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高校大学生是未来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依托力量,高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意义重大。其不仅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还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法治素养。然而,高校大学生法治培育存在高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体系不健全、大学生的基本法律常识认识不够、大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意识模糊以及大学生的权力约束和平衡意识不强等方面的困境,欲突破这些现实困境,就需要从以依法治校带动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建立健全高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体系、成立法治教育工作队伍以实现教育与自我教育的结合等方面进行超越。
关键词 高校 大学生 法治意识 依法治国
作者简介:杜哲,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4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224-02
青年是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青年始终以自己的方式推动着社会的转型。然而,青年群体的激情和理想需要朝着法治轨道伸长,也唯有如此,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才会得到根本性成功。祖国的建设需要青年群体的参与,而青年群体的参与也一定是在法治轨道内进行,从历史唯物论角度来看,公民的法治意识对公民的行为实践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研究高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与解决之道,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高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必要性
(一)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大学生综合素质不单单指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讲究的是综合,其中也包括法治素养,一个缺乏法治素养的大学生,纵使其知识积累和业务经验如何丰富,也必将对社会秩序造成危害。依法治国时代,大学生强国兴邦的责任就在于提高自身的法治素养。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公民的守法和护法意识非常强烈,这和发达国家高校法治培育密切相关。这说明,无论是从经验实践还是从时政形势来看,高校大学生法治培育都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构成部分,对大学生自身的成长意义重大。
(二)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法治素养
大学生是一个相对概念意义上的群体,几年的大学时光一过,大学生就成为社会人,踏入各行各业工作,大学生毕业后甚至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力量。我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人治色彩非常浓厚的社会,公民的法治意识比较薄弱。受制于传统的影响,整个社会的法治素养都有待提升。而毕业后的大学生就像激活一潭死水的源泉,一旦注入社会,其在高校受到的法治培育将对整个社会的法治素养提升带来重要的溢出效应。也只有这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远工程才会切实落地,也才会在高校大学生法治培育的不断更新代换中持续坚持和贯彻下去。
二、高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面临的困境
(一)高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体系不健全
师傅引进门,修行看个人,于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培育而言,高校的引导是首要前提,高校大学生法治意识的薄弱不能纯粹归咎于大学生自身的原因。从高校对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体系现状可以看出,课程设置不合理是法治教育的根本缺陷。高校领导衡量高校教育的成功标准主要是看大学生的就业情况,这就导致高校领导只注重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进而忽视了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塑造和培育。从现有的法治观培育课程设置来看,本科生阶段仅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一门通识课程引导大学生塑造法治意识,具体来看,仅有法学类相关专业开设了部分与法律相关的专业课程,这种课程设置显然不利于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健康培育。
(二)大学生的基本法律常识认识不够
按道理讲,大学生在高校里接受法律知识教育的机会要明显多余社会人士,其拥有的基本法律常识以及对法律基本理论的认识要高于整个社会的基本水平。但实际上,部分大学生并不知道我国的几部基本法,也不了解我国的立法体系,有的大学生甚至不知道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这些现状表明,大学生对基本法律常识的认识不够,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高校缺乏系统的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体系。
(三)大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意识模糊
我国法律体系充分赋予了公民基本的法律权利,也规定了公民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大学生知晓自身享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是大学生法治行为塑造的根本前提。然而,大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意识比较模糊,这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部分大学生并不了解自身享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当其权利被侵犯或者应该履行义务的时候,大学生都没有用法和守法意识。
2.部分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权利意识大于义务意识,集中体现为权利的充分享受和义务的尽量规避。
(四)大学生的权力约束和平衡意识不强
权力的约束与平衡是现代法治政府的外在表现形式,而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权力本身并不会对自身进行约束和平衡,这导致权力容易出现专断或者腐败的现象,这就需要外在约束和监督的“出场”。对权力的外在约束和监督不仅仅体现在制度的建构和机构的设计上,还体现在公民对权力的监督与约束上。大学生作为即将踏入社会的关键群体,其权力约束与平衡意识的成长有助于现代法治政府的成长。但事实上,部分大学生的契约、法治观念薄弱,尤其是理工科学生,对权力的委托代理以及公民应该在权力的约束和平衡中扮演的角色并不清楚了解。大学生的约束和平衡意识不强,除了收到高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体系缺乏的影响之外,更重要的是受其个人因素的影响。80后、90后大学生出生的时代特殊,其个性张扬,个人自主性较强,其更多的对个人生活感兴趣,而对公共政治和法治中国建设比较冷漠。
三、高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对策建议
(一)以依法治校带动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
学校氛围对大学生的成长起到的作用是隐形而重要的,学校配合依法治国而形成的法治氛围能够让大学生亲身感受到法治的气息。因此,通过依法治校形成“法就在身边”的氛围,对大学生起到的熏陶作用将无可限量。依法治校首先要以法治校,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规范老师和学生的行为,对老师和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进行界定和划分,并严格落实相关规定。针对老师侵犯学生权利的行为,比如在体罚学生、猥亵学生、看关系评奖助学金等方面,学校应该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的老师进行处罚、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而针对学生的违纪违法行为,高校一方面要充分保障学生的申诉权利,另一方面应根据具体事实和规章制度规定来惩罚学生,形成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氛围。
(二)建立健全高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体系
建立健全高校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培育体系首先应从优化课程设置开始,具体到课程设置来看,笔者建议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这门通识课拆分成两门通识课,即《思想道德修养基础课》与《法律基础课》,专门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其次,高校应该鼓励学生成立自主的法律类社团。学生社团的优势在于学生成立社团主要基于爱好,其开展普法的积极性较高,策划活动的能力也较强,信仰法律的意念也比较坚定。通过鼓励建立学生的法律类社团,并给与人财物的大力支持,能够充分激发大学生普法的积极性,便于大学生自主开展策划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公益讲座、法律主题征文、法律热点辩论、模拟法庭、法学家以及博硕士搞圆桌讨论等活动,促进大学生内部的普法宣传。
再次,高校也应该从外到内、自上而下形成有效的普法体制,对大学生进行普法宣传。具体来看,该普法体制应由校领导牵头,由学校团委办公室、本科生办公室、研究生办公室、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参与形成,在该普法体制下,各学院党委、团委学生会作为核心依托进行组织落实,而各级部门和单位可以充分借助高校电视台、学校广播、校报、宣传栏、宣传海报等技术工具进行组织落实。最后,应对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组织进行普法宣传考核,以考核定奖惩,对哪些做得好的单位、部门、组织和个人进行嘉奖,而对那些落实不力的单位、部门、组织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成立法治教育工作队伍,实现教育与自我教育的结合
高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之所存在种种难题,很大程度上因为高校缺乏成熟的法治教育工作队伍。成立法治教育工作队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高校应该建立一支具有高法律素养的网络管理人员,将高校法治工作延伸到网络虚拟空间,具体来看,应该加强对高校BBS、高校微博、微信后台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和培训;其次,应该强化高校法治工作者的分类化教育的能力,工作者应该根据不同学科、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不同年龄层次、甚至是不同支部的同学情况进行法治教育,尤其是针对违规违纪的学生教育,更需要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对其进行法治教育,教育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通过教育引导其树立守法意识,尤其是进行个案教育和对比教育最有效;最后,高校法治工作者应该与各院辅导员一起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引导,将法治意识的培育贯穿到学生工作的全过程中,引导学生进行教育与自我教育。
通过以上的简单分析,我们知晓了高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存在的现实困境,高校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培育工作的重要性凸显。然而,意识的培育不是一时一刻就能做到的,这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奋斗和努力。总体来看,按照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各高校应该从以依法治校带动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建立健全高校大学生法治意识培育体系、成立法治教育工作队伍以实现教育与自我教育的结合等方面改善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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