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瑜
摘 要 足迹是案件现场遗留率最高的痕迹,在侦查破案和诉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各种原因的限制,使足迹在案件串并中的利用率不高,足迹资源不能够得到共享,降低了现场足迹的利用价值。本文就现场足迹的串并案要点进行详细论述,为现场足迹在串并案件中的应用提供参考。
关键词 足迹 案件串并 应用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2.343
足迹,是案件现场遗留率最高的痕迹物证。我国足迹检验技术是在与刑事犯罪不断斗争中成长起来的一门专业刑事技术手段,从其他学科的技术、方法中吸收和借鉴得以发展进步。它从最开始的形象特征检验发展到单个足迹步法特征检验、磨损特征检验、动力形态检验。近年来,随着刑事侦查工作的需要,不断向定量化检验方面发展。其检验方法多样,内容丰富,在侦查破案和刑事诉讼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实际工作中由于地域等因素的限制,致使现场足迹在案件串并中的应用一直得不到发展,往往现场足迹的串并案件仅局限在一所一局的范围内,其实不难发现,现场足迹在串并案件中利用率不高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它的可靠性和可行性,而是因为足迹资源不能有效的得到共享,使有关办案单位不能在第一时间掌握足够的第一手现场数据。因此,在以往的串并案件工作中,现场足迹的利用,往往变为其他证据的佐证,通过其他证据串并案件后,再由现场足迹来验证串并案件的可行性和准确性,这样就会使现场足迹的利用价值大大降低。
一、现场足迹对案件串并的意义
(一)案件串并的重要性
我们刑事技术工作所研究的主要课题,便是利用刑事犯罪案件现场中提取的各种痕迹物证为侦查破案和刑事诉讼服务。其中我们研究的串并案件工作并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在时间上,无论是相隔几天、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案件都可以进行串并,在空间上,是超越所属管区、分县局辖区等任何界限划定的。这样尽可能地拉大获取犯罪线索的时间、空间范围,以适应流窜犯罪主体长时间、大范围奔袭作案的特点,使各单案的现场信息资料被充分地利用。
串并案工作是以系列性、连发性案件为切入点,以打击惯犯和流窜犯为目标,注重各案细节特征的连锁反應。所以在侦破中,通过串并案工作可以产生“抓一个,带一串,挤余罪,破多案”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二)足迹串并案件的必要性
并案侦查是建立在刑事科学技术上的一项侦查措施。发现和认识犯罪分子作案规律特点的过程,也就是运用刑事科学技术进行分析、比对及同一认定的过程。从并案线索的发现到确定串联案件,没有刑事科学技术作保证,并案是不可能实现的。无论是对现场的手印、足迹,还是对工具痕迹的分析、比对及同一认定都要紧密依靠刑事科学技术。
犯罪嫌疑人不论以何种方式进入犯罪现场势必都会在现场地面上留下足迹,哪怕犯罪现场被犯罪嫌疑人或其他原因而破坏,我们仍然可以在外围现场提取到犯罪嫌疑人的足迹,所以足迹作为现场出现机率最高的痕迹,势必成为串并案件中最为可靠的证据来源之一。
(三)足迹串并案件的可行性
现场足迹作为犯罪现场的主要痕迹物证,在常发性、系列性、流窜性案件,特别在入室盗窃案件中的采集率高于指纹、工痕等其它痕迹物证,在案件的串并和认定犯罪中起着独特作用。现场足迹所提供给我们的犯罪嫌疑人的足部特征,鞋子的结构特征,犯罪嫌疑人的步法特征,都将为我们提供足够的侦破线索,为侦查指明方向,从而不再盲目。无论是在串并案件,还是在个案中,这些特征都是稳定而有价值的存在,更可以成为为犯罪嫌疑人量罪定性的直接证据。
因此,在案件串并工作中充分利用现场足迹是完全可行的,对于系列案中的部分个案,现场足迹如果有做同一认定的条件,将为串并案件提供直接的依据;即使没有做同一认定的条件,根据犯罪嫌疑人步态、步法等特征也同样可以达到串并案件的目的。
二、现场足迹在串并案件中的应用
在对于犯罪现场中的足迹进行提取、检验之前就应有串并案的观念,不论现场足迹保存的是否完整,都应该将足迹的所有特征进行标画记录,以便在串并案时进行同一比对,只有得到足够的信息量,才能有更多的共同点,也将使得串并案依据更为可靠。
串并案件,是对一系列案件的同一认定工作,在诸多证据中,寻找案件的共同点。当我们将现场足迹作为串并案的一条证据链条时,就要将每一个个案中的现场足迹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分析检验并认真记录,将所有足迹学的知识应用到案件中。对个案中的现场足迹进行片面的检验,势必将让我们在串并案件时失去很多机会,毕竟很多足迹特征,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个系列案中的每一个个案中。
(一)赤足足迹串并
在足迹检验中,赤足足迹的检验鉴定可以从足部的足型特征、结构特征、肤纹特征等方面着手。在不同的犯罪现场如果均出现了赤足足迹,串并此两宗案件的重点在于现场遗留的足迹是否可以通过结构特征做同一认定。
此外在案件中出现的赤足足迹,在排除熟人作案的前提下,也可能昭示着犯罪嫌疑人的作案习惯和作案手法。
(二)同一鞋印串并
在系列案件或流窜作案的犯罪现场中出现相同鞋的可能性是比较高的,此类案件的检验主要是依据鞋的结构特征。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鞋的穿用特征与修补特征,这些特征稳定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鞋的结构特点及穿用人的行走特点是足迹检验的一个重要内容。
穿用特征主要是指在穿用过程中,鞋底经常弯曲、摩擦、拉伸、压缩、磕碰等力的作用以及高温严寒、日照、水侵、腐蚀等作用,造成表面损伤、磨损、疲劳和老化现象,即通过所说的硬伤、磨损、孔洞、断裂、龟裂等特征去对足迹进行检验。
鞋在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孔洞、折断或脱胶等情况后要进行修补;有时,为了延长鞋的使用寿命或增加鞋的功能等,也会在鞋底上加装饰物。由于这些都是手工操作,加之鞋底磨损特点人各不同,所以,修饰特征也是足迹检验中价值很高的特征。
以上鞋的穿用特点及修补特点所体现的鞋的结构特征具有很好的稳定性及利用价值,在不同现场中出现的相同穿鞋足迹的情况下,针对以上特征对现场足迹进行同一认定,将是串并案件的关键所在。
(三)相同鞋底花纹的足迹串并
不同现场出现的相同鞋底花纹的足迹,我们并不能直接断定就是同一双鞋,甚至我们都不能断定他们是一类鞋,因为运动鞋和皮鞋都有可能具有同样的鞋底花纹。因此,我们要通过鞋的种类特征对不同现场中出现的相同鞋底花纹的足迹进行鉴定。
首先,我们要弄清这两个相同的鞋底花纹是否是同一类鞋的,其次,在认定同类鞋只的前提下再检验是否是同一双鞋。在检验的过程中如果足迹中有其他鞋底特征也可以结合鞋的种类特征进行检验。
(四)不同鞋印串并
受先天遗传因素和后天生活习惯、工作环境的影响,每个人步法特征是有区别的。因此,此类足迹的检验主要是从犯罪嫌疑人的步幅特征与步态特征及鞋底磨损特征的特殊性着手。
鞋底在生产加工中,形成了它固有的特征,特定性很强,是同一认定的重要依据。但是,这类固有特征是依附于其载体的存在而存在,随其载体的消失而消失。一旦犯罪嫌疑人穿用不同鞋在不同现场作案,就失去了比对检验的条件。因此,只有运用不同种类穿鞋足迹的检验技术,利用同一人穿用不同鞋的步法特征,从步幅特征及步态特征上进行比对检验。
不同穿鞋足迹的检验原理主要是运用鞋底磨损特征的特殊性和行走习惯动作的相对稳定性,因为鞋底磨损特征的特殊性反映出一个人的行走习惯和脚型特征。因此,在进行不同穿鞋足迹检验时,关键是把握特征。在分析磨損特征时,可将特征归纳为种属特征和个性特征。种属特征包括穿鞋足迹反映出的脚型轮廓、起落脚部位、脚趾的分布位置关系、脚弓脚掌的大小和位置等等特征。个性特征主要是指磨损点的位置、形状、大小及相互关系,起落脚的用力方向、角度等特征。
种属特征的完全不同可以做出否定结论,但种属特征一致,并不能得出认定结论。在认定中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征的价值往往更大,是检验中的重中之重。
三、共享足迹资源提高案件串并效率
(一)建立全国足迹查询系统的必要性
足迹信息是目前我国物证管理量最大的痕迹物证,数量已经超过指纹。鞋样本数据库是我们侦查破案的工具之一,通过鞋底花纹查询鞋样是我们经常采用的手段。运用鞋样,技术人员可以分析罪犯的身份特征,许多案件的侦破是通过鞋样提供的线索完成的。然而,中国各种正规、非正规制鞋厂如雨后春笋,达十几万家之多,各种鞋样层出不穷,每年超过几十万种,初步估计每年应有60万双需要管理。因此,足迹信息需要管理的量非常大,如果不进行科学管理,将造成信息资源的极大浪费。
在刑事技术工作中,利用现场足迹进行案件串并的使用率较低的原因,最重要的就是现场足迹资源不能有效的得到共享,往往从现场中采集的足迹被束之高阁。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就软硬件而言,开发一个这样的系统并不是困难重重,只是未得到足够重视,并缺乏相关的人才,相信将来会得以重视和解决。
(二)合理构建足迹查询网络提高串并案件效率
足迹查询系统的建设,势必可以使足迹学的应用得到长足发展,并使足迹和指纹一样得到应有的重视。如何构建合理的足迹查询系统便成为了这个问题的关键。那么如何构建足迹查询网络呢?一是要以省级为单位建设统一的服务器集群;二是以市级单位作为一级管理,同时建设市级服务器提供市级管辖内的足迹管理和查询;三是市级服务器注册为省级服务器集群中的成员并归属省级系统管理;四是同属一个省级集群之间的市级服务器可共享数据供浏览和查询;五是跨市级服务器的串并案件操作归属省级管理,串并案件发起者具有协同操作的权限。
足迹查询系统,更确切的说是一个功能强大的数据库,将现场足迹及鞋的鞋底花纹样本与犯罪嫌疑人的足迹纳入其中,并进行有效管理。对新发生的案件的现场足迹资源要及时上传数据库以便有关单位进行共享。这样,才能使现场足迹得到有效利用,在串并案件工作中发挥最大价值。
参考文献:
[1]周湘平、秦汉平.对我国足迹检验技术现状和发展的思考.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4).
[2]林万续.足迹分析与比对网络管理系统中串并案的实现.大连理工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