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想要与目前的管理学发展趋势相适应,就必须在其中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扩宽警务化管理发展内容的同时扩宽其内涵,通过一系列途径来强化警务化管理的水平。
关键词 公安院校 以人为本 警务化管理
基金项目:2015年自治区本科高校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当前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研究(项目编号:201512734035)” 。
作者简介:余浩远,新疆警察学院2012级本科大队4中队8区队在校生。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204-02
一、以人为本的警务化管理的内涵和价值
以人为本这种新型的管理理论是现代科学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公安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中,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管理的水平、对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创新,更好的培养出全面型人才。人为本理念强调人的本性,以人为中心对人的积极性进行发展,重点培养人的主体性和创造性。人本理论的出现使得人们将组织管理、研究的中心从事物发展到了人身上,从传统的监督管理转变为了人性激发管理,使用民主的管理方式替代独裁的管理方式。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工作中运用人本管理,可以对学生进行鼓励,激发他们的潜能并发展他们的韧性,从而起到创新管理工作的作用。
二、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重管理,轻服务
公安院校与其他院校之间最大的区别就是警务化管理这种特色化的学生管理模式,但是在说到“以人为本”的时候,很多院校却错误地认为过于强调服务,会将警务化管理的功能弱化,失去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特色。然而事实证明管理的严格程度与“以人为本”的理念并不矛盾,二者之间应该是相辅相成、刚柔并济的。
传统的警务化管理以控制作为基本的性质,最常用的手段是行政手段,这些都是以权威和服从关系为基础进行的,所以行政手段的强制性比较重,对于学生来讲几乎没有什么回旋余地。对很多人来说警务化管理就等于是“严格”,这种管理重管制但是对服务职能不够重视,智能单一,对学生的定位是需要管制和教育的对象,这种家长式的管理方式比较侧重于奖励、惩罚以及规范。当学生有违纪事件出现的时候,学生工作部门并不是提供服务,而是站在管理者的位置,学生既不能对警务化管理的内涵有正确的认识,不能自觉的接受管理,也没有将警务化管理在人才培养和帮助学生发展方面的作用发挥出来。这种被动式的管理没有将学生看做是警务化管理中的主体,对其个性的发展以及深层次思想的引导不足,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得不到解决。目前公安院校的学生中出现了许多的新问题,而教育手段却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自然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教学与管理不能完全融合
警务化管理是公安院校在育人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其教育的特色所在。但是管理最终是为了实现育人的目的,教学工作作为一个重要的育人环节,二者应该是互为辅助、有机融合的,这样才能保证功能的最大化发挥,实现学校对于学生的教育目标。但是如今公安院校中负责管理学生的组织与负责管理教学的组织在组织目标设定方面具有很大的偏差。学生管理组织的主要目标是帮助学生养成警务生活习惯,强调学生的服从性;而教学组织的目标则是完成教学任务,主要是将知识文化传授给学生。这两个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很少,自然也就很难共同发挥效果培养出专业的公安应用型人才。
(三)需要进一步规范学生干部的工作
建设一支有力的学生工作干部,是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关键所在,但是如今却有很多问题存在。警务化管理体制建立的机制必须要有效、科学且具有长期性,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学生干部不好定位自己的角色;同时应该明确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职责,做到奖惩分明,既不能挫伤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也不能得过且过。
三、以人为本视野下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工作的创新
(一)公安院校应转变警务化管理理念
将警务化管理和个性发展相结合,就是说在以人为本的思维模式下,将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作用突出出来,一方面要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的求学过程中会有各种愿望和需求,学校应该尽力满足他们的合理期望,对学生的权益给予足够的尊重和保障,帮助学生实现全面的发展。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在教育和管理过程中投入深厚的感情,将心比心的去进行引导、管理和服务,才能保证工作的效果,使学生更加满意学校的管理工作。另一方面要学会尊重和倾听学生的心声,对学生内在的需求有正确的把握,从思想、心理方面提供教育并且在生活上给予帮助,形成一种良好而互动的管理教育范围,学生在这种教育氛围中既能满足自身的基本需要,又能找到集体归属感,感受到来自他人的尊重和平等,可以激励他们自我实现的信心以及决心,丰富了他们的校园生活并且最大化的发挥了潜力。
(二)进一步扩大警务化管理的职能
公安部于2000年12月的时候颁发了《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确定了学生处、学生大队等机构为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的主体,并对其职责进行了规定,但是这些职责中并没有涉及到服务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公安院校中没有哪个机构是专门为学生提供服务的,而是将这个职能分散到了各个部门中。为了能更好地将“以人为本”的理念在警务化管理工作中进行贯彻,推动服务工作的进步,在学生处进行“学生服务科”的设置是很有必要的。学生服务科专门负责对学生服务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等,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和困难;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服务;对需要帮助的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并进行个人档案的建立;从每位同学的具体情况出发有针对性的做好心理辅导、培养学习兴趣以及设计职业生涯等。同时要公开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公共信息,学生所具有的“知情权”决定他们有权利去了解学校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公共信息,所以说除了那些属于保密法规定范围内不能公开展示的信息,学生想了解的其他信息公安院校都是有义务提供给他们的,这正是“以人为本”精神的精髓所在,绝不能将警务化管理的纪律性演变成为神秘性,最终对学生的正当权益产生影响。
(三)积极为学生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学生是学校的主体,是办学的最终目的,在警务化管理中也应该将管理思想定位为“一切为了学生”以及“为了学生的一切”,这是以人为本思想的基本表现。首先要将人才培养资源充分挖掘并且合理利用,通过对多方力量的协调来实现育人目标的明确与统一,打造出来的管理环境不仅要获得学生的认同,还要包容他们张扬的个性,创造良好的条件来供他们健康成长。其次是与时代特点和学生成长的基本需求相结合,保证管理育人环境的宽松与和谐,多开展健康高雅的体育、文艺活动和学术活动,帮助学生在校园文化活动中的角色定位从被组织者成长成为真正的主角,文化活动不仅是学生展现自我风采的途径,也是他们张扬个性的一种引导。在社会实践中学生可以对社会有更加深入的了解,锻炼毅力并且增加才干,成为社会和公安部门都需要的全面型高素质人才。公安院校的学生管理工作真正的目的就在于,通过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满足其基本需求,使学生对于人生的价值和意义有更加深刻的了解,健康而充实的学习、生活直到最后实现自我价值。
(四)积极建设警务化管理文化基础
公安院校中实施警务化管理可以遵照《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公安院校学生的行为可以以此为准则,尤其是在阅警、警容风纪、礼节、请假销假等各个方面,其中包含的独特文化因子与其他的院校是不同的,所以公安院校应该加强力度进行物质和精神文化的建设,为警务化管理增加更多的人文色彩,最终形成的“内务文化”不仅是公安院校特有的,而且充满了人文关怀。可以在院校内举办各种晚会、知识竞赛、讲座、摄影比赛等不同类型的活动,围绕着“警务化管理”这个中心,还可以进行“明星宿舍”、“我最喜爱的教室”等的评选,使学生对警务化管理有更深刻的理解,熟悉其中的各种规定,使警务化管理深入学生的内心最终成为一种独特的价值观。在宣传警务化管理方面可以使用各种形式做到“上墙、入册、进网”,让学生在教室内、食堂内、寝室内各种场所进行个性化设计,例如使用警务化管理内容设置一个画廊或者文化墙,自己制作图文并茂的学生手册、设计相关的宣传网页等,保持整体氛围健康向上,起到陶冶情操以及增加集体凝聚力的作用,使学生拥有更高的思想政治觉悟。传统的警容风纪教育过于狭隘和简单,所以应该在教学计划中加入礼仪课程,给学生提供更全面、更系统化的礼仪教育,提升他们的自身以及礼仪修养。
(五)进行警务化管理荣誉模式的建立
公安院校应该设置更多的荣誉奖励等激励学生成长,并且在荣誉中加上实际可见的好处。目前公安院校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时候,采用的还是传统办法,例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以及奖学金的评定。但是这些奖励都只有少数学生能享受到,很难调动起剩余大部分学生的积极性,所以必须探索出一套有效的、针对全体学生的途径和办法,形成一个完整并且规范的荣誉制度,并为每个学生建立荣誉档案。公安院校的优秀学生,不仅可以获得奖学金等各种嘉奖,还可以拿到院长亲自颁发的证书、被列入荣誉名单等。此外警容风纪、内务、队列等各个方面都可以作为评选的主题。
(六)积极开展警务化管理的评价活动
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中,在评估教学水平以及人才培养工作方面存在很大不足,同时也没有相应的警务化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缺乏对此的评价体系。因此需要进行警务化管理评价体系的建立,并且保证其全面性以及可操作性,起到提高警务化管理水平、改善管理正规程度的作用。在进行管理评价的时候要注意评价和建设的结合,有效的获取警务化管理系统真实客观的运行情况,对控制和服务的成效使用科学的质量评价标准进行衡量,并以此为基础采取措施改正其中的不合理之处。对于日常“从严治警”的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足够重视,同时也要找出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的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有效的解决并将结果向学生反馈。大队的管理干部通过会议等形式共同讨论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找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进一步提高警务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宋善庭.浅谈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才智.2012(8).
[2]胡章记.以人为本做好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4).
[3]胡章记.以人为本做好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公安教育.2012(7).
[4]鲁丽娜.以人为本的公安院校学生管理创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4).
[5]王思敬.提升学管干部素质 规范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6).
[6]王卫东.招录培养体制改革下的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接受理论研究.公安教育.2010(3).
[7]李志春.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中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培养——一个结构功能主义视角.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