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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上的“无为而治”看当下的“为官不为”

从历史上的“无为而治”看当下的“为官不为”

摘 要 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倡廉活动的进行,“为官不为”的现象开始受到国家和人民的重视。“为官不为”者以“无为而治”作为借口,浪费国家政治资源,损害人民利益。正确解读“无为而治”这一传统治国理念,全面把握新常态下我国国情与形势,对于坚定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整治“为官不为”的消极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领导干部 “无为而治” “为官不为”

作者简介:安涛,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史。

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152-03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我国领导干部作风得到极大转变。“乱作为”、“滥作为”的现象明显减少了,但是“不作为”的现象却渐渐突显出来。一些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借“无为而治”之名,行尸位素餐的“为官不为”之实,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要真正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首先就是要走出思想上的误区,正确认识“无为而治”这一治国理念,把握好其在历史上的积极意义,将其与“为官不为”区别开来。

一、“无为而治”是历史上具有积极意义的治国理念

“无为而治”是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的一种治国理念,老子生活在春秋战国的交替阶段。百姓对于社会稳定有一种迫切的需求,“无为而治”的思想由此而生。

(一)“无为而治”的产生具有历史必然性

春秋战国时期,政治上,各诸侯国对外频繁发动战争,对内开展变法运动,建立封建制度,严重的苛捐杂税给百姓带来过多压力。“无为”思想的产生,正是源于对战争的危害和对统治者过多干预百姓的负面影响的思考。

经济上,生产力水平得到质的提升,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使得封建土地所有制逐步取代井田制,形成了典型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一个稳定的生产环境,也就对统治者提出了“无为”的要求。

文化上,各诸侯国主张有所不同,经济上的进步更加促进了思想的解放,因而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在各种文化冲突的背景下,老子认为,要引导民众向善,其途径就是“无为”。

人民生活上,由于连年的战争,百姓不能稳定从事农业活动,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再加上当时各国赋税严苛,百姓不堪重负,生活状况很差。老子对于现实社会进行了强烈地批判,指出统治者应当“无为而治”。

(二)“无为而治”的主张具有积极意义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老子提出的“无为而治”,强调一种取舍的态度,并不是完全否定的“不为”。“无为”是要让统治者顺其自然,遵循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不过多放大主观意愿,不把个人意志强加于百姓,不过分干预民众生产生活。“道常无为,而无不为”①,通过这些“无为”的手段,达到“无不为”的目的,达到“万物将自化”②,充分发挥万民的创造力,做到自我实现。

首先,不使民争利、不与民争利,引领优良社会风气。“无为”思想认为,人的争夺攀比之心,使得社会道德沦丧,为制止人们之间的争斗,老子提出了“不尚贤,使民不争”③,认为统治者应当通过“不尚贤”的方式,来使百姓避免陷入争名逐利的相互斗争中,从而保证社会安定有序。

其次,避免刺激民众的欲望,引导合理消费走向。“无为”思想认为,由于一些难以获得的物品被人们视为贵重之物,从而刺激到人们对于稀有物品的占有欲,偷盗等社会不良现象也由此产生。如果不把稀有物品视为贵重物品,人们所需之物随处可得,那么就没有人会去偷盗,因而提出“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④的主张,并希望通过这一方法来引导百姓积极向善,形成一种纯朴的民风。

再次,减少繁杂的制度与礼节,更加关注民生。“无为”思想认为,制度上的繁文缛节暗藏了社会危机,如果统治者用智慧控制民众,规定过多繁杂的礼节,那么民众相应地也会反过来对抗统治者,造成社会的动荡不安,因而提出了“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⑤。这一观点并不是让统治者愚弄百姓,而是让统治者不要把智慧都用在控制百姓上,更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百姓。

最后,反对各种形式的战争,主张和平与稳定。这一主张的提出,正是由于“无为”思想产生的时代战火不断,百姓苦不堪言。“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⑥,战争是无道的表现:一方面,战争夺取人们的生命,与道相违背,与世间万物发展规律不符;另一方面,战争会导致社会经济凋敝,一些统治者企图发动战争掠夺财富,结果往往得不偿失。因此,统治者应当慎重对待战争,不能轻易发动战争,“无为而治”方能国泰民安。

正如同邓小平同志在我国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经济建设时期提出“稳定压倒一切”的理论,在春秋战国战乱不断、赋税严苛的历史时期,“无为而治”的理念满足了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因而,“无为而治”并不应成为当下部分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挡箭牌。

二、“为官不为”是新常态下消极的政治行为

“为官不为”现象是当今我国新常态下较为突出的一种官员无所作为的消极政治行为,是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为官不为”是新常态下的突出问题

首先,“为官不为”是对国家深化改革、依法治国和创新发展等策略缺乏责任担当的表现。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的召开,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为我国重要的战略目标及任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成为我国发展的主要理念。依法治国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伴随着我国法治体系的逐步完善,部分官员担心在办错事后被追究责任,不敢创新、不能协调,与深化改革背道而驰,在岗位上无所事事,只求“明哲保身”。

其次,“为官不为”也是对经济新常态缺乏正确认识的表现。我国从2012年以来,GDP增速保持在7%以上,告别了过去30多年平均10%的高速增长,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一个新常态。一些领导干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瞻前顾后,难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实质性解决对策,把缓发展理解为不发展,把简政放权当作自己“为官不为”的借口。

再次,“为官不为”还是对党的建设缺乏紧迫感和历史使命感的表现。自十八大以来,全党范围内正风肃纪,八项规定的出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积极开展,都使得腐败问题和明显的“四风”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些领导干部感到“为官不易”,置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于不顾,不求上进,与十八大提出的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要求相悖。

最后,“为官不为”更是理想信念普遍淡漠的表现。“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⑦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在各种外来思想和意识形态的综合作用下,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淡漠,对人民群众的责任意识淡化,安于现状,只顾保全自己的权力和地位,不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心安理得地对百姓的呼声置若罔闻。

(二)消极不作为是“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

当今社会出现的部分领导干部的“为官不为”现象,是背离了“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的消极现象,是损害人民利益、破坏政府公信力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三种形式。

第一,缺乏动力懒作为,不注重改善民生。部分领导干部之所以“为官不为”是因为责任意识淡化、缺乏工作动力。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⑧,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⑨。从1945年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将“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写入党章以来,“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就成为全党的重要原则和基本准则。“为官不为”者上至领导干部,下至普通公务人员,工作状态不积极主动,消极怠工、纪律松弛,涣散了队伍的凝聚力。他们把自身利益看得高于群众利益,在工作中奉行利己主义,丝毫不顾及民生的改善,“利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利不干”,在许多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工程中,由于不能获取额外的个人利益而缺乏动力,仅仅消极应付。

第二,缺乏担当慢作为,漠视群众利益。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与完善,监督问责机制也越来越严格。部分领导干部,缺乏担当责任精神,畏首畏尾、“因噎废食”,在工作中不敢“试错”,起不到创新带头作用,仅仅跟随大流得过且过。他们在工作中拘泥于各类条文,行动拖沓,使得群众面临“办事难”的困境。并且,他们也因为怕在工作过程中得罪别人而放宽工作要求,对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熟视无睹、自由放任,造成了政府机关和服务型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相悖,政府部门公信力和群众利益均遭到损害。

第三,缺乏能力庸作为,形式主义盛行。一些领导干部,并非不愿有所作为,而是自身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够过硬。在新形势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部分领导干部“创新能力‘弱,碌碌无为‘平”⑩,不能正确分析局面,无法制定合理发展方略、提出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遇到困难,不学习、不钻研,仅仅忙于人际应酬,大搞面子工程、形式主义,不去切实解决问题。

“为官不为”现象日渐突出,是当下我国政治环境中出现的一种反常且病态的现象,因而这也正是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矛盾所在。

三、“无为而治”和“为官不为”具有本质不同

“无为而治”和“为官不为”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二者区别不仅仅体现在表现形式上,更体现在内在本质上。

(一)二者的出发点不同

“无为”思想指出,“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统治者只要以“无为”的态度治理天下,做到无为、好静、无事、无欲,百姓就能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因此,“无为而治”是以百姓的利益作为出发点的,其目的在于让百姓生活安定,让统治者与人民达到一种和谐。

“为官不为”现象的产生,则是由于领导干部没有把人民的利益放到第一位,没有贯彻群众路线,不论是哪一种原因的不作为,都是以自身利益为出发点,只顾及自己的个人利益,漠视党和国家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二者的性质不同

“无为而治”是一种积极的治国策略,告诫指统治者不要把个人意志强加于百姓,应当不妄为、不随意而为、不违道而为,应当遵循自然规律,要引导百姓向善,让民众生活安定,以“无为”而利百姓,以“无为”而达到“无不为”。首先,“无为而治”是确保社会稳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保障。当权者在进行治理时要顺应事物发展规律,不过多干涉百姓。“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无为”思想认为,百姓难以治理的原因,则是统治者苛政过多,导致民不聊生,因而国家难以长存。其次,“无为而治”是引导民众向善的重要途径。“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统治者施政如果过于苛刻,就会导致民众怨声载道,百姓无法安居乐业,整个社会形成一股不良风气。由此可见,民众是否质朴善良是由统治者治理国家的方式决定的,若以“无为”而治,则民众可保持质朴善良之品质,百姓能够“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

“为官不为”这一消极现象,首先是“四风”的集中体现。工作中只重视表面,不切实解决问题;脱离群众,不了解基层实际情况;工作上得过且过、不求上进,躲避困难、贪图清闲;在价值取向上把个人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其次,“为官不为”还是对国家政治资源浪费的腐败行为。干部不作为,国家政策从中央下达到地方上难以落实,下拨的各种项目资金因为地方上的“懒散庸慢”而遭到闲置,国家改革进程受到严重阻碍。最后,“为官不为”更是彻底背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脱离群众的危险行为。领导干部在工作过程中不把人民群众放到主体地位,损害群众利益,违背了执政为民的理念,违背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的群干关系理念。

四、“为官不为”的治理要从多方面入手

“为官不为”现象,是当下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矛盾所在。因此,对该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从树立理想信念、培养责任意识和提高工作能力等多个方面入手,统筹兼顾、形成合力,加大力度推进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一)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的内在动力

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各种外来文化与我国传统文化既有冲突又有融合,在多种意识形态相互冲击的复杂环境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尤为重要。“无为而治”所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正是一个百家争鸣的局面,各种学派思想相互冲击,在这种情况下,道家主张以“无为”的方式,树立理想信念,引导民众向善。同样,当今环境下,也应学习“无为”的精神,在整个社会的意识领域里,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避免得精神上的“软骨病”,要坚决抵制“为官不为”的思想误区,保证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的执政理念。

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就是要认真学习和贯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要坚定全党的三个自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代表着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九十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

(二)培养可靠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是广大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基础品质

“无为而治”在统治者与民众关系上特别强调,统治者不应当用智慧和权术来控制百姓。当今社会中,在一定的利益格局里,广大领导干部应当学习“无为而治”的取舍态度,培养可靠的责任担当精神,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要真正以人民为主体,树立服务意识,敢于为了提高民生而放弃部分自身的既得利益,让利于民,避免自我膨胀、凌驾于人民之上。当干部运用手中的权力,一心一意为民谋利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执政为民。

培养可靠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从根本来说,就是要贯彻群众路线。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领导干部的权利是由人民赋予的。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保持党的优良作风。

(三)提高全面为民众谋福祉的工作能力是全体公务人员真正实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保证

“无为而治”思想提出的时期,各国变法盛行,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无为”的各项主张也是为了适应社会的变革。当下,我国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社会转型时期,上至国家领导,下至基层公务人员,都应当积极进取,提高各自的工作能力,学习“无为,而无不为”的目的。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有了坚实的基础,才能够有了底气,遇到问题时方能不乱阵脚,“以不变应万变”,为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面对我国新常态新形势,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的庆祝大会的讲话上重申“本领恐慌”的问题,强调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更要注重能力的提高。“本领恐慌”的直接原因就是缺乏学习,领导干部要真正提高工作能力,就要时刻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作为一种常态。

“无为而治”不是“为官不为”,“为官不易”亦非借口,“无为”只是手段,“有为”才是目的。“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就要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把自己担任的领导职务看作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和责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兢兢业业、殚精竭虑,时刻把人民的安危和贫富挂在心上;随时准备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需要舍弃随着领导职务而来的个人权力、待遇和荣耀” 。

注释:

分别为《道德经》第三十七章、第三十七章、第三章、第三章、第十九章、第四十六章、第五十七章、第七十五章、第五十八章、第八十章。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04.

马跃华、林广明.厦门海沧区问责“无能官”“太平官”.光明日报.2014-04-07(3).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

十八大报告:《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习近平.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之江新语.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50.

参考文献:

[1]李耳.道德经.北京:蓝天出版社.2006.

[2]曹德本.中国政治思想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边宇海.“为官不为”现象思想根源探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5 (4).

[4]李鲜利.浅析为官不为.湖南日报.2014-11-03 (5).

[5]侯伟.事情不好办实为干部不作为.河南日报农村版.2015-10-1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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