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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解释中夫妻财产关系探究

新婚姻法解释中夫妻财产关系探究

摘 要 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已经实行,其中大部分是有关夫妻财产关系的条例。众所周知,夫妻的财产关系是一个家庭的婚姻关系的重要组成成分。夫妻财产关系直接影响了该家庭的幸福,同时也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制度的制定具有巨大的影响。在我国的婚姻法中,注重的是夫妻的财产分割的平均性,兼顾考虑其夫妻双方子女以及女方的法律权益,并有离婚受害赔偿以及经济援助几个方面的保护原则。新婚姻法的出台,在很大的程度上提高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从而体现了公平的实质。旧的婚姻法在实施的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难以保证夫妻离婚的财产有切实的公平分割。新婚姻法的确立实现了夫妻财产的分割公平,对夫妻的合法权益是一种良好的保护,更能够体现婚姻的公平正义。本文将从夫妻的财产制度出发,进一步阐述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关系特点,并对婚姻法的新解释中的夫妻财产关系进行深入的探究。

关键词 新婚姻法 解释 夫妻财产关系

作者简介:罗德聪,广东省惠州市司法干警培训中心。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285-02

一个家庭的夫妻关系受到社会的制度的制定、社会的经济水平、文化传统、传统风俗习惯等各个方面的影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国家的夫妻财产制度的制定有很大的差别。但是总的来说,夫妻的财产制度的改善过程和夫妻法律地位是具有一致性的。古代的社会中,男女是不平等的关系,并且男子的地位要高于女子的地位,而夫妻的财产也是家庭的财产或者是家族的财产。女性在夫妻财产制度中并没有自己拥有财产的权利。男女在结婚后,所有的财产都归丈夫所有,其中包括妻子嫁入男方家之前携带的全部财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婚姻法经历了不断的修整,更加注重夫妻婚姻财产制度中的对女方财产权利的保护,其中包括妻子或妻子的继承人在终止婚姻之后,享受返还婚前财产的权利。二十一世纪以来,各国在夫妻的财产制度上有夫妻联合财产制度、夫妻分别财产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在夫妻联合财产的制度中,注重的是丈夫对妻子享有监护权,因此具有管理收益妻子财产的权利。而夫妻分别财产制度则指夫妻的财产无论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都归双方各自所有,并实行独立的管理,分别具有使用财产和收益财产的权利。夫妻的共同财产制度是把夫妻二人所有的财产合并为共同的财产,并具有共同行使财产和享有财产的相关义务的权利。

一、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介绍

夫妻财产制度是法律制度的一种,需要具有法律制度所具有的严谨性。夫妻的财产制度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度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的对外责任以及夫妻双方的财产归属问题和财产的共同受益管理等相关的制度。除此之外,还有夫妻财产的分割和夫妻正常生活的家庭费用的分担等。对于夫妻的财产制度来说,婚姻法规定婚后所得财产的共同制度、特殊财产的夫妻所有制以及约定财产的制度。夫妻在婚姻存在时的所有财产性收入是由夫妻双方二人共同支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而且是以共有的方式由夫妻二人共同拥有。这种财产包括实际的钱财和其他的财物本身,还包括一些财产的期待权。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有一定的主体,并且具有特殊的事件性,同时还具有法定性。而婚后所得财产的共同制度和特殊财产的夫妻所有制是属于法定的财产制度范畴,法定的财产制度同约定的财产制度具有相互补充的特点。若是在结婚前有夫妻财产协议,那么就按照夫妻财产协议来认定财产的归属。只有当约定的财产协议无效或者不详尽时,才会按照法定财产的制度来认定夫妻财产之间的关系。根据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特定财产的夫妻个人所有制的关系中我们发现,婚后所得共同制是基础,而特定财产的夫妻个人所有制是一个补充。因此,在认定夫妻财产的划分时,要看是否一方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某财产是此方的个人财产。 总的来说,在进行婚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通过任何一方所得到的财产都会被看作是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并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进行合理分割。

二、新婚姻法的夫妻财产关系解释

新的婚姻法中包含的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对象是夫妻双方,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夫妻双方的父母关系,而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客体是不动产,具有很高的复杂性。在这个新婚姻法的解释实施前,夫妻共同财产的普遍标准是财产用益性并且指向了夫妻的共同生活。但是,新婚姻法的出台是对此的一个强有力的冲击。其减弱了财产的用益性指向在夫妻财产关系中所起到的作用。夫妻财产中的不动产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必须,因为不动产往往经济价值极高,因此具有特殊的属性,而进行不动产的明确登记可以保障财产的流失,提高了不动产的稳定性。在婚姻法的领域中,我们不难发现,进行不动产的登记和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共同用益性产生了较大的冲突,只能选择一种,进行婚姻法的出台。新婚姻法对财产的明确划分保护了个人的财产安全,避免了一些人假借婚姻的名义骗取钱财。新婚姻法的出台选择了不动产的登记规定,大大的保护了夫妻双方父母与单一方子女间的财产流动,从而能够有效的维持社会经济的稳定。

在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社会也在不断的进步。新婚姻法的出台对我们的离婚案件的財产纠纷具有一定的缓解作用。此次婚姻法的新解释对于夫妻的财产关系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大大的促进了家庭关系的平等互助。相对于我国传统的婚姻理念,此次婚姻法的出台具有很大的变革。我国的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男子一直在家庭关系中具有主导的地位,女子在家里则是照看家室,并没有独立的工作,也没有独立的财产,夫妻双方的地位极为不平等,丈夫是家里的核心。 与此同时,在婚前对婚前的财产进行划分和登记会预示着对此次婚姻的促成有所顾忌,这与我国的传统文化相互背离,并发生冲突。

三、新婚姻法的分析

在整个社会的大背景下,家庭婚姻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一层。通过立法手段来保证婚姻关系的公正,并稳固婚姻关系是关乎到家庭婚姻是否幸福的关键,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性工作。新婚姻法的出台是我国现阶段的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保障,明确了我国婚姻家庭关系,是婚姻立法进步的一大标志。新的婚姻法中,充分的体现了立法中的平等原则、公平原则以及自由原则,保证了婚姻双方的最大权益。 我们将对新婚姻法的特点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新的婚姻法中注重夫妻双方的平等关系

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改变了我国民法的环境。在婚姻法的制定上,已经从强调制定的形式上的平等,转化成为了现实中的实质的平等关系。在新的婚姻法中强调的夫妻双方的平等关系是确保婚姻持续的重要保障。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的双方的共同财产在法律上是具有平等关系的。在2011年出台的有关法律的解释中,规定了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不予对任何一方开放财产的分割。意思就是,只要婚姻关系一直存在,夫妻中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的理由来申请共同所有财产的划分。这一政策保障了夫妻婚姻关系的存续,并在这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双方财产具有平等的关系。但是当有特殊的情况发生时,夫妻中的一方可以向法院递交请求来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一定的划分。 特殊情况通常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其中一方通过变卖、损坏或者转移等方式破坏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且情节严重;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其中一方有义务抚养患有重大疾病的另一方,但是拒绝的情况。新婚姻法对其中的特殊情况的阐述,进一步确保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切实的体现了平等的原则,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特殊情况下的弱势一方的权益。

(二)新的婚姻法中注重夫妻双方的自由权利

自由是现今社会发展下的对人权保障的关键。夫妻关系的建立是社会关系建立的基础,自由是夫妻财产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在婚姻关系建立的初期,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根据自己的意愿共同划分各自的财产关系。这体现了在婚姻的存续时期,双方有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权利。在新的婚姻法中,明确表明,在婚姻关系确立后,双方父母为此婚姻的建立购买的不动产所支付的全部资金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除非在结婚前,一方父母明确房产的购置是赠与夫妻中的一方。当夫妻双方协议登记离婚之后,有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中撤诉,则人民法院将判定之前达成的财产划分协议作废,并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对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进行等价值分割。男女双方的家庭住房与一般的不动产不同,家庭住房的存在是为了夫妻双方的居住,而不是用于交易流通的。新婚姻法的建立保障了购房当事人的权利。因此,我国夫妻双方的登记离婚具有财产自由划分的权利,并可以通过法律作为确认工具,体现了我国新婚姻法中的夫妻财产关系的自由权利。

(三)新的婚姻法中注重夫妻双方关系的公平

法律的实现目前是为了达到公平正义,这样才可以使法律的构建更加的公平。而婚姻法中的有关公平的原则是婚姻立法的重要原则。同时,新婚姻法中的公平原则的建立,保障了夫妻财产关系的公平,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夫妻结婚之后,所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的费用是需要夫妻二人承担的,当二人离婚时,若有一方要求将双方婚姻存在期间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当做共同财产,并进行划分时,人民法院将给与支持。在我国的传统婚姻关系中,男主内,女主外的分工比较常见。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绝大数在家里照顾家室的专职太太没有工作的机会,每天专职家庭事务,这种劳动贡献并得不到养老保险金的积累。新婚姻法的规定,具有强化夫妻双方关系的公平性,可以为转变传统的婚姻分工模式提供有力的帮助。新婚姻法体现的公平的夫妻关系是新婚姻法得到大家关注的重点,它可以明确夫妻间的公平关系,并促进双方各自为家庭和婚姻作贡献。在我们实际的生活中,婚姻家庭中的妻子对于抚养子女和做家务的贡献力很大,需要得到关注。 这种行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应与丈夫在外打工维持家里的生活,并具有同样的现实意义。因此,这也表明了我国立法的不断进步和完善,是我国婚姻法的一大进步。从新的婚姻法中,我们发现新婚法的实施具有很大的实效性、有用性,而夫妻关系的公平是我们婚姻法出台所追求的目标。

四、结论

夫妻关系是各种社会关系中的最亲密的关系之一,它具有很高的人身属性。夫妻财产在婚姻关系确定后,很难分的清清楚楚。同时,夫妻的财产情况时夫妻双方相互支持的结果。为了确保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并使得夫妻双方二人享受家庭生活,相互依赖,并使经济生活和身份相互一致,共同财产制度需要不断完善。但是就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趋势看,男女平等的观念的普及仍然任重而道远。婚姻关系关乎到社会建设的稳定。注重婚姻立法的平等、自由、公平可以使婚姻关系存续的更久。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难免会与一些传统观念相互碰撞,所以,在立法方面更是要贴近时代的发展。综上所述,我国的新婚姻法在它的立法上体现了很大的进步性,不仅仅响应了社会的发展需要,还明确了夫妻婚姻家庭关系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其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这些都表现出我国对婚姻法立法的高度重视,保证了婚姻关系的稳定,体现了婚姻关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地位。

注释:

陈苇、黎乃忠.现代婚姻家庭法的立法价值取向——以《婚姻法解释(三)》有关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为对象.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1).1-3.

廖军予.新婚姻法解释中夫妻财产关系探究.法制博览.2016(1).2-4.

袁菁.试从婚姻法基本原理看离婚房产纠纷的研究.法制博览.2016(1).3-4.

张群.关于我国《婚姻法》夫妻财产司法解释研究.法制博览.2016(1).1-3.

郝敬华.夫妻财產协议公证若干法律问题探析.法制博览.201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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