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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改革路径优化分析

国有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改革路径优化分析

李新现 冯玉娟

摘 要 国有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的深化改革是对当前我国实行全面深化改革的呼应,作为全面改革当中的一环,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说,国有文艺院团市场化运行改革路径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做好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其次,培育文艺院团发展的内生动力;最后,营造社会环境激发公众文艺产品的需求。

关键词 国有文艺院团 市场化 顶层设计 内生动力

作者简介:李新现,河南理工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教授,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河南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冯玉娟,河南理工大学音乐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音乐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091

国有文艺院团自20世纪70年代末开启市场化改革历程以来,经过30多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我国文艺院团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和力量。 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语境之下,文藝院团持续进行深化改革,破除束缚其发展的不合理的体制机制,盘活文艺资源,为社会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文艺产品,丰富人民精神生活,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发展,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为此,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之上,对我国国有文艺院团市场化改革路径进行优化,以期为新时期之下文艺院团的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智力支持。

一、做好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

顶层设计,是指从更加宏观层面上,对某项任务的各方面、各层次和各要素的统筹规划,以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的实现既定目标。文艺院团的改革并不是孤立进行的,其是中国经济社会改革的重要一环,与经济改革、政治改革、社会改革等有着密切的关联。因此,如何处理好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做好系统顶层规划是对文艺院团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考验。

(一)文艺院团法律法规的设计

政策法规是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根本依据,框定了改革的基本方向和基本原则,对文艺院团改革行为在法律层面予以确认和保护,是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强心剂”和“指挥棒”。综合来看,我国国有院团的改革历程亦是法规政策主导之下,政府部门自上而下的强力推进式改革,这一改革路径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我国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顺利推进。根据改革计划,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全国九成国有文艺院团顺利完成了转企改制。 可以看出,这一卓有成效的改革与政府部门法律政策的支持密不可分。为此,新时期,在现阶段文艺院团改革取得一定成绩的语境之下,相关政府部门依然需要对于文艺院团要提供充足的法律和政策支持。 这些法律和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首先,界定政府、文艺院团、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各自扮演的角色。除此之外,有一些文艺产品具有明显的公共属性,通过市场化运营无法维持生存,如高雅艺术、国粹等,这也需要法律予以确定经营的责任主体,即公益性文艺院团和经营性文艺院团的界定问题。

其次,协调不同政府部门。文艺院团的改革是全方面、多层次的,涉及到人事、社会保障、人员编制、财政税收、工商管理等多个部门,因此要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在法律层面予以规定和确认能够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提高改革效率,营造良好环境。

最后,优化市场环境。

一是科学设置市场准入门槛。国有文艺院团市场化改革允许社会资本进入,然而,如何进入、怎样进入却需要更加科学有效的设计,并在法律层面给予明确说明。

二是完善产业化、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从当前文艺院团改革政策涉及面来看,有关文艺院团发展产业化和税收法律政策建设还比较薄弱,不能够给文艺院团的发展提供充足支持。

(二)文艺院团发展规划的设计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物质欲望得到了空前的满足,转而更加关注精神层面,对文化有着较强的需求。此外,世界各国的竞争也从经济、政治、科学技术领域愈加转向文化领域,把文化的发展和繁荣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国有文艺院团作为我国文化的输出机构,同样需要高度重视,做好国有文艺院团的改革、发展规划,能够保障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顺利推进,生产出更加优质贴近我国现实的文艺作品,进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实现中国梦奉献力量。文艺院团的发展规划是指在一段时期内文艺院团发展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及达到目标的具体方法和手段。一般来说,文艺院团发展规划可分为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发展规划。长期发展规划是指未来5-10年文艺院团发展要达到的预期目标。短期规划是指5年内的发展预期目标,短期规划一般是长期发展规划的分解,是为更好的实现长期规划服务的。必须看到,一些文艺产品具有较强的公共物品的属性,能够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因此,对于文艺院团的发展规划问题政府不能忽视、更加不能缺位,相关政府部门必须从思想层面上重视起来,在行动上切实做好科学发展规划,掌握好文艺院团的发展航向。

(三)文艺院团相关制度设计

制度一般是指需要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其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一定的计划要求和固定程序达到预期目标。文艺院团相关制度设计是确保文艺院团改革、运行的关键所在,因此,政府部门有必要做好文艺院团改革的制度设计,将之列为顶层设计的重要一环,以此来减少内耗,提升效率,达成目标。

首先,完善文艺院团财政资金支持制度。文艺院团实行转企改革之后,我国依然有部分文艺院团资金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支持,政府的财政支持是其发展的活水源头。因此,有必要不断完善文艺院团的财政支持制度,科学设置各个环节,防范制度漏洞,切实起到应有的效果。

其次,完善监督考核制度。从文艺院团的发展来看,西方国家尤其重视对本国文艺院团的监督考核,如英国设有艺术委员会负责对本国接受政府财政拨款的艺术团体进行监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文艺院团将不再享有财政资金支持。 然而,在中国文艺院团却缺乏这样严密的事后控制制度,如若财政资金不能运行在阳光之下,必然导致腐败滋生。

最后,完善人事制度。人是最具活力的因素。传统文艺院团是事業编制,人员难进难出,影响了人才的流动,必然导致文艺院团内部缺乏活力和创新。因此,在文艺院团的市场化改革当中较为重视人事制度的改革,也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文艺院团内部人事制度改革牵涉面较广,人员较多,利益格局变化较大,必须妥善的设计人事制度的各个环节,包括人才录用、人才培养、人才晋升、人才流动、社会保障、人才奖励、老人的安置等等都需要有一个整体宏观的思路。

二、培育文艺院团发展的内生动力

事物的发展变化受到外因和内因的双重影响,然而,内在的矛盾即内因才是最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我国传统文艺院团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全面管理,对政府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很难具有个体发展的内在动力,因而逐渐走向凋敝。文艺院团的市场化改革亦是为了破除这一路径依赖,通过市场化的竞争来生出文艺院团发展的内在动力,恢复文艺院团的生命和活力。

(一)完善文艺院团内部激励机制

完善文艺院团内部激励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下功夫:

一是充分放权。即赋予文艺院团负责人较大的权利。从国外文艺院团的管理经验来看,文艺院团的负责人普遍具有较大的管理权限,能够独立负责院团的运作,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激发负责人的创新精神。 当前,我国文艺院团改革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对于文艺院团的管理依然有较多的行政干预,导致院团负责人畏首畏尾,不敢施展手脚。

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人才评价机制具有导向作用,只有设置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机制才能够使个人目标与集体目标一致,进而能够激发人员的艺术创作热情。这就要求对人才的评价是多维度的、客观的,最重要的是评价要与创造的作品的品质、作品的数量、作品受众的满意度挂钩,这样的评价体系才能使文艺院团的发展回到“文艺作品为王”的道路上来。此外,人才评价要注意标准确切,客观公正,评价过程公开、透明,做到以人为本。

三是完善文艺院团内部人员晋升机制。晋升是对一个人价值的认同和肯定,设计科学有效的晋升制度,让每个人都能通过努力得到晋升,让年轻的文艺创作者更有动力,工作更有奔头。

(二)打造品牌效应

“品牌”一词来源于市场营销学,是指用于识别另一个或另一群产品的名称、术语、记号或设计其组合,以和其他竞争者的产品和劳务相区别。品牌效应则是指由于品牌本身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商业社会中企业价值的延续。我国国有文艺院团通过市场化改革,大部分都已转变成市场独立经营主体,因而品牌意识的培育对于文艺院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事实上,传统文艺院团借鉴苏联模式实施政府主导之下的计划管理,导致文艺院团长久处于被动的温暖地带,不具有市场营销意识,更加不具有品牌意识,当前虽然进行了一系列变革,然而文艺院团内部品牌意识依然存在着先天发育不足的现象。因此,可以通过有意识的打造文艺品牌,利用品牌效应来扩大文艺作品和文艺院团的影响力,进而提高市场竞争力。打造品牌效应,一方面要挑选自身优势特色文艺产品,做好做精,以品质赢口碑。另一方面,要对自己的品牌大力包装、宣传。当然,包装要建立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之上。文艺产品的宣传也不要拘泥于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要利用多种现代媒介,如注册官方微博、公众账号等自媒体网站加以宣传运作,传播文艺作品的同时亦拉近与观众之间的距离。

(三)重视培养艺术明星

必须看到,当今社会明星的影响力正在通过各种媒体和影视剧得到不断扩大,在影响力就是稀缺资源、就是生产力的新媒体时代,其产生的社会号召力和影响力不容小觑。为此,可以以影视体育的成功经验为启示,打造文艺院内部的明星,以明星身份为载体,不断传播优秀文艺作品,扩大文艺院团的社会影响力,进而提升市场竞争力。具体做法有:

首先,不断为青年艺术人才创造展示自我的平台。要想拓宽青年艺术人才发展空间,就要充分利用好各种机会,除了院团内部核定的演出场次之外,还要积极参加国内外各大商业平台举办的各种才艺比赛,不断提高其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

其次,文艺院团内部对具有发展潜力的艺术人员予以演艺资源上的倾斜,通过艺术院校委托培养、院团之间结对培养等方式,不断提高其演艺水平和综合素质,使他们成为代表不同艺术门类的领军人物。

最后,要重视院团内部的青年艺术人才的宣传。明星之所以产生那么大的社会影响力,与其背后团队齐心协力制定的宣传策略密不可分。对于文艺院团内部明星的打造也可以主动出击,借鉴明星的运作方式,对其加适度宣传。

三、营造社会环境激发公众文艺产品的需求

传统文艺院团内容生产以政府为导向,要表演什么样的文艺作品政府说了算。 这样就会导致两个结果:一是文艺产品不能够带来经济效益,造成院团经营成本加大,入不敷出,缺乏生存能力,纵观传统文艺院团的经营状况无一不是如此。二是文艺产品不能够带来社会效益,我国国有文艺院团存在的使命是满足人民群众文艺需求,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然而,由于文艺产品的内容生产与观众需求不对接,文艺院团的这一使命并不能完成。为此,必须要高度重视公众对文艺产品的需求,树立以公众为导向理念,才能从根本上撬动文艺院团发展的杠杆。

(一)做好调查反馈

要想了解公众对文艺产品的需求,做到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对接,让文艺院团的文艺产品产生对大化的收益,就要做好调查反馈工作。一方面,要做好事前控制。即在文艺院团要进行某一项文艺演出之前,要深入到演出地点,了解当地群众的风俗和偏好,确定什么样的内容能够吸引人们的注意,依据群众的偏好来确定演出的内容和场次。在演出时,如果不能改变演出内容,即演出内容是固定的,那么就要深入分析演出内容适合什么样的年龄群体、职业群体等,在演出宣传的时候就更具有针对性。另一方面,要做好事后控制,即在文艺演出之后的反馈工作。一场文艺演出的结束,并不是真的结束,做好了演出的反馈总结工作才算真的结束,这些工作主要有:

一是这场文艺演出人数是多少,人数的年龄段分布、性别分布及现场观众的情绪如何。

二是询问观众对文艺演出是否满意,什么地方满意,什么地方不满意,有什么改进的建议。

三是对以上资料认真统计分析,做成图标或文字的形式供内部人员学习、讨论。

在一个文艺院团要做好以上工作必须具备专门从事调查反馈工作的组织机构及专业人员:組织机构是一项工作开展的基础性物质条件,如从事工作的设备,办工桌椅、电脑装备等,还有人员岗位、权、责、利的分配等;专业人员是指具备从事某项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这就要求文艺院团内部除了演艺人才要更加重视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引进。

(二)做好服务

随着经济发展,物质丰裕,观众除了关注直观、可视的质量,也更加关注个人体验,即无形的服务。因而,也可以说现在的观众也变的越来越挑剔,越来越不好糊弄。易言之,文艺院团要想在市场上获得足够的竞争力,就必须重视做好对观众的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意识。做好服务,具体有以下做法值得注意:

首先,完善文艺院团购票系统。购票是文艺产品销售的第一步,看似不起眼,实则是较为关键的一步。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交易途径愈加多元化,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的增加。文艺院团在购票系统上的改革要迎合这一趋势,除了在付款方面增加多样化支付,如现金、支付宝、网上银行、微信等支付手段之外,更要增加多种购票地点,如设置实体购票、网络购票等,增强购票的便利性也是服务提升的一个方面。

其次,演出场地要增加足够的舒适度,主要体现在对不同人群的照顾上,如考虑到老年人、幼儿、孕妇等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设有专门的咨询窗口并配齐可能用到的物品。

(三)不断创新

创新是发展的灵魂,文艺院团的发展也不能除外。文艺产品只有不断的保持创新,才能够激发观众的持续需求。 文艺院团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内容创新。文艺产品的内容创新是核心,是灵魂。内容创新可以通过内容的融合,即传统故事与现代元素的融合,使作品本身更加通俗易懂,又能够获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也可以关注现实,通过戳现实痛点,来引发对现实社会现象的思考,获得共鸣;对国外经典进行加工,以符合中国观众的欣赏水平,来让观众从国外经典中获得各自的文艺营养。

其次,文艺呈现方式的技术的创新。传统文艺院团表演的方式就是演艺人员在大舞台上表演,观众在坐席上观看。当前,科技迅速发展,科技产品多种多样,文艺呈现的方式也要体现技术发展的红利,借助技术手段给观众以视觉冲击。如借助光、声、电等现代高科技手段打造的舞台效果与演员的表演结合起来,呈现一个立体化、全方位的试听效果。

最后,组织内部管理方式的创新。宏观上来看,文艺院团内部组织管理的创新是为内容创新和技术创新服务的,是文艺院团内部创新的重要关节点。组织内部的创新主要涉及组织结构的创新,例如构建更为扁平化的组织结构更利于内部的创新;此外,还有管理手段的创新,不断推进文艺院团内部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提升效率。

注释:

王相华.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及发展政策评估体系构建研究.民族艺术研究.2014(5).142-150.

刘泉红.文艺院团改革的难点和路径选择.中国经贸导刊.2013(9).47-50.

游祥斌、卢云庆.供给还是需求——对国有文艺院团扶持政策的反思.2015(3).78-85.

陶宇.欧美国家艺术管理体制探析.美术观察.2013(2).127-130.

胡熠.欧美国家文化管理的经验与借鉴.行政论坛.2002(1).79-81.

马明.国有文艺院团转制背景下艺术管理人才的培养.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1(2).91-94.

韩婷.对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几点思考.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2).1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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