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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际形势下国际法 教学的优化研究

新国际形势下国际法 教学的优化研究

摘 要 与国内其他法学教学相比,国际法教学具有明显的特殊性。目前国际局势变化频繁,仍沿用以往国内法的教学方法已不能适应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需要。为更好地优化新国际形势下的国际法教学,应不断创新国际法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国际法学教学质量。鉴于此,本文从国际法教学的特点入手,在分析当前国际形势对国际法教学影响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化新国际形势下国际法教学的有效策略,有革新教学理念、引入先进教学方法、引入双语教学、改革考核方式,希望能为提升我国国际法教学水平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新国际形势 国际法教学 革新教学理念 双语教学 考核方式

作者简介:尹丹阳,海军大连舰艇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2.226

现阶段,世界经济呈现全球化发展趋势,各国之间不断扩大在经济、政治、安全等领域的合作,加大了相互间的依存性。但在合作与和平的背景下,国际局势常常会受到局部性动荡和战争等因素的影响。国际法教学也会受到国际形势变化的影响,如果依然按照传统的国内法学教学方式开展教学,将无法适应国际法教学的需要,并且会让学生感觉学习国际法非常抽象和枯燥,大大降低学生学习国际法的兴趣和积极性,最终造成国际法教学效果不佳。因此,在新国际形势下,研究和探讨国际法教学的优化策略,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各高等院校在国际法教学改革方面的重要研究课题。下面,先讲一讲国际法教学的三个特点。

一、国际法教学的特点

(一)多样且聚焦,庞杂但不乱

国际法学浓缩性很强,只聚焦于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三个方面,却涵盖了几乎所有的国际关系问题。国际法门类较多,表现出繁杂的特征。例如,国际经济法广泛涉及到国际保险关系、国际货物买卖关系、国际税收关系、国际投资关系等,但这些国际关系又都能归结到私法关系、公法关系和经济关系上来,因此说国际法学杂而不乱。

(二)国际法中缺少“法理学”

与国内法相比,国际法的法律体系并不是特别发达,如国内法体系具有法史学、法理学、宪法学等基础性学科,国际法体系却没有。所以,国际法教学一定要设置在国内法教育和基础法理学教育后面,其一方面是学习循序渐进和知识积累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因为国际法有很多基础性原理、概念需要借助国内法来理解。由此可以看出,没有基础性学科的统领和支撑,不但会影响国际法学的发展,还会影响到国际法学的教与学。

(三)国际法学受国际关系影响较大

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学的视野相同,都是以国家为中心密切关注国家的发展与和平问题,以及“国际治理”、经济全球化等国际问题。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学之间有着频繁的学术互动,它们都在彼此学科中汲取营养,找寻各自的理论支撑点。尽管国际法运用国际关系目前只是局限在国际关系的基本原理方面,但这也说明了国际关系与国际法之间的跨学科分析已被学界所认可,并已蔚然成风。另一方面,国际法学与国际关系学之间的互动性也体现了国际法学鲜明的政治色彩。从国际法学的内容可以看出,在冷战和后冷战时期国际法的教学内容是不同的,这反映了国际法学教育必须服务于外交斗争和政治斗争的需要。所以,国际法学教育也具有鲜明的政治色彩,把国际关系史、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的实践深入融合到国际法学教育中,将会大大提高国际法学的教学效果。

二、当前国际形势对国际法教学的影响

(一)国际形势严峻

步入21世纪,国际形势依然严峻,在战略上西方国家对中国仍然实行挤压政策,在领海领土权益上中国和周边国家还存在争议,国际形势非常复杂。另外,在新兴领域也凸显安全问题,围绕网络、海洋、太空、极地等问题的争斗不断。随着对外交往的不断增加,我国要想在国际形势下更好地体现本国的主张和立场,需要以国际法为依据,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国际法专业人才。

(二)国际法教育目标的变化

国际法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可直面目前社会问题和国内国际环境,能全面考虑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因素,以及本国国情和外国先进法律经验,可创新性解决法律问题的专业人才。假如培养的国际法人才只会像计算机一样,机械地应用法律,那样就很难促进社会的发展。因此,在新国际形势下的国际法教学应当培养更多具有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富有法律思想和法律精神、具备法治信仰的人才,而不是让学生掌握所有的法律或法律的一切。

三、新国际形势下国际法教学的优化

(一)革新教学理念

新国际形势下要彻底改变重国内法而轻国际法的思维方式,树立新的教学理念。在教学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国际法教育,大力加强国际法科研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国际法教学质量;要设置完整性和系统性的国际法课程,确保国际法的课时量充足;要采用最新的国际法教材,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自行编写具有前沿性且注重中国的国际法教材。此外,国际法教学要结合目前国际社会一体化、全球化的现实背景,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热点问题,从实践出发去分析和阐述国际法问题,培养适合国际需要的国际法专业人才。

(二)引入先进教学方法

1.案例教学

一是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的“教”。教师选择的典型案件,要与所学课程联系密切,可以是国际仲裁委或国际法院受理过的案例,也可以是国家关系中发生的案例。比如:大陆架海洋法律问题上,可选北海大陆架案;国家主权问题上,可以选美国通过的“西藏问题”修正案等案例。另外,教师要有针对性地提示学生关键之处,起到示范效应。

二是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学”。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给予学生一定的自由度,让学生在宽松的讨论环境中尝试运用基本的原理原則去分析、推理、判断、论证,充分参与到课堂学习中来。与此同时,教师应适时发挥引领作用,而不能把问题全部留给学生。教师要以案例为佐证引导学生,让他们在掌握和理解国际法原则和原理的基础上进行学习,引导学生自己查阅图书馆资料、阅读教科书等,为课堂讨论做好充分准备。

2.探究教学

探究教学应坚持以下准则:

一是立足现实,因人因材施教。教师在提高自身教学水平的基础上,要从教学内容中选择一些有有争议的或典型热点问题,分发给学生进行学习。

二是教师要注重发挥“引导者”的作用,传授给学生学习技能和学习方法,使之在“探究中学”。教师要拟定内容纲要、学习目标,提出法律问题,并指导学生做分类卡片、课堂笔记、撰写读书报告及研读科研论文等,让学生带着问题读书,在所学知识和经验中找到答案。

三是要及时验收学习成果。教师可通过多种方式验收学生的学习效果,如课堂讨论、提交论文等均可,在探究教學中,教师不但是组织者,还是评价者和参与者。

3.实践教学

模拟谈判、模拟法庭、组织辩论、观看视频等都是比较常用的实践教学方式,以视频教学为例,可以选择一些和国际法相关的纪录片、电影、国际法学者专题演讲、时事新闻评论等视频资料,让学生结合视频中涉及的国际法问题进行学习。例如:可组织学生观看《柏林大审判》、《东京审判》等,让学生从感性上认识国际法,丰富教学内容,增强学生对所学国际法知识的理解。另外,学生通过观看视频资料,可加深对国际法学背景知识的了解,避免了死板、教条的说教式教学。

(三)引入双语教学

要想加强对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就应引入双语教学。在国际法中的国际习惯、国际条约、国际会议、国际组织等内容都会涉及到很多外文,只有在读懂原文的前提下,才可做到正确使用,准确理解。对于我国所倡导的“一带一路”政策,以及一些国际问题的处理等都要与其他国家交往合作,这就需要培养一批不但懂外文而且精通国际法的人才。所以,开展国际法教学一定要加强双语教学,提高双语教学质量。在讲解国际法规则和概念时,国际法教师要给学生讲解标准的英文注释,讲授国际条约时,需给学生讲解原文内容和出处;在介绍国际法案例时,需向学生讲解材料原文的关键部分。在国际法教学中,教师要教育学生高度重视外语学习,指导学生学习多门或一门外语,从而提高国际法学专业学生的外语水平。另外,还要结合“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政策,鼓励学生学习沿线国家的小语种语言。

(四)改革考核方式

国际法教学的整个过程可以分为授课和考核两个部分,通过考核的方式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是督促学生端正态度、认真学习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其中,最常用也最传统的考核方式就是期末考试。如果要培养应用型的人才,单单依靠期末考试具有很强的局限性,也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为了培养出高素质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国际法学的考核方式应当具有灵活性、多样性的特点,能够多视角地考察学生学习国际法的实际效果,不断提升学生解决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在进行期末考试的基础上,考核国际法学习效果的方式还包括开设模拟仲裁庭或模拟法庭、设置案例分析作业、组织辩论、根据热点问题分组讨论、撰写论文等。通过多角度、多方位地对学生的国际法学习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学生不但能够掌握基本的国际法学理论知识,还可运用所学国际法知识对国际局势进行分析,解决国际争端,将他们培养成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高质量的国际法学人才,从而满足国际社会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

四、结语

总而言之,高校开展法律专业教学的目的就是要培养能熟练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信仰法律,并且可以把“教条化”的法律条文“务实化”的专业法学人才,开展国际法教学的目的亦是如此。尽管我国在国际法学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目前不管是在人才的质量和数量方面,还是在国际法研究成果方面,都远远不及我国对外开放的规模和速度。因此,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应对国际局势的考验,我们应当不断创新国际法教学模式,积极推动国际法教学改革,充分激发学生学习国际法的兴趣,调动他们学习国际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培养出更多高层次、高素质且适应国际社会需求的国际法学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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