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当前在中国的环境保护领域,活跃着大批非政府组织,他们在中国的环境问题与环境治理中,扮演着守护者、治理者和监督者三重角色,所产生的影响和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但是,如何把握好与政府、企业之间关系的度,更好的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这是中国的环保非政府组织未来需要进一步努力的一个重要方向。
关键词 非政府组织 环境治理 角色扮演
基金项目:本文为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度科研课题《非政府组织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治理中的影响和对策研究》(DSK201530)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杨朝晖,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思政部“形势与政策”教研室,专职教师,研究方向:东南亚国际关系。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1.354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NGOs)最早出现于19世纪50年代,一般被认为时指那些政府和企业之外的、非盈利性质的“第三部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非政府组织在全球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大,广泛渗入到世界的各个角落,所产生的影响和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当前,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热点问题,治理环境问题,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已经成为各国的共识,而关注环境问题是许多非政府组织的主要任务。在中国的环境保护领域,活跃着大批非政府组织,例如:自然之友、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中华环保基金会、北京绿色阳光环保公益基金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北京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学会、北京环保产业协会、中国植物学会、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等。这些环保非政府组织(ENGO)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活跃于众多环境问题之中,扮演着独特的角色。
一、守护者的角色
2016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与青海代表团交流时提出:“要树立大局观、長远观、整体观,坚持保护优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如同燎原之后,燃烧在整个华夏大地,而中国境内众多的环保非政府组织也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踊跃投身于环境治理之中,为守护环境做出自己的努力。
作为环境的守护者之一,中国的环保非政府组织采用的一个主要手段是宣传。在当前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利用网络的广泛性和快捷性,加大对保护环境的宣传,已经成为众多环保非政府组织的首选。例如,自然之友在自己的网站上开设了“盖娅课程”和“盖娅培训”,旨在通过丰富的自然体验课程,向参与者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和生态保护理念,使更多的人成为环境教育的志愿者,带领更多的人一起了解自然、走进自然、守护自然。
环保非政府组织还会通过出版刊物或印制宣传资料来宣传环保理念,例如,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就出版或印制了《走进地球村》、《绿色文明与中国环保时刻》、《草根行》、《草根集》、《绿色遗产与绿色未来》、《东张西望:廖晓义与中外哲人聊环保药方》、《气候变化 中国声音》、《北京地球村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公民环保行为规范》、《绿色社区指导手册》等一系列刊物和宣传资料。
此外,环保非政府组织还会通过组织各种公益环保活动来宣传自己的环保理念。例如,中华环保联合会举办的“守护蓝天在行动——再见吧灰霾公益摄影展”、“中国节能环保创新应用大赛”、“一带一路”环保行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巡展、“社区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专题交流会等活动,都是旨在通过艺术、科技等平台,积极传播环保理念,提升大众的环境保护参与意识。
二、治理者的角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与之伴随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环境问题。为了我们的可持续发展,这些环境问题的解决势在必行。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就提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向世界传达了中国绿色发展的理念。在这样一种全国共建“绿水青山”的良好氛围之中,环保非政府组织也积极投身其中,为环境问题的治理出谋划策、提供帮助。
环保非政府组织参与到环境治理之中的主要方式是围绕国家在环境与发展方面的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其在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当地政府以及相关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各种决策建议。例如,2016年6月,全国人大法工委为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充分征求公众意见,自然之友积极响应,组织相关专家及环保组织对《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进行了研讨,形成了设“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专章”等十点意见并提交给全国人大法工委。2017年8月,自然之友联合西南林业大学环境与生物多样性法律诊所、长沙绿色潇湘环保科普中心共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建议函,建议函中将“土壤污染责任主体的认定”作为最为突出的内容。
环保非政府组织还会为公众和社会提供环境法律权益的维护。例如:2014年,自然之友为了推动新《环境保护法》中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实施,在自然之友公益基金会设立了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以此来资助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个案,从而支持更多的符合法律规定资格的环保组织发起环境公益诉讼。中华环保联合会也经常组织开展各种维护环境权益和环境法律援助的理论与实践活动,通过调查取证、法律援助、调解协商、帮助申诉、支持诉讼等等,对环境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尤其是弱势群体进行救助。
三、监督者的角色
良好的监督是确保环境保护顺利开展的重要环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是关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规定,其中第五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举报。”环保非政府组织在环境问题中扮演监督者的角色,正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相关规定的精神的体现,并作为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其监督更加独立,更加独特。endprint
环保非政府组织积极监督政府、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尤其是一些重点污染企业,甚至采用公益诉讼的方式,以实现其环保监督的目的。例如。2017年8月14日,自然之友收到云南省楚雄中院的立案通知书,以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被告,自然之友诉讼请求停建计划2017年11月大江截流的戛洒江水电站。该立案通知书的下发使持续近半年的挽救濒危物种绿孔雀的行动进入司法程序。截止2017年9月,自然之友已经提起环境公益诉讼31起,其中关于水污染的4起,大气/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的11起,土壤污染的8起,生态破坏的6起。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在环境保护领域通过守护者、治理者和监督者三种角色的扮演,对中国的环境保护产生了诸多的影响,对中国的环境治理发挥了诸多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不应该成为一组矛盾,而应当是相辅相成、共同发展的,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始终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中国的中西部地区,贫困县、贫困村数量众多,还有很多人民群众生活在贫困之中,如何帮助这些人将身边的自然资源变为脱贫致富的要素,是很多地方政府和扶贫工作人员在努力开展的探寻,例如,在水资源丰富的地方发展水电,但这种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往往就触及了一些环保非政府组织的神经,这些环保非政府组织有时会通过宣传、联名信、诉讼等方式,力图让地方政府停止水电建设。然而,我们也应当看到,如果人们的生活水平得不到显著提高,如果贫困人群长期贫穷落后,那么对自然环境的保护也将无从谈起,野蛮使用自然资源的案例还将层出不穷。唯有将科学的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这一理念贯彻践行到经济发展之中,将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真正实现开来,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可持续发展带来的好处,摆脱贫困、安居乐业,才能将环境保护的理念真正深入人心,人們也才会真正认可环境保护、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之中来,这样的话也才能真正求得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共赢。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保护环境和经济发展不应当对立起来,非政府组织和政府机关不应当对立起来。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中国“五位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环保非政府组织应当抓住这一时机,充分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共同搞起来。这样看来,中国的环保非政府组织在环境问题中所要走的路还很长,需要学习、协调的工作还很多,尤其是如何把握好与政府、企业之间关系的度,更好的为生态环境保护服务,这是中国的环保非政府组织未来需要进一步努力的一个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1]王杰、张海滨、张志洲主编.全球治理中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