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畅
内容摘要:从古至今,表示听觉义和嗅觉义的“闻”和“听”发生了词义演变。“闻”和“听”听觉义的演变从唐代开始,明清以后已基本稳定;“闻”嗅觉义的演变从宋代开始,明清以后逐渐稳固;“听”嗅觉义的演变从元代开始,近代有明确记载。“闻”和一些方言中的“听”從听觉语义场转移到嗅觉语义场的原因有两点:一是隐喻的作用,二是听觉动词比嗅觉动词的语义能力强。
关键词:“闻” “听” 词义演变
关于“闻”的词义问题,国内学者已经做过很多研究。张永言(1960,1962)、洪成玉(1989)等人对“闻”的本义进行了探讨。罗书肆(1989)区分了“听”与“闻”、“闻”与“嗅”的本义。徐俊霞(2003)分析了“闻”词义的演变过程。本文关注“闻”与“听”听觉义和嗅觉义的演变过程,以及“听”产生嗅觉义的原因。
一.“闻”的词义演变
(一)“闻”的听觉义演变
“闻”在古代汉语中的本义是“听见/听到”,而“闻”在现代汉语中的常用义是“用鼻子嗅”。从古代汉语到现代汉语,表示听觉义的“闻”逐渐消失,表示嗅觉义的“闻”逐渐增多。
先秦时期“闻”作本义“听见”多次出现。在《论语》和《孟子》中,“听”共出现28次,作本义出现14次;“闻”共出现143次,作本义出现127次(罗书肆,1984)。先秦时期,“闻”的本义“听见”是常用义,“闻”的出现次数远超过“听”。“听”与“闻”区分严格,“听”指“用耳朵去听”的动作,“闻”指“听到”这种感知状态。如:
(1)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大学》)
从唐代开始,除了用“闻”表示“听到”的感知状态,还出现了用“听得”和“闻得”表示“听到”这种感知状态的情况,但用得最多的仍然是“闻”(徐俊霞,2003)。在《全唐文》中,“听得”和“闻得”分别出现了2次和12次,“闻”则出现了14603次。如:
(2)况藏孙有後,且闻得凤之音;枚乘多才,雅蓄雕龙之妙。(《全唐文》)
(3)方听得贤之颂,宁容诈假之辜?(《全唐文》)
但是,唐代的“听”与“闻”仍然严格区分,“听”表示动作“用耳朵去听”,“闻”表示状态“听见”。如:
(4)六艺折中,三才更分,视不可见,听不可闻。(《全唐文》)
(5)入其门者披烟雾於九天,闻其音者听咸韶於三月。(《全唐文》)
宋元时期,“听得”、“闻得”出现次数增多,“听得”的出现次数超过“闻得”。“闻”虽然还可以表示听到,但与“听”相比已处于劣势(徐俊霞,2003)。在《全元曲戏文》中,表听觉义的“听”出现了517次,其中“听得”出现了76次;“闻”出现了171次,其中“闻得”出现了21次。
明代以后,表示听觉义的“闻”已经很少出现。
(二)“闻”的嗅觉义演变
古汉语中,“闻”既可以指“耳有所闻”,也可以指“鼻有所闻”。“闻”表示“闻到/嗅到”的感知状态,“嗅”表示“用鼻子嗅”的动作。
先秦时期,表示嗅觉义的“闻”已经在文献中出现。如:
(6)郑袖曰:“其似恶闻王臭。”(《战国策》)
宋元以前,表示感知状态的“闻”与表示动作的“嗅”长期共存。宋元时期,“闻”可以表示动作“嗅”,“闻”逐渐取代“嗅”成为嗅觉动词的核心词。不过,“闻”表示感知状态的用例仍比表示具体动作的用例要多(徐俊霞,2003)。
明清时期,表示嗅觉动作的“闻”已经普遍存在。《水浒传》中用“闻”表示嗅觉动作和感知状态,“嗅”没有出现。《红楼梦》表示嗅觉义的“闻”共出现35次,“嗅”共出现5次。如:
(7)众僧都闻不得那臭,个个道:“善哉!”齐掩了口鼻。(《水浒传》)
(8)宝玉总未听见这些话,只闻得一股幽香,却是从黛玉袖中发出,闻之令人醉魂酥骨。(《红楼梦》)
现代汉语“闻”主要用于表示嗅觉动作,“闻”的出现次数远远大于“嗅”。
二.“听”的词义演变
(一)“听”的听觉义演变
先秦时期,“听”表示动作“用耳朵去听”已经在文献中出现,但“听”的出现次数较少。如:
(9)孟子曰:“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孟子》)
唐代以后,“听得”用来表示“听到”的感知状态。如:
(10)启相公曰:只如相公数年,于福光寺内,听道安上人讲涅盘经,还听得何法。(《庐山远公话》)
宋元时期,“听得”的出现次数增加,“听”的出现次数超过“闻”。宋元南戏作品《张协状元》中,“听”和“听得”共出现56次,“闻”和“闻得”共出现17次。如:
(11)听爹爹恁说肠欲断,被人笑嫁不得一状元。(《张协状元》)
(12)我闻得今年状元是西川人,不知是姓甚名谁。(《张协状元》)
明清以后,“听”的出现次数远远超过“闻”。
(二)“听”的嗅觉义演变
在汉语普通话中,“听”只有听觉义。然而,一些方言的“听”不仅有听觉义,还有嗅觉义,相当于“闻”。《汉语方言大词典》(1999)中动词“听”有6个义项,其中一个义项是“闻;嗅”,用“听”表达“闻;嗅”动作的地区有冀鲁官话的部分地区(如河北满城)、胶辽官话的部分地区(如山东荣成、牟平)和吴语的部分地区(如浙江温州)。《汉语方言地图集(词汇卷)》(2008)调查发现北京、河北、山东、江西、湖南等地部分地区用“听”来表达“用鼻子闻”的动作。
从先秦到唐宋时期,“听”只有听觉义。元代出现“香”与“听”连用的诗句。如:
(13)宫槐阴合玉堂清,书叶翻香入细听。(《元诗选·周文矩勘书图》)
从元代开始有“听香亭”、“听香斋”、“听香楼”等说法。如元代诗人叶颙的《题听香亭梅花卷》,清代胡珵的《听香斋集》、袁景澜的《听香楼集》。
清代以来,“听香”的用法逐渐增多。如:
(14)早听时务夜听香,镇日茶瓜习送迎。(清·张问陶)
(15)山气花香无着处,今朝来向画中听。(清·李慈铭)
近现代,对“听”嗅觉义最早的记载是《迁安县志》(1931)。河北唐山的《迁安县志》中有歌谣“老娘割了二斤肉,请他老老和他舅,先来的吃块肉,后来的啃骨头,再来的喝汤儿,晚来的听香儿。”“听香儿”意思是“用鼻子嗅肉的香味儿”。后来山东烟台的《牟平县志》(1936)对嗅觉义的“听”也有记载,“鼻嗅曰闻,俗曰听”。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方言词典不断出版,对“听”的记载也逐渐增多。《牟平方言词典》(1997)、《温州方言词典》(1998)、《汉语方言大词典》(1999)、《汉语方言地图集(词汇卷)》(2008)等都对“听”表示“用鼻子嗅”有记载。
三.“听”产生嗅觉义的原因
虽然“闻”早在先秦时期就表示“耳有所闻”和“鼻有所闻”,但“闻”的听觉义还是早于嗅觉义出现。“闻”的听觉义最早见于《诗经》,而嗅觉义最早见于《战国策》。所以纵观“闻”的词义发展,“闻”是由听觉语义场转移到嗅觉语义场。同样,有些方言中的“听”也由听觉语义场转移到嗅觉语义场。我们认为,“听”由听觉语义场转移到嗅觉语义场的原因:一是隐喻的作用,二是听觉动词比嗅觉动词的语义能力强。
(一)隐喻
一些学者认为“闻”从听觉语义场转移到嗅觉语义场的现象可以用通感来解释。通感是一种常见的修辞手法。人类的各种感觉可以彼此交错相通,因此表示甲感觉的词可以用来表示乙感觉,以期达到新奇、精警的表达效果。
认知语言学认为,通感是一种隐喻,从一种感官域映射到另一种感官域。听觉域和嗅觉域有空间相似性,与视觉、触觉、味觉等感官域相比,听觉、嗅觉与“获得物(声音、气味)”都具有散发性、可达性和不可视性。(侯博,2006)因此,听觉域的词语可以用来隐喻嗅觉域,从听觉语义场映射到嗅觉语义场。“闻”和“听”的本义都属于听觉语义场,可以通过隐喻表示嗅觉义。
(二)语义能力
常见的感官动词可以根据感觉器官的不同分为视觉动词、听觉动词、嗅觉动词、味觉动词、触觉动词。其中,视觉是人体最重要的感觉器官,一般能获得80%以上的信息;听觉是第二大感觉器官,是语言习得和获取语言信息的重要器官;因生理构造的不同,嗅觉、味觉和触觉等感觉器官获取信息的能力弱于视觉和听觉。由于各感觉器官获取信息能力的不同,各种感官动词的使用频率和语义能力也不同。听觉动词语义发达,数量多;嗅觉动词语义不发达,数量少。如现代汉语常见的听觉动词有“听”、“探听”、“打听”、“倾听”、“收听”、“听闻”、“聆听”等,常见的嗅觉动词仅有“闻”、“嗅”。因此使用频率高、语义能力强的听觉动词的词义可以向嗅觉义引申。
“闻”与“听”听觉义的演变是唐代开始出现“听得”、“闻得”,宋元时期“听”逐渐增多而“闻”逐渐减少,明代以后“闻”已基本不再出现。“闻”嗅觉义的演变是宋代开始“闻”逐渐替代动词“嗅”,既表感知状态又表嗅觉动作;明清时期“闻”主要用于表示嗅觉动作,动词“嗅”很少出现。“听”嗅觉义的演变是元代开始“听”与“香”连用,出现“听香亭”、“听香阁”等;明清以后“听香”的用法越来越多;近现代以来,地方县志、方言词典对“听”的嗅觉义有明确记载。
“闻”和一些方言中的“听”从听觉语义场转移到了嗅觉语义场,原因有两点:一是隐喻的作用,二是听觉动词比嗅觉动词的语义能力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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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