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轩
许多年前,在我的课堂上听了一年课的一个女孩子和我聊天,她说曹老师,你知道我冬天的晚上,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是什么吗?我说我不知道,然后她告诉我,她说:“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吃完晚饭后洗碗。”她家住在山里,她拥有青山绿水,但同时又有让她感到心灰意冷的贫穷。贫穷到什么程度?贫穷到连几分钱一盒的蛤蜊油都买不起,她告诉我,她想通过洗碗,在手面上找到一点点油腻的感觉。这就是个人经验,这是我们的想象力根本无法到达的地方,而这种个人经验恰恰是文学所需要的经验。
每个人在这个世界上都是独特的,我们都拥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世界。我出生在苏北水乡,是在吱吱呀呀的橹声中,在渔人噼噼啪啪的跺板(催促鱼鹰入水)声中,在老式水车的 “泼剌泼剌”声中长大的。那里是我巨大的写作资源的仓库,我的作品里头,为什么没有肮脏的意象?为什么没有肮脏的辞藻?为什么没有肮脏的境界?我想,与水在冥冥之中的教化有关。水不仅给我创作的灵感,也湿润了我舞文弄墨的笔,使我能永远亲昵一种清新自然的风格。
小时候,我的家乡很穷,所以我对贫穷的记忆极为深刻。初二了,我冬天穿的棉裤的破洞里会吐出棉絮,甚至还会露屁股,这使我在女孩子面前总觉得害臊,经常下意识地靠住墙壁,或靠住一棵树来掩盖棉裤上的破洞,所以我特别能理解《平凡的世界》里,孙少平因为棉裤上有破洞被人耻笑的气愤与尴尬。
这段苦难的乡村生活,已经根植于我的灵魂深处。因此,在作品中,我无法摆脱对乡村生活的追忆与留恋。正是那份简单、朴实的苦难给了我幻想的翅膀,让我用幻想去弥补缺憾和空白,用幻想去编织明天的花环,用幻想去安慰脆弱的心灵,坚定自己的信心。苦难给了我透彻的人生经验,也给我的性格注进了永久的坚韧和乐观。难怪福克纳会说,一个作家最大的财富莫过于他有一个苦难的童年。
虽然我的作品大部分是乡村题材和过去的故事,但我并不认为这些人物和故事,在当下是过时的。“从前”也是一种现实——从前的现实,它与今天的现实具有同等的意義,并且由于历史的沉淀,我们会对从前的现实有更深切的把握。因为,人类的基本人性,或基本的生存状态以及基本的审美欲望,是不变的、永恒的。另外,从文学的创作规律来说,一个作家只有尊重自己的经验,写他熟悉的生活,才能写出最真实的作品。
我一直认为自己的故乡是最美的,我对它不仅是现实生活场景上的迷恋,更多的是一种美学意义上的迷恋;不仅是表象的迷恋,更多的是对于美好人性的迷恋。那里的人,虽然贫穷却善良质朴;虽然自身不够强大,却总是乐意去帮助别人。我一两岁时,经常被邻居抱出去玩,然后沿着村庄的大河一家传一家,有时竟能传出一二里地去。母亲总要花很大工夫才能将我找回,但我重新回到她的怀抱时,却不肯再喝她的奶了,因为那些正在奶孩子的母亲已经用她们的奶喂饱了我。我想,这很多母亲的奶水里面,一定包含了很多慈母的善良、慈爱和宽怀。正是这些家乡的人,让我始终觉得世界是善的,他们的善良和朴实,构成了清洁的人性之美,他们心灵里面的真善美构成了我创作的主要基调。
故乡这片热土不仅给了我身体,也给了我灵气、题材、主题和故事。它让我永远能亲近自然,亲近人性,亲近生命中那些最美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