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梦莉
1
上个周末,我与认识的两个写手聚会。三人坐在咖啡厅里,不知怎地,竟然把话题转到了各自的初心。
“想要收到读者告白,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
“想赚钱,还想名垂文化史。”
两个人的初心南辕北辙,轮到我的时候,我想了很久,才期期艾艾地开口道:“我没有什么抱负……在很早以前,我只是为了寻找同类而已。”
孤独,忧郁,沉默,我曾耗费浓厚的笔墨去描写我的十七岁,描写那些寂静芜杂的日子:时光是旧墙上的灰白色光斑,少年像繁花一样绚烂,而我藏在角落,像个小偷一般窥视。朝朝暮暮,时间久了,人便生出错觉来,以为晒在身上的滚烫的阳光也是自个儿偷来的。
这份深入骨髓的自卑在造就我不讨喜的性子的同时,也赐予了我倾诉的才情:我靠着笔下的文字去安抚十七岁的自己,并试图在冷僻的夜里燃起一豆烛火,供予和自己相似的孩子们取暖,好让他们撑过浓稠的漫长的夜。
为此,我写出了许多颓废却漂亮的文章,字句整洁,立意浅薄,却奢望着能用每个字去敲打他人的灵魂。最终,它们不过是画地为牢。
在杂志上连载小说时,陆陆续续有一些读者找到我,与我分享他们的情绪:失落,失望,失重,这些阴冷的情感触角如同当年对待我一般,死死地缠住了他们。然而,他们并没有想要变好的欲望,只是说,想要像我一样,成为什么都不在乎的人。
雷惊电绕,风云千樯,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给他们布下了怎样拙劣的幻境,而那些文字全都化作了焚烧飞蛾的烛火,在森冷的夜里散发着一股焦尸气息。
自此,我不敢写字,不敢轻易发表议论,偶尔有心潮澎湃的时刻,也因为害怕误导了他人而作罢。好似一夜之间,手里的笔便有了力量,压着我再写些什么,写一些少年们不曾意识到的、被我误读了的事物。
这是一封给读者的致歉函。
2
我曾经非常喜欢一句话——赏花不沾襟,爱物不执着。
那时候,我尚且年轻,因为得不到其他人的注视,便生出一股子傲气来,觉得并不是自己得不到,而是不想要而已。人总是趋利避害的,我在谎言下熬过了一个漫长的青春期,并在逃离后一遍遍地催眠自己,说,落花总似坠楼人。
可是,要怎么说呢,我歌颂孤独,只是因为不忍心苛责从前的自己。
十九岁后,我瘦了近二十斤,皮肤上浮起了一道道的肥胖纹,像是时光留下的鞭痕。我开始试着参加班级聚会,试着加入其他人的谈话。终于发现,他们的言语并不锋利,眼神也十分和善。在聚会的尾声,甚至有人找到了角落里的我,说了一句“你真好”。
你真好。我等这句话,等了足足十年,却在已经不渴望认同的二十岁得到了它:有什么用呢?我已经错过了清朗的少年,错过了夏日的烟火,错过了永无乡里忽明忽暗的云。
高中时,我喜欢过一个人,却在对方要自己的联系方式时,低下头跑掉了。我不曾想过要为自己的恋情做什么,不曾想过近在咫尺的未来,终日将自己锁在逼仄的光影里,浑噩度日,苟且偷生。
那时候,我的座位靠窗,一扭头就可以看见挺拔的白杨,叶片轻薄,宽大,圆珠笔尖压在上面时,会晕染出一层浅浅的墨痕。我偷偷摘了许多叶子下来,在上面写字,把它们叠成“小船”,最后一一丢弃……这是很无趣的事,而我满怀浪费时间的罪恶,却依然无动于衷。
我从未真正拼尽全力。
电影《花与爱丽丝》中,爱丽丝在试镜时,被要求表演芭蕾。她在袜子上绑了一次性纸杯,做成舞鞋,然后在众人面前翩翩起舞。光影交叠,少女的面容温和,轮廓洁净,举手投足间,有一种轻灵的美感。
那是爱丽丝献给自己的独舞。
我们都曾与孤独为邻,可是,我们依然不能放弃对光的渴求。
3
我从没想过,有些东西居然会如此流行。负能量墙,毒鸡汤……一夜之间,所有的“小确幸”都被“小确丧”代替,人群熙攘,每个人都像是公园水池里的金鱼,在滚烫的阳光下,发出小布尔乔亚式的呻吟:譬如痛,譬如寂寞。
明明是我们亲手将自己推入了深渊。
好友在一家公益社區工作,常常在周末的时候,叫我过去帮忙。养老院有一个四四方方的大院子,还有两栋独立的三层小楼,天气好的时候,护工们会将老人们带到院子里,像晒棉絮那样,一点点驱散他们身上的霉气。
其中,大部分老人是被儿女们送来的,少部分是失独老人,只能靠着微薄的退休金在这里度日。我常常会陪他们聊天,听他们讲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琐事,忽然意识到,自己一直以来鼓吹的“孤独主义”,是多么荒诞又可笑的存在。
年轻人的孤独是一份夸耀,可老年人的孤独,却和关节炎一样痛。
遂很少再去抱怨什么。我开始忘却那些叫人厌烦的人和事,耗费气力,去寻找一些喜欢的事物,寻找那些细微的、闪烁的事物,寻找那些可以让热血激荡的爱与理想……在天亮之前,我就是光!
时至如今,我依然敬慕那些温柔的、寡淡的人,他们仿佛是一种“完成”。但是,我更喜欢那些暗藏顽劣与不羁的人,他们依然蠢蠢欲动,他们依然惶惑不安,而他们的心仍在路上,还在等待着损伤和重塑。
写到这里时,音乐播放器里恰好放了《齐天》,我看了评论,有这样的一段对话,特地摘出来,作为结尾。
“大圣,此去欲何?”
“踏南天,碎凌霄。”
“若一去不回……”
“便一去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