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耀 于兰珍
摘 要 本文针对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深刻分析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表现、特点、原因,同时提出如何利用BIM技术在控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发生的应用点做了具体分析,提出了有效地预防腐败的可操作性措施,为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做了积极的探索。
关键词 BIM技术 预防腐败 应用研究
基金项目:本文为中共宁波市纪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15年度宁波市教育廉政研究课题“BIM技术在控制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发生的应用研究”(项目编号:NBJYJGW20150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邱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BIM技术应用研究所,教授;于兰珍,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260-03
纵观国际理论与实践,腐败问题是一个历史性的难题,同时在世界范围依然是一个难题,腐败困扰着世界上各个国家,且程度各不相同。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正处在经济、社会重大改革阶段。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也经受了来自于腐败的挑战,有些地区和领域的腐败问题还十分严峻,这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阻力。教育部监察局向全国教育系统通报了近3年教育系统纪检信访和案件工作情况,将教育系统所涉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进行了梳理和归纳,第一个特点就是涉案金额巨大,“一把手”腐败案件有所增加。从发案环节看,基建维修、后勤管理、物资采购、教师录用调动成为腐败的“重灾区”。同时,随着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学校事业处于迅猛发展阶段,大量的基建工程付诸实施,在学校新建教学楼及配套设施等教学服务场所过程中,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及便利,在工程招投标、施工、工程款拨付等环节收受不法建筑商的巨额贿赂,往往出现“工程竣工,校长下马”的问题。如何防止教育系统腐败,成为当前反腐的一个重要任务,教育系统腐败案件不断增加,不仅影响了教育事业发展,也影响了国家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在笔者看来,从机制和体制上整治和防止教育系统腐败势在必行。
一、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招投标项目管理等领域是廉政风险点高度集中的区域,是社会反响的焦点,也引发了理论者对该类腐败的预防、管治等问题的探究。学者郭晓红在《基础建设工程领域职务犯罪分析及对策研究——以番禺区检察院近年查处的基建领域职务犯罪为切入点》中,从人的自身因素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成因进行了分析,同时将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成因分为主观化和客观化两类。学者许毓娜则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与治理对策》中提到,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性贿赂还有社会利益追逐异化等诱因。学者林萍在《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中提到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原由有三大类:一个是经济体系和规章的不健全,留有弊病和漏洞;另一个市场行为不规范致使了竞争的无序化;再一个就是在工程建筑范围缺乏有效的监管、处罚力度不够;而学者张谦员等人在《当前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违法犯罪及其治理》中将工程领域职务犯罪出现的原由对上面的三点做了补充:即建筑市场管理体制落后,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等要素也是出现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原由之一。学者李怀志等在文章《浅析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中指出,工程建筑范围内发生的商业性贿赂成因主要有四点:一是工程建筑在招标投标等环节中,权力过度的集中化,且没有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二是法律的不健全,在有的法律条款中出现了漏洞;三是在大多数工程建筑领域内商业性贿赂的查处中,只是对接受贿赂的一方进行了处置,而对行贿的一方查处力度很小,处罚轻微;四是法律对受贿等职务犯罪的惩罚力度不够。
国外对于工程腐败的治理探究多在治理商业性贿赂上。芬兰和新加坡在治理商业化贿赂上有很好的较为成功的体制和方案,该体制和方案在工程建筑领域中也可推行。芬兰在治理商业化贿赂中成效高是因为下面的几点:第一,芬兰政府重视培养道德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构建了有利于打击和治理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文化环境。第二,芬兰政府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坚持了透明、公开的原则,能够实现纯粹的“阳光政务”。第三,芬兰设立了专门的反腐机构——政府司法总监和议会行政监察专员公署。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反腐举措。第一,该国设置了强大有力的反腐部门。新加坡政府成立初期,面对公共领域腐败问题泛滥的现状,在设立常规的司法部门之外,还设立了专门的反腐部门,这些部门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第二,制定了严厉的法律法规。其中,当属1970年6月发布的《防止贪污法》最为重要,《防止贪污法》明确规定,各种利用公共权力或者职务之便收取报酬、谋取私利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第三,对腐败行为的严厉打击。就是通过这一套有效的反腐败举措,从根本上杜绝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反腐败国际组织“透明国际”前段时间推出了一项研究成果,叫做“公共合同最低准则(Minmum Standards For Public Contracting)”,该准则希望各国政府及企业在打击行贿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以保证各项开支以及公共合同招标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建议还对如何保证公共合同的公开竞标、开支的公开审核、公众监督,及将违规公司列入黑名单等进行了明确阐述。
二、BIM技术在控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发生应用点分析
(一)构造参建各方共享的BIM平台,增强工程全寿命周期的透明性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发展,在建筑工程中新发展起来的信息模型技术已经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技术措施,也成为建筑工程中一项引领性的全新技术。建筑信息模型(BIM)是在三维数字技术的基础上,把建筑工程的各项信息集合起来的一种工程性数据模型,在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管理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一个完整的BIM模型能够将项目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数据信息、过程和资源予以实时连接,并能够被项目参建各方予以普遍使用。建筑信息模型具有三维可视化、协调性、模拟性、优化性等特性及数据的信息模型,增强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的透明性,根据“透明国际”的研究理论得知,随着透明度的增加腐败发生的机率相应地降低。
(二)实行全要素、全过程造价管理,增强工程造价的透明度
腐败的根本动机就是追求非法的利益,归根到底眼睛都盯在工程造价上。因此,要预防腐败的发生,就是要对工程造价实行全要素、全过程管理,不断增强工程造价的透明度。创建基于BIM的实际成本数据库,发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优势,建立成本的5D(3D实体、时间、工序)关系数据库,随着进度进展,实际消耗量与定额消耗量会有差异,及时调整,动态维护实际成本,保证数据准确性,从而管理实际成本,成本汇总、统计、拆分对应瞬间可得。BIM中成本数据以采取合同价和企业定额消耗量为依据。
通过工程造价计价软件,可以生成标准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与之前招标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对比分析。也可以通过竣工阶段的BIM模型生成竣工结算,与招标控制价进行对比,工程造价增减一目了然。
通过专用的工程量清单信息关联对话框,为模型中的各个族(类型)关联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和定额项目,借助于BIM模型实现了工程量计算与计价的双向数据衔接,当模型改动时能够实时反映工程造价的变化。
通过实现“模型与造价信息之间的双向数据流”,可以实时生成S型成本曲线、基于进度计划和成本计划的计划型曲线,和基于实际进度计划和实际成本支出的实际累计成本曲线,实现实际成本支出与计划成本支出做出详细对比。
(三)加强隐蔽工程等可能引起量价提高环节的管控,减少权钱交易的空间
建设工程项目里包含着大量的隐蔽工程,由于监管缺位,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为一些不法之徒谋取非法利益留下可钻营的空间。有少数领导干部将个人意志凌驾于专业设计和专家意见之上,置工程量变更须监理单位、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四方会签的规定于不顾,以初始设计不适用、不美观、不大气、不超前等种种为由,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增加额外工程量,与施工单位沆瀣一气,资生腐败。
通过BIM平台的搭建,在完成造价数据的关联之后,可按照月、周、日等筛选方式实时查询和分析工程量及造价数据,并可通过图表,数据表以及模型高亮等方式予以分析,可以协助进度计划安排,根据所需的人材机等数据,精细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还可依据变更模型,随时统计分析变化的人材机等数据。由此可以进一步对包括进度,工程量和造价在内的一整套工程数据进行对比、汇总、分析。隐蔽工程、工程量变更、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引起的量价提高环节都在阳光下,以致于腐败分子无钻荣的空间。
(四)利用BIM平台加强工程资料管理,建立倒查机制提升权钱交易的风险
工程项目的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控制的环节、流程、内容较多,腐败现象无孔不入,防不胜防。立项、招标、施工、验收、结算等工程管理环节都可能成为滋生工程腐败的温床。BIM平台支持通过BIM模型直接检索管理相关资料和手持终端的输入与查阅,从工程开工前准备到竣工验收,具体到每道工序的资料编制,摆脱以往单纯针对表格了解工程实施情况的片段性、非关联性、不连续性等特点,要看懂一份工程资料非专业人士不可。通过BIM技术可提升资料管理的直观性、全面性、实时性、便查性。工程资料管理越全、越实时,越方便查找,数据之间相互关联,不易造假,腐败分子越有所顾忌。
三、建立BIM技术基础数据库及公共信息平台,提高工程建设信息化水平
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提升工程建设水平为目标,坚持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相结合,普及和深化BIM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实现从规划、设计、施工、咨询服务、运维、公共信息服务等数字化承载和可视化表达,发挥其节省投资、节约资源、缩短工期、预防腐败的综合效益。
(一)制定相关政策,以市场为主导,积极推动BIM技术的应用
加快制定推动BIM技术应用政策、技术标准,大力推进设计施工总承包,培育供需市场,激发市场活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采用BIM技术,形成有利于新技术应用发展的政策环境,提高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内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坚持试点示范和普及应用相结合,通过试点示范,总结经验,培育龙头企业。加强BIM技术应用企业、软件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组织的协调互动,加快BIM技术人才培养,促进分工协作,以点带面分阶段有序推动BIM技术应用普及。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应用能力建设
提升业主、设计、施工、工程咨询及运营维护等企业BIM技术应用能力。业主全面推行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应用BIM技术,建立基于BIM技术的协同管理平台,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策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基于BIM技术标准的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设计企业建立基于BIM技术的协同设计工作模式。施工企业建立基于BIM技术的协同施工管理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立基于BIM技术、设计施工一体的协同管理模式。工程咨询企业提供基于BIM技术的工程管理、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基于BIM技术的运营维护管理模式。开展BIM技术应用信息交流,组织BIM技术应用培训,促进全行业提升BIM技术应用能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保障措施
成立专门的BIM技术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BIM技术工作开展。加大扶植力度,各级财政部门应把BIM技术应用列入政府采购清单。各级发改部门应在项目立项、招投标等环节明确BIM技术应用要求。金融机构对采用BIM技术应用的项目在信用评价、申请信贷等方面应给予倾斜。支持设计、施工龙头企业承接政府PPP项目,建立BIM技术的培训基地,加快BIM技术的标准体系建设,加大BIM技术应用的研发投入,培育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对提供BIM技术服务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现代服务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扶植政策。建立满足BIM技术全面应用的学历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高校应当将BIM技术应用列为相关专业的教学内容,与龙头企业联合开展培训。龙头企业应当建立BIM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中心,对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工程咨询、物业服务等行业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将BIM技术培训列为建设工程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
四、结语
过去几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作出新部署,力度加大,成效显著,极大地振奋了党心民心,得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工程领域的腐败现象依然易发多发,一些不正之风还比较严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项工作需要我们不断的创新,在思想上要树立反对腐败、提倡廉洁的思想,在制度上要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反腐倡廉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发挥法规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在技术上遵循“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原则,将BIM等先进的技术作为辅助反腐败工作有力的手段之一,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再好的技术手段也需要依赖人去操作去应用,不可以解决反腐败所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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