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涵
一
我两岁的时候,和母亲一起咿咿呀呀地背古诗。她说:“锄禾日当—”我就挥舞着手臂大声地接:“午—”当然,这是母亲告诉我的。
后来,我就背着小书包去上了小学。我人生中的第一所小学,是个以背古诗为特色文化的小学校,一个年级只有两个班。我至今还记得水泥操场东侧种着三棵矮矮的松树,高年级教学楼一楼有一面大镜子,背后可以容纳一个人,是玩捉迷藏的时候躲藏频率最高的地点之一。一群小孩子人手一本《诗海泛舟六年行》,囫囵吞枣争先恐后地背古诗的样子,现在回想,大约是挺可爱的。
我记得那本书里有曹邺的《官仓鼠》,有唐寅的《画鸡》,有罗隐的《蜂》,大概可以凑齐一期动物世界。里面还有许多我现在回想起来会觉得恍惚的诗句,书页里夹杂着许许多多轻轻一抖便会纷纷掉落的回忆碎片与尘埃。从来没有一本书,可以让我一边翻一边回想起一段完整的岁月,但那本书做到了。一本蓝色封面、装订很好的印满了古诗的书,它密密麻麻地镌刻了我小学前三年的回忆。
那时候每学期都有一个“古诗之星”的颁奖仪式,每个班背诗最多的人站在高台上,斜挂着红绶带。然而那样子的殊荣,我未尝有幸享受。
三年级结束了的那个暑假,我的母校永远地消失在了历史舞台。我们被合并到了一所更大的学校,而母校仿佛在一夜之间破败下来,碎了玻璃灰了墙壁,后来被改造成了居委会。我幸运地成了曾经在那里读过书的学生之一,从那以后再没有一年级的小朋友能够在练习册上“学校”的那一栏填上母校的名字。母校发给我的校讯通卡,至今还挂在我家衣柜外面,那上面还清晰地印着我当年的班级、学号。新学校的四年级原来有五个班,加上我们之后,成了七个班,变成了一座在我们这个小城规模还算大的小学。
二
在新学校,我第一次知道社团这个名词。我有幸参加了学校的诗社,记得第一个活动是让我们给诗社取名字并许诺采纳即有奖。结果公布的那一天,我们满怀期待地坐在报告厅等结果。最后定下来的名字是小贝壳诗社,和我们学校一个叫小螺号的组织呼应,也暗含“诗海拾贝”之意。
在新学校,我又遇见了许多新的语文老师。有老师因为我语文听写成绩好送过我一个陶瓷杯子,我至今还在用。有老师打电话给我告诉我语文成绩,那大概是我小学考得最好的一次。我的作文被贴在橱窗里,稚嫩的字体和故作老成的口吻现在回想令人发笑。因为语文,我得到了许多小小的荣誉,拿不出手,却可以满足我的虚荣心。在我的钢笔字又拿了一个小奖之后,在我的语文竞赛又拿了没有含金量的一等奖之后,在参加作文比赛有老师特意撕开姓名封条和我的语文老师夸奖我之后,在我参加演讲比赛又拿了奖之后,我的虚荣心终于膨胀。以前如果有人问我喜欢什么科目,我总是说不知道;后来我就故作姿态地说:“喜欢语文。”当年的自己,真是又好气又好笑。
小学六年再加学前班,我一共遇到了八位语文老师。我从小写过的作文整整齐齐地垒在书柜里,但我很少去翻,因为每翻一次都觉得痛心疾首,不忍直视。感谢我遇到的八位语文老师,你们容忍了我,还给了我鼓励让我有勇气在语文的道路上跌跌撞撞地走下去。我能清晰地想起你们的容貌和名字,遇见你们,实为吾之大幸。
三
后来升了初中,依旧离家很近,周围有很多熟悉的面孔。这三年,我只遇见了一位语文老师,她给我的记忆无法复制。前几天走班上课,我坐的位置上作业本封面上的字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我赶紧拍了拍身边的初中同学,问他像不像初中语文老师的字。他说:“像,太像了。”总有一种字迹,到最后会变成密语,只有我们了然,而时间会为它不断加密。字迹应该是最缱绻最温柔的密语了。
初中三年,从分班考到中考,语文一直都在。我现在所有的一切,包括字迹,包括文风,包括喜好,基本上都是在初中三年奠定的。初中时我有意模仿过潇洒的字体,至今仍有人说我的字“放纵不羁爱自由”;我那时候读多了小资情调,因此犯了堆砌煽情的毛病,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改过来;我当年活生生就像一个文艺女青年,看王家卫的电影,读张爱玲的书,背纳兰性德的词,现在不复当年心境,只是每当想起,却仍觉得温柔。
那时候真是无知青春有迷茫彷徨,虽然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伤感青春文学在那时候补完,虽然现在已经提不起再看的欲望。初中名著题是我的噩梦。有一次考《水浒传》名著题卷子我没有及格,初中时的不及格毕竟是一件太可怕的事,回家就被“冷暴力”了。然后我就抽抽搭搭地拿出了《我爱语文》,那期上面印了我的文章,我终于逃过一劫。昨天我整理初中的资料,五十多公斤,整整两大箱。我翻到了那年那两本《我爱语文》上的文章,虽然题目不一样,但文风是一样的青春伤感。我看完以后几乎感觉受了内伤,那种差一口血喷不上来的内伤。我默默地把它们放回箱底,果然美好的东西就让它存在于记忆中一直美好下去吧。
然而对于名著,我还有话要说。我从来就不是一个有文化的女孩子,实在惭愧,我连四大名著都没有看完。唯一能够说上两句的只有《红楼梦》,然却也仅限于了解。我自诩喜读卡夫卡,却没有读过《审判》;欣赏普鲁斯特,但没有看完《追忆似水年华》;至于马尔克斯和塞缪尔,原谅我连《百年孤独》和《等待戈多》的主角名字都还没有背顺。回首我的初中名著生涯,罗曼·罗兰的《名人传》倒是真的喜欢,那时总有人向我借《名人传》,也总有人还给我《名人传》。我总说“随便拿”,或者“放那里就好”。直到某一天我發现,我拥有了三本完全一样但没有写名字的《名人传》。虽然毕业以后,我一本也找不到了。我中考的语文名著题大约错了一半,真是惨痛的回忆。
只是那个时候,我自以为读懂了文字的一点深意。我从来不敢去妄议经典,因为总感觉会显得自己浅薄。所以我当年的作文本里一水《追寻诗仙的足迹》《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人间有味是清欢》……用词之华美,我至今叹为观止,难以重复。
四
再后来,升入高中,来到这里。开学初期的一篇作文,我非常崇拜觉得充满了文人气息的老师给我的评语是:豆瓣。一语中的,我捂着鲜血淋漓的伤口泪眼蒙咙。我喜欢看微博、知乎、豆瓣,然而这些社交软件的账号,我一个都没有。我总担心如今写下的文字若干年后回首会觉得惨痛不已,一如如今的我重温当年的文字;我总害怕不够成熟的自己会留下不够美好的痕迹。于是最好的办法,就是少些;更好的办法就是让自己没有办法去写。我甚至还因此染上了删回复删动态的恶习。我知道回忆是双向的,我没有资格去单方面地剔除,只是我忍不住。我也希望自己固执到底果断坚决誓死不回头,然而这就像我们期许时光会回头一样地不现实。优柔寡断,我性格里最大的缺陷。
如今一切都好,我甚至平生第一次当上了课代表,自然是语文。并且我的语文老师让“语文课代表”这个名词对我来说永远地成了温暖的代名词。
当年语文老师给我们看文章:语文从来是一门有关素养而无关分数的学科。我越来越懂得这句话的深意。我像许许多多的文艺少女那样叫嚣着:我只是单纯地喜欢文字。诚然,我喜欢语文,喜欢得并非完全纯粹,它是我的一门考试科目,我渴望它可以有更好的分数;它将来甚至会成为我赖以谋生的手段。诚然,我的语文成绩谈不上优秀,离出类拔萃还有一条天堑要去跨越。但这份喜欢,伴随我走过了四下无人的街,伴随我走过了灯火迷离的夜。
是的,我甚至可以说,我爱它,并希望自己可以一直深爱。
愿我未来填高考志愿可以无所畏惧地写上“中文系”;愿我终有一天可以将喜爱的事变成工作并用一生去咀嚼幸福;愿我到了行将就木垂垂老矣的时候可以回过神把这篇文章一点点补完,顺便回忆我和语文这相伴的一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