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辰霈
摘 要:目的 明确刑事案件侦查课程案例化教学模式改革思路。方法 通过对《刑事案件侦查》课程现有教学方式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思考,总结出《刑事案件侦查》课程教学工作现存问题。结果 目前来说,《刑事案件侦查》这门课程的案例化教学模式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要想从实际上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教师深入了解该门课程的特点,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达到相对理想的教学效果。结论 对于公安院校侦查专业的学生来说,《刑事案件侦查》课程的学习对于提升学生的侦查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刑事案件侦查》也属于具有较强实践性的课程,因此教师在设计教学方案过程中就会适当使用案例化的教学方法,真正参与到案件的侦破过程中,了解相关技术的应用形式,并将这些知识融入教学过程中去,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关键词:刑事案件侦查 课程 案例化 教学模式 改革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20)09(a)-0176-03
Abstract: Objective To clarify the reform ideas of case-based teaching mode of criminal case investigation course. Methods Through in-depth analysis and reflection on the existing teaching methods of criminal Case Investigation,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teaching of criminal Case Investigation were summarized. Results At present,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in the case-based teaching mode of criminal Case Investigation. In order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practically, teachers should have a deep understanding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urse and put forward targeted solutions. In order to achieve a relatively ideal teaching effect. Conclusion For students majoring in investigation in police colleges, the study of criminal Case Investigation is of great importance to improve their investigation ability. At the same time, the criminal cases investigation also belong to have a strong practical course, so teachers in the process of design of teaching plan will be appropriate use of case teaching method, involved in the case of real detection process, understand the relevant application form, and put the knowledge into the teaching process, to cultivate the students' practical ability.
Key Words: Criminal case investigation; Course; Case; Teaching mode; Reform
从实际存在的问题入手,明确问题出现的原因和问题所造成的具体影响是找到解决问题方法的有效思路。因此,对优化《刑事案件侦查》课程案例化教学模式来说,同样也需要遵照这一思路展开具体的工作。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安院校侦查专业教学理论的发展,该文则从《刑事案件侦查》课程案例化教学模式改革入手,对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以期为我国刑侦事业发展提供新的思路。
1 《刑事案件侦查》课程教学工作现存问题
1.1 教学方法相对单一,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评价体系
目前来说,很多教师仍然以理论教学为中心,并主要采取分拆讲解知识点的方式完成教學工作。这样的教学思想很难让学生对课程内容形成系统化的认识,也很难让学生系统地掌握侦查工作的主要技能。同时,这种单一的教学方法,也很难让学生明确侦查总体工作的程序。但是侦查工作本身就需要学生能够应对复杂多变的情况。所以单一的教学方法也很难满足学生的长远发展需求。同时,有些教师课堂组织的方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并具有较大的主观随意性。在这种因素的影响下,也很少有教师能够构建起完善的评价体系。在很多院校仍然采用期末闭卷考试的方式对学生能力进行评定,试卷的题型也仍然以选择、理论问答、案例分析为主。因此,这种固化、传统的评价方式很难实现内容深度的深化以及广度的扩展,学生单纯依靠“死记硬背”就能达到较高的分数。因此,这种评价方法就很难达到了解学生能力的作用。另外,这种评价模式也很难体现学生思维深度、合作能力等专业素养,更难实现教学活动的反馈与互动,同时也导致“高分低能”学生的增加[1]。
另外,一般《刑事案件侦查》课程的安排时间往往与学生准备国考、省考的时期相重合,所以学生很难对课程形成较强的学习动力,落后的考核方式也导致实战考核难以达到相应的效果,也很难对教师的案例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和讨论[2]。
1.2 教材内容重点得不到突出,学科间的内容存在重复交叉等问题
由于传统教学思路的影响,教材本身的重点难以得到凸显,而且很多教材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难以体现出特定类型案件的信息,几种主要案件的共同特点也难以得到有效体现。通过刑侦实践我们可以认识到刑侦专家对各类案件的总结是完成形式案件特点分类的重要前提,同时也需要刑侦人员根据案件现场的规律信息,形成相应的理论。由于很多教师往往是在学校毕业后就进入到教学岗位中,所以这些教师本身缺少丰富的实战经验,也会由于缺乏第一手资料而导致教学效果难以达到理想效果。如果教师在课堂中不能有效結合新型案件的相关资料,那么也很难阐述清楚高科技与案件侦查的联系,学生学习到的知识也是落后的,同时也会处于被动学习的状态,很难有效提升学生的主观能动性[3]。
1.3 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存在误区
目前《刑事案件侦查》课堂上应用的案例教学方法相对比较低级,往往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穿插介绍几个案例,供学生了解,或者教师通过列举简单案例的方法让学生对其进行思考和讨论。这种教学方法所选用的案例往往过于简单,或者仅是列举某案例的部分情况,因此学生很难形成侦查复杂刑事案件的能力,同样也很难起到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学习兴趣的目的。另外,还有一些教师愿意选择网络、报纸等媒体上刊登的热门案例,但是由于需要对案件进行保密或者其他原因,整个案件的犯罪过程并不完整,因此利用这些那件展开教学工作,也很难起到相对理想的教学效果[4]。
2 完善案例化教学实践的措施
2.1 注重课前准备
在案例教学中,课程设计占据着突出的地位,要根据每一次案例教学的具体目标精心地选择案例并进行分析、整理。案例选择要紧贴公安工作,最好就是公安工作中的真实案件,案例应能全面涉及教学课程的所有重点内容。同时教师所选择的案例必须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深度,并反映出侦办该类案件的通用手法。此外,教师应根据当前犯罪的态势对案例进行动态更新,尽量选择那些发生在最近时期,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有影响的刑案及体现犯罪新手段、新类型的刑事案件。制订教学计划时要根据教学课程设计制作教案,灵活地将案件发报案有关情况、现场勘查笔录等案例资料穿插其中,根据开放式、互动式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结合侦查基础理论,通过各种知识、信息、观点的碰撞来达到启迪理论和思维的目的[5]。
2.2 注重学生思路的引导
由于学生尚未形成足够的刑事案件侦查能力,因此需要教师通过以引导的方式让学生通过分析案件信息完成案件的侦破。具体来说,教师可以通过实景演练或者任务驱动等手段,让学生能够融入案件情境之中,并主动尝试寻找解决问题、构建证据链的方法。与此同时,教师也需要让学生根据案情分析报告来讨论未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情境,并对相应的刑侦方法的应用进行讨论,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证据意识,让学生能够扎实掌握证据的使用方法,从而保证在具体案件侦破的过程中能够采用真实可靠的证据,保证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3 结语
综上所述,除了注重课前准备、学生思路的引导外,教师还应该需要重视课后的评价及反馈,这样才能真正保证案例分析工作的有效性,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与此同时,教师也需要真正参与案件的侦破过程中,了解相关技术的应用形式,并将这些知识融入教学过程中去,同时需要鼓励学生尝试运用这些技术手段,从而达到提升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目的,并激发学生的实践热情。
参考文献
[1] 朱冲.刑事案件侦查课程案例化教学模式改革探索[J].森林公安,2017(2):36-38.
[2] 苗林林.浅谈《刑事案件侦查》课程虚拟实训设计[J].森林公安,2016(4):37-38.
[3] 吴婷,陈瑶清,朱洪建.刑事技术专业“法医学”课程教学体系改革探索[J].科教文汇,2019(12):100-101.
[4] 张乐.我国刑事案例指导机制的完善研究[D].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
[5] 刘振国.刑事搜查实训教学规范研究[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8.
[6] 胡正亭.我国侦查学专业本科教育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