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繁荣稳定,对于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减少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现象的出现,降低新疆地区整体的犯罪率,需要做好相关的预控工作。不同的预控模式对于处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问题有着良好的应用效果。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的路径需要从青少年心理与生理的双重教育、道德与法制的动态平衡等方面入手,为这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关键词 少数民族 青少年 犯罪预控 动态平衡
作者简介:米合拉衣·吐尔逊,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170-02
近些年来,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率整体上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为新疆地区的稳定发展产生了较多的负面影响。做好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预控的实践与路径选择研究工作,能够对这些犯罪现象产生的原因、具体的条件、诱导的因素等方面获取更多有价值的参考信息,为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开展提供可靠的工作思路。相对而言,目前我国对于新疆少数民族的犯罪研究主要以汉族为主,还未构建出符合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特点的预控体系,导致相关的预控工作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到位,实际的应用效果也无法达到预期的目的。做好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的相关工作,能够为新疆地区的稳定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
一、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研究的必要性
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的预控主要强调了这些区域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它对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犯罪产生的原因、相关的条件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说明,能够对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当前形势影响下,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问题较为突出,不同的暴力手段及多样性的作案方式,影响了社会的安全稳定。同时,现阶段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的相关理论体系还不完善,无法为具体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参考信息。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性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其中,采取相关的措施降低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犯罪的几率,对于新疆地区的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新疆少数民族地区未来的希望,影响着国家整体的安全部署。因此,相关的研究工作者应该投入更多的精力丰富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的内容,建立和完善预控体系,保证少数民族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他们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同时,这种预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需要结合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的发展现状,保证相关措施应用过程的适用性。
二、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的实践分析与相关的影响因素
(一)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的实践分析
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的本质在于降低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发生率,制定可靠的预防措施。它的内容较为丰富,对于犯罪现象出现的原因、犯罪的条件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阐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发展带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的实践分析主要包括:1.具体场景的预控模式分析;2.社会性的预控模式分析;3.社区性的预控模式分析。
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具体场景的预控模式在实际的应用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做好相关的分析工作,对于少数地区的稳定具有积极的影响。这种模式的分析主要是采用了系统科学的分析方法,对犯罪现象出现的具体场景做出了详细地说明,并对具体场景下的犯罪风险发生的几率做出了有效的评估,丰富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的内容。具体场景的预控模式主要是将犯罪现象出现的具体场景作为参考基准,利用相关的理论知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地分析。它的具体内容相对比较丰富,主要有:1.不同类型可供选择的理论;2.日常生活中青少年经常性行为的理论;3.具体场景下的犯罪学理论。不同类型可供选择的理论主要是从犯罪人实施相关措施前的主观意识,强调了犯罪人心理方面的主观体验。日常生活中青少年经常性行为的理论,主要是根据青少年日常生活状态中的经常性行为,判断他们犯罪的动机。而具体场景下的犯罪学理论主要偏向于环境对于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事件产生的影响。它是从不同方面的环境影响因素对犯罪事件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不同的研究思路对于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犯罪预控的实践分析产生的效应有着较大的差别。一些具有重大参考价值的理论,强调了新疆少数地区青少年预防犯罪措施制定和实施的重要性,淡化了事后总结犯罪现象相关内容的地位。具体场景的预控模式对于少数地区治安状况及相关的处理措施的合理性做出了系统的阐述,对于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这种预控模式实际应用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它对少数地区青少年犯罪的情境预控与司法部门之间的具体场景预控之间的关系,缺乏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社会性的预控模式分析主要是从社会因素的有效控制对于降低犯罪事件的发生几率等方面阐述的。利用社会控制理论的相关内容,可以发现社会的整体发展形势对于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有着必然的联系。当个人的需求在社会的进步的形势下得到满足时,这些青少年可能不会走犯罪道路。这与个人对物质生活及精神生活期望值的大小有关。当他意识到个人的价值能够在经济社会的建设中得到充分的体现时,就不会存在犯罪动机,避免了犯罪现象的出现。采取道德、法律、社会习俗等方面的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青少年犯罪现象。但是,不同成长环境下,青少年对于社会的认可度也会成为犯罪现象出现的诱因。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社会控制性的预控模式存在的主要缺陷在于:这种模式推广中缺乏有效的手段,控制的执行力不够,相关的理论缺乏系统性。
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社区性的预控模式主要强调了社区内采取必要措施降低犯罪事件发生率的重要性。主要采取的手段是社区矫正。这种矫正方式主要是指将实施犯罪的青少年安置在社区内,由司法机构及相关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通过采取合理的方法,加强这些青少年对于犯罪后果的认识,最大限度地降低他们再次实施犯罪的几率。在法院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地改变犯罪人的主观意识。利用矫正措施的作用,积极的引导犯罪人再次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培养他们正确的生活态度。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社区性的预控模式,重点关注了犯罪人的本性及犯罪潜能,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的积极作用起到了重要的保障。
(二)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实践的影响因素
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具体实践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重要的影响因素,导致相关的实践工作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到位。这些影响因素主要包括:1.道德教育机制不完善,重视程度不够。青少年时期人生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需要充分地发挥道德教育的相关作用。但是,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道德教育的相关机制不完善,工作上的重视程度不够,阻碍了具体的实践活动开展,预控目标实现的相关措施也无法发挥出实际的作用;2.心理预控力度不够。新疆少数民族部分青少年犯罪行为的产生,与他们的性格特点有着直接的关系。当这些地区的老师或者家长对于青少年情绪上的波动重视程度不够时,也会导致犯罪现象的出现。3.法制教育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少数地区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缺乏系统性的学习,造成了他们思想上的法律意识浅薄,加大了犯罪风险出现的几率;4.培养思路不清晰。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受到经济发展速度较慢,而青少年培养的过程中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导致该地区青少年犯罪现象的频繁出现;5.教育资源有限,青少年的文化程度较低。由于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受到经济因素的客观影响,使得青少年无法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间接地产生了一些犯罪行为。这些不同方面的内容,客观地体现了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犯罪预控实践所面临的挑战。
三、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路径的有效选择
(一)保持法律实施与道德教育的动态平衡
为了使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犯罪预控在实际的应用中充分地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需要保持法律实施与道德教育之间的动态平衡。法律预控是规范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保障,道德预控是犯罪预防工作开展的基础。保持二者之间的同步性,对于预控水平的提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保持法律预控与道德预控之间的平衡性,主要在于:1.道德教育能够对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长期的培养产生积极的引导作用,从思想上有效地规范了他们的相关行为,有利于他们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形成高尚的道德情操,体现个人的社会价值;2.法律最大的特征在于具有强制作用。这种强制性能够从根本上提高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对犯罪成本的认识,促进他们主动地参与到具体的法律学习过程中,避免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通过法律的作用也能够提高少数地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对于少数地区社会的整体稳定性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因此,保持法律预控与道德预控之间的动态平衡性,有利于减少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做好心理和生理方面的疏导工作
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无论在心理还是生理方面,都存在着一些认知方面的偏差,对于他们犯罪行为的产生,有着客观的影响。因此,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相关的教育工作者应该及时地做好青少年心理和生理方面的疏导工作,培养他们坚强的品质,提高他们内心的抗压能力。做好这些方面的工作,需要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教育工作者付出更多的努力,结合青少年的个性特点,明确培养思路,制定出有效的培养措施,为他们犯罪行为的减少提供可靠的保障。青少年心理与生理方面有着紧密的联系,主要与他们内心的情绪变化有关。降低了新疆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犯罪现象出现的几率,需要加大相关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为犯罪人心理和生理方面的疏导工作创造健康的培养环境。同时,做好少数民族青少年心理和生理方面的疏导工作,也需要加强社会、家庭、学校三方面的合作,对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困惑进行及时地解答,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合理的需求。通过这些方面疏导工作的顺利完成,为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产生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新疆少数民族青少年犯罪预控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面临着众多的挑战,主要与这些区域的实际环境、法制教育思路不清晰、道德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内容有关。如何提高少数民族地区青少年犯罪理论体系的整合效率,建立可靠的预控体系,明确预控路径的选择方向,需要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文中对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犯罪预控的实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地分析,为预控体系的路径选择提供了必要的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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