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文库吧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文库吧 > 学术 > 时政综合 > 法制与社会

职务犯罪的发案规律、趋势及完善思考

职务犯罪的发案规律、趋势及完善思考

杨弘傑 谭梦璐

摘 要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我国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改革开放以来,检察机关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要继续履行好职务犯罪惩防工作,本文认为必须要对已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发案规律,弄清职务犯罪发案趋势,才能制定并完善各项行之有效的措施。

关键词 职务犯罪 特点 趋势

作者简介:杨弘傑、谭梦璐,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1.294

一、 职务犯罪发生发展的特点规律

(一)犯罪手段呈隐蔽化、多样化、智能化趋势

贪污类案件中,犯罪人采用虚开发票、虚列支出、虚增票额、虚假冒领、现金不入账、多收少计等手段,从帐面很难发现其犯罪事实,手段较隐蔽。如天津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赵某某、赵某在承揽道路交通设施安装、维修工程过程中,与天津市某局刘某合谋,采取肢解工程规避招标、虚报成本、抬高合同价格的方式将公款五十四万余元骗出后俵分,同时三人还于2013年10月合谋虚假冒领工程款六万余元。贿赂类案件中,一些行贿人员往往趁着年节之间迎来送往、婚丧嫁娶贺喜慰问之机,以沟通感情或表达感谢为由,赠送钱物给受贿人,其实是以“礼尚往来”之名,行赤裸裸的行贿之实。如天津市某集团原市场运营部部长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天津市某广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某承揽医药集团广告业务提供帮助,于2012年和2015年春节以“节日礼仪交往”为名收受张某某所送贿金人民币2万元,用于其个人消费。

(二)窝案串案趋势愈加明显,由个体向群体发展,数罪交织,案中有案

近年来查办的大部分职务犯罪案件均呈现出群体性的连带效应,查办案件的时候经常会出现“拔出萝卜带出泥”,并牵扯出系列相关人员。这些共同犯罪人员常常是上下级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与中层干部、相关工作人员相互勾结,相互配合,结伙作案,共同侵吞国家及集体财产,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这不仅使此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加大,还使查办案件的难度增加。如天津市某委原处长刘某落网后,由于其涉案的国家财政补贴领域涉及单位广,涉案人数多,审批部门的审鉴经办人员共同作案多,一人犯案便牵涉到一连串的行贿、受贿人,社会影响恶劣,败坏行业风气,造成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大量流失,这种案件经常是挖一个带一窝,查一个带一串,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

(三)渎职侵权案件增多,贪贿渎犯罪相互交织,负面影响较大

尽管渎职犯罪被称作为“不落腰包的腐败”,但它却是由贿赂引发的。一些领导者往往因为贪图蝇头小利或已经收受他人贿赂、顾及私情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导致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如天津市某法院聂某某在担任张某某等人诈骗案合议庭审判长期间,在明知张某某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情况下,受他人之托,利用审判职权,徇私舞弊违法做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尔后,收受张某某等2人贿金人民币20000元,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这些现象表明,在“管”与“官”关系中,渎职侵权行为多发于“管”的动向,同时也提醒我们应加大对具体管理工作的职务犯罪行为防治力度。

(四)犯罪年龄多层次发展,且呈两极分化趋势

以往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大多年龄相对较大,年轻干部较少,因而所谓的“59岁现象”比较突出,而现在选人用人机制相比过去发生了较大程度变化,学历高、年龄轻的一大批青年人员被提拔重用,他们收入低、涉世浅、社会经验欠缺,还没有树立正确世界观及价值观,为了追求高品质生活不惜铤而走险,因而不满35岁犯罪的人群呈现强劲增长之势。

一是临退休前还要冒险捞一把的“59现象”,为退休后“高枕无忧”的生活作充足准备。如天津某公司原总经理巴某某(60岁)于2013年8月至10月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采取虚构支出并平账的手段,从其单位账户中将公款人民币35万元套取后侵吞,该款全部被其提供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

二是刚参加工作不久正值35岁左右的青年干部犯罪。35岁左右的“少壮派”思想开放,正值当年,大多事业刚起步,手中权力较小,加上社会经验不足,使其极易受到腐败分子的拉拢,容易成为职务犯罪的共犯。

二、职务犯罪发展的总体趋势预测

(一)贿赂犯罪由“短平快”的权钱交易向长期“投资型”的权钱交易蔓延

长期“投资型”的行贿逐渐代替一次性的赤裸裸“牟利性”行贿。大部分行贿者为了谋求长期稳定的利益,往往对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连续不间断的感情投资,“放长线,钓大鱼”,进行长时间铺垫,建立起亲密无间的稳定关系,并借此掩盖权钱交易的非法行为。如与受贿人“合伙经营商业”、“共同瓜分利益”;以亲友、同学、戰友的名义掩盖实施行贿受贿;甚至互相之间认干亲、攀亲联姻、结儿女亲家。如此感情铺垫,长期投资,行贿者心照不宣地表示意图,受贿人也能心安理得地接受他人财物的馈赠。

(二)工程建设领域仍是职务犯罪的重灾区

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扶持资金的加大,在招投标、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重点环节都有大额资金拨付,由于利益关系复杂、利润高、管理存在漏洞等因素,使得工程建设领域成为职务犯罪高发区,可能出现“权力寻租”,从而引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政策性补贴领域的职务犯罪将持续多发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民生、社会事业等惠民领域物资投入的不断加大,相关干部经手大额资金的机会越来越多,加之其对国家政策的理解与把握直接决定着群众的利益归属,因而权力“寻租”的空间及腐败的机会不断增加,涉及各类补贴和资金发放、管理的行业部门面临的腐败风险也相应增加,发生在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发放过程中虚假冒领、截留侵吞、中饱私囊等职务犯罪仍在高位徘徊。endprint

三、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完善思考

(一)从加强联动入手,提高“系统性”

要坚持沟通,发挥整体实效。针对共同犯罪高发、窝串案频发的实际,探索制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沟通配合、密切协作及信息通报机制,积极努力凝聚和调动检察机关、审计、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等多方面的智慧及力量,通过联席会议、专业预防、经济审计等途径,促进行业自律、行业监管与检察预防之间的有效衔接。要坚持侦防一体,整合优化资源。扎实推进上下一体、外部联动、侦防一体等工作机制的运用及完善,注重建立健全反贪、反渎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经常性沟通、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及对策意见的可行性研究,充分发挥侦防一体化机制的协调配合作用,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协调步骤、突出特色的原则,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

(二)从建章立制入手,加强“规范性”

一是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和督促指导制度。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当地党委的整体工作考核当中,作为衡量党员干部业务成绩的重要内容及标准。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职能的专业化优势,结合已查办案件的具体情况,督促发案单位进行相应整改,把案例剖析的过程变成警示教育、排除隐患、建章立制的过程。

二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检察机关可会同有关部门围绕管事、管人、管钱、管物的关键环节,结合对已经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或可能发生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深刻细致地剖析,进一步深入查找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岗位风险,重点立足风险控制,科学定位风险识别,积极开展对权力风险点的分析,针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进行认真梳理,全力打造“防范环节全面覆盖、防范时空无缝衔接、防范目标适时跟踪、防范技术综合运用的职务犯罪风险防控管理体系,使防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从干部教育入手,打好“预防针”

一是开展预防宣传和法治教育工作。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成员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法治教育,宣传解读与职务犯罪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度,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思想根基。

二是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多种途径进行法制宣传工作。预防部门要充分发挥好当地电视、网络、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平台的作用,积极运用廉政教育片、公益广告、论坛、微博、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扩大社会舆论影响,使预防工作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形成“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的良好氛围。

三是进一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规范化管理和科学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阵地的作用,不断完善内容、创新形式,丰富手段,争取实现警示教育机制“常态化”,队伍“专业化”、阵地“规模化”、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及抵抗腐败的能力。

(四)从惩治预防入手,强化“震慑力”

一是要加快步伐,继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与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配合、资源整合及协调联动,注重加强在职务犯罪线索的排查、深挖合移送等方面的沟通协作,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建立起线索举报平台,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是要突出查办重点,维护民生民利。应依法惩治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职務犯罪,加强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及就业、、教育、保障性住房、医疗、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环境保护等领域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妨害社会稳定和谐的职务犯罪。

三是要不断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在大部分已经查办的贿赂类案件中,对行贿者的打击要远远轻于受贿,有些行贿者甚至没有收到任何追究,这就造成行贿犯罪的零成本付出,从而致使越来越多的行贿者趋之若鹜,纷纷效仿,因此检察机关必须出重拳打击行贿犯罪,铲除受贿的土壤,切断受贿的源头,使行贿者付出高昂代价,从而不能行贿,不愿行贿、不敢行贿。

注释:

谭梦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与社会.2016年12月25日.endprint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wk8.com.cn
本文地址:https://www.wk8.com.cn/xueshu/513232.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wk8.com.cn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