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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侦查与刑事技术的和谐发展

论刑事侦查与刑事技术的和谐发展

杨立伟 姚国杰

摘 要 随着世界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呈现专业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科技化等特点。在这种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科技强侦”的重要战略理念得以产生。如何保证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的良好配合衔接以及和谐发展,成为现代社会刑事侦查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本文就刑事技术的概念及其重要作用进行概述,并分析其在刑事侦查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然后重点介绍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和谐发展的具体过程。

关键词 刑事侦查 刑事技术 和谐发展

作者简介:杨立伟、姚国杰,山西省万荣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痕迹检验。

中图分类号:D924.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0.120

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世界范围内的人力、财力、物力得到了最大程度的流动,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升。与此同时,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也随之在时间和空间范围上扩大,犯罪活动的专业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科技化等特点得以凸显,其反侦查能力也越来越强。因此,如果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刑事侦查工作仍然墨守成规,仍然利用传统的方法对付犯罪嫌疑人的高科技手段显然已经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在这种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科技强侦”的重要战略理念得以产生,刑事技术在刑事侦查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如何保证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的良好配合衔接以及和谐发展,成为现代社会刑事侦查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因此,本文首先对刑事技术的概念及其重要作用进行概述,并分析其在刑事侦查过程中面临的问题,然后重点介绍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和谐发展的具体过程。

一、刑事技术的概述及其对刑事侦查的作用

刑事技术,亦称刑事科学技术、物证技术,是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理论知识和先进的侦查手段,寻找、识别、提取、分析、鉴定与刑事犯罪行为相关的人证、物证等材料,为刑事侦查工作提供有力的证据和线索,属于一种涉及多种学科的综合性专业技术。在实际刑事侦查过程中,经常用到的刑事科学技术有痕迹检验、法医检验、刑事化验、心理测试、电子物证等具体方法 。

随着刑事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它对刑事侦查的重要作用也越发突出。它能够大大提高犯罪案件侦破的效率,有力的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刑事技术对刑事侦查过程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

(一)有利于案件的定性

违法犯罪活动发生后,首先需要对案件进行定性,明确案件是确需立案的刑事案件还是单纯的意外事故,亦或是虚假案件。刑事科学技术能够通过现场勘查、物证提取等各种手段,确定案件的本质特征和性质,为案件进行定性处理。在刑事侦查过程中,案件的定性是首要步骤,因此刑事技术对刑事侦查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有利于案件的侦破

案件的定性只是刑事案件侦查的第一步,案件的侦破才是刑事侦查最重要的目的,而物证提取和线索的寻找则是侦破案件的必要手段。通过痕迹检验、刑事化验等现代化刑事科学技术,能迅速帮助办案人员明确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确切地点、犯罪动机以及作案具体过程等,进而引导侦查人员的办案方向和案情的合理分析,最终完成整个案件的侦破过程。

(三)有利于认定犯罪事实

在法律面前要讲究以事实为依据,只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才能对犯罪分子进行法律的制裁,否则只会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在刑事侦查过程中,只有通过刑事技术对犯罪现场进行物证提取,才能保证线索的准确性并提高办案效率,进而准确的认定犯罪现实。

二、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和谐发展面临的问题

刑事科学技术对刑事侦查的重要作用已不言而喻。同时,随着社会形式的日益复杂化,“科技强侦”的重要战略理念得以产生,人们开始提倡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的和谐发展。和谐发展概念的提出虽然深入人心,但是实际运行过程中,两者还存在衔接困难、技术落后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

(一)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与犯罪手段的较量问题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多样化的加剧,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的几率越来越高,犯罪活动的专业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科技化等特点得以凸显,因此,传统的刑事侦查手段,如蹲点守候、人海战术、车轮战术、摸底排查等,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亟需对刑事侦查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同样,刑事技术作为刑事侦查过程强有力的支撑,也必须加快更新的步伐,开发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和方法,来应对日益复杂的犯罪形势。

(二)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的衔接配合问题

对刑事侦查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以及对刑事科学技术的及时更新,并不是最终的目的,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的良好衔接配合,互相密切合作,实现两者的和谐共赢发展。但是,现阶段,由于刑事侦查和刑事科学技术这两者在工作方式方法、工作地位、面对的工作对象等方面都存在不同,导致两者的密切衔接配合出现脱节现象,双方缺少合作和沟通意识,严重的影响破案的效率,对案件的侦破极为不利 。因此,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两者不能单打独斗,必须有机结合、和谐发展。

三、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和谐发展的具体過程

案件的侦破工作需要完成现场勘查取证、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讯问和犯罪嫌疑人的认定三个主要环节。刑事侦查过程和刑事科学技术的应用只有在每个环节中良好衔接、密切配合、和谐发展,才能实现两者的共赢,高效率的侦破案件。具体过程如下:

(一)现场勘查取证阶段的和谐发展

犯罪现场的勘查取证阶段,是指案件侦查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犯罪现场搜集各种人证、物证等信息并对其研究的阶段,其核心内容是犯罪现场的访问和犯罪现场的勘查。此过程对犯罪案件的定性、犯罪线索和物证的获取、侦查方向的确定等都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现场勘查取证阶段是案件侦查工作的门户,既是刑事侦查工作的基础和首要步骤,又是刑事技术的重要工作内容。endprint

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会存在许多衔接配合不当的问题。传统片面的观点认为,现场勘查时,刑事侦查人员只负责调查访问,而刑事技术人员只负责现场取证,相互之间不管不问,双方只是在例行公事,这种现状势必会严重影响办案效率。华人神探李昌钰在他的著作中提到过:“刑警和鉴识人员要想成功的侦破一宗案件,需要两者的密切配合” 。

因此,要想顺利的完成现场勘查取证工作,刑事侦查人员和刑事技术人员必须要改变传统观念,消除侦查人员只负责调查访问和技术人员只负责现场取证的观点,双方互相学习,保证侦查人员的技术化和技术人员的专业化 。只有这样,双方在现场勘查取证过程中,才能摸清现场线索,收集第一手信息资料,分析案件发展方向,进而高效率的完成案件的现场勘查。

(二)犯罪嫌疑人审查讯问阶段的和谐发展

审查讯问阶段也是案件侦查的重要环节,审查对象是已抓获在案的犯罪嫌疑人,是一种通过面对面的讯问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的强制性活动。通过审查讯问,可以明确犯罪嫌疑人的活动是否触犯法律以及判定犯罪情节的轻重。案件的审查讯问阶段同样存在现场勘查取证阶段面临的问题,传统观念认为审查讯问只是刑事侦查人员的工作,而刑事技术人员只负责现场勘查就够了。这对整个案件的侦破显然是极为不利的。刑事侦查人员如果在审讯过程中单打独斗,势必会就案论案,由于缺乏过硬的技术支持和证据导致难以突破,最终案件也会不了了之。

因此,案件的审查讯问,特别是初次的审查讯问,需要刑事侦查人员和刑事技术人员的密切合作、共同参与。通过制定严密科学的审讯计划,提前了解案件的人证、物证等相关线索资料,一起开展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讯问。在此过程中,还要结合作案过程的细节问题和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等问题,综合分析案件的发展方向。审讯结束后,双方还要对案情进行汇总分析,从不同的角度还原案件的发生过程。在整个审查讯问过程中,刑事侦查人员和刑事技术人员也在互相的学习和沟通,有助于提高案件的侦破效率。

(三)犯罪嫌疑人认定阶段的和谐发展

对一个案件侦破的最终目的是犯罪嫌疑人的认定,同样也是重要的环节。在过去的刑事侦查过程中,传统的摸底排查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变化的需求。随着世界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世界范围内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大范围流动,不仅使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動呈现专业化、网络化、智能化、高科技化等特点,还出现流窜犯罪、团伙犯罪等新型的犯罪形式。这对案件的侦破提出了更为苛刻和严格的要求。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的密切合作在犯罪嫌疑人的认定阶段同样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犯罪嫌疑人认定阶段,要合理利用刑事技术人员获得的各种人证、物证等第一手资料,并汇总交给刑事侦查人员;刑事侦查人员通过及时迅速的对这些资料的理解消化,有针对性的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同时,犯罪嫌疑人的认定需要借助现代化的高科技手段。现阶段的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痕迹检验、法医检验、刑事化验、心理测试、电子物证等先进技术手段已广泛应用到案件侦破工作中来。

四、结语

201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进一步强调了刑事技术的重要性,指出要用现代化的高科技手段侦破案件,使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做到良好的衔接配合 。现阶段,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之间虽然还存在脱节现象,但是两者的密切合作和和谐发展的趋势不言而喻,侦查人员的技术化和技术人员的专业化是未来的努力方向。总之,只有在现场勘查取证、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认定等各个环节,双方工作人员能做到相互合作沟通,并且一起学习案件侦查的新手段、新方法,走合作共赢之路,案件侦破的效率定能事半功倍。

注释:

陈骧君.物证技术、司法鉴定与刑事科学技术之辨析.青年科学:教师版.2013,34(4).

梁英.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分析.华人时刊旬刊.2015(1).10.

李宝字.刑事侦查和刑事技术的衔接配合.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20(2).62-64.

黄慧娟.浅谈刑事技术与刑事侦查的协作.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6,15(4).87-89.

[美]李昌钰.李昌钰博士犯罪现场勘查手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6.

冉茂华.浅析侦技工作的衔接与配合.华章.2012(25).30.

刘欣.贯彻新《刑事诉讼法》 做好刑事技术工作.学理论.2014(8).130-131.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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