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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检察院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思考

关于基层检察院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思考

摘 要 基层检察机关是属于国家,为了监督法律的严格执行,防止贪污腐败现象发生的基础检察机关。本文通过对基层检察机关部门监督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相关分析,找出原因,进一步探究了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合理有效的方式,从而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建立公正廉明的检察机关。

关键词 基层检察院 检察机关 内部监督

作者简介:王鹏,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394

基层检察院加强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对于保障检察执法人员忠于法律,遵纪守法,公正办案具有很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果检察机关的权利没有受到基层检察院的监督和约束,一定会有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滥用权力的人出现。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在约束自身严格依法办事,承担起履行法律职责的责任的同时,也必须要紧抓内部自身的监督管理体制,努力完善好监督体制,确保执法人员公正严明执法,保证检察院的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一、基层检察院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意义

(一)是确保基层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的基础

基层检察院的检察权力受到专门的法律保护,可以对各种违反法律规章制度的事件进行纠正,严格履行其法律监督的责任,但在其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注意加强其机关内部的监督,防止监督权力的不正当使用。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多元化的背景下,有少数的基层检察人员在思想和价值观念等方面受到了很多不良风气的影响,结果做出了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因此,基层检察院加强对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刻不容缓,有效的内部监督可以防止其权利被没有任何约束的使用,从根本上强有力地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二)可以增强严格执法的意识,逐步提升执法规范

检察机关的执法过程受严格的规章制度约束,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依法办案,重视办案的每一个细节。目前有一些基层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经常出现不按照法定程序办案,不认真核实诉讼材料,拖延结案日期,甚至还要滥用职权,不依法办案等现象,严重损坏了检察机关在人民心中的公正威严的形象。所以,为了让执法人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办案,就要用严格的内部机制去约束他们,从自身开始做到遵纪守法,建立威信。

(三)是建设高水平基层检察队伍的基本要求

基层检察院加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能够保证基层检察人员的绝对公正、清廉,忠心于国家和人民,以在人民心中树立下良好的形象,同时,建立起具有良好素质水平的检察队伍也是国家对检察机关的要求,检察机关属于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严格贯彻国家的指导方针,真正将国家下发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形成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检察队伍。

二、基层检察机关部门监督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虽然近期基层检察院在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工作上有了很大的进步,有了很积极的影响,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根本问题需要解决。

(一)对内部监督的认识不到位,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

目前检察机关内部有很多执法人员对内部监督工作的认识还很模糊,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有些人甚至对其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认为监督就是为了挑他们的刺,导致他们十分不情愿配合监督部门的工作,经常应付监督工作,完全没有理解监督的本质是为了强化内部管理,是对检察机关内部的一种保护措施。而一些基层检察长也对内部监督的工作认识不够,只注重平时的业务工作,经常疏忽内部监督工作,造成内部监督工作的成效不理想。

(二)对已有制度在执行和落实上监督能力不强,力度还不够

虽然基层检察院的各级监督管理人员都在其内部监督上耗费了很多精力去做好工作,并制度了一系列相应的内部监督制度,但是有些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实用性不强,实施起来存在一定的难度。整体来说,基层检察院的内部监督制度还处于体系不够完整、监督力度不够大的阶段。基层检察机关的监督部门存在着有人会身兼数职的现象,日常工作中除了要负责内部监督工作以外,还要负责很多执法办案工作以及机关举办的各类活动等,十分繁忙,监督工作与日常其它工作有冲突,导致无法全面落实监督工作。

(三)创新监督工作意识不强

基层检察机关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工作,一种是通过在其内部自行设置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尽管这种方式可以及时监督每一件事的整个过程,包括事前原因和事后结果等详细情况,但是这种形式会让检察机关内部依旧有着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存在,致使他们的监督意识被影响。另一种是纪检检察部门直接对执法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这种方式通过对执法人员办案的纪律性、对法律的遵守情况,调查是否存在违法乱纪的现象,实行监督管理,虽然这样的监督方式有很大的力度,但是由于现实因素会有一定的不及时性,不能确保及时处理好违法行为。

这两种方式都存在一定的欠缺,而基层检查机关对监督工作的创新意识还不强,所以目前的监督工作还不能很好的完成。

(四)责任追究不到位

有些基层检察机关对于责任追究方面做的不是很到位。一方面,他们本身的政治观念就存在误区,认为如果通过对其内部的监督而查出了违法违纪事件,造成人员被大面积处分,这样就会对自己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影响未来的政治前途;另一方面,有些监督执法人员怕得罪人,影响以后的相处,便对很多违法乱纪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迟迟不予理睬,造成监督管理工作无法真正落实。

三、关于完善基层检察院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思考和建议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各级基层检察机关的执法人员要自觉遵守内部制度,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建立起一个公正廉明的检察队伍。同时,执法人员也要主动积极地去接受监督检察,不能存在抵触心理,统一思想认识,对监督工作有正确的理解,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基层检察长要特别地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用更加严格的标准去要求,约束自己,从自我开始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为其他人树立起良好的榜样形象。

(二)充分发挥检察部门在内部执法监督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体制,明确监督责任

基层检察院对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过程,必须将监督的举措严格的落实到每个细节上。完整的体制是落实内部监督工作的基础保障,要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体制的建设,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坚持发挥检察部门对监督工作的重要主体作用。

1.检察部门在执行监督工作时,要突出监督重点并且明确监督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管理,保证工作效率。检察部门的监督重点是错判的案件、当事人不服审判又提出上述的案件;近期办理过人民关注度很高的大案等。重点监督对象是反贪部门、检察越权侵权部门、申诉部门等有监察权力的部门机关。

2. 进一步完善内部执法监督的体制,明确主要监督方法,首先要明确监督工作的每个程序,做到及时发现并处理解决好问题,还要注意保证监督办案过程的质量,协调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使两者并存,做好内部监督工作。在监督体制上,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督促执法人员遵纪守法;在监督工作中,对每一起案件进行全程监督,保证依法办案。

(三)积极探索创新预防路线

为了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预防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基层检察院就要积极探索创新预防方针,为检察机关内部的执法人员提前敲响警钟,保证内部监督的预防工作可以全面到位。

1.预防工作很重要的一个举措就是要全程监控监督办案工作的全过程,将每个程序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头上,在他们监督办案的过程中实行全程监控,这样可以及时发现存在错误的环节并进行纠正,切实提高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做好内部监督工作。

2.秉着为每个当事人负责任的态度,定期对办理过的案件进行回头检查。

一是可以再次检查执法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过违法乱纪的行为,真正做到办案的公正廉明。

二是可以采纳上级领导的相关建议,改进不足之处,逐步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

3.加大内部监督检察工作的力度。如制定一旦发现有执法不公,违纪处理案件的情况发生,便立即进行通报批评,给予一定的惩罚的制度,为其他执法人员敲响警钟;规定基层检察院的监察部门必须定期对内部进行监督检察,及时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情况及其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真正的做到从源头防治违纪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力度,是保证监督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责任考核需按照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对执法人员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考核,通过考核在年终评比中进行相应加分或扣分,在考核过程中逐步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对执法人员的责任追究必须做到严格、严肃,形成规范的体制,否则就无法真正将监督工作做到位,达到理想效果,加强责任追究的重点是严肃处理有违法乱纪现象的案件,追究在处理整个案件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一切人员的责任,一方面可以让违法人员得到应有的处分,提醒其他检察人员不能有此行为,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办案,另一方面又将国家对检察机关的法律要求落到了实处,真正践行了法律的公正无私性。

四、结语

加强基层检察院对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工作,是发展检察院工作质量的必要保障,是建设和谐稳定社会的必然要求。所以,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必须有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的思想,并且也要成为一个公正的监督者,以高标准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为了让法律公正实施而存在的法制机构,因此检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既可以深化法律公正严明的理念,严格依法办案,又可以加强执法人员的使命感,提高他们的素质,在办案过程中永远不偏离正途,公正执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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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晓华.基层检察院职能配置研究.华中科技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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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郑大鹏.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思考.法制与经济(下旬).2010(12).

[5]吕晓伟、王文钊.基层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工作初探.哈尔滨学院学报.2012(1).

[6]周永宏.浅谈加强基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法制与社会.20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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