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
轿子,古称肩舆、步辇、担舆等,由先秦时代的辇舆转变而来。汉朝,达官显贵习惯于乘坐车马,然途经山路车马不便行,有人便想出一个办法,在一块长方形木板上固定两根杠子,乘着盘坐其上,让人抬着走,形似现在的木板担架,此即为最原始的轿子。故《汉书·河渠书》中称:“山行即轿。”轿在一前一后两人肩上,望去“状如桥中空离地也”,所以又称轿为“桥”。
两晋时期,因轿子式样酷似车,只是车置轮而手推,轿舁竿而肩扛,遂谓之“肩舆”“平肩舆”。《土风录》中述:“篮舆人肩以行日轿子。”那时的轿子十分简陋,把木板固定在两根杠子上即成,所以称“板舆”。至唐朝中叶后,轿子的式样有了改善——两根肩舁固定在椅子两旁,人坐其上,双脚下垂,肩背后靠,较之板舆安全舒适。宋朝,轿子的款式、质地日益讲究,朝廷还制定了官吏座轿“质量”等级制度。如,朝臣所乘的轿子为竹轿,凸盖,以篾为障,左右设牖,前放帘;皇亲及其家眷所乘的是银装白藤轿,覆以毡或棕;公主所乘的轿颇为华贵,名为金铜轿。
封建社会中,轿子是统治者权势和威严的象征,又是官吏品级的标记。南北朝时,对此尚不甚讲究,唐朝后始有规定,且渐臻森严。唐开成五年(840年),武宗定制,除三品以上的宰相、三公、尚书令及其致仕(退休)者、患病者外,其余“不限高卑,不得辄乘担子(即轿)”。即使朝廷命官因公外出,途中患病不能乘马者,经申报中书、门下省及御史台批准,方可乘坐轿子,但须自己出钱雇请。
五代时期战乱不断,朝禁松弛,即使富贵之家女眷外出,也都坐轿。
北宋,封建士大夫认为乘轿“以人代畜”,是有伤风化的不道德之举,故“皆不甚乘轿”。元祐初年,宋哲宗因司马光是四朝元老,又念他年事已高,特许其坐轿子三日一上朝,“(司马)光辞不敢当”。王安石任宰相时,有人曾劝他乘轿。他谢绝说:“自古王公虽不道,未敢以人代畜。”然而高宗南渡以后,轿子却在官场中普及起来。当时江南多雨,高宗(赵构)以“扬州街路滑,始许朝臣乘轿”。此后,文臣武将上朝或外出巡行,均以轿子代车马,继而王公及品官之妻也许坐轿。到后来,“士庶家与贵家婚嫁,亦乘担子”, 新娘乘“花轿”,自此始也。短短数十年,江南城镇乡村的轿子不绝于道。朱熹嗟叹道:“至今则无人不乘轿矣!”
明初,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三年(1370年)定制:京官三品以上乘大轿,三品以下不许乘轿。万历年间,明神宗许三品以下乘轿,但只能乘小轿。至明万历年间(1576-1620年),許郎官乘坐轿子,其后进士也享有乘轿权利。清朝自七品县令至一品京官,坐四人绿呢大轿;亲王、郡王乘八人大轿。此外,罩鹦鹉绿呢,四面置纱窗、悬珠穗,轿顶为银质,前后有湖色凉篷。那时,一品、二品京官出轿时,有扛着官衔秩爵的顶马前导,左右卫士簇拥,开道锣呜六锤半(敲锣后即用手捂住谓半锣),沿途呵斥,闻者远远避开。州县官出轿时,只有捕快跟追轿后,开道锣鸣三锤半。
明清皇帝乘坐的轿子称“龙舆”,富丽堂皇。清末慈禧太后所乘的“鸾舆”,以上等紫檀木为轿架,以黄金为轿顶,以杏黄色贡缎为轿罩,上以金丝绒绣成九条五爪盘龙,又以绣龙黄缎为坐垫,以翡翠为莲花踏脚。“鸾舆”出动时,由24名身材一样高、年纪一样大、穿戴一样的太监抬着。
明末至清,“乘马者绝迹矣”。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连来华夏的洋人,上自使节,下至兵痞流氓,也都乘着轿子横冲直撞。
轿子自问世之日起,即被统治阶级作为享受工具,对劳动人民说来,却增添了一项苦差使。宋诗人杨万里同情轿夫苦楚,诗云:“为怜七轿啮人肩,下轿行来脚底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