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逐步健全完善,反映出我国执政理念的变化、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目前,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机关在应对网络反腐舆情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新媒体时代,各级党政机关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加强网上网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主动、积极、妥善应对网络反腐舆情。
关键词 网络反腐 舆情应对 新闻发言人制度
作者简介:尹梦瑶,江苏省张家港市梁丰高級中学。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2.204
新闻发言人是一种制度,是通过新闻发言人发布有关信息、新闻,并代表相关单位回答记者或网民提问的一种制度。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逐步健全完善,反映出我国执政理念的变化、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新媒体时代,网络已成为公众和媒体获取信息、表达诉求、网上信访举报的主要渠道,网络反腐舆情成为社会舆论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倒逼党委政府予以应对和处理,网络新闻发言人应运而生。目前,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机关在应对网络反腐舆情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新媒体时代,各级党政机关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加强网上网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主动、积极、妥善应对网络反腐舆情。
一、 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概述
(一)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含义
新闻发言人的英文名称为“News Spokesman”或“News Spokeswoman”。对新闻发言人内涵的界定,学界有不同见解。笔者认为,新闻发言人是一种制度,无论是网下新闻发言人,还是网上新闻发言人,不能将其仅仅定义为单纯的个人,也不能将其仅仅视为一种职务。新闻发言人制度(有的称之为新闻发布制度),是指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指定或任命的专职、兼职新闻发布人员,就某一问题或者事项,举行新闻发布会、约见媒体记者,或者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有关官方信息、新闻,阐释本单位的观点和立场,并回答记者或网民提问的一种制度。
世界历史上,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兴起开始于美国,美国是最早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国家之一。二战以后,特别是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许多国家开始建立健全发言人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树立自己对外对内的形象,此制度已经成为政府机关和政党运行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国家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具体形态、运行机制不同,但此制度在许多国家政府机关和政党中较为普遍存在,大都建立了新闻办、专职的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保障公众和媒体的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用此种做法来引导舆论。
(二)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
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产生晚一个世纪之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稚嫩走向成熟。
1.萌芽的阶段。民国时期,1912年5月18日,时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内阁总理的唐绍仪在北京建立新闻记者招待所,自此以后,南京政府相继举行了多场记者招待会,向媒体记者发布新闻。抗日战时期以及国共内战时期,国统区普遍地采用记者招待会的方式来发布新闻。抗日战胜利后,为了共产党和国民党两党谈判的需要,周恩来经常采用记者招待会的方式,宣传中国共产党对和谈主张。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帝国主义的封锁,加之我国党报体制的单一化等原因,我们党和政府通过记者招待会的方式,发布新闻和信息。
2.起步的阶段。从改革开放早期到2003年抗击非典前,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我国开始起步,但主要局限于中央政府部分部门领域,多数党政机关对这一新生事物处于朦胧状态。2003年,我国非典发生的初期,有关信息公开不到位,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度因此受到了影响,但也让政府机关认识到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发展的阶段。到了抗击非典的后期,中央政府调整了部署,代表我国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开始频频地出现,逐步扭转了初期被动局面。此后,我国开始全面推广新闻发言人制度,出台《信息公开条例》,修改《保密法》。
4.成熟的阶段。2008年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第一时间起,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的新闻发言人、各大新闻媒体都做出了及时有效的一线采访和报道,将灾区的信息、中央的决策第一时间发布给全国乃至世界。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催生的新闻发布,是我国党政机关新闻发布制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国先后陆续出台了系列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纵观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我国从建立到发展成熟的20余年,新闻发言人制度从无到有,从对外到对内,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党政机关从过去“不说话”或“少说话”到现在主动“说话”,反映出我国执政理念的变化、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这也对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三)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我国的兴起
新媒体时代,随着互联网、计算机技术、智能移动终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逐渐成为网民和媒体获取信息、表达诉求、网上举报的主要通道,网络舆情成为社会舆论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尤其是网络反腐舆情,比如南京“天价烟”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微笑局长表哥”事件、雷政富不雅视频事件等等,倒逼党委政府予以回应、应对和处理。信息传播形态急速变化,党政机关应对网络舆情的压力陡然增加,有的单位还不太习惯与网民打交道,甚至按传统思维“捂”新闻。
网络具备的快捷性、互动性、即时性、强大舆论场等优势,而传统的新闻发布会有先天不足,这引起了中央和各级党政机关的高度重视。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以及方式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在网络环境的催促以及法规政策的要求下,网络新闻发言人应运而生。各级党政机关顺应时代发展趋势,2009年以来,全国各地“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开始如雨后春笋般地纷纷出现,并且有的党政机关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2009年7月,云南省政府率先建立了“网络发言人制度”,这是我国政府机关首次提出要建立此制度。
网络新闻发言人,是新媒体时代,网下新闻发言人在网络虚拟社会的拓展。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由网络新闻发言人为代表向外发布官方信息,并就网民关心的问题进行答复,体现了党政机关主动面对和回应网民和媒体的开放态度,其凭借“及时性、互动性、直接性、广博性、亲民性”等优势取得了显著成效。
古人云:“一言之辩,重于九鼎至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雄师。”无论是网下还是网上新闻发言人制度,其核心是通过网上网下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時间及时、准确发布官方权威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和媒体关切或诉求。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有利于党政机关等单位与公众或媒体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公信力;有利于公众、媒体或其他单位看到、获悉官方权威信息、言论,从而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一致性,以免信息混乱;有利于在舆情传播中掌握话语权和舆情引导主导权,避免谣言或小道消息影响公众的正确判断力;有利于保障公众和媒体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改善党政机关等单位形象。
二、应对网络反腐舆情中新闻发言人制度现存的主要问题
新媒体时代,新闻发言人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尤其是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现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在网络虚拟世界的拓展和延伸,其毕竟是一个刚刚起步的新生事物,在有的方面尚不完善,党政机关等单位在应对网络反腐舆情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敏感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足
不与时俱进,对网络反腐舆情应对工作思想认识不足,对可能引发网络热点的舆情重视不够,对突发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缺乏预判能力。不重视观念更新,不重视与新媒体打交道,不主动用网触网,对策措施时效性缺失,往往网络反腐舆情在网上炒热,形成社会焦点话题,才去被动应对。不注重应对方法更新,对策措施实效性不强,在应对处置网络反腐舆情时,想通过删帖、封堵等传统手段应对,封锁信息,按传统思维“捂”新闻,“信息不对称、网上官方信息发布不及时、反馈滞后、一味删贴封堵”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二)新闻发言人专业素质不高,应变能力不强
普遍存在官员充当新闻发言人,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新媒体了解不够。有的新闻发言人官本位意识较浓,高高在上,不善于也不屑于与网民或媒体记者勾通,甚至激化矛盾。有的新闻发言人虽有一定的舆情应对工作经验,但工作繁忙,不注重学习和实践,不注重提升舆情应对能力水平,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不强。
(三)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健全,应对机制不完善
信息发布法律制度的不健全,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保障不足,有的新闻发言人盲目“护主”,严重损害了该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严重损伤了党政机关的整体形象,有的新闻发言人甚至沦为‘家奴,为个人背书。网络反腐舆情应对行为缺乏法律保障和规范,应对处置机制顶层设计缺乏。应对机制制定不实用,应急预案不健全,结合实际不足,部门权责不清、协调配合不够。
(四)专门应对组织机构缺失,应对保障不到位
有的单位没有网络反腐舆情专门应对组织机构,由纪检监察部门内设部分科室兼职负责,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缺少,在舆情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处置上有时出现滞后或推诿现象。有的单位没有舆情应对专项经费,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监控设备、监控技术、业务培训等保障不到位。
三、新媒体时代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对策建议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网络反腐舆情应对的重要机制,新媒体时代,各级党政机关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加强网上网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主动、积极、妥善应对网络反腐舆情。
(一)建立完善网上网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组织机构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要充分认识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扎实措施、注重实效,并不断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完善网上网下新闻发言人制度。
要切实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机构的建设,在网络反腐舆情应对机构中建立完善常设的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或者由宣传部门相关机构承担此项工作,具体负责新闻发布的策划规划和组织实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等工作。强化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任命网上网下新闻发言人,配强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加大支持力度,为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设备和条件。常态化组织新闻发言人开展业务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新闻发言人的素养和业务能力水平。
(二)培养素质过硬的新闻发言人队伍
新闻发言人制度一方面需要党政部门等单位加强事前准备、平时演练,另一方面要注重新闻发人的整体素质,慎重选择发言人,认真挑选政治素质较强、政策水平较高、具备一定新闻宣传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新闻发言人,着力打造一支立场坚定、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组织有力,战斗力强的新闻发言人团队。要加强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的新闻发言人,避免出现因为信息发布不当而产生负面作用,确保信息发布工作的质效。新闻发言人应具备的以下条件。
一是政治立场坚定。新闻发言人在思想上政治上言行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和政府忠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以法律为准绳,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本单位的大局出发,切忌地方主义、局部利益。
二是业务素质良好。要熟悉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对腐败问题要有正确清醒的认识、准确的把握和正确的阐释,能迅速判断事件的性质、原因,准确确定立场态度。新闻业务素质良好,要了解掌握新闻传播业务知识和技巧,不断培养较高的媒体应对和沟通能力。公关素质良好,要具备较强的公关能力,面对突发情况时,保持良好的心态,力求化消极为积极,充分发挥党政部门等单位与公众、媒体之间的桥梁作用。
三是个人素质较高。个人修养良好,要平等待人,尊重和善待网民、媒体、记者,不要高人一等、讳莫如深,该坦诚时坦诚,该含蓄时含蓄,绝对不可沉默作金。应对技巧良好,做到灵敏反应、迅速思考、冷静应对、逻辑严谨、表达清晰、有理有节、平和稳健。个人形象良好,要以良好的个人形象、饱满的精神状态,充分展示个人魅力;要相貌端庄,适时调整情绪,注意肢体语言,展示最大诚意,勇于面对媒体,尽量回答问题。
四是做好准备充分。当今专业分工越来越细,某一个人不大可能为“百科全书”式的人物,这需要新闻发言人提前认真准备,熟悉事件的调查处理过程,充分理解专业术语和相关法规,使其言行具备权威性和说服力。另外,要充分考虑发布现场的情况,提前做好演练。
(三)明确新闻发言人工作的基本原则
应对网络反腐舆情的新闻发言人工作一般要坚持及时连续发布原则、准确客观发布原则、态度坦诚发布原则、多渠道发布原则、引导与规制相结合原则等等。及时连续发布原则,是指网络反腐舆情突然出现后,在边调查、边核实、边处理的同时,要及时、迅速、主动回应,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真实信息;随着网络涉腐舆情反映的问题处理进展,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准确客观发布原则,是指要实事求是,及时发布准确、真实的信息,少讲道理,多讲事实,凭事实说话,同时要保持对外口径一致。态度坦诚发布原则,是指正确回应和正确对待负面网络反腐舆情,有必要的雅量与胸怀,放低姿态、不说假话、语言恳切,坦诚与网民和媒体地进行信息共享和沟通交流,不能习惯地消极应对。多渠道发布原则,是指要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不同形式的新媒体新媒介,将权威、真实的官方信息多渠道发布、广泛传播出去。引导与规制相结合原则,是指要依法依规来应对,既要及时打击网络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又要尊重和保障网民、媒体合法的言论自由、监督权、知情权,既要及时加强舆情引导,又要加強规制,促进网民、媒体与党政部门之间的互信。
(四)明确信息发布的形式
网络反腐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有:官方网站发布、官方微博发布、官方博客发布、官方APP客户端发布、官方微信发布,以及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媒体发布信息、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散发新闻稿件、组织报道等,通过所属政府网站、重点新闻网站、主要新闻媒体、报刊、电视、广播等发布官方权威信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加强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博客、官方微信建设,积极构建多层次的信息发布平台。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宣传部、网信办等单位的协作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相关网站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回应网民关切以及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
(五)明确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其他有关事项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明确网上网下新闻发言人工作职责、信息发布范围、信息发布范围内容、信息发布程序、信息发布的纪律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于网络新闻发言人来说,还应当注意实践中将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与舆情收集研判、预警、调查处理、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应对机制有关制度建设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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