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党的十九大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相应的我国法学教育领域也发生了矛盾性变化。新时代的法治建设对中国法学教育提出更高要求,然而,现有的培养机制不能满足法治人才培养的时代需要,为此,我国需要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构建新的法学教育机制,培养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法治工作队伍。
关键词 时代要求 法学教育机制 法治人才
作者简介:李海波,沈阳工业大学法学理论专业。
中图分类号:G41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3.095
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向世人郑重宣告:“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 在这个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话为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之而来,我国法学教育领域也发生了矛盾性变化,法学教育培育的人才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出现高校供給侧和法治国家需求侧的矛盾冲突,为此,我国需要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改革法学教育,锻造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法治工作队伍。
一、 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对法学教育提出更高要求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内容之一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靠人才来推动,人才培养靠教育。这就对高等法学教育提出更高要求,同时也为法学教育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现阶段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成为新时代高等法学教育的历史使命。
(一) 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的特点
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厉行法治,培育高素质、强业务的法治工作队伍。“法治人才的培养依靠法学教育,如果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就不可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更不可能做好。” 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在新时代背负着为全面依法治国输送人才、为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培养法制工作队的重大责任,可谓任重道远、上下求索。
中国法学教育在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不错的成绩,新时代的中国法学教育在时代的背景下已经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社会主义法学理论在法学教育中的指导地位更加突出。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是法学教育的基本原则,是中国社会必须坚守的意识形态,必须贯穿到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第二,中国法学教育必须满足我国对法治人才需求,立足于社会日益增长的法治需要,实现法学教育的跨越式发展。第三,中国法学教育应当借鉴历史经验,挖掘中国传统有益经验,培育中国法治自信,传递中国的法治经验、法治传统,争夺国际法治话语权。第四,中国法学教育应当顺应网络时代、人工智能时代、大数据时代的发展变化,培育能够解决新问题的法治人才,构建全面的法学发展格局。第五,中国法学教育应当适应国家对外发展战略,着眼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借鉴东西方法学有益经验,推动国内法、国际法教育发展。
(二)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的新追求
习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承担着为全面依法治国输送法治人才、为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培养法治工作队伍的根本任务。这个根本任务决定了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的追求。
1.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是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最根本的追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对人民的承诺,也是指引中国未来长远发展的旗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与法治有着密切的关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国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本途径。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有力支撑和保障,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性建设,必须培养法治人才,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人才支撑。
2.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追求。“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内核,法治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质上是推进治理法治化。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承担着为国家治理提供法治人才的重要任务,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法学教育的支持和保障。新时代的法学教育必须以国家的政策和战略为指导,切实培养服务国家发展需要的人才。同时,加强对一流法学学科院校的要求,培养的法律人才必须兼具完善的法律知识和宽广的政治格局,能够担负起国家发展的历史重任。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法学教育的核心价值追求。为人民培养法治人才,是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的价值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必须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让法学教育成果面向大众、面向基层、面向人民。中国法学教育既要兼顾精英教育又要普及大众教育,把法治成果分享给全社会,切实解决纠纷,维护秩序,让人民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和谐、美好。同时,牢固树立法治教育发展为人民,法治教育发展依靠人民的理念,走一条完全不同与西方的道路。
4.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必要追求。中国已经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一带一路”的宏大布局已经展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成也逐步推进,中国面临的跨国法律问题和全球法律问题越来越多。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必须积极回应迈向世界所遇到的问题,以培育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为目标,以为党的历史使命培养人,为国家治理的战略需求培养人,为中国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培养人为宗旨。强化法治人才培养的世界眼光、世界规则教育,增强应对国际法律风险与挑战的训练,以培养解决国际纠纷能力为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也以此作为检验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成败与否标准。
二、现有的培养机制不能满足法治人才培养的时代要求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人才是治国之良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高素质的法治人才,开设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承担着人才培养的任务,院校的法治人才的培养质量,深刻的影响法治建设进程。目前,我国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并不能够满足国家发展需要,存在诸多问题。
(一)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忽视法学教育的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性
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中国法学教育紧紧围绕“为何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这三个方面展开,旨在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在传统的教学过程中侧重法学的学理性教育,轻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教育,造成形形色色的西方法学理论占据着中国法学教育的话语主流,造成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在法学教育中的指导地位尚不突出,未能形成占主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意识形态。目前,我国法学教育没能同时有效融入政治性和意识形态性,学生对马克思主義主义法学理解不深刻,政治认同感不强,出现“亲西方法学理论,忽视马克思法学理论”的现象。高校在法学教学中有意忽视对敏感问题的回答,回避一些热点事件的讨论分析,不能引导学生辩证的看待问题,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
(二) 法学教育规模过大,追求数量,忽视质量
目前,我国已经有718所高校开办了法学专业教育,在校本科生人数五年前就超过了35万,毕业生规模排在各专业的前10位,已经累计培养数百万法学人才,但法学就业率常年处于低水平,在众多学科中一直处于亮红灯状态。法学教育规模大而质量不高,培养方式粗放而不精致,很多院校不具备设立法学专业的条件,在师资、教育资源、配套设施等方面都存在很大问题。在这种状态下培养出来的法治人才是“粗制滥造”的、知识素养方面是不全面的、法治人格是不健全的。庞大法学学生数量意味着必须通过批量化的培养模式进行培养,忽视对每个个体的关注,毫无教学质量可言。在规模化的法治人才培养就意味着不能关注太多细节,人才的质量就不能保障。现阶段法学教育的诟病人尽皆知,庞大数量的法学毕业生却不能满足社会对高端法治人才的需要。
(三)法学教育重理论轻实践,法治能力培养效果欠佳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作为一门经验学科,实践性是法学人才培养的基础和核心要求之一。” 在现实的教学中往往以书本为主,以说教为主,以理论为主,忽视法学教学的实践性。培养出来的学生应用能力不足,无法有效处理现实的纠纷,不符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很多院校仅仅在课堂上照本宣科的讲解教材理论知识,对于实践活动组织的数量屈指可数,也仅限于传统教学的模拟法庭、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项目。更为致命的是,由于缺乏实践评估指导制度,就连这些活动也难保质量,草草了事。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风气,以及对实践教学质量的把控不严格造成很多学生法学学习限于书本的知识,对法律实务知之甚少,如此培养的机制,即便培养的数量再多,也难以适应新时代中国对卓越法律人才的需求。
(四)法律素养与现实需要不匹配,难以提供有效的人才供给
目前,我国法学教育以司法职业为导向,未能敏锐观察社会对法治人才的多元需求,专注于单一法学教育,造成难以提供有效的复合型和涉外型人才供给。与此同时,法学院校采用理论讲解式的培养模式,侧重对理论知识的探讨,缺乏对学生法治思维的培养和运用法律方法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造成法学生毕业以后,面对的是复杂的社会现实,多变的政策与制度环境,不能采用专业的视角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很多法学院校举全力进行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的教育,忽视对学生法律职业伦理的教育,拥有法学专业知识的学生不关注伦理道德也是不符合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式的,未来势必会出现司法腐败的发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复合型人才,既要拥有法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又要同时拥有其他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完整知识结构和素养。讲究多种学科知识的复合以及与文化素养以及行为品质的复合,如果不抛弃以往教学中只注重法学基础知识和理论的灌输,而忽视了社会对法治人才全方面的素质要求,势必培养出的学生复合型程度不足,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时代发展需求,就更不可能为国家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培养人才了。
三、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构建
习总书记指出,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人才培养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承担着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人才供给的重要任务,因而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才“供给侧”。与适应经济新常态需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样,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同样需要一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养出一大批专业素质强、法律伦理道德水平高兼具全球视野和政治素养的卓越法律工作队伍,以适应新时代日益增长的需求。以下是笔者对于构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措施。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治人才培养离不开法治理论的引领。在中国办好法学教育,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为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学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是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相较于其他国家法学教育的本质区别。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有效、合适的思想根源来源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必须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政治立场构筑政治认同的理论基石,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作为法学理论学习和法治能力提升的理论依据和根本方法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课程,普及中国特色法治思想,培养学生具有高度政治认同感,用意识形态来凝聚共识,化解当前市场经济下思想意识混乱的局面,对法治缺乏信任的困境。法学教育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充分考虑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传统,创造性应用马克思主义法学,以社会主义意识来解决基层社会纠纷,让每一个公民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对群众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充满自信心,让中国法学走出世界,占领世界意识形态的制高点,夺取法治话语权。
(二)坚持法学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培养高素质的法学人才
法学教育的核心问题依然是人的问题,在法学教育中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学理论和法治能力共同培养的精神,培养学生牢固掌握法学理论、法律实践的基本知识和实践技能,形成卓越的法治能力。与此同时,应当培养学生牢记从事法学学习和法律职业的初心,守住从事法律职业的底线,养成良好的职业伦理。法治人才的培养必须坚持德治和法治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改变原有轻视道德教育行为,建立新的教育评估机制,充分考虑培养的人才的法律伦理道德和政治认同感。开展“道德版”法律大讲堂,在培养学生法治思维的同时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无形中起到了提高法律素养的功能。
(三)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构建实践教学机制
法學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实践环节的完善是回应法学学生就业实践的诉求。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不能“本本主义”,也不能执拗于抽象空洞的理论探讨。法学教育法学教育需要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在加强理论教学的同时,还应构建多元实践平台。实践教学之方式应多种多样,除了传统的毕业实习外,还应创新实践方式。一是积极创设校内常态化的同步实践教学平台,以检验理论知识、学习效果,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定期举行案例分析及研讨活动和通过实施实况转播庭审,以提高学生分析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是发挥学习竞赛平台作用,通过开展法学辩论赛活动,以提升学生的法律思维及口头表达能力; 积极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以提升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三是,推动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实现校内校外数据共享,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达致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之目标。四是开展诊所式教学,强化法律实践操作训练,积极建立法律诊所和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学生法律实践的组织性和可操作性,以及法律运用能力;。
(四)坚持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培养同步开展,造就精英教学团队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 培养具有良好专业知识的精英法治人才需要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师资队伍是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力量,也是法治人才成长的“母机”。师资不过硬、不合格,无法培养出过硬、合格的法治人才。“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要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中国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 深入实施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让具备实务经验的法律工作者,进入课堂,让高校教授接触实务。吸引和鼓励优秀法学人才投入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事业,提升师资队伍的质量和教师素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突出、能力出众、视野宽广的法学师资队伍。
新时代的中国法学教育需要牢牢把握社会矛盾转型下法治人才需求,以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的姿态迎接时代的任务,改革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为中国法治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培养人才。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还需立足国情,实事求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确立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新时代的法学教育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人才为己任,秉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教学态度,坚持中国特色和世界眼光,继续为培养高水平法治人才提供助力。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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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叶中.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的问题与使命.人民法治.2018(16).13-20.
付子堂.多维度协同创新,立体推动法学人才培养改革——以西南政法大学深化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为例.法学教育研究.2016,14(1).30-4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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