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扬 陈强
摘 要 当前海南黎族村民自治的程度比较高,因此黎族农民的社区参与的程度也比较高,两者息息相关。黎族农民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介入社区生活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对所属农村社区的归属感与认同感。黎族农村的社区成员同质性较强,人际互动相对比较单一,但人际关系比较密切,社会信任和人际信任也就比较强。黎族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比较单一,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普遍偏低,这强化了他们共同的目标,为维护共同利益的社区行动也由此增加。
关键词 海南黎族 村民自治 农民参与
基金项目:海南省201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海南黎族村民自治的现状与发展趋势”(项目编号:20160223)、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黎族自治传统对海南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促进作用研究”(课题编号15XZZ004)。
作者简介:杨扬,三亚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社会学学士,研究方向:政治社会学;陈强,三亚学院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政治哲学博士,研究方向:政治哲学、社会学。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2.068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强调:“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 全面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与发展至关重要。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权威的合理化、结构的离异化和大众参政化构成了现代政体和传统政体的分水岭。”
我国有“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 的政治传统。也正如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所认为的,在传统的社会里,“政治参与在村落范围内可能是广泛的” 。黎族是海南岛最早的居民,是海南最主要的少数民族。本研究对当前海南黎族村民自治和社区参与的现状进行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结合社区行动理论和社会资本理论对黎族村民自治中的农民参与行为进行分析。
一、海南黎族村民自治的现状和农民参与
(一)数据与变量
笔者于2016年7月在海南琼中县湾岭镇南久村、加章村、白沙县牙叉镇志针村、牙港村、昌江县十月田镇万善村、石碌镇水富村、瓊海市嘉积镇南堀村、棉寨村、屯昌县枫木镇南挽村、岭仔村做了主题为“海南村民自治”的调查问卷。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是对海南省这十个行政村的问卷调查的有关数据,分别为6个黎族村和4个汉族村,该调查样本总量为428份,其中黎族样本为246份,汉族181份,苗族1份。
在黎族的246名受访者中,不识字的有43人,占17.5%,小学文化的有60人,占24%,初中文化的人数最多,占46.3%,也就是说,有88.2%的黎族农民没有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而在这246名受访者中,仅有6个农民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凭。可见,在海南岛中部地区,地势偏远,交通不便,经济落后于沿海地区,农民的受教育水平也普遍偏低,基本没有受过高等教育。
海南大部分村庄的经济形式都是第一产业,没有乡村工业或者旅游服务行业,农民大多数从事农业生产,外出打工极少。这使得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收入结构单一。仅仅以农业收入为收入来源的黎族农民占受访总数的86.9%;个体户和做小生意的只占受访总数的1.2%;外出打工者仅占受访总数的0.4%;教师、医生和技术员则更少。大多数黎族劳动力依附于大山、土地和水源,以种植业、养殖业为生。可以看出,受访黎族地区的职业构成单一,社会分化并不明显。
在村民自治制度下的参与是当代农民社区参与的主要形式。因此本文描述黎族农民社区参与现状的主要变量是建立在基层民主自治制度下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与决策、民主监督三个方面之上。村民参与民主选举情况的测量指标有以下几点:1.最近一次村委会选举的参加人数以及村民对参加选举的兴趣;2.村民参加选举或未参加选举的原因;3.影响村民选举甲或未选甲的因素。村民参与民主管理与决策的主要体现形式是对村民大会等的态度,主要指标有:1.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是否赞成;2.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的认识;3.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关系的认识。村民参与民主监督情况的测量主要从村务公开来考察:1.是否了解和关注村务公开;2.是否对村务公开感兴趣,对哪些内容感兴趣。
(二)黎族农村民主选举中的农民参与
选举是现代民主的重要形式,我们通过考察黎族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情况,对黎族农民的社区参与进行分析。在最近一次村委会选举中,对选举有兴趣的受访黎族农民占到受访黎族农民总数的62%,受访黎族农民参加选举的有68.2%,其中58.9%的受访黎族农民抱着很大的兴趣参加了选举,剩余部分仍然有人有兴趣,但是由于工作忙等原因未能参加民主选举。当然也有17.1%的受访黎族农民既没有兴趣,也未参加选举。在参加选举的人员中,有80.3%的受访黎族农民认为参加选举是为了选举自己的村干部,占到了受访黎族农民的大多数。在选举村干部时,受访黎族农民考虑的最多的是候选人“做事是否公正”,这一项的数目占到了个案数的58.1%;其次是候选人“能够率领大家致富”,这一点也占到了个案数的46.5%;排在第三位的是候选人“有当村干部的经验”,占到个案数的39.9%。而不选举村干部候选人的主要原因是他“没有当村干部的经验”,占到个案数的40.7%;而候选人“做事不公正”紧随其后,占到个案数的39.4%;排第三位的是候选人“无法使集体经济发展起来”,这占到了个案数的34.9%。
在村委会选举中,大部分被访的黎族农民反对或者完全反对村干部是由政府、宗族或是村两委指定的,有77.6%的赞成或是完全赞成,当选人是自己和村民选举产生的。只有19.1%的人对选举过程和计票情况表示不信任,并且仅有17.4%的人认为村委会没有实权,因此选举也没有太大意义。
(三)黎族农村民主管理与决策中的农民参与
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是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89.8%的受访黎族农民赞同召开村民大会,86.6的受訪黎族农民赞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谈到村民大会的作用时,83.3%的受访黎族农民认为村民大会可以讨论村里的重大事情,42.7%的受访黎族农民认为村民大会可以团结村民,增强凝聚力,36.0%的受访黎族农民认为村民大会是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途径;而对于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78.1%的受访黎族农民认为村民大会可以讨论村里的重大事情,41.7%的受访黎族农民认为村民大会是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途径,36.8%的受访黎族农民认为村民大会可以团结村民,增强凝聚力。
村民代表大会在黎族农民的观念中的认可程度不及村民大会。根据调查数据,很多村民对村民代表大会不甚了解。不过仍然有65.4%的受访黎族农民认为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各有各的作用,应分别召开。并且有16.7%的受访黎族农民认为村民代表会议做出的决定不能违背村民会议做出的决定。
(四)黎族农村民主监督中的农民参与
村务公开是村民自治中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在本次调查中,绝大多数黎族农民知道村两委的村务公开,82.5%的黎族农民会和别人谈论本村村务公开的内容,88.7%的黎族农民会去看村务公开的内容,76.4%的受访黎族农民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感兴趣。在对村务公开感兴趣的76.4%的受访者中,绝大多数受访者对村里的财务状况感兴趣,受访者兴趣比较高的前五项内容是:村的财务账目、村干部的工资和补贴、救济和救灾款物的分配和发放、集体资金数额和使用情况、宅基地的分配。
二、黎族农民参与村民自治的原因分析
(一)关系与资本:社区内人际互动的单一性
信任与规范是社会资本的重要内容。黎族外出打工的非常少,在本次调查数据中,外出打工的黎族受访者仅占黎族受访者总数的0.4%,即1个人。而且在黎族农村的所有受访者中,除一个人为苗族外,其他均为黎族。这说明这些黎族村民与外界沟通比较少,黎族农村社区的人口流动性差,人口结构相对稳定,村民的的主要社会关系和社会资本都集中在本村之内或是临近的村庄,村庄社会基本上是在血缘和婚姻基础上建立的社会网络。黎族农村的社区成员同质性较强,人际互动相对比较单一,但人际关系比较密切,社会信任和人际信任也就比较强。
(二)分化与阶层:集体中主体意识的强化
社区中的社会分化主要是指社区成员由于先赋因素、家庭因素或是社会因素等导致在社区中存在的差异。通常,社会分化的这种差异分为两个维度,一个是水平方向的职能区分,另一个是财富、权力和声望等垂直方向上社会地位的差别,即是社会资源占有的不平等,这也就形成了社区中不同的阶层。
从前文分析可以看出,黎族农村社区的社会分化并不明显,不明显的社会分化并没有制约黎族农民的主体意识,而是强化了在集体中的主体意识。通常来讲,“各利益主体同质化程度化较高,各成员之间缺乏分工和分化。具有强烈的集体意识……使民主意识和个性很难有发展的余地。” 不可否认,社会分化不足会产生了浓厚的集体意识,并压制个人的主体性,但是极大地催生了社区成员的共同利益。社区作为小型的社会单元,社会分化小会使得社区内阶层划分少,阶层的共同利益趋于一致。而影响社区参与程度的并不只有社会分化这个因素,强烈的社会不平等和资源不均衡会极强地影响社区成员的归属感和认同,进而削弱社区成员的社区参与。
黎族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比较单一,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普遍偏低,这强化了他们共同的目标,为维护共同利益的社区行动也由此增加。
(三)归属与认同:社区行动的共同目标
对所属农村社区的归属感与认同感是农民参与村民自治的重要影响因素。社区是由多个个体组成的,社区内的个体不可避免地存在多元利益需求。“多元利益的存在必须以共同利益为前提,共同利益是连接不同利益主体的共同体。” 追求共同利益来平衡利益需求的多元也就成了农民归属感的来源。
笔者认为,当前黎族农民的社区参与意识比较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较低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水平。根据以上分析,黎族社区中农民的族群归属感对其积极参与村民自治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结语
当前海南黎族村民自治的程度比较高,因此黎族农民的社区参与的程度也比较高,两者息息相关。黎族农民积极参与村民自治,介入社区生活的主要原因在于其对所属农村社区的归属感与认同感。黎族农村的社区成员同质性较强,人际互动相对比较单一,但人际关系比较密切,社会信任和人际信任也就比较强。黎族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比较单一,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普遍偏低,这强化了他们共同的目标,为维护共同利益的社区行动也由此增加。
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人民日报.2016-03-18(18).18.
[美]塞缪尔·P·亨廷顿著.王冠华,等译.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27,28.
秦晖.传统十论——本土社会的制度文化与其变革.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3.
龙国政.村民自治背景下的黎族农民政治参与问题研究.海南大学2007年硕士论文.165.
张宝锋.城市社区参与动力缺失原因探源.河南社会科学.200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