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较为突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度上做出诸多努力,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但基层党建组织在解决社区矛盾纠纷方面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对此,文章提出了四点完善建议。
关键词 矛盾纠纷 基层党建 问题
作者简介:史纪忠,上海公安学院,助教。
中图分类号:D63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2.069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矛盾纠纷较为突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度上做出诸多努力,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但由于矛盾小而繁杂,在实务工作中处理起来还存在一些问题。党的十九大的召开,给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未来发展的方向,给基层带来了新的思路和灵感,从完善基层党建组织,结合群众工作的路線,来依托基层党建组织,解决繁琐的社区矛盾纠纷。
事实上,早在1962年浙江省诸暨的枫桥镇就形成了以矛盾不上交,大事化小的“枫桥经验”。毛主席对此作出批示,向全国进行推广。习近平总书记也专门进行批示,能够将“枫桥经验”继承和发扬。尽管这是在浙江的一个农村,但这样的思路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也是有借鉴意义的。城市的居民社区在上海几乎是全覆盖,每个居民小区都存在着为了公共绿化、停车、老人活动场所、养狗等产生了这样和那样的矛盾,有的居民社区矛盾已是公开化,白热化。业委会、物业公司、居委会以及业主与业主间彼此各有各的利益需求,各有各的利益壁垒,这就需要基层党建组织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建立一个活动性的党支部,在社区各方利益圈子之上,成立一个超越各方利益壁垒的沟通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来自各方的人员通过充分沟通来淡化和消除某些误解,在消除误解的基础上发现和寻找彼此间最大的公约数,找到或接近各方利益的平衡点。但是,在社区矛盾的化解过程中,尽管基层党建组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仍然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
二、基层党建组织在解决社区矛盾工作上存在的问题
笔者通过调研发现,基层党建组织在解决社区矛盾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基层组织尚有缺位现象
长期以来,基层的党建组织尚有缺位现象,上头千条万条线,基层一条线,由于过去一切向钱看,什么都讲求经济效益以及几次经济结构的大调整等这些遗留问题,致使许多基层单位党建组织大量流失,或者名存实亡,无法起到作用,更谈不上解决社区矛盾和化解矛盾的作用。许多矛盾在初始阶段,当事者也想方设法依靠一些基层组织的力量来解决,往往找不到组织或者是找到了组织,组织也是简单应付了事。
(二)现有基层党建组织服务效率低
现有基层组织政务党务不分,政务僵硬化,党务政务化。社区是个筐,啥都往里面装。其它部门不管的事,都被扔给了社区。大量行政事务压向社区,导致社区工作行政化,政务工作取代服务工作,行政指令引导政务工作。社区工作模式僵硬、形式单一、职能弱化。条块职责不明,岗位条线化,导致服务低效化。岗位设置条线化,资源配置分散。工作人员承接大量条线工作,必须始终在岗,导致块上的服务工作跟不上,反而办事效率低下。干部行政化,群众陌生化。社区基层干部把大量精力和时间用在行政工作上,疲于应对考核、评比、检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时间反而较少,干部与群众之间愈来愈疏远。
(三)基层组织缺少党性教育的平台
许多基层党员和干部,多年来在基层繁琐日常事务中不能坚持党员的再学习和再教育,缺少再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和提升自我的党员修养,相应的也没有很好的平台去学习和锻炼自我。许多社区纠纷和矛盾中,忘记了党员吃苦在前,甘于奉献的初心,忘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的作用,忘记了党员的先进性,把自己当成了普通群众,这样在面对与群众利益发生碰撞的过程中就不能摆正位置。因此,不忘初心,唤醒党性,把被淡忘了的党员的党性重新找回来,把党员的先进性重新找回来,需要一个新的,不同以往的平台,在实践中,在任务中,在真真正正的群众工作中找回迷失的自我。
(四)缺少做群众工作的平台
化解社区矛盾和纠纷,其本质就是做群众工作,然而群众工作方法有法而无定法,没有固定的模式。要想达到群众满意,得到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就必须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群众工作。当前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任务多、头绪多,往往感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能用。只有开拓思路结合实际,摆脱旧的模式,创新性的去解决问题,如果还是单一的按照固有的套路,可能能够解决一些常见的问题,但一些新的问题一定需要新的平台和模式去创新的解决,现在不是缺少解决的人,也不是缺少解决的办法,而是如何将这些整合在一起,形成行之有效的模式和平台,将成功的经验进行固化,然后推广去做,这才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