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丹
清明,是农历节气之一,其名称最早见于《淮南子·天文训》,一是说“八风”,其中有“清明风”,清明风至的日期在冬至后135日;二是说春分后15日,斗指乙, “则清明风至”。其实这两种说法是一致的。
清明节气之时, “物至此时,皆以洁齐而清明矣。” (《月令七十二候集解》)此时,华夏大部分地区春光融融,晴和明朗,盎然着一片生机。人们纷纷走向郊外,开始一年一度的踏青游乐活动。这一活动大致始于唐代,与扫墓习俗紧密相联。 《湘广志书·福州府》条上说: “墓祭,士庶不令庙祭,宜许上墓,自唐明皇始。”
唐宋以来,形成了清明节上坟野祭的习俗。 《旧唐书》上说寒食节上坟,这在以前的典籍里是没有的。但是祭祖的风俗却是老祖宗那里传下来的。据《国语·楚语下》所载,古代的先王们每天一祭,诸侯每月一祭,大夫每季一祭,普通人家则一年一祭。皇帝、诸侯,在宗庙里供着祖先的牌位,祭祀常常在这里举行。有的时候,他们在野外空旷之处设坛而祭。穷苦的老百姓们,亦强烈地希望得到祖先的护佑。清明、中元、寒衣三大“鬼节”则是专门为亡灵安排的节日。
《祭义》说: “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论衡·论死》说:“人死精神升天,骸骨归土,故谓之鬼,鬼者,归也。”古人认为人死之后,属于灵魂的那一部分(魂气)上了天,属于身体的那部分(形魂)便归于地。归于地,就是回到故乡的土地。无论走多远,死之后他们的尸骸要葬在家乡的土地上。
清明时节雨水多,人们便要到墓上去祭扫,看看坟茔是不是因为雨季而坍塌了,旧的坟茔也应该去添些砖和泥土了。春草萋萋,坟上的杂草务必要除去的,不然来年就湮没难寻了。同时,还要备上酒食,烧些纸钱。唐代寒食禁火,清明日便有了新火,便可以遂了心愿源源不断地烧纸钱。临走,还要在坟头压上一些,并在树上挂些纸条,经过的人便知道墓主的亲人们已经来祭奠过了。
到了宋朝,清明扫墓已是固定仪式,孟元老《东京梦华录》有明确记载,而且仍有三日寒食的遗风,不过不太严格而已。南宋时期,吴自牧在《梦梁录》中有类似记载:“寒食第三日,即清明节,每岁禁中命小内侍于阁了门用榆木钻火,先进者赐金碗、绢三匹。宣赐臣僚巨烛,正所谓‘钻燧改火者,即此时也。”
在古代,清明前后,也往往是青年男女自由交往的大好时光。相传唐朝诗人崔护未考中进士,便于清明这天独自去长安城南踏青。他偶然到一个人家找水喝,一位美丽的姑娘给他端来了水,然后含情脈脉地斜靠在院中的桃树上,这使得崔护心中油然而生爱慕之意。第二年清明节,崔护故地重游,殊不知人去花存。他十分感慨,遂题诗于左扉之上: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后人根据这个优美的故事编成一剧,取名《人面桃花》。
清代成都诗人王克昌在《春游竹枝词》中也描写了踏青时男女交往的习俗:
暮春天气踏青游,笑向阿郎话不休。
蝴蝶也知侬意乐,双双飞上玉人头。
短短几句,勾勒出踏青游乐中青年男女们情深意长、兴高采烈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