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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法律公证推进企业维权

引入法律公证推进企业维权

摘 要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普及以及社会大众对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愈加广泛,社会大众法律缺失问题所引发的侵犯企业权益问题也更加明显,对企业的稳定运行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新时期,在企业建设发展过程中十分有必要引入法律公证手段,为企业合理维权创造良好的条件,提高企业维权效果。

关键词 法律公证 企业 维权

作者简介:姜金珠,中共鹤岗市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1.304

一、 法律公证的基本含义

公证就是在全面把握当事人基本诉求的基础上,由国家的公证机关证明法律行为以及法律意义的文书和实施的合法性、真实性,是非诉讼性质的活动。公证法律效力的发挥与工作人员的法律公证意识和能力存在紧密的联系,所以要想保证企业借助法律公证手段合理维权,就应该确保工作人员合理开展公证工作。而在理论研究实践中对公证的法律效力加以解读,能够明显看出我国公证制度应该归属到司法制度的组成中,国家公证处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就承担着行使国家证明权的重要任务,能够借助法律公证工作将国家发展过程中对公证证明职能的行使情况明确的反映出来 。一般情况下,公证书也具备有效的法律证据效力,是经过法院调查、分析和审理后认定的事实根据。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面对权益损害问题,引入法律公证手段和程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需要公证人员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约束对事件形成的证据进行适当的认定,并且向相关部门依法告知相应的义务,采用适当的措施提供相应的证明等。在这一过程中,公证人员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案件具体情况做出公平合理的公证,为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坚实的保障,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

二、 法律公证的基本程序

在借助法律公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应该明确认识到公证是具有明显法律效力的非诉讼活动,所以要想保证公证法律效力的发挥,就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各项操作,避免对公证书的法律效力产生不良影响,限制企业维权进程。系统分析,实施法律公正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该遵循的操作程序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向有关部门提供申请材料;公证处对申请资料进行适当的处理并结合资料完成“询问笔录”工作,初步了解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现场证据进行有效的保全,并且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具体要求完成“现场工作记录”;在全面分析事件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炼有价值的信息,完成对“公证书”的制作;现场送达“公证书”,确保公证书作为法律证据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 。这样严格按照各项程序要求开展法律公证工作,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公证书的法律效力,为企业维权提供相应的支持。

此外,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是,在相关企业和部门按照公证程序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相关文书的制作必须依照法律规范进行,内容也应该保证完整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针对送达问题,从文书的制作到最终送达,公证处的工作人员都应该参与其中,保证法律效力。同時,在取证现场,也可以邀请媒体介入,充分发挥出媒体监督的作用,为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夯实基础。

三、以电力企业为例探索借助法律公证维护企业权益的措施

对当前我国企业发展情况和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统筹分析,发现在企业的建设发展过程中由于法律缺失造成的维权失败问题相对较为严重,对企业的稳定发展、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的树立和企业经济效益的获取都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不利于企业积极参与到现代化建设实践中 。因此企业十分有必要引入法律公证的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获取。在本次研究工作中,结合电力企业的实际案例对借助法律公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况进行了明确系统的分析,希望能够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参照。

(一) 欠费停电维权案例解析

厦门市某工贸公司在2012年3-5月份开始不按照规定缴纳电费,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共拖欠电费以及违约金25万元,厦门市电业局多次到企业中做工作,催要电费,但是某工贸公司以财务回避的方式,以种种借口拖欠 =电费。为了能够保证电费足额回收上缴,避免对企业效益造成巨大的损害,厦门市电业局向企业送达了相应的《停电通知书》,并且对停电相关事项加以说明,但是工贸公司拒绝签字和接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电业局不能按照常规的手段采用停电处理的方式 。2012年6月28日,厦门市电业局引入法律公证手段,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送达《停电通知书》,并且在送达《停电通知书》的全过程中进行现场公证,并=同时完成《公证书》的制作。面对厦门市电业局严格按照法律程序采取的措施,工贸公司的责任人员不得不签字,并同时表示一定会在限定期限内尽量筹集电费完成电费上缴工作。到2012年7月15日,《停电通知书》所规定的最后期限,厦门市电业局最终完成了电费的收缴工作,违约金也按照规定收缴,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由此能够看出,在电力企业的维权过程中,法律公正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合理发挥法律公证的作用,能够促进电力企业维权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电力企业的稳定发展也产生着相应的积极影响。

(二) 借助法律公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统筹分析电力企业的发展情况和电力企业维权过程中对法律公证手段的合理使用,能够看出法律公证手段的应用可以为电力企业合法维权创造良好的条件,切实推进电力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新时期应该进一步深化对法律公证的认识,积极探索合理引入法律公证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措施,希望能够促使企业运行过程中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首先,借助法律公证手段提高企业的安全效益。在电力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针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具体需求积极探索引入法律公证的手段,能够真正借助法律公证手段的合理应用,消除危害电力设施所能够造成的安全隐患,进而为周围人人身安全的维护提供相应的保障,促进电网安全运行效力的进一步提高。基于此,电力企业发展过程中应该全面分析各项工作实际情况以及各项工作发展过程中与法律公证工作的契合度,进而对法律公证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整合,以期可以将法律公证手段合理的应用到企业安全生产实践中,促进企业安全效益的提高,为企业安全效益获取过程中的权益保护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这样就能够将法律公证手段和企业安全效益进行有机结合,为企业的长远稳定运行奠定坚实的基础。endprint

其次,借助法律公证手段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法律公证手段和企业经济效益的获取也存在紧密的联系,特别是对于电力企业而言,针对用户的欠费停电、违章窃电等工作的过程中合理邀请地区公正部门介入其中,实施有效的法律公证,能够进一步促进电费回收和窃电的追回等工作,实现对电费呆账和坏账等情况的全面控制,为国有企业资产流失控制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保障。由此能够看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针对不同的工作和实际业务情况引入法律公证手段,能够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避免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权益损害产生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基于此,新时期应该进一步加强对法律公证的重视,各地区党校也应该重点关注党员干部法律公证意识和能力的培养,希望可以真正培养高素质法律公证人员,也促使国有企业建设发展过程中相关领导干部能够合理使用法律公证手段,积极参与到企业维权实践中,为企业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坚实的保障,促进企业发展过程中经济效益、安全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获取,为企业在新时期背景下的持续稳定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也为我国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和市场秩序的规范奠定坚实的基础。

再次,积极开展合同公证,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促進企业的有效维权。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会签订大量的劳动合同,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会面临一定法律风险,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引入法律公证手段,能够有效规避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实现对企业权益的维护。在企业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该认识到合同关系实际上就是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后所订立的债权和债务方面的关系,而只有在合同限定范围内债务关系得到认可并履行,企业发展过程中才能按照合同的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确保企业的稳定运行。因此针对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法律意识缺失造成合同条款不完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文字表述不够清晰、合同盖章签字等不符合法律要求等情况,为了避免合同漏洞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可以尝试引入合同公证手段,借助合同公证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并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保证合同成为企业维权的重要依据。

最后,以提存公证促进合同的履行,提高企业维权效果。在企业签订合同后,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也可能出现损害企业权益的情况,对企业发展产生消极影响。所以针对企业实际履行阶段往往会遇到债务无法得到履行、当事人曲解合同拖延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等情况,为了避免这些情况影响企业的稳定发展,企业可以采用法律公证中提存公证的手段,对当事人双方的信息实施提存公证,在法律的规范下开展各项工作,增强工作的规范性,也为企业权益的维护创造良好的条件。唯有如此,借助对提存公证手段的应用才能够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为企业维权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切实推进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会遇到一些权益损害的问题,不利于企业的稳定运行,甚至会对企业的持续发展造成严重的阻碍。所以在当前市场经济背景下,企业要想实现持续稳定发展,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就应该合理引入法律公证手段,从法律角度有效推进企业进一步维权,为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所以新时期背景下应该对法律公证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进而以法律公证为切入点,为企业的维权提供相应的支持,希望能够提高企业维权效果,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注释:

叶金智、沈晓秋.福建省厦门电业局. 法律公证在电费欠费催收中的应用;朱万青.探讨公证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企业文化旬刊.2016(1).234.

陈慧敏.法律在企业经营活动公证中的作用探析.法制与社会.2014(16).22.

魏其凯.法律在企业经营公证中的作用探析.职工法律天地:下.2014(7).124.

王梅.谈公证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法律作用.职工法律天地.2017(16).2.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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