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艳
《旅游政策法规》是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骨干课程,也是全国导游资格证必考科目。该课程的教学中存在着明显的供需失衡,教学效果大大低于教学预期。本文从供给侧视角分析了该课程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材和师资等现状,明确了《旅游政策法规》课程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并结合现状进行了积极探讨。
供给侧改革,是指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通过改革创新、调整优化,释放潜力、增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而经济的发展水平要求与之匹配的教育发展水平。这种改革现也是高职院校专业建设发展的研究热点。课程建设作为专业建设的基础,课程供给侧改革也被提上了日程。
一、《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应进行供给侧改革
(一)《旅游政策法规》课程供给侧教学改革是其课程性质决定的
《旅游政策法规》作为旅游管理专业的骨干课程,是培养学生旅游专业技能的核心课程,也是全国导游资格考证的笔试课目之一,同时也是旅游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该门课程包括了旅行社、饭店、旅游景区等旅游单位经营管理规范,导游人员的从业准则,旅游行政机关执法依据等主要内容。
本课程以政治课程学习为基础,课程中邓小平理论和法律基础知识的内容,是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必考内容,还为后续的《旅行社管理》、《导游业务》等课程打下基础。《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的教学中出现的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失衡,恰是因为很多课程教学及教学改革都是围绕需求侧进行,忽略了供给侧的改革,从而导致了供给侧自身的感染力、带动性没有充分发挥吸引力,从而影响了教学效果。基于供给侧的视角,再看当前《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改革是十分有益的。
(二)《旅游政策法规》课程供给侧教学改革符合高职人才教育培养的要求
高职教育的目标是“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这就要求教学内容应符合产业岗位的需求。《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是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技术课程,其的教学方法就应体现学生职业技能培养训练的特点、其的课程教学场所必须要结合校内外资源,活跃课堂气氛,增加学生主动参与度,从而提高教学效果。
高职教育同样追求提高学生的核心素养。《旅游政策法规》通过供给侧改革,增强学生对课程学习价值的确认。通过科学的知识选择、丰富的活动设计与组织,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课程供给侧能兼顾社会学习和个人学习发展的需求,给予学生明确的课程学习目标、考核评价项目,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动力、形成正向的学习观。同时,有效的课程供给侧改革,《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的教学目标恰恰反映了当前旅游业对从业人员的职业关键能力需求。如良好的旅游职业道德,清晰的语言表达能力,简明的概括能力,灵活的应变能力。对《旅游政策法规》课程进行供给侧改革,对于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沟通、合作能力的培养和人际交往能力的提高等,是有积极的效果的。
二、从供给侧视角看当前《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旅游政策与法规》一课给予大多旅游专业师生、乃至培训机构都形成了内容枯燥、背诵为主的印象,被认为是一门极为抽象的理论课,难以接受和认可。因此,在《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教学中确实存在着不少问题,且未从教学供给侧方面进行审视。
(一)教学方法丰富,授课形式却单一
该课程教学改革中探讨到的教学方法非常丰富,一般有案例分析法、情景模拟法、项目导向法、讲授教学法、指导自学法等等。然而在实际的课堂授课进程中,往往仅采用某一单项教学方法,造成授课形式单一;也未将各种教学方法优势联合、相互关联,授课形式被学习内容所牵制,忽略了《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本有的特色,更没有利用多种教学方法为学生减弱对该门课程的阻抗,提高对该课程的接受认可度。
加之该课程的内容基本上是国家现有的法律条文、规章制度、行业规程,为了让学生能够记住相应的知识点,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也常常使用不断练习、重复讲授的方式,对于刚从高中升入大学的学生来讲,比较容易产生抵触、畏难心理,并不利于《旅游政策法规》课程的学习。
(二)教学内容选取呆板,缺乏旅游活动逻辑性
因《旅游政策法规》是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授课内容的选取上也偏向如何提高考证通过率,对于学生的学习要求与知识考核也侧重在考纲内容、习题正误等,与实际旅游活动的严重疏离,知识点的融会贯通率极低,这也让学生对掌握该课程是否能真正适应工作岗位,应对旅游活动中的各类事故。而对于如仲裁、申诉等实际工作会遇到的部分,讲授得很少或不深透,遇到此类问题时学生仍难进行处理。
学生对《旅游政策法规》的内容表示“四难”:难读通、难识记、难理解、难运用。由于有高中的学习经历和知识储备,大部分学生对于旅游政策方面的学习效率要略高一些。但对于中职生源的学生,这部分的积累几乎为零。因此,《旅游政策法规》与其他课程比较起来,法律条文、规则制度、行业法规等就显得特别枯燥。而且教师在讲授这些内容时,要么讲得宽泛无具象,学生茫然不易理解,要么讲得过于具细没有统筹,学生没有坚持的兴趣。加之,该课程的实践也比较复杂,尤其教师在授课的时候大多重视理论多于实践。
(三)师资水平无法满足教学丰富化要求
当前任教《旅游政策法规》的教师少有法学与旅游学教育背景兼备的。尤其是高职院校的旅游管理专业教师大多是旅游管理专业出身,几乎没有接受过法学专业的教育。由于师资的有限水平,教师对于很多实时性案例难以进行分析解释;对于旅游活动中常涉及到的合同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的讲解偏于浅显,难以对某些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法规做出专业应答。若聘任法学或思政专业的教师任教,又常存在过于偏重法学知识、思政教育,对于旅游活动中的实际案例介入较少。即使不同专业的教师在任教过程中边教边学习另一专业知识,授课过程中要实现融会贯通、灵活生动,则需要较长时间的磨合。这就需要师资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四)教材变成政策法规资料库,旅游活动教学思维体现不足
现高职院校旅游管理专业使用的《旅游政策法规》教材,要么是全国导游资格证考试专用教材,应试为主,对于法律条文的阐述和运用几乎没有,更像是一本政策法规汇集;要么是偏于本科层次高校教材,注重法学理论,对于旅游管理的专业名词解释存在教师讲解生涩、学生理解混沌的现象,最终也成为了另一本政策法规汇编集。这两种教材的内容都相对枯燥,并不利于高职旅游管理专业现有生源质量所能理解和学习掌握的。
三、《旅游政策法规》课程供给侧改革探讨
(一)教学内容根据旅游活动流程、以旅行社业务为中心梳理
《旅游政策法规》课程具有理论性强的特点,要实现该课程的“考证”率和实用性,就需要对课程的理论模块进行整合。结合校内外教学资源、场所的条件,以旅行社业务为中心围绕旅游活动开展重新梳理教学内容、形成教学模块,使课程教学内容与实际旅游工作紧密化,也让课堂教学组织形式能灵活化,从而增强教学效果。
教学内容具体分为三部分:模块一,旅游业大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自然各方面的背景下的旅游业发展现状及趋势;模块二,旅行社经营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旅行社设立、旅游业务经营、旅行社员工管理、旅游合作商们等;模块三,其他政策法规。并以此形成相应的具体教学子项目。
同时,教学中选用的案例类型应丰富多样化。精选一些旅游活动中的典型事件作为原始材料,激发学生的运用法律法规进行案例分析的主动性和问题思考的创造性;或选着社会中已发生了的知名典型案例,加强学生对法律基本理论知识、法律法规适用的方法原则等的掌握,更好的理解和分析运用法规知识;还可以使用文学或影像等形式活跃课堂讨论氛围。
(二)教学方法结合教学模块及每堂教学内容选择
选择何种教学方法为主,应根据不同教学模块及每次课堂具体教学内容确定,不唯一,不惧多。只要是能体现该堂课教学特色,又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教学方法即可。《旅游政策法规》课程最终追求的应是学生主动、师生互动式的学习理念是否实现,“学做一体”的教学效果是否实现。每次课堂具体教学时采用何种教学方法,需要对具体教学内容进行分析。比如关于法令规定的识记,讲授教学法能帮助学生专心阅读条例;而如旅行社设立等法令内容,则可以采用情境模拟教学法,让学生通过模拟设立旅行社的过程记忆相关法令,并掌握设立旅行社需要准备的文件材料、申请流程等,还能培养学生人际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减少学生对《旅游政策法规》学习的疲劳感。
教学手段的选择也围绕各模块的教学内容与学生学习特点,明确每次课堂的学习目标,教师不再拘泥于“传授”式教学而学生能真正体验“自主”式学习的过程。教学实施从生源学习状态入手,从课前准备、课堂布置、授课进程及课后追补等实现“教师主导”向“学生主导”转变,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三)教学目标和学习目的源于旅游产业发展对人才能力的需求
依据来自于学生学习该课程后应体现的学业结果和效果来明确《旅游政策法规》该课程的教学目标和学习目的,而不是由教师决定如何做,学生就如何接受。旅游业需求的人才能力才是决定教学供给的原则。一来要让学生能明了该门课程的实用性,能培养自己在未来从事旅游工作的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尽可能避免旅游法律纠纷的产生及应对旅游投诉的能力;即使仅作为一名普通的旅游者,也能具备在旅游活动中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能力。二则是通过引导学生利用网络资源及媒介了解旅游行业发展近况,主动学习,自觉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旅游行业出现的现象,提出解决思路;有条件的情况下,加强学生的社会服务实践度,让学生在实际观察学习,成为一个有着敏锐旅游意识的从业者。
(四)师资培训重视法理和旅游专业认识,结合课堂教学需求
对教师的培养,要根据其专业背景组织和安排任培训,提高其对《旅游政策法规》的课程认识和理解,并训练其思维方式,让任课教师能更关注旅游政策法规知识及其思维价值观与理念。同时,也培养教师的课程全局观,使其习惯明确每次教学活动的“教学四维”指向和标准,让其对课程目标的选择、教学重难点的判断、教学目标的建设及教学活动的安排能符合课程供给侧改革的要求,确保课程标准与日常教学的有效衔接,灵活运用案例、情境等教学方法,提升课程教学效果。
(五)课程供给侧改革需要使用符合教学规律的教材
《旅游政策法规》课程包括的法律法规知识量大面广,但是授课教材的选用上一定要避免使用条例条文类的教材上课,也不能单一的依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考证资料。根据生源情况,遵循教学规律,选择或者编制匹配模块化教学的教材。同时,还可以配以辅助教材,如案例集,通过现实的旅游案例来解释说明,更便于学生的学习和理解旅游法律法规知识,进而学会分析和处理类似案例,为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做好准备。如法规集,集合当前的有效的旅游法律法规政策,培养学生的查阅资料的能力,学会在事件处理中坚持“有理有据”。如案例情景模拟专题任务库,根据案例实际设计不同的角色(旅行社工作人员、导游、游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游供应商等),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通过体验不同角色对问题进行不同角度思考,让学生的模拟中学会全面多维运用所学。
(作者单位: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