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通知》重点针对各类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要求各地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点评:教育培训机构对于广大家长来说,有一种爱恨纠缠的矛盾心情,既离不开,又有可能“被宰、被坑、被忽悠”。培訓机构也拿捏准了家长们的心思,一方面,校外培训确实弥补了学校教育的缺失,或者说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学生学习动力的不足;另一方面,要求预付费的、概不退费的、不履行承诺的、让家长不明就里办了“教育贷”的……各种乱象不一而足。这让不少家长很头痛,但因为索赔麻烦甚至无法取证,只能“哑巴吃黄连”。谁来制止那些坑家长的教育机构以不合理、不合法的合同敛财?指望家长擦亮眼睛,不实际;教育主管部门出手,才是真正的防患于未然。采取有力措施封堵漏洞,不仅能让家长放下心来给孩子报正规辅导班,而且能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达到双赢甚至多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