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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吉林省文化区划分

分析吉林省文化区划分

肖龙+金石柱

文化区作为一种空间单位,表征了不同地区由某一种或多种文化要素构成的文化特征上的差异,是文化地理学重要的研究对象之一。综合吉林省的自然、人文环境,确立以民族为主导因子,以语言为衍生因子的划分标准,将吉林省具体划分为“西部游牧文化区”、“中部农耕文化区”以及“东部稻作文化区”等三大文化区。

一、引言

饮食、服饰、聚落、语言、习俗、宗教、艺术形式、社会组织、道德观念、经济特色、生产技术水平等均是文化要素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在一定的区域内,这些表现形式在特征上富有一致性,那么就可以将该区域称之为一个文化区。自文化地理学在中国复兴以来,文化区方面的研究,无论是文化区概念、分类、特征,还是文化区的具体划分、对比都已结硕果。诚然如是,中国东北地区关于文化区的研究仍相对缺乏,进一步缩小尺度,以省为单位的研究更是稀少。因此,加紧步伐,更深入地去了解、发现这白山黑土间孕育出的人文事象分布,迫在眉睫。

吉林省文化区划分研究,旨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吉林省包含的各文化要素的发展规律及区域间的文化差异,从而完善东北地区关于文化区的研究的不足。通过此研究,一方面,将一定程度上促进优秀文化的整合、地方文化认同、继承与发扬。另一方面,将一定程度上提高吉林省政府在商贸经济活动方面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在文化体育活动方面规划的协调性,有助于对吉林省包括民俗旅游资源在内的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

二、吉林省文化区的划分过程

(一)自然环境:奠定基础

吉林省西部地势平坦,多草甸湿地,拥有降水量在400㎜以下的显著干季,且人口稀少,“逐水草而居”是自古以来该地域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因此而形成的游牧文化,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科技进步,虽受到了该地域人民趋于农耕的生产方式转变的削弱,但其独到之处依然是不可磨灭的。地处“黄金玉米带”的区位优势、海拔低而均一的地形、500~600㎜的降水量,为以商品粮种植为典型的旱田耕作文化扎根于吉林省中部的这片沃土夯实了基础。主打稻米,以精细见长的水田耕作文化的传播、扩散得益于吉林省东部不乏低山丘陵的地表形态、受季风影响可达900㎜的充沛降水这样的自然条件的存在。

概言之,包括地形地貌、气候特征、水文生物在内的自然因素与吉林省文化区域间的差异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可以勾勒出“西部、中部、东部”这样的以自然因素为基础的文化区划分轮廓。

(二)人文环境:确立格局

1、民族:主导因子

245.34万人的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与9.15%的占全省总人口比例,这两项在中国排位靠前的指标,间接地展现了吉林省文化中的民族烙印。吉林省的文化是在频繁的军事政权、尤其是少数民族政权的更替中衍生、发展起来的。民族区域内的文化扩散、代际里的文化传承以及文化间的文化整合,是吉林省文化底蕴累积的重要背景,对吉林省“边疆型、各民族文化相互渗透”的文化特点的形成起到了毋庸置疑的作用。因此,民族可以作为确立吉林省文化格局的主导因子。

将民族作为主导因子,首先要明确的是满族、汉族、朝鲜族、蒙古族这四个民族其人口在省内各地区的分布情况。

基于《吉林省人口普查资料》(2010)中的相关数据,可统计出,除汉族外,满族人口数占地区总人口数最大比重的城市有:长春市(1.99%)、吉林市(4.53%)、四平市(6.25%)、辽源市(6.09%)与通化市(4.62%);除汉族外,蒙古族人口数占地区总人口数最大比重的城市有:松原市(1.90%)与白城市(2.69%);除汉族外,朝鲜族人口数占地区总人口数最大比重的城市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32.45%)、白山市(1.38%)。

民族自治地方与民族乡(镇)作为聚居、政治形式,一定程度上突出了其对应民族在区域间的文化特征。因此,其对以民族为主导因子的文化格局划分确立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基于《吉林年鉴》(2010)中的相关数据,可统计出,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分别辖有1个、5个、4个、1个满族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镇);松原市与白城市分别辖有1个、8个蒙古族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白山市、通化市分别辖有1个、1个、6个朝鲜族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镇)。

综上所述,可分析出,满族、汉族、朝鲜族、蒙古族在吉林省所在的民族自治地方与民族乡(镇)同其人口于各地区的集中分布基本具有一致性。

2、语言:衍生因子

语言承载着民族的文化信息,是民族这一主导因子下的衍生因子,在确立文化格局时应予以考虑。其地域性体现为:语言层面上,诸如朝鲜语、蒙语等少数民族语言的使用情况与朝鲜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相同步。方言(汉语)层面上,始于清朝末期的关内人口迁入对吉林省而言,扩充了其人口基数,丰富了其人口内涵。山东省东部移民多定居于吉林省东部地区,山东省西部、河南省、河北省移民则更倾向于吉林省的中西部。在来自各方人民所操持的当地口音的影响下,吉林省各地区居民所讲汉语存在差别。

在以自然因素为基础,勾勒出文化区划分轮廓的前提下,以民族为切入点,结合语言等衍生文化要素,可以确立吉林省的文化格局:西部文化区包括白城市、松原市在内的两个地级市。分布于该文化区的主要民族是汉族和蒙古族。中部文化区包括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在内的一个副省级市与三个地级市。分布于该文化区的主要民族是汉族和满族。东部文化区包括白山市、通化市在内的两个地级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与长白山管委会。分布于该文化区的主要民族是汉族和朝鲜族。

在文化区的命名上,“蒙古族文化区”、“汉满文化区”、“朝鲜族文化区”这样的提法,未免有以偏概全之嫌。游牧、农耕、稻作等生产方式分别与蒙古族、汉、满两族、朝鲜族相关联,以其代之,突出以民族为主导的人文特色的同时,兼顾了自然环境对吉林省文化的影响和作用。综上所述,可以将吉林省划分为三个文化区:“西部游牧文化区”、“中部农耕文化区”以及“东部稻作文化区”。

三、吉林省各文化区的对比

就吉林省划分出的西、中、东部三个文化区,依次表征了蒙古族、汉满两族、朝鲜族在不同自然条件下所主打的游牧、农耕、稻作三种文化形式的空间分布。以下表格按空间范围(含行政区、中心城市)、主要民族、历史特征、自然条件、物质文化(含生产文化、饮食、文化景观)及精神文化(含岁时、民风、宗教信仰、语言)六项指标来对吉林省三个文化区进行了详细的对比。

四、结论

通过以上对吉林省文化区划分的研究,可得出以下结论:

(一)吉林省境内形成的文化区,是一种特定居民对应特定体系,地域相连成片,自核心区至外围带文化特征逐渐减弱的事象分布;是一种包括饮食、典型文化景观、岁时、民风、宗教信仰、语言(方言)在内的物质、非物质文化因子所存在的一致性的具体表现;是一种满族、汉族、朝鲜族、蒙古族四个省内主要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其衍生文化经扩散、传承、整合后与自然条件共同作用下的必然结果。

(二)可以将吉林省划分为三个文化区:“西部游牧文化区”、“中部农耕文化区”以及“东部稻作文化区”。其中,蒙古族文化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西区的特色;汉、满两民族为中区增添了别样风味;朝鲜族在东区文化结构的建立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三)基于吉林省文化“边疆型,各民族文化互相渗透”的异于它域之处,其文化区划分的研究,势必将就各地区文化要素的深入挖掘提供有效依据和框架,为解决该地民俗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带来帮助,对该地民俗旅游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利用富有启迪意义。

国内外关于文化区的研究,定性方面的成果无需赘述,已臻成熟,而定量方面的经验仍显匮乏。在吉林省划分文化区时虽有涉及到吉林省主要民族人口分布的统计,但尚未找到各个因子可供参考的数字化指标以进行相应的亚类划分。这是文化区研究未来的发展趋势,也是待予以不懈努力,挥洒汗水的新起点。

(作者单位:延边大学理学院地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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