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当前,媒体融合发展已不可逆转,互联网就是新战场。随着新媒体载体的不断延伸和快速发展,如今对新媒体作品的要求日益变高,从初期以传统新闻内容为主,加上新媒体的“形”,到现今精品意识不断增强,力求在作品的内容和形式做到“形神合一”,倒逼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进行创新和突破。
关键词 新媒体 检察宣传 创新
作者简介:臧萌,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干警。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2.333
检察宣传工作的新媒体时代已经悄然来临,基层检察院要在庞大的检察宣传网络中发挥终端作用,必须要善于挖掘,主动探索,直面困难, 积极地学习新技术和接受新理念,讲好“法治故事”和“检察故事”,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一、检察机关通过新媒体传播的意义
新媒体是展示检察形象的重要窗口,是宣传检察文化的重要途径,是检察机关与群众沟通的纽带和桥梁。我国要求司法机关在保持独立的同时,还应具有公开性。因此,如何运用好新媒体提高检察机关的宣传能力、取得宣传实效在目前尤为重要。优秀的检察新媒体作品可以作为一种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传播形式,向人民群众传播法治正能量,更好地为服务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坚持高站位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讲话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检察宣传工作。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阵地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有力管控由检察新闻宣传阵地引发的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要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在传播正能量、消解负声音上聚焦发力。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着“有迎合无引领、有多样无主流、有方向无定力”现象,要从“学(不断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融(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其他工作结合起来)、树(做大做强正面思想舆论)、防(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应(做好舆情处置回应)、批(敢抓敢管)、评(加强网络评论工作和机制建设)、统(做好网上网下统战工作)”等八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
(二)坚持重实效
在新闻宣传过程中,突出检察机关情况的宣传报道,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职能的了解程度,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深入挖掘、总结提炼检察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亮点做法,通过媒体及时进行传播宣传,积极打造本院检察品牌。例如,在微信公众平台开通“基层‘检影”专栏,定期推送年轻干警基层锻炼心得体会,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有力推进年轻干警下基层活动迅速成为知名品牌。在制作案件类作品的过程中,不仅仅局限于案情描述,而是通过案情辨析、检察官提示等方式,细致分析发案原因,警示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有效规避犯罪行为侵害,切实提升新闻宣传的社会效果。
(三)把握检察工作规律
做好新媒体时代检察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必须深入把握检察工作规律、新闻宣传规律和新媒体传播规律,善于抓住检察工作“亮点”,关注群众议论“焦点”,瞄准事关法治建设“热点”,把握检察新闻宣传“时度效”。要创新宣传理念、方法、表达,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构建起立体化、融媒体检察新闻宣传格局。
三、检察新媒体时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媒体运营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新媒体时代的检察宣传工作实属不易,特别是对运营人员很少、兼职进行运营的单位来说,运营者容易从开始经营的新鲜、满怀期待,到后面因为阅读量不多等问题而逐渐懈怠,加之每个作品的创作都必须倾注大量的心血和专业水平,费时费力,容易使热情退却。而受众需求的提升也给创作者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
(二)宣传面和受众面受限制
阅读量、转载量、推荐量在目前的“两微一端”端口都有一定的反映,这些数据体现了新媒体检察宣传作品的关注度,可以直接作为检察新媒体宣传的效果评价。但是这些数据,特别是阅读量,受关注量的直接影响,如何将检察新媒体宣传面向不特定人群、面向需要帮助和法律服务的特定对象,进一步扩大检察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是检察机关在发展新媒体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难题。
四、做好新媒体时代检察宣传工作的举措
(一)追求品质,倡导“心”媒体
品质决定效果。每一个新媒体作品,都是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的一次对话,只有制作用心,与群众的交流才能走心。在信息爆炸、谣言漫天的互联网,读者们最不缺的就是信息,最缺少的就是选择和判断。在这一点上,检察新媒体具有其他新媒体不具备的特色和专业,能够提供最权威专业的法律解读和指导、最新鲜及时的检察新闻。尽管检察新媒体拥有优势资源,但普通受众却不一定具备相应的法律素养和兴趣,这就要求检察新媒体建设要具有“用户视角”,了解不同的受众想要看什么,将同一主题,根据不同受众做出不同视角和层次的新媒体作品,或者更专业权威,或者更通俗易懂,或者更活泼有趣,并采取不同的传播方法,最终实现弘扬检察“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目标。
基层检察机关要始终秉承“培育独创性、体现创新型性、增强可读性”的原则,重点强化对“社会关注的案件,检察监督案件”两类案件的宣传,加大对民计民生的关注力度,建立“基层‘检影”、“检察文艺范”、“节日特辑”等专题栏目,通过图文结合、微动漫、微视频、H5等多种形式深化宣传效果,开通了检察官个人微信公众号,杜绝一味的转发及抄袭,主动在新媒体工作中把握规律、凸顯特色、紧贴民生,力求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将“两微一端”的影响力做广做强。
(二)深化监督,打造“信”媒体
随着检察新媒体矩阵的初步建成,检务公开已经逐步开始实现日益明显传播效应,新媒体也成为了深化检务公开的新平台。检察机关要着力依靠新媒体推进检务公开常态化、日常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两位一端”发布各类检察信息近万条,网络影响力不断提升,司法为民效果不断深化。
为妥善应对涉检网络舆情,专门组建新媒体舆情小组,每天进行检测汇报,面对重大舆情及时应对、及时发声,扩大网络话语权,防止舆情发酵。举办微直播,零距离传递“检察声音”,展示检察风采。建立“民事法律咨询”、“案件信息查询”、“代表委员联络”等便民平台、监督平台,让广大群众只要动动手指,就能在家门口和掌心里,办成事,办好事。
(三)优化队伍,拒绝“辛”媒体
新媒体作品风格多样、特色各异,或幽默、或活动、或大气、或严肃,但都鲜活生动、具有生命力,每一个新媒体作品,无论长短,它的背后无不凝聚着制作者辛勤的劳动和汗水,聚焦热点、深挖亮点、创新形式、斟酌构思、推敲语言,每一个环节都对制作者的综合素质有着极高的要求。基层检察院专业人才匮乏的现状下,优秀的新媒体工作者的辛劳和辛酸溢于言表。
为避免新媒体工作单兵作战,要以人才兴检战略为指导,重点培养专业的检察宣传队伍,基层检察机关可以在全院每个科室确定一名干警担任新闻联络员,在工作中发现有新闻价值的工作信息和值得总结推广的先进经验第一时间反馈至办公室。定期举办检察宣传工作培训,建立新媒体学习交流群,每年选派人员到其他省市和地区学习借鉴先进的新媒体工作经验,积极邀请市院领导、媒体记者来院进行讲座,内容涉及新闻写作、摄影技巧等各个方面,有效提高联络员的新闻宣传意识。挑选优秀稿件在各部门传阅浏览,召开新闻联络员座谈会分享写作心得,切实提高干警写作水平。力求打造一支有兴趣、有想法、有能力、有创新的以青年干警为主体的新媒体工作团队,保障检察新媒体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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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余文.与检察宣传同行.江淮法治.2016(2).
[3]吴洪.多措并举开创检察宣传新局面.检察日报.2017年8月23日,第0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