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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治素养构建初探

公务员法治素养构建初探

摘 要 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公务员是否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至关重要。提升公务员的法治素养,对于顺利推进深化改革、实现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依法治国 公务员 法治素养

作者简介:刘巧玲,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研究方向:法理学、国际法学、行政法。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3.054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法治政府的建设中,提升公务员的法治素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政府公务员是政府得以运转的主体,是政府职能的承担者,担负着执行国家法律的重任,代表着国家的利益。我国80%以上的法律、法规是通过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得以实现的。因此,公务员的法治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公信力的树立。因此,提升公务员的整体法治素养,对于发挥法律的引领作用,增强民众对法律的信仰,培养民族的法治理念,形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氛围,至关重要。

一、公务员法治素养的基本内涵

法治素养是指人对法律的认识和运用法律处理问题的能力,即尊法、学法、信法、守法、依法办事的素养。对于广大公务员来说,法治素养更主要地体现在具有较强的法治思维能力、专业的法律知识、尊崇法律的意识、依法行政的观念等方面。

(一)法治思维能力

所谓法治思维,是指建构在法治的基本知识及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逻辑,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思维以现代的人权、民主、法治等为内容,其核心是行为的合法性问题。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法治思维的实质是各级公务员能否牢记职权法定原则,能否严格遵循法律规范及法律程序,注重保护人权。法治思维要求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良好的法治思维能够促使公务员尊崇法律、法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二)尊崇法律的意识

伯尔曼说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我国法律由国家制定,体现了广大人民的意志,尊崇法律,是公务员必有的精神理念,是对人民意志的尊重。法律本身即是一种社会规则、社会制度,又具有公平、正义的价值,代表了一定的社会理想。古今中外,奉行“奉法者强则国强”的大有人在,尤其是西方社会更具崇法重法之传统,相信“一旦法律丧失了力量,一切就都告绝望了”。在现代治理体系下,必须在全社会树立崇法的精神和信念,否则法治社会就无从谈起。作为国家公务员,担负着服务社会、捍卫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的职责,更要做尊法崇法的排头兵,否则法律的权威性与神圣性就会缺乏必备的动力与支撑,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就无法实现。法治国家必须要有一只正直、尊崇法律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用法律精神带动公民共同尊法敬法,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专业的法律知识

通晓专业的法律知识,是公務员工作应有的要求。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立法加速,法律逐渐完备,执法活动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作为公务员,知法、懂法,通晓相关工作领域的法律、法规,是其重要的法律素养。这种法律素养,不仅仅局限于熟记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要深刻理解立法精神和实质,并且能够准确地运用法律处理行政事务,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依法行政。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不断变化,公务员亦应不断进行知识的更新,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以更好地执政执法。

(四)依法行政的能力

依法行政,是现代行政理念的基本要求。受封建传统的影响,我国公民法治观念较淡漠,而特权思想,行政干预成为依法行政活动中最大的阻碍。因此,公务员应破除传统观念,忠实于法律,不畏强权,不讲人情,勇于对抗藐视法律的行为。法律无法完全覆盖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因此,法律赋予了行政机关及公务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使其能够处理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要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必须有坚定的法律信仰,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坚守法律、抵制特权的勇气,忠实于事实证据,秉公执法,这既能充分展示公务员所具备的法治素养,亦能使社会成员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实现行政的法治化。

二、提升公务员法治素养的意义

在新时代依法治国的社会背景下,提升公务员法治素养,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意义重大,也很有必要。从某种意义上讲,国家公务人员特别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决定着中国法治建设的广度、深度和进度,其法治素养水平决定着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水平和治国理政的法治高度。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事实一再证明,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如果藐视法治、践踏法治,损害的是党风政风,影响的是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和形象。

(一) 提升公务员法治素养是深化改革的需要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已经进入攻坚期、深水区,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并且“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是对改革与法治关系的高度概括。我国目前的改革是由政府引领、自上而下开展的,公务员作为政府的主体,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只有不断提升法治素养,才能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二)提升公务员法治素养是新时代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做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点判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论述,明确党和国家发展的新定位,为各级政府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公务员只有明确新的矛盾变化,不断提升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处理社会矛盾,才能更加有效地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

(三)提升公务员法治素养是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需要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我国政府急需一大批掌握现代管理理念、具备多种专业技术的复合型行政管理人才,去支撑和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现在的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良莠不齐,不论是在党性修养、管理能力,还是在法治素养都有待提高。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公务员队伍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频发,为依法行政带来困扰,也影响了公务员队伍的声誉。这些现象都与公务员队伍法治素养的缺乏相关。因此,只有不断提升公务员的法治素养,在公务员中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才能保证法治政府建设的持续性、有效性,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及战斗力。

三、公务员法治素养培养路径

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由于党中央对法治建设倍加重视,我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卓越成效,公务员整体的法治素养有了大幅提升,依法行政迈上新台阶。但与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公务员的法治素养依然有待提高。

(一) 通过学习,加强法律知识体系的构建

习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组成部分,对各方面础性知识,大家都得掌握、不可偏废,在此基础上做到术业有专攻。”公务员提高法治素养,最基本的途径就是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树立法治理念,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各级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公务员法律培训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培训机构的引领作用,有正对性地对不同部门的公务员进行定期培训,使所有公务员都能够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公务员要提高对学习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注重自我学习、自我完善,真正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使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提升工作效能,真正实现依法行政。

(二) 在实践中运用法治,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公务员要牢记行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原则,对社会的管理与服务应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并用,更加注重依法办事原则。“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行政行为必须坚决贯彻职权法定原则,对于权力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履职,不可懈怠;对于无法律授权的行政活动,应慎重行事,不可妄为。对于公务员来说,遵守实体法与程序法同样重要,严格的程序能够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合法性,亦能够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保证行政行为公平正义,也能够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三) 加强制度建设,优化法治环境

公务员法治素养的提升既要依靠自身法治水平的不断提高,又要依赖全社会范围内具有的良好法治环境。首先,国家应加强立法,完善法律制度,尤其是要加强党内法律、法规的建设,在国家和党内均能具备完备的法律制度,使行政行为不但有法可依,更能通过党内法规的实施,促使公务员队伍中的党员干部能够带头遵纪守法。其次,要建立约束奖励机制,将依法行政能力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调动公务员提升法治素养的积极性。再次,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行政管理活动中滥用自由裁量权,行政行为不合法、不合规,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利后果,给政府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应严格予以追究,使其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

(四)善用道德力量,提高思想境界

几千年的封建文化遗留了大量的道德文化,这些道德因素迄今在人的思想领域的影响仍然不可忽视。在崇尚法治的现代社会,法治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模式,与此同时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并举,充分发挥道德规范在思想领域中的支撑作用,德法并用,相輔相成,发挥道德的基础价值作用,用以引导公务员提升道德修养,坚守道德底线,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人格高尚,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以崇高的思想境界服务于社会的发展,依法履行人们赋予的职责。

(五)重设公务员法治培训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很重视干部培训工作,他曾明确指出,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针对干部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开展精准化的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增加兴奋点、消除困惑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信心和能力。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这为我们做好培训工作提供了科学方法论。为深化干部培训体系改革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国家相关部门应按照复合型干部要求,以构建干部基本知识体系为目标,努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综上所述,新时代全面提升公务员的法治素养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保障,是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也是公务员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并从多方位、多角度,运用多种方式,对公务员的法治素养进行提升,使其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完成管理社会、治理国家的任务,在国家法治建设的征程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依法治国目标的尽快实现。

参考文献:

[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

[2]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 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

[3]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4]江必新.法治精神的属性、内涵与弘扬.法学家.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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