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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一把手”监督问题

浅议“一把手”监督问题

摘 要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一把手”监督问题一直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一把手”监督难也是被人们广泛关注的问题。关于如何加强“一把手”监督,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让“一把手”权力关进笼子,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就“一把手”监督难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个人粗浅的建议。

关键词 “一把手” 权力制约 监督体系

作者简介:刘婷,中共吴忠市委党校教研室教师,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2.065

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没有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我国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腐败滋生。从纪委查处的案件中可以看出,其中不乏有一些“一把手”滥用职权为自己和家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带坏党内政治风气,给全党和全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尤其是使得政府公信力下降。“一把手”作为一个单位或部门权力运行的核心,监督难的问题尤其显现,“一把手”权力能不能管住关系到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关系到党内政治生态的净化问题。

一、“一把手”监督难的原因分析

当前我们对加强“一把手”监督工作探索了许多新的方法,也出台了相关制度。随着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入,“一把手”权力得到了一定的限制和规范。但是不得不承认在实际监督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大的困难和阻碍。关于破解“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把手”权力太过集中,权力下放难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权力的下放使得地方上“一把手”在人、财、物方面掌握相当的自主权,客观上使“一把手”的权力增大和集中,无形当中,单位和部门“一把手”在用人权、财物权、重大问题决策权等方面拥有高度集中的权力。由于权力过度集中,自由裁量空间大,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在全市推行的“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五个方面的事项,通过将“一把手”权力分解到同级班子成员来实现权力制约。但在实施过程中,受“一把手”个人素养限制,一些“一把手”不愿意将手中权力分解下放,造成监督困难。

一是由于受“官本位”封建思想影响严重,作风强势,有些“一把手”为了使自己享有绝对的决策权,不让单位内部人插手一些事务,在工作中继续实行“一言堂”、“家长制”的作风。

二是有的“一把手”法纪意识薄弱,认为权力即利益,权力在手中不用就作废,因而利用手中的权力拍板决定、违纪违法,为自己和家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走上贪污腐败的道路。

(二)现行监督体制运行效果不佳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和反腐工作的不断推进,对“一把手”的监督制度已经较为完善,但仍然难以破解“一把手”难题,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制度实施效果不佳。对“一把手”监督难就难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这其中都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对“一把手”的工作知情难。上级监督主要通过汇报材料和纸质文件来进行监督,与其说是监督不如说是检查工作,重结果轻过程,容易忽视对工作过程中一些具体事项的监督。同级纪委对各部门的监督,事后监督多,事前和事中监督少;重大事项监督多,细微末节监督少。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双重领导制,同级纪委受同级党委领导,人财物受制于同级党委管理,因此纪委的不独立性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下级监督更难,在“一把手”办事不公开不透明的情况下,不仅党员群众,班子成员有時也难以了解和参与本单位的某些决策。“一把手”如果不重视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权力进行滥用乱用,就难以起到监督作用。

从理论上,群众最能够起到在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作用,实际情况确是不然。群众处于政府工作的外围,如果不增加权力运行的公开度和透明度,群众对于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具体事项也难以知情,更不用说单位内部财务、人事方面的办事流程和处理结果了。

(三)监督制度存在真空地带

2016年中央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了党内监督的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但缺乏必要的监督程序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力的相关规定。对于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的保障也没有相关规定,这就容易造成监督走形式,变成走过场式的监督,而不是有效的监督;对于目前较为有效的监督机制,例如“五不直接分管”,也缺乏不落实、不实施的相关问责规定;对于“一把手”不放权、躲避监督的行为缺乏具体规定,不能起到有力的约束作用;对于“一把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缺乏相关公开程序,以及公开不力的责任规定,造成监督有权力,无责任的现象。

(四)缺乏对“一把手”监督的良好氛围

从“一把手”角度看,大多数“一把手”缺乏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愿接受监督、不敢接受监督、拒绝监督的情形较为普遍。从监督主体来看,普通干部和群众的监督意识不强,有些普通干部对本单位的重大决策不主动了解,认为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万无一失,如果过于积极的监督“一把手”反而容易招来打击报复;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多年来没有形成监督的习惯,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便想监督,还害怕“一把手”复杂的关系网,不仅没有反映出问题,反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五)多种监督机制尚未形成监督合力

由于监督主体未完全凝聚成合力,尽管从理论上说,“一把手”处在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全方位的监督之中,但也存在着监督主体职能交叉重复、责任不清的问题。由于几者之间还没有一个好的协调机制,合力尚未形成,仍存在孤军奋战现象。

二、关于加强“一把手”监督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贯彻实施,完善体制机制

完善现有的监督体系,及时出台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监督程序规定,规范监督程序和监督责任,让监督全过程科学、合理,确保各监督主体合理合法行使监督权。

除加强制度建设外,更重要的是加强实施监督,将监督体系的各项监督机制贯彻好、实施好有利于建立有效的动态监督体系,包括:规范选人用人机制,明确选任要求和选任程序,防止出现只看材料不审核的情况,对于“一把手”的考察选任要严肃认真,优先考虑理想信念坚定、原则性强的“一把手”干部;推进巡视工作常态化,要真查真办,让群众成为反映问题线索的主要群体,让领导干部意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坚持“五不直接分管”,让“一把手”真正把权力分解出去,通过权力制约来预防腐败问题滋生;坚持三重一大事项交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和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内民主意识;完善问责机制,明确问责程序、问责对象、问责内容等,完善问责体系,扩大问责范围。通过加强对违纪问题的问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来倒逼责任落实;加强审计,坚持有问题早解决,对于审计出问题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组织的党性认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加强日常教育,落实两个责任

“一把手”之所以成为贪腐的重要查处对象,是因为“一把手”的作风能够影响整个班子的作风,甚至影响整个单位的作风。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能不能净化,重点是“一把手”能不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另外,从纪委查处的案件中反映出,“一把手”之所以走向贪腐的道路,主要是因为思想道德滑坡,理想信念不坚定,进而在权力中失控、迷失自我。加强日常警示教育,通过党的理论学习、党内法规学习、案例学习,树立用党章要求自己,坚决不触碰法纪红线的意识,通过日常学习达到日常约束的目的。制度最终还是要靠人去落实,在建立健全制度的同时,不能忽视党的思想建设,特别是对“一把手”的思想道德建设。要转变排斥监督的观念,充分认识监督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关爱,如果小错不提醒、不教育、不纠正,迟早要酿成大错。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日常学习,按要求达到学习课时,并定期组织检查学习记录。改变以往单一、盲目的学习制度,增加有针对性、多种形式并行的学习模式,例如:增加红色教育、党性锻炼、拓展训练,基层教育实践,通过开展活动和理论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干部培训,既可以委托党校办班,也可以委托其他教育机构办班,通过开展党性教育锻炼达到日常监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实际效果。

二是加强“一把手”廉政警示教育,用干部身边的人教育干部身边的事,可以通过组织干部参加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亲历纪委约谈现场,到犯罪人员羁押地组织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让“一把手”明白党纪国法的刚性约束,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廉政价值观。

(三)凝聚监督合力,强化监督力量

现行的监督机制是以同级监督为主,上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群众监督在整个监督体系中占得比重并不大,但群众监督是实现“八小时外”监督最有力的监督途径,让权力运行在群众的眼底下,防止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目无民众。

第一,通过多种形式畅通群众表达渠道,让群众成为无处不在的监督主体,一旦发现干部违纪线索,及时向纪委反映,帮助纪委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第二,整合监督合力,对各监督主体明确权力行使范围,实现对“一把手”全方位监督,“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相结合、全过程和最终结果相结合的“一把手”监督体系。

健全监督监察机关的相关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力量,建立运行有效的监督体系。

第一,加强纪检部门的独立性,保证其独立自主行使监督权,不受同级党委以及其他部门“一把手”干预。探索在现行基础上的上级和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垂直领导,下级纪检部门的人事任免权、财政权都交由上级机关决定,确保同级纪检部门在人事权方面的独立性。

第二,经常向各单位和部门“一把手”传导压力,监督主体发现不当行为或重点决策廉政风险点时,应及时提醒、谈话,对于已经造成违纪后果的行为,应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固定证据,启动案件查办程序,防止利益损失扩大化。

第三,切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利益联系。应该改革党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分割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使“一把手”处在严格的监督之中。

参考文献:

[1]钱建华.论对“一把手”的权利监督.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5.

[2]龍翔.探索与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唯实.2014(3).

[3]中共无锡市委课题组.加强对党政“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实践与思考.廉政文化研究.2016(2).

[4]正确把握党内监督的内涵与成效.人民日报.2017-03-27.

[5]杨长青.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研究.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6]林兴发.试论权力的道德制约.云南行政学院学报.1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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