?丛安也不知道。反正微博上关注的第一个人是他,空间的说说提到他的人名频率最高,能够记得歌词唱完的歌也是他的,好像他和过去的一段岁月已经融合了。

后来,张杰登上《我是歌手》的舞台,一向被冠名为“闰土”的他才因为唱功得到合理的认可。丛安依旧记得那些偏见转变时她内心的骄傲。他再次唱了Angel,这次没有翅膀,七年轮回。

丛安思考了很久,答案是很喜欢,静默而理智的喜欢。希望崇拜的那个人越来越好,希望自己也能够越来越好。只是,某时某刻,丛安好像又做了一次告别。告别那段疯狂喜欢一个人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的追星时光。

告别故乡

高三的时候丛安常常在焦虑之时看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往北,佳木斯这个名字还挺好听;中原,有个成语叫洛阳纸贵,洛阳好有古风的感觉;如果说海边,有点想去烟台看看呢……至于世界,俄罗斯有个地方叫摩尔曼斯克,明明在北极却终年不结冰;新西兰在南半球季节是相反的哎,牛奶也不错;厄瓜多尔这个名字好奇怪……

然后她就会告诉自己,加油啊,奋斗过高考,就可以去一座喜欢的城市。

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检索世界,到了填志愿的时候。丛安还是留了一所本地的大学保底,其余的都填了远方。

最终是去了远方。

因为太过兴奋,满脑子都是对另外一座城的想象,忘了看故乡最后一眼。飞机带着晕眩感起飞,只留一条扰乱云层的线。

开始想念,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丛安只能说,归期,来日方长,后会有期。

告别与告白

丛安一向不太明白自己,但有一点她很清楚,她有很强的心灵敏感度,特别是有关别离。她走在街上,熙熙攘攘,擦肩而过的时候,会突然有一种伤怀之感。她回头,行走的人仍然在行走,只有她停留在原地,陡生虛脱宇宙的孤独感。

李志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汇聚的一切都会离散啊,所有人都会离开你,你也会离开所有人。

而所有的别离,总是静悄悄的。你像一条鱼置身于汪洋之中,没有人知道你流了泪,你只能不停地游动,遇到极寒被冻住,僵硬了一整个冬天,春暖花开的时候你又活了过来,知道你的心更坚强了。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这一路,无论是谁陪你一起走,还是你一个人走,终究都要迈开脚步。

丛安每次都告诉自己下一次告别要用力一点,别离却总是溜走,后知后觉。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旧,遇到新的好人时,不免不自觉拿来与故人作比较。回忆总是自带滤镜。

又云“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当下的一切似乎没有失去的那份沉甸甸的悲壮,意味深长的是不能把握和改变的东西。

丛安无数次看见过一句话: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她偶尔在某一刹那,想起过去的片段,她想,既然失去了,别离了,那么那些记忆和经历存在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电光石火,她隐隐觉得这一切都是她本身存在的意义。世间是与她有关联的,相聚和别离,得到与失去,记住和忘记每分每秒都在塑造她。她的生命是变化的,只是太细微了,总是要等到一定的质变才能够察觉。

这个想法让丛安无比激动,再回首,脑袋却是一片空白了。

丛安深知自己反复无常的劣性,这个瞬间迎刃而解,说不清哪刻又会去钻牛角尖。她决定就此打住。她不是哲学家,往后的想法总是会越来越好的。

她只想再吟一次那首诗: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一天涯。

很庆幸曾经遇见你,很高兴即将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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