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恩信 陈念民
摘 要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对企业的改革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同时也对企业法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2016年初,国务院国资委明确了“十三五”时期中央企业法治工作的五大任务,对广大国有企业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本文将以YHJ公司为例,对“十三五”时期做好国有企业法治工作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 新时期 国有企业 法治工作
作者简介:许恩信,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经济师、法律顾问、律师,研究方向:企业法律文化、合规管理、建筑法、合同法等;陈念民,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经济师、法律顾问,在职法律硕士,研究方向:企业法律文化、合规管理、海外法律风险防范等。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207-02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为我国的法治国家建设规划了宏伟蓝图。国务院国资委结合法治国家建设的整体部署,对作为国有企业中坚力量的中央企业在“十三五”时期的法治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主体和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力量,广大的国有企业应当把握时代机遇,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经济的践行者和推进者,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落地作出应有贡献。“十三五”时期国有企业法治工作应当如何开展?笔者进行了几点思考。
一、充分认识“十三五”时期国有企业法治工作形势
(一)全面依法治国为企业法治工作确立了新目标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可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下,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将更加健全,市场竞争秩序将更加规范,市场主体依法治理能力将不断提高,这给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也对国有企业平等适用法律、公平参与竞争提出了新要求。广大国有企业只有不断加强法治企业建设,大力提升企业依法治理水平,不断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才能走在依法治企的前列,才能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落地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企业法治工作提出了新任务
当前,我国经济步入三期叠加的新常态,在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加速、发展动力转换形成的压力下,企业发展的外部不确定性因素增多,风险加大,一些经济高速发展期被掩盖、被忽视的潜在风险逐步暴露出来,导致许多法律纠纷案件的发生。这就要求国有企业应更加注重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经营活动,通过持续不断的法治建设,防范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风险,解决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不断助力企业破解发展难题,筑牢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治根基。
(三)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为企业法治工作带来了新挑战
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大力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鼓励企业走出去等,这给企业法治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挑战。目前很多国有企业都已参与到海外生产经营之中,未来还将更多地开拓海外市场,参与到更多的“一带一路”建设中,海外国家体制差异大,给国内企业海外生产经营带来了不确定因素,同时,有些国家频繁使用环保及劳工保护条款、反垄断审查、安全审查等方式,对国内企业采取歧视性政策。这必然要求国内企业主动适应国际化新形势,更加重视海外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不断提升境外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确保企业在海外市场能够稳步健康发展。
二、YHJ公司“十三五”法治工作重点任务
从根本上说,企业的法治工作以防范法律风险,服务生产经营为目的。因此,法治工作应当立足于企业改革发展大局,紧贴企业发展中心任务和总体发展战略,科学谋划法治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就YHJ公司来说,“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深化法律顾问制度、法治工作体系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合规管理能力和依法治企能力,促进法治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为YHJ公司谱写科学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一)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一是全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企业实际需要,YHJ公司全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对各单位取得法律类职业资格的法治工作分管领导任命总法律顾问,积极鼓励没有取得资格的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取得相应资格,不断选拔优秀的法律人才充实到总法律顾问岗位上来,确保到“十三五”末期总法律顾问的专职率不低于70%;坚持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公司章程中,研究制定总法律顾问工作条例,全面落实总法律顾问职责职能,发挥其在企业法治工作及法律风险防范中的核心作用。
二是不断提高企业法律顾问队伍专职化、专业化水平。研究制定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专职企业法律顾问须具有法律类执(职)业资格,努力实现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专职化,力争到“十三五”末期专职法律顾问持证率达到90%。鼓励专职法律顾问参与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实现专职法律顾问中硕士以上学历、学位教育背景达到50%以上的目标,不断提高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同时,要考虑法律顾问人才的梯队培养,根据业务需求及时引进新生力量,确保法律顾问人才队伍不断档、不断岗,满足企业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是加大企业法律顾问培训培养力度,打开法律顾问晋升渠道。不断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交流、项目锻炼、考察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同时,积极组织专兼职法律顾问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评审,搭建法律顾问职称晋升通道,提升法律顾问待遇水平,不断提高企业法律顾问履职的积极性。
四是积极推荐企业法律顾问转型为公司律师。按照上级单位统一部署安排,推荐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执业资格的法律顾问转型为公司律师;加强与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与交流,探索公司律师的培养发展模式,创新企业法律顾问执业渠道,提升企业法律顾问执业水平。
五是持续提升企业法律顾问的社会影响力。继续鼓励优秀的专兼职法律顾问应聘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的人民陪审员及仲裁员,并积极依法参与人民陪审及司法仲裁活动,不断加强与司法机构的联系与交流,积极参与评先评优,持续提升企业法律顾问的社会影响力。
(二)深化法治工作体系建设
一是要深化法治工作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部门和法律顾问的设置,科学界定法律部门承担的法律管控、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三级法治工作组织架构建设,各单位专职法律顾问的配置要满足公司最低要求及企业实际需要,“十三五”末期专职法律顾问人数占比要达到全员的4‰,基层项目部要不断完善法制联络员设置,持续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同时,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合约法务经理制度或推行重大项目法律顾问派驻制度。
二是要建立健全法治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根据法治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法治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并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
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两级法律部门内部站点建设,重新建设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系统,全面推广应用公司新版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法律管理信息系统快捷、高效的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法律审核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躲不开、绕不过的刚性约束,从而有效实现法律风险防范的全覆盖。
四是建立动态对标制度。积极开展与同行业企业法律工作的对标,通过交流访问、实地考察、专题研讨等方式,从法治理念、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管理体系、管控方式、管理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对标,学习了解同行业先进企业的法律管理情况,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管理水平。
(三)深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一是不断拓宽法律风险防范领域。要紧跟企业发展步伐,不断拓宽法律风险防范领域,在关注传统业务领域的同时,还要积极关注新业务领域的法律风险防范,要建立与相关事业部、专业公司等共享联动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以实际行动践行“市场竞争、法律先行”的工作理念,做到法律风险防范无死角。
二是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以合同管理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信息化为目标,实现合同管理的归口统一、制度统一、流程统一、平台统一、范本统一。建立健全包括合同签订前尽职调查、合同签订审查审批、合同分析策划交底、合同履行过程监控、合同管理检查、合同变更索赔、合同结算支付、合同履行后评价等全流程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三是继续加强四项法律审核,把控事前风险防范关。继续加强重要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以及授权委托的法律审核,保持100%的审核率,确保审核质量和效果,牢牢把控事前风险防范关。同时要以四项法律审核为主要抓手,建立与业务发展、商务管理、财务管控、税务策划、风险管理联动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意见书制度及审核意见的跟踪落实制度。
四是建立健全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各项法律纠纷案件及非诉案件,最大程度避免和挽回企业的声誉及经济损失,维护好企业的社会形象。要研究建立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集中会诊、分析研讨、区域协作及分析总结制度,要达到处理一个案件,积累一些经验,完善一项管理,消灭一批隐患的效果。要编印法律纠纷案件典型案例汇编,严格落实重大经济纠纷案件上报备案制度和重大违法违规经济纠纷案件责任追究制,杜绝因违法违规而导致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四)努力提升合规管理能力
一是要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明确合规管理职能部门,制定符合企业改革发展需要、统一有效、全面覆盖、内容明确的合规管理规范,同时完善违规惩处机制,严厉追究相关违规人员的责任。
二是要切实加强合规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建设,严格依法行事,按章操作,坚持把依法合规作为业务开展的前提、检验结果的标准,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三是要突出反不正当竞争、反商业贿赂以及资源环境、税务、劳动用工、知识产权等合规管理重点领域,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海外项目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加强合规教育培训,加快形成全员合规的良性机制。
(五)努力提升依法治企能力
一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要持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将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在每年的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中要安排不少于四期法律专题学习;领导干部也要从战略上充分认识企业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依法经营管理的自觉性,切实提升依法治企能力。
二是要大力引导全员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和“市场竞争,法律先行”的意识,自觉践行按章操作、依法办事的行为准则,努力培育企业法治文化,为依法治企能力的再提升创造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是要不断健全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在法律红线之内,促进企业上下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好转型升级中的各种问题,不断提升企业依法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