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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王朝正祖君臣的“宋史”认识与《宋史筌》之修撰

朝鲜王朝正祖君臣的“宋史”认识与《宋史筌》之修撰

张光宇

提 要:《宋史筌》是朝鲜王朝根据元官修《宋史》而进行改修,由正祖亲撰和御定,众多阁臣、儒生等参与编校而成的一部“宋史”。正祖君臣基于而又超脫于《宋史》文本的“宋史”认识,促成了《宋史筌》的撰作。该书修撰历时约20年,义例、内容多次调整,经若干版本,于1791年成书150卷。虽然《宋史筌》并未在朝鲜产生较大的影响,但作为唯一一部官修纪传体“宋史”,其在文化史和史学史等方面的意义是十分显著的。

关键词:朝鲜王朝;《宋史》;《宋史筌》;正祖;华夷观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18.02.013

朝鲜半岛对中国文化的吸收,主要来自国王和儒林对中国典籍的购求和嗜读。朝鲜王朝(1392—1910年,下文简称“朝鲜”)的“每一国王大抵都是中国书卷不离手,而于一般兴亡成败之迹都能了然于胸中”。1中国的史书,在其中有着重要地位,其编修的体例、笔法、史观等,也对朝鲜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朝鲜官私还曾一度大量编修中国史书,尤其以宋、明史书为主。2这一现象,已得到了中韩学者的关注。如???(何泰勇)认为,18世纪中叶,朝鲜以“胡虏无百年之运”为名分的“中华恢复意识”被抛弃,“文化自存意识”得到强化,出现了“文化上的华夷观”,为宋、明重修或撰修史书,成为体现朝鲜“中华继承者”身份的一个重要象征。3孙卫国认为,朝鲜当时崇祀明皇的坛庙已然健全,在清朝“德化”政策的感化下,国王担心朝鲜人忘记明朝的恩情,而倡导编修明史。4概括来说,其背后都体现着朝鲜长期以来“小中华”意识的进一步膨胀。加之,朝鲜一直将朱熹《通鉴纲目》的“春秋笔法”奉为圭臬,其所编的中国史书,都是这种“小中华”意识与正统论下修史观念结合的产物。

正祖(1776—1800年在位)是朝鲜后期好学有为的君主,酷爱读书,还喜编印书籍。他参与纂修或亲撰的书籍数量是朝鲜之最,也是唯一出版御制文集的朝鲜君王。他创设的奎章阁对朝鲜后期的文化发展贡献颇多。正祖时期官方修史成果之数量、种类都是历代之最,国王对官方修史活动的干预也达到了一个高峰。朝鲜正祖朝官方编修的宋,明史书中,地位最为特殊的,莫过于《宋史筌》。《宋史筌》是以元修《宋史》为蓝本进行改修,由正祖亲撰和御定,众多阁臣、儒生等参与编校而成的一部“宋史”。一方面,该书是继《高丽史》之后,朝鲜官修的另一部纪传体史书;另一方面,该书又是朝鲜国王亲撰的纪传体中国史书,这在朝鲜史上仅此一例。《域外所见中国古史研究资料汇编·朝鲜汉籍篇》第9—12册即收录该书。1部分学者已认识到了该书的地位和价值,从不同视角,对其做了详略各异的介绍或研究。2这些成果多讨论了《宋史筌》的纂修背景、义例、体例特点,及其与《宋史》等史书的关系等相关问题。但综观学术史,仍有进一步探究的空间。首先,多数文章对该书的卷数、成书时间、义例内容、是否刊印等细节问题上,尚存错漏,或相互抵牾之处;其次,尚缺乏史学史视角的研究,忽略对该书的撰修过程、义例演变的论述,对成书背景的探讨也有顾此失彼之处。拙文从史学史的研究视角,对该书的成书背景、编修过程、凡例变化、评价影响等进行系统性、宏观性的研究;并爬梳前人成果,对有关研究的细节疏误也尝试做出厘正。

一、《宋史筌》的撰作动因与正祖君臣的“宋史”认识

《宋史筌》是朝鲜后期官修的中国史书中极为特殊的一部。正祖君臣撰写纪传体“宋史”的动因,即深刻反映了他们的“宋史”认识。

第一,正祖君臣不满于脱脱之《宋史》,对明朝的官私改撰也不以为然。《宋史》始撰于元朝末年的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约两年半后修成,凡496卷,其中《本纪》47卷、《志》162卷、《表》32卷、《列传》255卷,约500万字。虽有宋朝史馆撰修的国史资料作为基础,因修史过于仓促,且卷帙浩繁,质量堪忧,这饱受后世訾议。正祖认为“史有四体,阙一不可”,包括“事”、“词”、“义”、“法”,而《宋史》“固未达此”。3他批评《宋史》“体裁则乖谬,叙录则氄杂,在诸史最无可观”,甚至称:“有宋一代之史,虽谓之阙焉可也。”4徐命膺(1716—1781年)也认为“惟宋无史”,因《宋史》只是抄誊宋朝《实录》,以类错编而已,不懂笔削之法:“夫作史工拙,专在笔削。今不笔削,又何论其法乎?无法故无体,无体故无气。”1之所以要再修《宋史筌》,就是“第缘良史之不作,尚恨旧本之多疪,记言之伤氄庞,已失国乘之体。叙事之病,潦率第誊公移之文,原编既成于胡元,初非信笔。”2即认为元修《宋史》不配于国乘的地位,叙事只凭抄袭,又不可信,绝非“良史”之书。李德懋(1741—1793年)也将《宋史》总结为“总裁之不学也,撰进之太促也”二弊。3元修《宋史》可谓被朝鲜君臣贬得一无是处。

《宋史》不仅在史实考订、文字体例、详略得失上都存在问题,即冗而无法、史事缺讹;还将《宋史》、《辽史》、《金史》“三史”并列,不明宋之正统。明代重视程朱理学,也不满元修《宋史》的笔法,官私颇多改撰。4这些亦为朝鲜君臣所注意。《御定宋史筌义例》中,总结明代之“宋史”重撰道:

皇明洪武中,命宋濂改修未就。景泰中,周公叙上疏请自任笔削,又未就。王昂之《宋史补》、王洙之《宋元史质》虽曰改修,略而不详;薛应旂之《续资治》、冯琦之《续纪事》虽曰该备,亦非纪传;惟是王惟俭《宋史记》,与汤显祖刘同升所编,号称善史,而或沉汴水或失兵燹;柯维骐《宋史新编》体备而例正,尊王统而抑僣虏,先儒术而后吏事,正叛臣之罪以明伦纲,冣得史法,而王士禛仅得凡例一卷,今其全书亦可易得。则《宋史》遂无善本矣,御定之史所以作也。5

徐命膺在《御定宋史筌笺》中,也评价《宋史》改撰:“改撰未遑于洪武,迄无完书。《续纪(事)》、《续(资治通)鉴》之并行,而体叚自异。《(宋)史补》、《(宋元)史质》之继作,而详略失当。”6可见,正祖君臣不仅对《宋史》异常不满,还指出明代官私的多次重撰或改撰活动,都颇不尽如人意。由于对明代史学和书籍流通的情况未完全掌握,在朝鲜君臣眼中,明朝所撰之“宋史”,不是撰局未竟,就是撰无善本,或是撰而不传。甚至认为,这是“天意固自有所待也欤”,7代替明朝,完成一部“宋史”,成为朝鲜君臣的心愿,也成为其展现文化自信的契机。

第二,朝鲜长期以来对宋制极度仰慕,并希望通过《宋史》达到鉴戒和资政的目的。“宋学”对朝鲜文明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8朝鲜大力推行“文治”,以“性理學”作为立国思想,并逐渐形成了“士大夫与王共天下”的理政模式,这些都与宋的政治形态相似。从细节上来看,朝鲜繁复的官方修史机构和项目、奎章阁的建置等,也无不脱胎于宋制。宋朝是朝鲜的理想模范,因朝鲜在政治和文化制度上,长期效仿宋,所以对宋之文物时常怀有仰慕之情。朴趾源(1737—1805年)就一针见血地指出,朝鲜“立国规模,士大夫立身行己,全似赵宋”。9正祖也曾言:“若有宋矩矱之正、文物之盛,与夫儒术之该性理、士习之重名节,即我朝之所尤尚者。”10“国朝治法政谟,稽之历代,有宋最近之。”11“我朝之尚于宋者,而久而靡已。”12因为意识到,朝鲜和宋是如此相像,这种对宋文化的崇尚,就转为对宋朝历史的关切:“有其尚也,则宜急所征,苟欲征也,则莫良于史。”13即通过学习宋朝历史,有助于朝鲜国之治鉴。

朝鲜前期,几朝国王都对《宋史》有着极大的兴趣,或求或购。朝鲜世宗(1419—1450在位)“奏请……脱脱撰进《宋史》等书”;1文宗(1450—1452年在位)时,“乃《宋史》……命付今去使臣之行,贸易以来”。2端宗元年(1453年),又再次求书:“今贺千秋使之行,再请何如?”。3次年(1454年),朝鲜才终于得到明朝颁赐的《宋史》,4端宗还特地到宗庙告慰世宗和文宗。朝鲜君臣屡次未得《宋史》,也不放弃,表现了对宋朝历史的极度关切。即便认识到《宋史》虽卷帙浩繁,却“最为无可征”,5正祖想要通过《宋史》资治的态度并无改变,仍言:“我东立国规度专仿宋朝,而治法政谟,亦多髣髴。故予《宋史》每年辄一遍看详。”6所以,“其为鉴戒,比他史尤切,故删正正史而有《史筌》焉”。7《宋史筌》即是在“慕宋”的心理下编撰的,这有助于对宋朝历史的学习及将之作为龟鉴。黄景源(1709—1787年)即认为《宋史筌》有益于治教,“夫修史者,将以鉴前世之始终也……苟有以因宋之事,一以勉仁厚之治,一以戒委靡之患。则国家无疆之休,自此书始。”8即要正祖通过反思《宋史》,既发扬其“仁厚之治”,也要防止因国政萎靡而致乱。徐命膺甚至将正祖御定《宋史筌》与唐太宗御撰《晋书》之景相媲美,唐太宗“能以劝戒于《晋书》者,发挥贞观之治”,也期望正祖以修《宋史筌》为契机,成为圣王。9

以右文王朝来讲,宋优于明,宋之士风与朱子学发展,是朝鲜学人钦仰之对象。10正祖时期对朱子学的推崇达到了一个高潮,编刊了大量朱子文集,考察儒生时也包括了对《通鉴纲目》的理解。与徐命膺等人强调宋朝的“宽仁”相比,正祖更重视士大夫的“该性理”、“重名节”。11推崇《宋史筌》意味着进一步推崇“程朱理学”,体现出正祖希望藉此重振朝鲜“士风”和衰退的国运之用意。

第三,明正统、严华夷、重尊攘的“春秋笔法”之彰显。正统论往往与民族观交织在一起,在明正统的同时,也体现出“夷夏之辨”。明代颇具规模的“宋史”研究就是一场由正统争辩而兴起的史学活动。12受中国传统史学和本国根深蒂固的性理学影响,朝鲜的史书最严正统,较之于明朝,甚至有增无减。13正祖曾言:“陈寿《三国志》,帝魏而寇蜀;脱脱《宋史》,黜帝昺。皆非正史。”14因《三国志》、《宋史》未能在史笔中贯彻理想的正统论,即认为他们不配列入正史之中。李德懋在《宋史筌编撰议》中写道:

李楷曰:“宋之存亡,为中国之存亡。”旨哉言乎?然蒙古匪惟亡宋亡中国而已,宲亡宋史与中国之史也。《史筌》之作,纪二帝,传三虏,添奸臣,搜遗民,此其大纲。王者之起,必有取法者矣。是奚但存宋史,抑亦存中国之史也,与高皇帝廓清元虏,再辟乾坤,匹美伟烈,猗欤盛哉。15

这体现了当时朝鲜君臣心中深刻的尊攘观念,被迫臣服于清的朝鲜,只能凭借所谓“小中华”的优势心态自居。他们联想到无比仰慕的国家——文明富庶的宋朝曾亡于“夷虏之邦”——蒙元。朝鲜“南汉下城之耻,而屈于清人”也正如同“宋金故事之重演”。1他更进一步地指出,宋朝之亡,不仅是中国之亡,更是“宋史”和中国历史之亡。这种强烈的“存宋史就是存中国之史”,乃至于以朝鲜来存中国的观念,是一种强烈的“中华继承意识”,这种意识也成为了朝鲜为中国修史的正当性来源。《宋史筌》的撰作,是朝鲜的“历史使命”,甚至可等同于朱元璋“廓清元虏”的功绩,这给了正祖君臣极大的精神动力。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认识下,朝鲜君臣通过秉承“尊华攘夷”的正统史观,用“春秋笔法”重撰中国史书,从而以修史的方式来隐晦地否认清朝的中华正统地位,彰显自己作为“小中华”的地位。《宋史筌》正是这种观念下的产物:“《宋史筌》就是一切依照春秋义理,对《宋史》中凡与朝鲜视作坚不可犯的正统义理观相抵触的,都被删节,或重新编排,变成了一部强调尊王攘夷理念的宋史著作”。2强调著史之义理和笔法,这种异于《宋史》在史观上的重新判定,或许是该书撰修的最重要因素。

总之,因《宋史》内容上繁冗错讹、义例上不符史法;加之明代重撰不力,都引得朝鲜君臣不满。事实上,他们眼中的“宋史”已不单是一部《宋史》史书的概念:朝鲜自认为最近似于中国的宋朝,是对宋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的大量效仿后,产生的特殊情感,并认为“宋史”可用作朝鲜的前车之鉴;朝鲜“小中华”的正统意识和华夷观念,使其对重修“宋史”产生了使命感。正祖君臣这些基于而又超脱于《宋史》文本的“宋史”认识,促成了《宋史筌》的撰作。

二、《宋史筌》的撰修过程和义例演变

正祖尚在春宫时,就想重撰一部“宋史”。《宋史筌》的起撰时间不详,大概始于1770年(英祖四十六年)。3前期撰修多凭正祖个人,因之也称为“御定”之书,但其实一直有部分东宫的官僚参与。首先,正祖参考了大量与“宋史”有关的“旧史”,“昕夕绎览,手加句抹,略具编帙”,成《宋史筌》的最初本。但是这一版本难以达到理想效果,因“芟繁汰冗,有省无添”,正祖做了大量的笔削,多次易稿,却发现“其不刊者才二三”,凭一己之力实难完成。4在正祖即位之前,这项工作就已经被搁置了,只是有了一个初稿。5

正祖即位后,因“机务无暇”,遂命“宾僚诸臣分管编摩”。6正祖三年(1779年)三月,正祖对徐命膺说:“予于《宋史》,有撰辑者,而尚未讫工,中撤可惜,卿等分帙各撰而一,提学亦看检主管,好矣。”7李德懋文集中亦载:“己亥(1779年)四月,以《宋史》繁芜,命判书臣徐命膺,参判臣徐浩修、徐有隣,承旨臣柳义养、沈念祖、郑志俭、李在学,分排删修。”8《宋史筌》撰修的第二阶段,极有可能是从这年开始。期间,正祖君臣对《宋史筌》的义例、内容添削的讨论,可谓费尽心思:“逸事集众史而广取,良规或秉烛而忘疲。问寝侍膳之暇,或对床而忘饭。朝筵夜讲之余,庸费十载工夫,爰定一部序例。”1至正祖四年(1780年)七月,徐命膺撰《序文》已成,并已开始了书役。2

“筌,所以漉水取鱼也”,“诚如鱼不得漏,而水不得留也”。3《宋史筌》的本意就是对繁芜的《宋史》进行删削。元修《宋史》496卷,在这一阶段,经由十余名阁臣“校阅爬栉”后,只剩下了78卷,后又增补为100卷,并对《宋史》体例做了较多改动,定书名为《宋史筌》。正祖四年(1780年)十月,在暎花堂,奎章阁阁臣进呈《宋史筌》缮写本,即所谓的“庚子本”。该版本《御定宋史筌》凡100卷,40册,其中《本纪》4卷、《志》34卷、《世家》4卷、《列传》56卷,《义例》1卷,《目录》1卷,徐命膺所作《笺文》也一并呈上。正祖赏赐了参与校勘的诸臣,共有12人:分别是原任宾客奉朝贺徐命膺、右参赞黄景源、原任桂坊承旨沈念祖,原任春坊监司李镇衡、参判徐有隣、徐浩修,义州府尹李在学、大司谏柳义养、原任桂坊参议郑志俭,原任春坊参判郑民始、李崇祜、行副司直李秉模。4大多数人曾是东宫的宫僚,即从春宫时就协助正祖撰修此书了,如黄景源就曾为世孙右宾客,参与了《宋史筌》部分史论的撰写。

正祖四年(1780年)以后,该书的撰作活动时断时续,史料中语焉不详。但可以肯定,当年所呈《宋史筌》并非最终版本,也没有印刷。如正祖五年(1781年)五月,正祖又宣徐命膺和沈念祖来宣政殿,商讨校正《宋史筌》之事。5后来,正祖又命沈念祖(1734—1783年)主管,并将该书的具体修订交由成大中、李德懋等处理。成大中(1732—1809年)参与了《宋史筌·五贤世家论》史论部分的撰作,6而这一阶段的撰修,实属李德懋的业绩最为突出。

李德懋于正祖三年(1779年)成為奎章阁检书官,相继参编了多部官修书籍。正祖八年(1784年)被任命为积城县监,之后的四年间,负责《宋史筌》部分内容的改、补撰:“凡四年,厘为四十册,以进。”7正祖十二年(1788年)成书了所谓的“甲辰本”,他补(改)撰了《遗民传》、《外国传》(《高丽传》、《辽传》、《金传》、《蒙古传》)。《本纪》、《列传》中的论赞部分,也多由他所作,如《光宗赞》、《儒林传论》等。尤其是在《本纪》部分“汰其叠复”,又利用《续资治通鉴》、《续资治通鉴纲目》补阙。8他参编《宋史筌》的情况在李书九、成海应等人的文集中,均有记载。9

至迟至这一阶段,《宋史筌》的义例已被较为完整的制定,即《宋史筌》卷首的“《御定宋史筌义例》”10(以下简称“《义例》”),涉及对本纪、世家、表、志、列传及官职、姓名、论赞等内容的详细修订原则。此次义例的校正由诸臣和正祖一同完成,但其发凡起例均由正祖御定:“若其全体之悉备,既出睿裁。至夫细节之补漏,亦经禀旨。”其制定的目的是明确如何删削和改撰《宋史》。《义例》共有约50条,每条都详细说明体例、笔法的沿革,阐述《宋史》之错漏或不当之处,及所要做的改动。《义例》将南宋两末帝列入《本纪》,将《辽史》、《金史》放入《列传》,并在《志》、《列传》中做了相当多的调整。《宋史筌》义例在体例、笔法方面大多借鉴《史记》、《汉书》、《后汉书》、《魏书》、《隋书》、《新唐书》、《旧唐书》、《新五代史》、《辽史》、《金史》、《宋史》、《元史》、《明史》等中国正史,以及《季汉书》、《弘简录》、《史纂左编》、《续资治通鉴纲目》、《宋史新编》、《史通》、《文献通考》等中国史书和典籍。例如:通过《文献通考》补充了《礼志》、《舆服志》的缺漏;《儒林传》人物“删补升降”采用邵经邦《弘简录》之例,“分目”则用唐顺之《史纂左编》之法;用《弘简录》、《续纲目》等书补《宋史·列传》之阙等。尤其是新撰《遗民传》,采宋濂《元史》、吕留良《宋诗小传》、曹廷栋《宋诗存》、顾嗣立《元诗选》、陶九成《辍耕录》、周密《癸辛襍识》、王圻《节义考》、赵孟頫《松雪集》、吴立夫《桑海录》、万斯同《宋季忠义录》等书所载,得119名遗民事迹。1

李德懋文集中还收录了一篇“《<宋史筌>编撰议》”,也就是《宋史筌》卷首的“《义例补》”,是关于《宋史筌》义例的进一步修改,共10余条,内容较为细致、繁琐。例如,有对“南郊”、“圜丘”名称的统一、“帝昺”书为“末帝”、不书辽太后为“皇太后”等具体用语的规定。在内容上,如删减《李全传》,为程珦、朱松立“传”;参照马端临《经籍考》、郑樵《艺文略》厘正《艺文志》的书名和排序;将乐史、方腊、王则等从原“传”中剔出,单独立“传”;严后妃立“纪”资格等。此外,还关注到了考订宰相执政准确期限、厘正有关年号和年数等细节问题。2这些调整,从内容的删削和补阙,再到具体字眼的规范,无所不包。义例已到了细致入微,甚至吹毛求疵的地步。

从正祖四年(1780年)进书以来,君臣关于义例的探讨和修订,一直没有停止。经过前面的撰修,《宋史筌》已基本成型。如正祖所言:“大率是书,积数十年,经数十臣,再三确例而始成,可谓难矣。”3繁复的《义例》和《义例补》,连正祖也批评“矫枉太过,起例颇缛……有不得不重定者”。4值得注意的是,该书最后的“义例”是由正祖在1791年(正祖十五年)重新御定的。对于之前的《义例》和《义例补》,大部分为他所赞同:“井然有据,义整法齐。事、词俱得为能,一祛旧史之非……其旧进《义例》及《补》八十余叚,今所仍取者,尚居六七,可并仍载《卷首》。”5但其中的一些改动,被正祖否定,又做了最后的厘定,即《宋史筌》卷首的“《正祖上谕》”:“则今之所必可以重定者,特其过者适之而已,缛者简之而已。其折衷参定,一应厘改,条贯胪序于左。”6

这些改动涉及原《义例》中所列的本纪、志、世家、列传及年号、论断等内容。如《义例》本纪“不立《杜太后本纪》,移编事实于《太祖本纪》”,正祖上谕钦定《义例》则“删杜后事实之载于《太祖本纪》者,编于《后本纪》之首”;《义例》“改《艺文志》为《经籍志》”,钦定《义例》改“仍为《艺文志》”;《义例》“以北宋之赵普、曹彬、李沆、韩琦、司马光;南宋之张浚、李纲、韩世忠、岳飞、文天祥凡十人,为《宰辅世家》”,钦定《义例》中“还次《列传》”;《义例》列传“陞二周、张、程、朱五贤于《世家》”,钦定《义例》“另立《五贤列传》,特次于《诸臣》之首”等。大体上,正祖坚持“盖以存旧为务,而其减其移,出于不得已也”的原则,7对原《宋史》的修改更加慎重,避免无端地改动。

在最终钦定了《义例》之后,同年(1791年),《宋史筌》最后阶段的缮写工作由成均馆儒生负责,正祖通过“条问”进行了人员选拔,李德懋、沈象奎等又参与了此项工作。8最后,该书仿思政殿《纲目训义》、崇政殿《备考校正》故事,书“尊贤阁编”,9以示御定。

除部分只注意到1780年版本(庚子本)的学者外,一般认为,该书即最终成书于1791年。笔者对此作了再考,首先,朝鲜大臣记录正祖筵说“圣语”的《日得录》,其记载《宋史筌》已告成之语,已是在正祖十六年(1792年)。而在这之前,正祖仍一直与校正阁臣商讨修改细节。10再者,該书卷首的《正祖上谕》中提到:“越于四年庚子(1780年)……阅今又十有二年矣。”1即该书是在1780年的十二年后成书。所以,该书成书应是在1791—1792年间。据官修御制目录《弘斋全书·群书标记》记载,《宋史筌》150卷,2与奎章阁藏本(编号:奎1800)之《宋史筌》卷数吻合,其最终版本应为150卷。3

三、《宋史筌》的内容及特点——兼与《宋史》对比

《宋史筌》的撰修历时约20年,倾注了君臣大量心血。最终成书共61册,凡150卷,其中“义例”1卷,“目录”1卷,“本纪”8卷,“志”47卷,“世家”2卷,“列传”91卷,较之于《宋史》,体例有较多变动,卷数也大幅缩减。下面,通过两书体例和内容的比对,并结合《宋史筌》有关义例,概述《宋史筌》的内容及其特点。

第一,《宋史筌》的卷首内容较为丰富。《正祖上谕》介绍修撰《宋史筌》的意义、过程、对《义例》的最后修改等。其后是原奎章阁首任提学徐命膺进呈的《御定宋史筌笺》和《御定宋史筌序》。《笺》和《序》文均为正祖四年(1780年)进书时所作,《笺》文也被完整收录于该年的《正祖实录》之中。随后,附原右参赞、弘文馆与艺文馆大提学、奎章阁提学黄景源作《御定宋史筌序》。最后是《御定宋史筌义例》和《义例补》,具体内容不再赘述。4

第二,《宋史筌》对《宋史·本纪》的改动,有几个特点。首先,《宋史》将《妃嫔》作《列传》之首,《宋史筌》仿《后汉书》、《季汉书》之例,删去《太祖本纪》中的杜太后事,设“后妃本纪”,杜太后列其首,其他后妃列其后,以示尊皇后之意;“妃”、“太后”多改称“皇后”。5其次,《宋史》不将宋末端宗、末帝入“本纪”,只书以“赢国公(益王、卫王附)的形式”,且二王事迹用元代纪元。《宋史筌》则别立昰、昺二帝“本纪”,并且立其庙号,从而确立了宋末二帝的正统地位,体现了朝鲜君臣以宋为正统的意识。称“末帝”而不称“帝昺”,也反映了朝鲜受明遗民学术思想之深。6

第三,《宋史筌·志》的部分以调整《宋史·志》的篇目顺序、删减汰冗为主。《宋史筌》学习《明史》之例,将《律历》分为二志分别撰写,将《律志》编入《乐志》,《历志》中只叙述历法沿革。《宋史》中,南宋宫殿不载临安,而载于《舆服志》,《宋史筌》将其入《地理志》。《宋史筌》分《乐志》为七目,并在几乎忠于《宋史》的前提下,对《河渠志》、《选举志》、《职官志》、《食货志》、《兵志》、《艺文志》、《仪卫志》等的原文均删繁就简、有所变益,力求要约。此外,也有增补的内容,如《宋史筌》就补充了《宋史·舆服志》中冠服礼制等内容。

第四,因认为《宋史》的“表”阙略甚多,如《宰辅表》“不系世表,只纪官职”,“除罢宗室,则各房五世以下只列名,而“系世”其余诸“表”又皆缺焉”,7其他阙,文献无征,又详于诸“传”,故而《宋史筌》仿《后汉书》、《晋书》例,将《宋史·表》的部分删而不录。

第五,《宋史》无“世家”,将“九氏”称“世家”置于“列传”中,这是一种畸形的体例。《宋史筌》将《宋史·列传》中的“宗室”升为“世家”,以示遵赵宋皇族之意,符合正祖强调“重敦亲”,保护王室宗亲的用意。1同时,认为南唐、西蜀等“九氏”只是宋之降臣,不应为“世家”,将其降于“列传”的“外国传”之后,体现“尊王贱霸”。

第六,《宋史筌》对《宋史·列传》做了大量调整,比较重要的有如下几点:一者,朝鲜最崇奉程朱理学,特将周敦颐、程颢、程颐、张载、朱熹五位理学家合为“五贤”,借机对相关的宋儒大加表彰。最初,甚至一度想将五人“列传”升为“世家”,后虽将“五贤”置于《外戚》之上,《公主》之下,这仍能体现出其笔法上尊崇理学的思想。二者,元修《宋史》时,将其与《辽史》、《金史》并立的史观,是不能为朝鲜接受的,于是,依唐顺之《左编》之例,《宋史筌》将辽、金、蒙古同西夏等一起,降置于《外国传》,即“列传附三虏”;外国“皇帝”前加“伪”字,不称庙号,体现了“尊王攘夷”,尊宋为正统。辽、金等降入列传,也客观上方便了对原来“三史”的阅读。三者,朝鲜参考本国之《高丽史》,重撰《高丽传》,置于《外国传》之首,体现了华夷观念下,朝鲜的文化自信;同时,参考了大量元、明笔记和野史家乘,新撰了《遗民传》,体现了崇明反清的思想,表现其实内心并不服从清朝的支配。四者,《宋史筌》还对《宋史》部分“列传”的名称和内容进行了改动,如改《方技传》为《艺术传》,合《儒林传》、《道学传》为《儒林传》,并对《儒林传》、《文苑传》中人物进行了复杂的调整;《叛臣传》中增加方腊等十人,移高俅入《佞幸传》等。五者,韩通、李重进、李筠三人,为后周之忠臣,《宋史》别立《周三臣传》,《宋史筌》去其“世家”之名,置于诸“传”之最末,表不臣之义。六者,改变《宋史》中部分“列传”的位置。如首传为《公主传》,《儒林传》、《文苑传》列于《循吏传》之前,《外戚传》则提前至《诸臣传》之后等。

第七,《宋史筌》对于《宋史》中的论赞,按照“其辞顺而理当因而用之,其辞拙而理违者,随见略改,或又别撰焉”的规则,2大部分依从旧史,只做小规模修改和极个别的重撰。此外,《宋史筌》在具体的年号、称谓、官职等文字细节上,也多有细致地订改。

总之,《宋史筌》在较全面的考察中国史学典籍后,制定和修改义例,对《宋史》的改修,主要通过补充脱漏、删除重复、缩减内容、修正谬误、统一用辞、更改文字和用语等方式,体现了对中国传统史学的借鉴和模仿。同时,体现了以宋为正统,“尊王攘夷”、“尊王贱霸”的义理观念,基本实现了对其所谓“春秋笔法”的实践。

四、《宋史筌》的影响与评价

书籍的刊行,是其得以传播和产生影响的重要条件,那么《宋史筌》的情况呢?国内学界几乎沿袭一种说法,就是“《宋史筌》于1791年成书后刊印”。3而韩国学者则认为,《宋史筌》成书后没有刊印,只有写本传世,即现藏于首尔大学奎章阁的《宋史筌》。4针对该书到底是否刊出的问题,有必要做一番考辨。

正祖御制《弘斋全书·群书标记》中记载:“旋藏之祕府……《史筌》始止于删,而今又有作矣,于是乎姑束阁之,不即印行”。5这就表明,当时成书后,《宋史筌》并没有刊行。正祖死后的两年,即纯祖二年(1802年),阁臣奏请将《宋史筌》61册重新编次,并“一体妆?以入”。6这也印证了,该书还尚为写本的状态。

正祖编《宋史筌》的本意是因为《宋史》过于繁冗,“筌”即是要删史之意。但随着几个版本的编修,正祖君臣日渐发现“盖作史至难,删史亦未易”。7《宋史筌》成书时,已不是一部靠删削旧史而成之书,不是“史抄”和“史选”,而是一部新的史作了。《宋史》乃是钦定“二十四史”之一,而正祖君臣这种为上国撰史,并“篡改”其内容和史观的僭越行为,一旦为清所知,恐會带来麻烦。1正祖所谓“而今又有作矣,于是乎姑束阁之,不即印行”,应该就是出于这种考虑。此外,“盖圣意,以作史之难郑重,不即印行。”2这或许是该书未刊行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正祖曾解释道:

不但予自视歉然,不欲张大。凡史记,与他文字有异,悉书人之善恶,自我而扬人之善则固好,若由我而不能隐人之恶,则此最不可。又于《奸臣》、《佞幸》等传,因诸僚见执,有一二件之与本意相反者,此尤不可出也。3

纪传体史书的撰修是难度极大的工程,正祖对《宋史筌》的刊出,还缺乏十足的信心,并顾虑其部分细节内容仍存龃龉,这体现对著史的慎重。而在该书的功用上,正祖对于大臣们过分热衷批判奸佞,忠奸立判的态度颇有反感,表现出对朝中持续党争的弃厌,也担心此书一旦刊出,不能“扬善隐恶”,反而引起祸乱。这是出于巩固其统治的需要。

此外,正祖在春宫起,就要求宫僚们协助他编修中国史书。如《新订资治通鉴纲目续编》27卷和《资治通鉴纲目新编》20卷,是用纲目体进行订改,分别对宋元史、明史进行续修之书。关于明史的编年体史书还有《明纪提挈》20卷,此书与《资治通鉴纲目新编》乃是仿《资治通鉴》之意。除宋、明史书外,还有正祖后期相继选抄的《史记英选》、《陆奏约选》、《两京手圈》等书。除了中国断代史书,正祖还尝试对中国历史做整体性的认识,他作《全史铨评》80卷,即是对中国正史中史臣论赞的汇编;还有《历代纪年》3卷,仿纲目体,整理了中国5180余年帝王谱系和大事纪年。而这些史书大部分未刊。正祖自幼研读中国典籍,对中国历史和史学一直有着浓厚兴趣。在这一背景下,将目光投向宋史,是他一贯的学养和兴趣的体现。这或许也解释了编撰长达约20年的《宋史筌》,成书后却未能刊出的一个原因,《宋史筌》最终得以坚持撰成,更多地是正祖完成重撰《宋史》的一个学术心愿。

综上,我们可以推断,《宋史筌》并没有刊印。而事实上,该书对朝鲜后世的影响也的确微乎其微。这可以从纯祖(1801—1834年在位)对该书的态度窥知。纯祖五年(1805年),纯祖命持入“阅古观傍楼上所在先朝《御定宋史筌》”,4而经过阁臣搜查,“《宋史筌》一件,在于西库矣”。5

章阁的阅古观和皆有窝是收藏中国书籍文献的,西库才是收藏朝鲜本国的图书文献之地,《宋史筌》是朝鲜君臣所编,理应收入西库,而纯祖竟错以为它是中国书籍,很明显,纯祖对其父所编此书并不熟悉。国君本人对该书的性质都模棱两可,日后的刊印和影响更是无从谈起了。

对该书的评价可从两方面来看。《宋史筌》对《宋史》有删也有作,参考了中朝大量史籍,在相关内容上还有所补益。如《舆服传》在内容上大量补遗,新增的《遗民传》补充了大量人物事迹,《蒙古传》增加了《元史》中的资料,都有可取之处;在《文苑传》、《儒林传》中,增加了部分人物的传记,更正了而一些《宋史》的错误;外国诸“传”中,《高丽传》基本为重撰,《蒙古传》、《西夏传》等都有所订改和增补等。以《宋史筌·高丽传》为例,因涉及本国的前朝史,朝鲜君臣对其改动较大。如《筌传》前有“总序”,后有“论曰”,仿造《宋史·夏国传》而进行了体例的统一;《筌传》对高丽国王的名字、卒年、庙号、在位年等均记载详细,通过朝鲜所编《高丽史》补正,明确了元朝以前高丽史的断限,《宋史·高丽传》中所载涉及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错误也得以被订正。6

宋晞认为,《筌传》对“宋丽间外交、商业与文化交流等史实均有所补充”,“不仅可以纠正《宋史·高丽传》之错误,且对宋丽关系史之研究有所助益也”。1黄纯艳也认为该书“记载比《宋史》详细,在中国古代关系史的研究上,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史料”,是“体例完善,较为系统精审的著作。”2李光涛也称赞《宋史筌》“这一善本,其发明之多而且大,自不待言”,并指出《宋史筌》等中国史书的撰述“都因为东国君臣在看到了中原史籍之后,引起了很多很大的‘疑义,于是乎即本着这种‘疑义而别立新说,以纠正旧史许许多多的错谬”。3由前文可知,此说不是该书撰写的主要缘由,不过,这也恰说明了《宋史筌》对中国历史书写的贡献。

另一方面,《宋史筌》主要依据《宋史》而删节,着重在《宋史》的体例、笔法上做出调整,但基本上没有增加太多的新史料,绝大部分内容仍依照旧史。如孙卫国所论:“其史料价值远不如其义理尊周理念上的价值。因为这些史书所采用的资料基本上是明清人作的史书,在内容上鲜有超出中国史书的。”4不仅如此,就其在体例上的改动、内容的删削或订改,也未必尽如人意。如宋晞发现,《筌传》史实的删削“则有未当,得失参半”;5《宋史筌》删去了《宋史·食货志》三分之一强,并存在弄错纪年、错漏字、语句不通等问题。6卞东波在对比《宋史·道学传》、《宋史·文苑传》、《宋史筌·儒林传》、《宋史筌·文苑传》后,发现《宋史筌》将原来《宋史》中文人部分的序次打乱,并扩大了《文苑传》的范围,这种分类意义并不大,也不能说明问题。此外,《宋史筌》对《宋史》删节省略过多,导致了逻辑混乱、文意含糊,产生不必要的讹误。《宋史筌》有些对《宋史》错误记载的订正依然不正确,甚至存在《宋史》无误,反而改错的情况等。由此,他指出:“(《宋史筌》)重编在学术上的高度并没有超过《宋史》,甚至因为删节过甚,留下了不少错讹。尽管其篇幅浓缩了很多,也纠正和补充了《宋史》的若干错误与阙漏,但其终究无法代替《宋史》。”7

总之,虽然《宋史筌》并未在朝鲜产生较大的影响,但作为唯一一部朝鲜官方主持修撰的纪传体“宋史”,其在文化史和史学史等方面的意义是十分显著的。通过对比《宋史》和《宋史筌》在体例、笔法、史观上的异同,不仅能发现中国传统史学对朝鲜史学产生的深刻影响,更应留意朝鲜在当时的政治情态下,对中国史学的仿效和取舍的过程和原因。同时,也应客观辩证地看待《宋史筌》在有关史料学、史源学和宋史研究中的地位,在读《宋史筌》时,也应与《宋史》对读,研究时不可偏颇。

此外,《宋史筌》也再次折射出,在朝鲜后期,即使是“态度转变”而实行了奉清的政策,朝鲜人主流思想中的“春秋大义”并没有根本上改变。即便是“北学派”士人李德懋,事实上也一直恪守着朱子学和义理论,表现出了强烈地憎恶清朝之心,通过参与《宋史筌》的撰修,表达了他的义理观和学问观,体现朝鲜人并没有丧失文化自信。《宋史筌》表露出之对正统观、华夷观的执着,也正体现了朝鲜学人对清朝现实与感情纠葛的处理方式。8

(责任编辑: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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