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亦佳 彭芳
摘 要 目的:分析和认识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为进一步探究地方高校如何培育大学生法律意识提供现实依据。方法:通过大量查找文献及问卷调查,从多个环节去思考如何提高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结果:深入了解了我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分析总结一些潜在的规律性变化,并提出了一些建议。结论:我校更应该注重大学生法制化的研究,应采取多种方式,改进法制教育。
关键词 地方高校 法律意识 调查 分析
作者简介:罗亦佳,大理大学外国语学院,助教;彭芳,大理大学药学与化学学院。
中图分类号:G4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239-02
大理大学是一所地处大理多民族聚居的综合性大学,多民族造就了多元的文化结构,而多元的文化结构使得地方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我们通过调查我校不同学科、不同专业、不同生源地、不同民族、不同年级、不同性别等对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信仰等因素的认知和执行情况,来了解我校大学生法制环节存在的问题,对地方高校大学生的法制化进程进行一个科学的、专业的探讨。
一、调查问卷
(一)内容的设计
本次问卷的内容分为以下的两个部分:一是关于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含性别、年龄、民族、专业、年级和生源地。二是共计50项有关被调查者在法律意识状态等方面所设计的单选题和多选题。这些题目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对在校期间相关法律问题的认识。如在参加各类勤工助学时是否知晓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对国家有关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法规是否关注;如何看待学校对学生不同的伤害事故以及宗教信仰等问题的处理。
2.对法律基本理念的认识。涵盖法律与被调查者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如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基本途径;法律的主要作用及权与法的关系;法律公正与否及是否应该守法,以及对于民事纠纷私了和司法不公正的根源等系列问题的看法。
3.对法律基本知识的把握。如对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法定结婚年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龄,试用期的最长时限等法律知识的了解等。
(二)问卷的发放
本次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988份,有效问卷988份,回收率及有效率均达到98.8%。分别选取7个学科门类共计9个专业的一年级与三年级的学生作为被调查者(因四、五年级的学生在外实习故未选择),分别是医学类的预防医学专业,药学类的药学、药剂学二个专业;文学类的新闻学和汉语言文学两个专业;工学类的建筑学专业;农学类的园艺专业;法学类的法学专业;教育学类的小学教育专业等。
二、我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分析
(一)基本情况的现状与分析
统计结果表明,汉族和少数民族(白族、彝族、纳西族、回族等)分别占总调查人数的75 %、25 %;来源于城市和农村的学生分别占总调查人数的22 %、78 %;来自于省内省外的学生分别占70 %、30 %;男性及女性分别占总调查人数的27 %和73 %。
从上述分布的数据来看,由于大理位于云南西部地区,符合学生大都来自省内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特点。同时对接近3/4的学生为女性及1/4的学生为少数民族的这种高校群体,也体现了被调查对象在法律认知、法律情感、法律观念以及用法律的程序来解决相关事务的特殊性、复杂性和现实性。
(二)对法律认知、情感及观点的调查与分析
1.认识水平较低,法制观念淡薄:近年来,依法治国、依法治校已在高校的管理、教育教学等各个环节逐步加强,也在大学生群体中形成了共识。但是,根据我校学生生源的特殊性,结合问卷调查结果,我们清楚的意识到我校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知度仍然较低,法律意识还很差,不同状况的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还不一致。
如“当遇到法律纠纷时,您希望自己是什么?”这一问题时,选择“希望自己是懂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的人”选项的虽然占多数,但是城市学生高于农村,省外学生高于省内,男性高于女性。这恰恰凸显了我校大多数学生来自农村、省外及女性居多的特殊群体情况下,大家对法制观念尚未有明确的意识。而且类似“有关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该如何采取正当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等问题时,也呈现了上述人群在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的居多,而且还显示出理科学生、医药类学生要比文科类和法学类学生居多。一定程度反映我校学生更要加强这类专业学生的法制教育。加之存在这样的特殊群体,也增加了我校法制教育的长期性和复杂性。
2.法律知识较差,法治环境有待改善:法律知识掌握的多少一定程度衡量法律意识的高低,而且与法律水平的高低也成正比。如“平时您主要从哪些渠道了解法律知识?”这一问题时,选择“有时从电视、报纸等上面了解”占多数,并且无专业、性别、民族、省内外及高低年级的差别,仅法学专业的学生选择“学校设一些法律基础课供我们学习”的选项比其它专业的学生较多。说明我校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法律知识的灌输必须加强。另譬如“请问您觉得在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中开设法学公共课由必要吗?”大家共同选择“很有必要,可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选项的居多。表现出他们对法律知识的渴求。
在面对“您觉得通过法律途径您的权利有多大可能得到维护?”一问题时,不同专业、性别、民族、区域的学生就有较大的差别,对选择“90%,法律越来越公正了”这一选项者,法学专业及其它专业的学生的百分率分别是55%及33.6%;男性和女性分别是52%和40%;汉族和少数民族分别是37%、25%。说明学与不学、普及与不普及有明显区别,弱势群体及少数民族对其期望值较低,这对我校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意识的培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另外当问及“您认为我国的法律执行情况如何?”,有80%的学生认为“一般”,只有10%的学生认为“很有效”,还有10%的学生认为“只是空纸一文或不清楚”,表明我国的立法及其程序还有很多不健全之处。有50%的汉族学生认为“影响法律执行效果的因素是多方面因素使人对法律不够尊重”,而少数民族只有30%选择该项,认为影响因素还包括“立法问题,立法的权威性不够”(16%)、“执法不严”(24%)以及“一些领导干部不守法”(20%)。这表明我国法制环境存在“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
(三)对大学日常生活法律权利意识的调查与分析
综合问卷调查及其他途径了解,当大学生在遇到评优评奖、入党、就业、竞聘干部、选择实习点等切身问题时,或在晚上熄灯后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经允许随意拿别人东西,考试作弊等情况时,多数学生较少顾及他人感受,私心较重,有的甚至知法违法犯罪或根本不知道已经触犯了校纪校规。还有的学生以为违反了规定,可以通过递交检查书或痛哭流涕或让父母找领导下跪等就可以解决问题,企望能法外开恩、法里容情,缺乏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和勇气。另有的同学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会采用非法的报复手段来讨回“公道”。由此,我们更加要注重学生法律权利意识的培养,只有当自己的权利确实被保护、维护时,才能真切地感受到尊重他人权利的必然和必要性。没有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就没有现代意义的权利观念。
三、对我校法制教育的几点建议
以上情况表明,大理大学的学生在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法律素养等方面均存在一些问题,由此,我们要采取多种途径的方式进行法制教育。
一是加强宣传氛围。开展“普法月”、“普法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橱窗、展览等形式向学生宣传我国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使学生受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法治氛围的熏陶,引导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
二是强化课程设置。应体现出法制教育应有的地位,除了选修法学专业的学生,其他专业的学生也应当给予适量的课时来学习法律,使学生能够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另外在内容上既要注重法律理论知识的传授,又要倾向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加该领域教师队伍的编制,加强专职的法律专业教师和外聘的兼职专业教师队伍的培养。
综上所述,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我校目前十分迫切的任务,尤其在更名为大理大学,面临着云南省政府提出要将大理大学建设成云南省一流大学的远大目标的情况下,面对着多民族、多贫困地区生源等特殊群体的情况下,依法治学、依法治校就成为我们至关重要的艰巨任务。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我校大学生的法律素质能够上升到一定的水平,为我校为社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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