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增加了多项内容,亮点颇多,其中包括:加强家庭保护,细化家庭监护职责;针对留守儿童等群体监护缺失问题,完善委托照护制度;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及时介入;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建立全国统一的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首次對学生欺凌进行定义,并明确规定学校在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机制;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等方面。
(综合摘自新华网、央视新闻等)
点评:新修订并于6月1日开始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多项新内容,明确了家庭、监护人和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应当承担的职责和义务,条款具体且清晰,这就为未成年的孩子撑起了遮风挡雨的伞,也为我们依法履职、依法办事提供了遵循。近年来出现的家长失责、商家牟利失德和某些人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伤害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现在治理有法可依了,相信在这部法律的护卫下,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将会愈发天朗气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