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贫困问题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自习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的重要概念后,根据相关文件根据中办发[2013]25号文件,我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为了进一步了解海南省精准扶贫现状,本文以海南省Q市为基础,对海南省精准扶贫情况展开研究。
关键词 精准扶贫 海南 调查
作者简介:韩潇霏,三亚学院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助教,研究方向:社区社会工作。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077
一、研究背景
贫困问题是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从建国到现在,我国农村扶贫经历了救济式扶贫、以经济要素为主的开发式扶贫,以及综合开发的扶贫方式。为了提高扶贫的精确度、有效性和持续性,习总书记于2013年在湘西调研扶贫工作时提出了“精准扶贫”的理念。根据中办发[2013]25号文件(以下简称25号文件),“关于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中,精准扶贫是指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逐步构建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礎。
海南省自建省以来一直在探索反贫困策略,根据中央下发的25号文件,海南省目前也在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探索精准扶贫的道路。为了进一步了解海南精准扶贫的现状,笔者以海南省Q市的三个镇的三个兴镇村为基础,进行为期半个月的调查研究。
二、研究方法
本次研究主要采用访谈和实地观察的方法,对Q市三镇,W镇、H镇、S镇;三个行政村,B村、L村、H村进行实地考察和访谈。其中L村和H村为整村推进村。此次调查,对三个村所有贫困户进行入户调研,深入访谈了解扶贫情况。每镇访谈6-10人。包括镇领导、村干部、普通居民、贫困户等。
B村全村约450户,贫困户3户;L村全村约643户,贫困户22户;H村全村约218户,贫困户12户。
三、Q市精准扶贫现状
(一)精准扶贫情况
1. 扶贫对象确定流程。当前贫困户的主要认真标准,主要还是依靠镇里所划定的贫困基线。家贫困户的基线上调到农村家庭年平均村收入约为2300元,但各省的乃至各市所划定的基线与国家基线略有出入,这可能与各省的经济发展差异有关。在笔者所走访的三个行政村中所了解到的贫困基线也略不相同,但大致都在2900元左右,低于贫困基线的则被认定为贫困户。
精准扶贫在扶贫对象确定上,有着相对严格的确认环节。首先由村小组中的村长收集村中的贫困户信息,并上报村委会。村委会经过核实,并上报镇政府,再经由镇政府进一步下村入户调研核实,根据贫困户家中的田地、在基地,可劳动人口数等相关资料,计算贫困户年平均村收入是否低于贫困基线,低于贫困基线的则被纳入,高于贫困基线的则不被纳入,同时确认致贫主因,并将最终确认的贫困名单及其相关信息存档,建档立卡,并上报到市里。相较于以往的扶贫对象确认,精准扶贫更具有精确性。
2. 扶贫具体措施:
(1)一对一精准帮扶。Q市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在中央颁布两年脱贫三年巩固的基础上,根据Q市的经济水平,提出了一年脱贫四年巩固的基本战略。根据国家对进准扶贫政策的要求,不仅要精而且要准,在确定扶贫对象要精细,而准则更多的体现在一对一的扶贫方式中,即根据贫困对象的具体致贫原因,配对相应的扶贫单位或负责人,并依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开展帮扶工作。一对一的精准帮扶,不仅精准到每人建档立户,同时也精确到每一次的帮扶记录。
精准扶贫精确到具体的帮扶单位,在镇里确定贫困户的名单后,会有市里进一步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单位或负责人会进一步入户调研,了解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并根据贫困的个人意愿和能力,确定帮扶的措施并实施帮扶。
(2)特色产业扶贫。除了依据村民的需求,资助村民相应的扶贫物品,如猪苗、鸡苗等之外,为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Q市部分村落,依据村中村民独有的技能和特色产业,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办了相关合作社,希望以点带面的情况,促进扶贫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扶贫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目前Q市精准扶贫方案实施已经在陆续开展当中,预计已有80%的贫困户分到了相应物资,包括种苗、养殖苗以及肥料等。当前的扶贫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旧存在一些问题。
1. 现有成效:
(1)因户施策提高扶贫的精确度和贫困户的积极性。一是提高了扶贫的精准识别度。目前,我们所走访的行政村,已经完成了本村所有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工作,并确定了相关扶贫的负责人和负责单位,通过入户一对一的核查中,确定了贫困户的致贫原因以及贫困户的具体需求,并依据贫困户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扶贫措施。此举大大提高了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度,有利于针对贫困户的实际需求开展扶贫工作。二是提高了贫困户参与的积极性。在我们的入户调查中,村民表示在以往的扶贫中,主要由扶贫办统一分发种、养殖农作物给贫困户,主要有鸡苗、槟榔苗和橡胶苗,除此外还会分发一些饲料和肥料,供贫困户种养殖所用。由于村中贫困户的土地较少,因而发的树苗基本没地方种并且槟榔树和橡胶书的成长周期都比较长,靠通过种植脱贫有些困难;虽然政府有发鸡苗,但并没有考虑到市场的供求效应,统一发放鸡苗也容易造成市场价跌。在以往的扶贫过程中,没有从对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因而贫困户对此的积极性亦不高,扶贫效果甚微。在确定“因户施策”的精准扶贫工作后,根据贫困户具体致贫原因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和策略,这大大提高了贫困户参与的积极性,大部分贫困户对此次政府大力度的精准扶贫策表示满意,他们自身也在努力投入到脱贫工作中去。
(2)村中交通扶贫建设比较到位。我们发现通常较贫困地区都是因为地处偏僻、道路不畅通、资源匮乏等因素造成的。因此便有了“要扶贫、先修路”这个说法。在我们所走访的三个村落中,自然存于自然村之间基本上都是硬化的水泥路,村中道路建设基本上完成了80%,交通相对比较便捷。预计在2016年底,L村和H村会完成整村推进的交通建设,将还未修整好的路修好。
交通好了,外界的信息就容易下到村中去,给村里带来一定的影响和变化。由于Q市在进行美丽乡村建设,因此对于农村道路建设这一块投入的力度是比较大的。而村民对村中的道路建设也比较满意。
2. 存在的问题:
(1)静态的瞄准机制。贫困是难以消除的,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已经脱贫了贫困户并非真正摆脱了贫困,他们只是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进行转化。
目前整个Q市在定义贫困户,以及贫困户的脱贫标准较为单一,主要以每户年人均收入基线及我们所说的“贫困线”来判断。每户年人均收入如果低于2965该收入标准,则判定其为贫困户;如果超过该标准则判定为非贫困户或者认为他们已经脱贫了。根据贫困不可消除的特性,笔者认为,这种单一的静态瞄准机制,并不科学。
(2)精准扶贫的力度不均衡。虽然一对一精准帮扶,大大提高了扶贫的精确度和力度,但我们在调查的过程中却发现由于精准帮扶单位的不同,对贫困户的帮扶力度也存在较大的差异。在调研过程中,有贫困户表示,他们表示目前对他们的扶贫就是每人一桶饼干和若干树苗和肥料;但是别帮扶单位给贫困户牛、羊苗,而自己只有一桶饼干、几份肥料,纷纷表示不满,觉得帮扶力度不到位。
调研过程中,我们同基层负责人询问原因,他们表示由于扶贫单位帮扶经费各异,对于资金比较雄厚的帮扶单位,能够满足贫困户的需求,对贫困户的帮扶力度亦较大;然而对于资金相对较薄弱的帮扶单位而言,其帮扶力度就稍微有所欠缺。因此一对一精准扶贫,在扶贫力度上存在不均衡的情况。
(3)单一救助式扶贫缺乏看风险能力。从调研的结果中看,当前精准扶贫模式主要还是以救助式扶贫为主。根据贫困户的实际需求、意愿和经济实力,分发相应的种养殖苗和部分饲料、化肥,以此在短期内提高贫困户的收入。经过多年的扶贫摸索,村民和村干部认为,产业扶贫中养殖业对短期内提高贫困户的收入是最有效的。
但是从长远发展角度看,光靠养殖业进行扶贫,其抗风险性则会比较差。因为农业受天气和市场影响比较大,价格通常不稳定,“今年效益好,明天价低迷”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可能会出现今年养殖产物市场价格好,带动村民脱贫;而明天价格低迷,导致村民反贫的情况。因此,这种单一产业扶贫方式对于短期内提高贫困户收效或许比较好,但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欠缺一定抗市场风险能力。
(4)村民“惰性”思想有待进一步破除。由于贫困户文化素质低,对新技术,新事物,新的观念接受能力不强,思想消极保守,小农意识根深蒂固,没有发展动力,安于现状,部分贫困户产生严重依赖思想。他们希望从政府、从帮扶单位中获取更多的资金、种养殖苗或是饲料和化肥。在种养殖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如缺少化肥、饲料等问题,似乎更希望扶贫单位和政府给予解决。贫困户并没有完全从“依赖政府”这种“惰性”思维中真正走出来,这也是导致扶贫工作难开展的主要因素。
四、精准扶贫政策建议
扶贫是一项非常繁杂的工作,这不仅关系我国基层民众的温饱问题,还关系到我国未来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些决定了扶贫工作时一项艰巨、重大的任务。要做到“真扶贫、扶真贫”,使贫困户真正脱贫,光靠以往单一的救助方式略显不够,这就要求我们要建立一套长效的扶贫机制。
(一)构建“预防、救助和发展”三位一体的扶贫机制
以救助为主的扶贫方式,虽然短期内可以达到让贫困户脱贫的效果,但不利于贫困户的长期可持续性的发展。目前应当建立“预防、救助和發展”三位一体的长效扶贫机制,既要保障贫困户的生存权,同时保障贫困户的发展权。
由于当前我们在划定贫困户标准时,是根据所制定的贫困线来划定。徘徊在贫困线边缘的非贫困户,随时都有致贫或反贫的危机;刚脱离贫困线的贫困户,也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巩固脱贫的成果。因此我们要建立“预防、救助和发展”三位一体的长效扶贫机制,预防可能致贫的非贫困户,救助贫困户,并促进可能致贫的非贫困户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二)建立动态性的瞄准机制
扶贫其实是提升贫困者自我发展能力的一个过程,这次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在农村里存在这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的农户。在扶贫的过程中,我们的瞄准机制,除了放在那些绝对贫困的贫困户上,为了预防相对贫困户向绝对贫困户转化,我们在关注绝对贫困户的基础上,也要关注相对贫困户的需要。基于此,静态的瞄准机制——国家和市所划定的贫困线就需要进一步调整,建立一个动态性的扶贫瞄准机制。
根据贫困的特性,可以考虑将贫困线划分为绝对贫困线和相对贫困线,不以基线形式划分,而以“贫困区间”划分,设置为一种动态性、具有弹性的瞄准机制,根据不同区间内的贫困户进一步划分为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帮扶。
(三) 促进单一经济扶贫向社会性扶贫转变
1.扶贫内容由单一经济向多维社会转变。贫困的不可消除性,决定了最终的贫困户将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的转变,未来的扶贫工作的内容和方向必然要由单一的经济式扶贫转向为综合性的社会式扶贫,其综合性将更加突出。综合性的社会扶贫,除了对贫困户进行经济“造血”外,还应考虑医疗、教育、养老以及其他社会领域的投入,从根本上加强贫困户的抗社会风险能力,促进贫困户的综合发展。
2. 完善“预防性和救助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单靠经济增长的扶贫战略是暂时有限的,抗风险性也不足。因此需要社会保障作为补充,如建立多层次的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医疗保险、推进养老保险等。这些都是促进和加强贫困户抵抗社会风险的重要机制。
注释:
葛志军、邢成举.精准扶贫:内涵、实践困境及其原因阐释——基于宁夏银川两个村庄的调查.贵州社会科学.2015(6).
参考文献:
[1]钟国荣.海南省农村扶贫开发的对策研究.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4.
[3]成志刚、公衍勇.我国农村贫困救助制度:反思与重构.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 (6) .
[4]李鹍、叶兴建.农村精准扶贫:理论基础与实践情势探析.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