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冉
摘 要:社区协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制度性革新,对于推动社区管理一元化、集中式单线条向多元化、分散式、网状化社区治理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协调各方的利益矛盾和冲突、拓宽居民社区参与渠道、提升居民满意度以及获得感。该文基于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三级六步”工作法的实践,分析了社区协商的意义、内涵以及制约瓶颈,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推进路径,以期优化后期具体实践。
关键词:社区协商 基层治理 社区管理 “三级六步”工作法
中圖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20)10(a)-0243-03
Abstract: As an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of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community consultation plays a great role in promoting the unity of community management, centralized single line to diversified, decentralized and network community governance. It is beneficial to coordinate the interest conflicts and conflicts of all parties, broaden the channels of residents'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and improve residents' satisfaction and sense of gain. based on the practice of "three levels and six steps" working method in Shazitang street, Yuhua District, Changsha Cit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ignificance, connotation and constraints of community consultation, and on this basis, puts forward the promotion path, in order to optimize the specific practice in the later stage.
Key Words: Community consultation; Grassroots governance; Community management; Three levels and six steps working method
1 问题提出:社区协商的价值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有了更高的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其他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如何回应群众新需要,解决不断出现的新矛盾,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域,提出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近年来,社区协商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的基层“实验田”,受到决策层、理论界、基层实际工作者的重视。当前,随着各种所有制形式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上的资本、技术、人才等资源不再跟以往一样集中于党委政府手中,呈现出其他经济主体也把握着大量资源的形势。政府对社会成员的服务和管理,也由过去的大包大揽走向社会各个主体共同参与治理和服务。此形势下,中国政府需要不断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动员社会各主体共同参与对人民群众的服务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实现社会的共建共治。
在此大环境下,社区协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理论研究和实践的重点,同时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保障。
2 关系构建:社区协商的长沙市雨花区实践
近年来,长沙市雨花区为认真贯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精神,大力加强基层民主协商,雨花区砂子塘街道大胆探索以“党建引领、分类分级、民主监督”为核心的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体系,运用“三级六步”工作法,通过构建社区民主协商工作机制,让居民群众有序参与公共治理,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关于文中的“三级六步”工作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协商主体。砂子塘街道将协商议事主体分为5类,分别是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企事业单位、辖区物业,社会组织。
(2)协商平台。砂子塘街道“三级”为搭建“议事协商、联动协商、听证协商”三级社区民主协商平台。
①议事协商会。按照“网格内较简单事项采取议事协商”原则,由网格长负责随时、随地、动态处理网格内的民生事项和矛盾纠纷,议事协商会由涉及事项的当事人、法律维权室工作人员、网格所在的党支部书记、楼栋长参加,人数5~8人。参与人员就事项充分发表看法,提出解决意见和步骤,达成一致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由法律维权室工作人员给予指导。网格长将事项处理情况上报网格系统。
②联动协商会。按照“网格之间或社区内发生的复杂事项采取联动协商”原则,由社区书记(可委托主任或党建副书记)负责,定期(群众工作日)或不定期(紧急事项)协商与居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有一定涉及面的复杂事项,协商公共服务各项政策措施的制定、调整意见,协商辖区群众普遍关注或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商惠民资金的项目收集、评估及使用。参加人员为街道相关部门、网格长、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相关党支部书记、楼栋长、物业公司责任人、居民代表、单位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相关社会组织代表、法律维权室工作人员、社区自治监督委员会相关成员,人数一般在15人左右。联动协商会的程序为确定议题、审查议题、公示议题、联动协商、登记备案结果公示反馈。
③听证协商会。按照“社区内或社区之间发生的重大事项采取听证协商”原则,由社区书记负责,协商社区重大决策、决定,协商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协商重大公共服务资金使用。参加人员一般为相关区直部门、街道主要负责人、街道联点领导、街道相关部门网格长、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在职党员代表、楼栋长、物业公司负责人、单位代表、相关社会组织代表、居民代表、法律维权室工作人员、社区自治监督委员会成员,人数30人左右。听证协商会定议题、上报审批,提前公示议题、听证协商、决议备案、结果公示反馈。
(3)协商程序。“六步”为确定议题、审查议题、公示议题、协商、备案、结果公示6个步骤。
3 制约瓶颈:社区协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就我国而言,社区协商还是一项新事物,处在摸索推进阶段,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其中一些亟需破解的难题成为制约社区协商的“瓶颈”。课题组对砂子塘街道梨子山、砂子塘社区进行了调研,发现目前社区协商发展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3.1 协商主体的单一性与力不能及
(1)参与主体群体上的单一性。经统计,参与代表31%是退休人员,10%是自由职业者,12%是失业待业人员。因社区协商对特定场合、时间要求比较高,一部分群体很难符合这样的条件,所以退休人员、失业待业人员等这类群体成为了协商议事的主力军。同时,因为部分群体协商参与意识薄弱,大部分中青年群体及具备较高文化水平和政治参与能力的人以“没有时间”“太忙”为理由不能积极参与。
(2)参与主体协商议事能力不足。在议事过程中特别一些涉及社区重大公共事务的协商过程中,对协商主体的政治意识、全局观念等都有着较高的要求。經统计,参与主体初中及以下学历占21%,高中占28%,大专占22%,本科占14%,研究生及以上无,可见高等学历居民所占比重低,议事能力不足。有些代表缺乏协商议事的知识和习惯,在协商过程中甚至不能准确地表达自身观点等。这些因素都会对议事协商产生一定影响,使结果产生偏差。
3.2 专业社会组织指导力量不足
在推进协商的过程中,对于组织成立以及运行、社区协商的理论知识及实务培训、案例材料撰写等,需要专业人员指导。目前来说,专业机构的数量还很少,指导推进社区协商的力量还很薄弱,无法满足需求。经调研,无论是社区工作者还是居民代表都表示需要有专业组织机构、人员的支持,进行相关培训学习,以利于增强各类主体议事能力。
3.3 社区协商缺乏线上工程
目前,社区协商议事形式主要是以线下开会为主,线上功能没充分利用,仅依靠微信、QQ群发布消息,没有利用网络媒体进行议事协商。由此,协商议事仅仅只是以开会为载体,停留在线下阶段。然而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将智慧手段应用于社区协商是大趋势,不仅可以克服社区协商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同时还可以扩大居民的参与范围,真正实现社区决策的民主性。
3.4 社区协商结果缺乏保障
受限于制度建设的不完善,目前对社区协商结果的落实和监督缺乏保障,从而协商结果未起到对决策应有的影响作用,成果的采纳、落实不够及时有效。砂子塘社区作为老旧社区,在建设方面存在很多困难,如社区公共设施改造问题,已进行多次协商并商讨出结果,但由于顶层设计及资金问题,涉及部门多、层面多,最终协商结果无法落地实施,应用性难以保障。因协商结果和质量缺乏保障,使居民参与热情减退,约有9%的人不愿意参与的原因是参与后感觉很失望。
4 推进路径:深化社区协商的思考
当前,为了更好地发挥议事协商作用,解决实际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使民主协商在社区落地生根,课题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4.1 持续培育协商文化,提升协商主体素质
第一,强化社区协商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手段向参与主体传播理论实践知识,提升协商意识,充分调动参与主体积极性,养成议事协商的习惯。
第二,加强对参与主体的教育培训。相关部门应组织专门协商议事知识教育培训,使各类主体明悉议事理论知识、规则。为了更好地进行实操应用,还应组织协商议事模拟训练,提升能力。
4.2 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提升协商专业化水平
有效的治理需要专业化的人才来促进地方的发展和提供公共服务。其实无论在哪个阶层和哪个领域,民主如果不能和专业主义相配合,那么只能仅仅是花样文章。为了提升社区协商专业性,基层政府需加强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力度,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充分调动专业社工、义工和居民的作用,确保社区协商运行的有效性、专业性。
4.3 创新协商形式,“线上”与“线下”结合
社区协商形式除保留原有的线下开会形式,可尝试多采用走访协商、书面协商。对于那些因时间、场地限制无法参与的主体,工作人员可通过走访或发出书面邀请函的形式征求居民意见完成协商。同时还需利用好社区议事网络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社区论坛等途径使居民随时可关注社区消息,也可通过视频网络方式进行协商议事,为居民有效参与协商议事提供入口和平台。
4.4 加大社区协商资金投入,建立联动机制
第一,加大经费投入。社区协商的项目实施、手段更新需要经费保障,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介入,整合区属党政机关、事企业单位、群团组织等资源,多层面、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社区协商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建立社区协商议事联动机制。对居民反映强烈、难度大、时间久的问题,不能停留在协商层面,需要制度保障结果的有效实施。必须借助各层面、领域形成共治合作联动机制、制度化平台,使一些重大问题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并进一步解决问题,保障协商结果能够落地生花。
参考文献
[1] 张文飞.“1+X”社区治理模式下社会工作机构的介入机制与问题[D].沈阳师范大学,2018.
[2] 周灵灵,刘理晖.新时代城乡社区协商若干问题的思考——理论考察与实践探索[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2(4):1-10.
[3] 张平,贾晨阳,赵晶.城市社区协商议事的推进难题分析——基于35名社区书记的深度访谈调查[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0(2):170-176.
[4] 王岩,魏崇辉.协商治理的中国逻辑[J].中国社会科学,2016(7):27.
[5] 闵学勤.社区理事制:从社区管理到协商治理[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6(3):62.
[6] 顾杰,胡伟.协商式治理:基层社区治理的可行模式——基于上海浦东华夏社区的经验[J].学术界,2016(8):220-22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