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旅游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作为第三产业,旅游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给生态环境带来的负担,很多旅游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产生破坏,因此出现经济和环境发展不和谐的现象。为了实现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需要加强对旅游环境的管理,因此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主要从旅游环境管理的作用、当前旅游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旅游环境管理,实现经济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具体措施这三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阐述。一、旅游环境管理的作用
旅游环境管理主要是在环境科学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技术、行政和法律手段来协调处理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使旅游不仅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还能够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通过防治污染,能够实现经济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使旅游业能够得到持续发展。
旅游环境管理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设计旅游、文化、交通、民族、卫生、环保和水利等多个部门,而且涉及的面非常广,因此旅游环境管理经常会出现各种问题,很多不法分子为了获得个人私利,而在破坏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盲目建设新的景区,导致景区的环境负荷过大,不利于经济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那么,从另一方面可以看出,如果做好旅游环境管理工作,提高旅游环境质量,那么旅游经济和自然环境就能够实现和谐发展。如果对旅游环境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管理,使自然环境遭受严重破坏,那么整个旅游事业在未来也会受到影响。由此可见,旅游业的发展主要是人的有意识的行为过程,只有在整个旅游事业发展过程中始终贯穿环保意识,制定科学合理的旅游计划,对旅游资源进行合理开发,才能实现旅游经济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二、当前旅游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我国当前的旅游环境管理水平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旅游区缺乏健全的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到目前为止,尽管我国对旅游环境的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但是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依然不够健全,到现在依然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法,导致环境旅游环境管理工作没有法律可以。在比较偏远的旅游区缺乏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法规,而且很多基础建设项目没有根据相关程序来办理环境保护手续,尽管有的履行了相关手续,但是并没有真正落实行动,使该项工作流于形式。此外,旅游换环境管理相关部门在执行工作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的法律支撑,导致相关工作很难顺利开展,加上旅游区大多是由当地政府进行管理,环境保护机构很难介入,这些都不利于旅游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旅游环境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作为旅游环境管理工作的主体,当前旅游环境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在实际的工作中不积极管理景区的环境,导致垃圾丛生,环境质量非常差,而且对于污染源没有进行合理处理,也没有按需设置相关的警告牌。由于旅游环境管理人员缺乏环保意识,在旅游景区的环保意识宣传不到位,而且对于一些游客的破坏环境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并给予相应的出发,导致旅游环境越来越差。
(三)缺乏统一的环境管理体制
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对旅游环境管理提高了更高的水平,一般旅游业越发达,旅游环境管理工作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就越不利。由于缺乏统一的环境管理体制,因此在进行旅游环境管理工作过程中经常出现扯皮或者推卸责任的事情,使管理更加困难,不利于景区焕波啊工作的顺利开展。例如,在公园风景和寺庙等景区,这些属于林业和宗教部门管理的,但是环保部门、卫生部门以及旅游管理部门都会参与,因此处于缺乏统一管理,而是出现多头管理的现状。三、加强旅游环境管理,实现经济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不断完善旅游环境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保证旅游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后应当不断完善旅游环境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应当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然后地方在这些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根据地方实际制定地方法规,这样能够更好地指导旅游环境管理工作,使工作人员将旅游环境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从而提高景区的环境质量。
(二)增强旅游环境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
只有增强旅游环境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才能使管理人员在实际的工作中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当看到垃圾时会自动处理,从根本上处理好污染源,并做好警示牌的相关工作。对于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从而提高广大游客的环保意识。
(三)建立完善的旅游环境管理体制
为了保证旅游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后应当建立完善的旅游环境管理机制,一方面,要健全旅游行政管理相关的部门结构,实行统一管理;另一方面,要组成一支高素质而且有行政执法授权的队伍,对环境进行依法管理,保证旅游景区的良好环境,从而实现旅游经济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四、总结
综上所述,旅游环境管理工作在实现经济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今后加强对旅游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从而提高旅游环境管理的水平。同时,要加大对环保意识的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和广大游客的环保意识,从而真正实现旅游经济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
(作者单位:广东科技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