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局限,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也日益凸显,农村土地流转成为当前顺应社会发展的理想选择。本文从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着手,系统分析了现存土地流转的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提出了解决的对策。
关键词 农村 土地流转 流转方式
作者简介:周芳,甘肃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
中图分类号:D9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177-02
自1978年开始,我们国家为了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制度以来。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总体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不断扩大,在我国农村既有的土地政策的前提下,也暴露出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分散、效率低下等一些问题。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我们应首先明确什么是流转,什么是土地流转。从《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我们可以看出,所谓流转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出让、互换、租赁、转包给土地承包者的同时,保证土地资源的原本性质不发生改变,双方坚持平等、自愿、有偿以及协商的四项原则,将个人所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经营的行为。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以及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的过程中,如何有效地推进土地流转、提高土地经济效益、深化土地利用价值,以推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已成为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方式
为了使土地流转得到快速发展,自2005年以来,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土地流转方式由单一化趋向于多样化,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有下列方式:
(一)土地股份制合作
所谓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是指在确保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之下,以土地承包权作为股份,把家庭联产承包的集体所有制为个体农户的股份权,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实现经营的一种土地流转制度。更有效的分配土地资源,提高经济质量,使国家集体个人三者找到合理的资源配置和效益最大化。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完全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农户出资入股,凭借股权分享土地的经营利润,获得分红。从长远来看,土地股份合作制有利于完善农民的土地产权制度;有利于实现农村经济的产业化;有利于农民实现规模经济;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的新组织。土地股份合作制将是我国未来土地流转形式发展的趋势。
(二)土地互换方式
土地互换是指农户为解决耕种的不便或者各自的需要而交换各自承包的全部或者部分土地的行为。换言之,承包农户将自己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以一定期限换给同样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双方土互换地之后,之前承包的土地关系不变,互换后的双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双方按照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对方的土地进行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三)反租倒包
反租倒包也是非常普遍适用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农民的意愿,将已发包给农民的土地返租给集体,经过投资开发,改善生产条件后重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或者租赁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 这就是为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反租倒包。
(四)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出租
土地经营权(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承包方作为出租方,按照国家有关土地法规定,享有土地经营权的承包方将自己享有承包经营权土地,再享有土地经营权的期限内租给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经营者,并收取租金的土地流转方式。
二、现行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产权界定不明确,农民土地利益得不到有力的保障
产权是指对财产进行利用、收益以及转让的权利。即产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分享收益或承担负债的权利。所以说,“产权是一种权利束,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是各种权利的总和。” 农村土地流转中土地产权主体的不明确性,会使得其他主体随意侵占农民的土地,损害农民的利益,以致农民的相关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二)农民传统思维浓厚,流转意识不强,求变意识淡薄
在我国农村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当下我国农民的有较厚的传统思想意识,而现行的土地流转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这种思想的制约,导致无法进行,他们求变意识较弱,“恋土”情结严重,土地流转的意识相对淡薄,加上对我国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够了解,对土地流转主体所享有的权利不够明确,所以表现出土地流转积极性不高,他们总认为,“在外混不下去,回家还有地可种”。 在这些传统思维的作用下,农村土地流转就会面临着许多困难,影响流转的速度,不利于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不利于农业经济的产业化发展。
(三)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1978年以来,我国一直在积极的探索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一些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政策、规定和法规,经过多年的努力,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已初步基本构建起来。然而,与我国当前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将比较,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仍然严重滞后,且严重影响并制约了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仍存在社会保障水平低、社会保障覆盖面窄、保障的社会化程度低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不健全等问题正是由于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依旧很强,对土地流转持有保守性和谨慎性,难以促进土地流转的规模化经营。
(四)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不完善
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流转市场缺乏中介组织和流转信息平台未建立。由于受地域的限制,土地流转信息不能得到广泛的传播,造成了供需双方在土地流转信息方面极为不对称状态,严重影响土地的有效流转。中介组织的缺位,则导致土地供需双方的割裂,限制了土地流转大范围、大规模的进行。二是土地流转交易成本高。由于缺乏规范的土地流转体系,土地经营者想进行土地流转交易时需要搜集相关的信息,并且要与地方政府和农户进行协商,都导致了交易成本的升高。
(五)相关的土地流转法律规范体系不健全,农民的经济利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目前,我国对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政策只是笼统的规定了土地流转的流通方式,缺乏土地流转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的处罚性的法律条文。当土地流转发生后,农民的切身权益遭到侵害后找不到说理的地方,不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
通过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需要完善地方很多。为了更好的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进行,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对策。
(一)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体制需大力发展市场经济
我国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农村土地流转有着紧密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有助于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全面进步。经济越是发达的地方,土地流转越活跃,反之亦然。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体系,确保信息及时传播,以满足供需双方的要求。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土地流转效率,降低流转交易成本,加快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体系,明晰土地产权,规范土地流转过程
我国现阶段农村土地流转,关系到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社会稳定。在土地流转相关法律中,需要对农村土地流转自身的法律制度进行细化。要合理分配义务权和利,明确农村土地产权主体,解决地权不稳定的问题,以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出发,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并逐步探索农地产权的市场化流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照农民意愿,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做到流转程序合法、合同规范、手续完备、明确流转面积、价格、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等内容,流转合同须经过乡镇土地管理部门认证或公证机关公证。” 加强农村土地管理,规范土地流转过程。
(三)为提高农村土地流转效率需加强组织制度保障
基层政府加强对辖区内的土地流转的管理,土地流转双方的合同内容和签订,需指导规范,引导土地流转,相关部门监督落实,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土地用途分类与管理制度及土地登记制度。政府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种田积极性,推动土地流转。大力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积极探索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土地流转的拉动力,加速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为解决农民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需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尚不健全,目前来看,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及保障范围主要以城镇为主。所以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第一,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为把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尽快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的运行轨道提供法律支持,建议尽快出台《农村社会保障法》。二是构建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针对78年以来我国农村经济社会中显示出来的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加上农民工和失地农民以及农村留守农民等不同群体生存现状的差别,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多层次、多元化非常重要。三是健全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部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种基本保险以及其他多种补充保险是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需积极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这样才能解决在农村农民土地流转之后的养老保障问题,消除农民流转后的担忧。
注释:
陈威、冯喆.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重庆工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9(8).
徐兆基.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流转研究.中国农学通报.2008(11).
人行巢湖市中心支行课题组.农村土地流转相关问题研究——以安徽巢湖市为例.江淮论坛.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