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高等教育进入新常态下,高校已然成为“学术失范”行为的多发地、重灾区。究其原因既有其经济因素,也有社会因素和道德因素,根本原因还在于学术体制的不合理、不完善。
关键词 高校 学术失范 社会因素 经济因素 道德因素
作者简介:刘润彩,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电大工作部,教师。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3-204-02
影响我国高校“学术失范”行为发生的因素是错综复杂,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的。目前,学术界对于高校“学术失范”行为原因的研究,基本上涵盖了诱发我国高校“学术失范”行为发生的因素,但研究的成果大多局限于直接因素,对于隐藏在背后的真正本质上的问题,缺乏进一步深入的挖掘。笔者试图通过对高校“学术失范”行为泛滥的经济、社会和道德因素层面的分析,进一步深入挖掘隐藏在高校学术不端行为泛滥背后的真正本质上的问题,进一步阐述完善学术体制才是根治学术失范行为的正确选择。
一、高校“学术失范”的经济因素分析
(一)功利思想的泛滥,挑动了学术失范的神经
众所周知,学术研究是一个艰辛而富有挑战性的过程,一项真正学术成果的取得,往往需要付出极为艰辛的努力和长时间的坚持不懈。当然,学术成果的价值获得认可,也会为其作者带来学术上的名气和物质上的收益。毕竟,学者也需要生存,需要有做学问的物质基础。
我国全面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影响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学术界也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整个社会片面以经济增长速度为进步尺码,唯数据论英雄。而社会越来越严重的功利思想深深影响着学术界,某些对市场经济错误解读为“一切向钱看”的理论,在学术界也不乏其簇拥者,致使一些学者潜意识里开始对传统的价值观和学术观产生动摇,而新的价值体系和学术观又没有及时确立。这时,原本在高贵的象牙塔中安贫乐道的高校教师们,发现身边富裕起来的人越来越多,自己的收入与之比较,差距也越来越大,失衡的心态便乘虚而人。而另一方面,唯数据论英雄在高校里集中表现为规定教授每年必须出专著若干,发表核心论文若干,一般教师每年必须发表学术论文若干等种种规定。平心而论,学术是不能通过制度上的强制规定来催生的,而必须是通过学者本身内在的追求来激发的。但这种违反学术规律的类似的制度,本应在高校受到阻碍,然而实际上却大行其道。原因就在于这种规定在客观上也迎合了一些学者功利化学术研究的诉求。他们主动地或是被动的为了完成学校的硬性规定,于是挖空心思,低水平重复研究,短时期高效率完成。捞取功名和利禄,晋升职弥,提高工资、住房等待遇成了一些学人学术活动的最主要和最直接目的。这就直接破坏了学术生态环境,使得原本真正潜心研究的人,做学问的物质基础和学术资源空问被极大地挤压。最终其中的一些人不得不放弃曾经坚守的学术道义,转而加入到以量取胜的行列。学术研究功利性诱使学者忘记学术研究的本来目的,唯有把学术当作手段,当作获利的工具,导致学术失范行为盛行。
(二)有限的学术资源,加剧了无限的学术竞争
当前,国家之间的竞争表现以科技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的竞争。我国目前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举世属目的成就,国家虽然在保证整个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同时,也拿出了相当一部分财力来保证科技发展的需要,但是我国人均经济总量处于世界较低水平仍是不争的事实。国家对于学术研究的投入还是非常有限的,满足不了所有学术研究的需求,加剧了对有限资源的竞争。尤其是在当前学术体制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是否争取到研究经费成为了某些学者进行学术研究的真正目的,经济利益的诉求加剧了表象上的学术竞争。而一旦争取到了研究经费,对其如何使用又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使得国家资源的流向变得扑朔迷离。结果是争取到研究经费的未必能研究出有价值的学术成果,而一些有价值的学术成果由于缺乏科研经费的支持而半途而废。为了争夺有限的学术资源,有些学者或者单位不惜抄袭、剽窃国外成果混淆视听,学术失范行为应运而生。而一些争取到学术资源的学者,由于社会期望值普遍过高,科学家压力过大,也可能导致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
(三)低成本高产出的利益驱动,诱导学术失范行为的泛滥
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加里·贝克尔,1976年在《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一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人类的一切行为其实都蕴涵着效用最大化的经济性动机,都可以运用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来加以研究和说明,即“成本——收益”分析根植于人性之中。可想而知学术活动也绝不可能例外。
学术活动本身具有经济性,无可厚非,因为其经济性是建立在学者对学术成果独创性基础之上的,是对其努力和学术价值的回报,也是进行学术活动的物质基础。学术活动当然要运用经济学“成本——收益”的理论,以最小的代价换取科研成果效益的最大化。然而,学术失范行为本身是伪科学行为,其付出的成本是相当低廉的,而它的产出却是非常高效的。如果不被发现,也会带来非常可观的精神和物质效益,而不用付出艰辛的努力。而学术审查机制的缺位,学术监督和惩处机制缺失,降低了学术不端行为被发现以及发现后被惩处的风险。正如布劳德与韦德指出,“每一个大作弊者被揭露出来,就会有一百多个类似的大作弊者逍遥法外。而每发生一个大作弊,就会有一千来起小作弊得逞……每一起被揭露出来的大作弊,代表了大约十万起隐藏在沼泽般似科学文献废纸中的大大小小的作弊。”学术失范行为有暴利可图,而被发现以及发现后被惩处的风险又相对较低,侥幸心理于是持续发酵,这是造成学术不端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二、高校“学术失范”行为的社会因素分析
(一)社会失范和价值冲突造就了学术失范行为泛滥的外部环境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市场经济大潮席卷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在享受物质财富极大繁荣的背后,也常常陷入对传统美好人性的深深回忆。市场经济使我国摆脱了贫困,实现了小康,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但与市场经济高速发展极不协调的是我国各项相应的政治和法律制度并未完全实现接轨,造成了多元价值观的并存与冲突。传统的优良社会规范,被社会转型期价值体系的混乱冲击,各种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思潮开始涌现,社会整体规范面临重塑。而这种社会失范和价值冲突也深深地影响了学术界。对于学术规范难以形成统一的认知,而各种社会不良风气又持续不断地侵饬着学术研究的环境。使得那些急于谋求独创性的成果,争取学术共同体的承认,而又能力有限的学者选择了学术失范这条捷径。
(二)学术评价非科学性,是造成学术失范行为的客观因素
学术评价是对学术成果的真伪和价值大小,按照本专业领域的研究范式,由学术权威组成的专家团队,进行评议或重复试验的行为。但是,这种本应发挥良好甄别作用的学术管理机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遭遇了种种客观存在的制度自身弱点所引发的困境,进而使得学术不端者有机可乘。
一方面,由于现代科学实验的巨型化要求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而再次对该学术成果进行巨大投入来重复试验,在经济成本上显得不太现实。因为由谁来负担这笔资金本身是个难题,而且经重复试验后对该学术成果作出的评价未必是积极的,那么对于重复试验所耗费的成本将存在巨大风险。而且,从逻辑上来说,特定的人在特定时空等条件下所得出的结论,与再次以相同条件重复试验得出的结论也未必完全相同,一项新的学术成果也还需要假以时日在实践中得到检验。这些客观存在的学术评价困境,为企图造假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另一方面,在学术论文的评价领域的“明审”存在较大弊端。因为由学术权威组成的专家团队可能自己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自己审自己,又或利用自身与其他专家团队成员的关系为自己或他人寻求不正当的评价搞寻租。而且,许多高校在职称评定中都推行所谓的“量化”举措,在对这些学术论文进行评价时,往往只看论文的厚薄,而不顾论文的质量,使评审流于形式。这道甄别学术成果的大闸失灵,助长了学术不端的发生。另外,由于一些期刊没有完善的编辑责任制,审阅论文的责任心缺失,致使一些垃圾论文垃圾刊物大行其道。
(三)学术奖励制度的缺陷,提高了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概率
学术奖励实质上就是对学术成果价值的承认,是鼓励学术研究的有效方式。进行学术研究的学者,往往希望自己付出的努力得到广泛的认同,获得较高的社会评价。而现实生活中的情形是能够获得较高社会评价的学术成果往往是那些享有较高学术名气或拥有较高职权和社会人脉资源的人,而那些名气不大又没有什么职权社会人脉资源的人,能够在学术评价中脱颖而出的几率很低。这就造成了一种诱发学术不端行为的机制,即功成名就者往往依赖以前获得的认可,重复以往的成果或在以往成果的基础上小修小补而不思进取,后来者往往想借助功成名就者的声誉获取学术奖励,从而采取在自己的作品上为其加名等等学术不端的手段。
三、高校“学术失范”行为的道德因素分析
学术失范行为在高校里频频发生,除了观念和体制机制上面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学术道德教育的不到位。良好的学术道德教育,可以帮助学者明确基本的学术规范,建立强大的内心约束机制,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然而,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传统的价值观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集体主义道德不再是人们思想境界中唯一坚守的元素,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等一些旧有观念死灰复燃并持续发酵,重道义也不再是人们行为的唯一准则,重功利的倾向日渐浓郁。在这样的一种大的社会环境背景下,作为社会的一员,高校的教师也很难做到独善其身。许多教师并没有在内心形成一道坚固的学术道德防线,所以在面对学术不端的诱惑时,这道防线显得是如此的脆弱。更为严重的后果是,如果教授、博导们都抄袭剽窃,弄虚作假,学生们耳濡目染,还有几人会真正做学问,又还有几人讲诚信?
而另一方面,我们大学教育在倡导素质教育的同时,却又往往忽视对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我们的大学往往在把精力集中在了传授给学生专业知识,但是却没有安排足够的课时培养学生基本的学术素养和学术规范。学生对基本的学术规范都缺乏足够的认知,又如何谈起要遵守学术纪律呢?一些大学生、研究生,甚至青年教师由于没有接受过良好的学术规范教育,不知论文的基本逻辑结构和构架脉络,不知引用别人观点要加注释,不知合理借鉴和抄袭剽窃的界限,所以犯了错还不知道。正如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所说,“从近年暴露出的问题可以看出,尽管在学术界和高校存在严重地违反学术规范的剽窃、抄袭、弄虚作假现象,但涉及违反或不遵守学术规范的少数人还是不懂学术规范,特别是一些年轻的教师和研究生往往违反了学术规范还不知道错在哪里,有的甚至连基本要求都不知道。”这些都足以说明,学术道德教育的不到位造成了学术不端所引发的学术道德危机,是学术不端行为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
另外,法律制度不健全,缺乏具体的法律规范,使得在追究学术不端行为法律责任时无法可依,使得法律规范对学术不端行为难以起到警示、惩处的作用,也是学术失范行为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这里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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