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成
分析苏南旅游产业的转变形式及旅游从业岗位出现的变化;特别是《旅游法》的实施促使旅游业转型升级,并对高职旅游教育产生影响。
一、《旅游法》对旅游产业的影响背景
旅游日益成为关系国计民生的支柱产业。根据《江苏省“十二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江苏省“率先建成旅游强省和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旅游业要在全国率先成为万亿级产业。而江苏的苏南地区是吴文化的发源地,拥有众多的世界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业发达,既是我国旅游资源的高富集区,也是旅游产业的高效益区。经国务院同意印发的《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使得苏南处于更高的发展层面。但是,目前虽然旅游业行业炙手可热,但是在某种程度上旅游行业却乱象丛生,旅游市场不正当竞争问题比较严重,损害了旅游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在此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2013年颁布施行。《旅游法》对旅游者、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旅游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作了全面、科学规定,带来了区域旅游产业的一系列变化。
二、旅游法影响下的苏南旅游产业新变化
苏南地区旅游业发展水平较高,处于转型升级的前列。《旅游法》的实施将促使旅游行业进一步打破原来的经营模式,旅游行业的新的产品、业态将不断涌现,也促使苏南旅游业加快转型升级。
(一)旅游业的发展一定要保护旅游者权益
旅游法主要内容都是围绕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设计的。在《旅游法》关于旅游者权益保护,总则里有原则规定,又单设了一章“旅游者”。旅游者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对产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拒绝交易权,对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知情权以及请求救护和保护的权利。此外,对于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这些特殊人群的保护和提供便利也作了专门规定。这部法律重要的内容是规范旅游经营和旅游合同,比如订立合同、对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旅游者怎么去追偿,都是保护旅游者权益的。在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章节中,也贯穿着对旅游者权益保护的理念。
(二)旅游业的发展要保护旅游经营者的正当权益
纵观苏南地区旅游业发展,旅游经营者正当权利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不如一些旅游者侵犯导游的人身安全,甚至于侮辱导游的现象较为普遍。加之旅游业竞争性强,普通导游收入低,造成许多年轻人不愿意从事旅游业。因此,必须重视旅游从业人员这一弱势群体的权利。从目前状况看来,导游行业人才的流失已严重,一些能力处于低端的导游,存在被淘汰和转型的可能。
(三)旅游经营过程要更加规范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旅行社在旅游活动中“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得诱骗旅游者,不得通过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和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四)对旅游业“门票经济”模式的冲击
关于景区门票随意上涨问题,《旅游法》也对其进行了依法规范。要求景区必须控制们票价格的不合理上涨,切实落实公益性景区逐步免费开放的政策。过度依赖门票经济不仅会影响大众的出游热情,更会抑制游客的消费意愿,压缩他们在旅游其他环节的支出。对门票经济的依赖是旅游业发展不成熟的表现。随着整个产业的快速发展,旅游业拉动经济增长、促进消费带动就业的综合效益正在凸显,在“全域旅游”的发展背景下,门票经济势必会阻碍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对导游从业人员的影响
关于导游薪酬和收回扣等不正当收益,相关条例有了明确的规定。旅行社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的有关规定,或者通过诱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收受的旅游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应认定为“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未来旅游产业的发展必须规范旅游购物。
(六)重视旅游的行为文明问题
游客不文明行为指旅游活动中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等行为。《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旅游法》同时也要求导游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三、旅游产业变化对高职旅游教育的影响
(一)苏南地区旅游业发展水平较高,处于转型升级的前列,因而新的产品、业态将会不断涌现
未来苏南旅游业极有可能逐渐从一个较小规模的产业,变成愈来愈强大的产业。高职旅游教育应当从人才需求方面重新进行全面的分析,重新认识旅游产业的市场规模,确定人才需求的新变化。
(二)高职旅游人才的培养面临新的问题
一是要分析苏南旅游产业的转变形式。在首部《旅游法》背景下,进一步明晰旅游产业链条的变化以及旅游从业岗位的新特征,为基于工作岗位的旅游教育模式的研究做基础;二是进行高职院校旅游人才培养定位和培养模式的类型分析,根据旅游业转型发展需求分析探讨多元化的人才培养定位和培
养模式。
(三)高职旅游教育一定要顺应旅游产业的转型发展
旅游法的出台使旅游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的重大变革!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还专门提出“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设”,明确要求“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加强学科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专业教学改革,提高旅游教育水平”。《旅游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这就在基本法层面对旅游职业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旅游业转型升级对高职旅游教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应当分析旅游产业的转变对高职旅游教育产生的影响,包括机遇和挑战;探讨高职旅游教育顺应未来旅游业发展的策略。在对高职旅游教育现状(包括发展规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规格等)分析的基础上,重新考虑新型旅游产业对未来人才的动态需求、高职旅游教育的应对策略。
(作者单位:江阴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