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交通肇事案件属于过失犯罪案件,其量刑偏于轻预缓,但是该类案件对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辖区内的经济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对交通肇事犯罪的打击也历来是检察工作的重点。
关键词 辖区 交通肇事 多发原因
作者简介:陈莉,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182
交通肇事案件属于过失犯罪案件,其量刑偏于轻缓,但是该类案件对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辖区内的经济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对交通肇事犯罪的打击也历来是检察工作的重点。我院通过对2006-2010年5月底本辖区内交通肇事案件的统计、分析,结合该时段内本辖区交通事故的分析,总结规律、分析特点、提炼对策。
一、本辖区内近五年来交通肇事案件的特点
近五年来,我院共受理交通肇事案件199件199人。截止每年5月25日,2006年为11件(全年为36件),2007年为25件(全年为48件),2008年为23件(全年为47件),2009年为18件(全年为40件),今年为28件。
通过对近五年来我院受理交通肇事案件的分析,对于犯罪嫌疑人、肇事车辆、案发地点、案发原因等情况总结出如下特点:
(一)犯罪嫌疑人的特点
1.人员结构较单一、集中。犯罪嫌疑人学历普遍偏低,其中初中以下学历的有158人,占79.4%;男性比重大,占98.9%;年龄结构较轻,35周岁以下的有111人,占55.8%;新手偏多,其中有124人的驾龄在五年以下,占62.3%。该类人员遵守交通法规观念差,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依赖经验驾车,且年轻气盛、胆大心粗,遇到突发情况常无法作出正确判断,从而导致事故发生。
2.驾驶资质不合格问题严重。部分驾驶员对交通法规学习不够,驾驶经验不足,存在着三种资质不合格的情况:一是驾驶执照的考取不严格、流于形式,或通过非法渠道从外地购买驾驶执照;二是虽具有合法驾驶执照,但驾驶的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三是未通过年审或年审不严格,仍继续驾驶车辆的。其中又以第一种情况较为多见。
3.自首比重大,逃逸问题突出。五年来,共有138人在发生事故后自首,占69.3%;有52人逃逸,占26.1%。有小部分犯罪嫌疑人因受伤昏迷被动留置在现场而未被认定为自首。
4.全责比率高,酒驾问题凸显。我院受理的199件交通肇事案件中,有119件认定犯罪嫌疑人负全责,占59.8%。
五年来有49例为酒后驾车,占24.6%。
5.本地人口占总人数比重呈上升趋势。犯罪嫌疑人中,2006年有本地人14人,占总人数的38.9%;2007年有本地人19人,占总人数的39.6%;2008年有本地人26人,占总人数的55.3%;2009年有本地人22人,占总人数的55%;2010年截止至5月25日有本地人17人,占总人数的60.7%。
(二)被害人的特点
1.死亡人数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五年来我院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的受害人中共死亡164人,重伤133人。2006年死亡29人,重伤30人;2007年死亡34人,重伤37人;2008年死亡39人,重伤32人;2009年死亡35人,重伤22人。2010年截止至5月25日已死亡27人,重伤12人,比去年同期(死16人,重伤10人)分别上升了68.75%和20%。
2.死亡原因多为颅脑损伤致死。因交通事故死亡的164人中,有125人的死因是颅脑损伤致死,其中有74人为当场死亡。除去颅脑损伤致死外,创伤性休克死亡也是重要死因。
3.被害人多步行、骑自行车或三轮车。案发时,有52起案件的被害人正在徒步行走,72起案件中的被害人正在骑自行车或三轮车,33起案件中的被害人系肇事车辆或被撞车辆的乘客(多系副驾驶座乘客),13起案件中的被害人正在驾驶汽车。值得注意的是,有41人是在横过马路时被害(仅8人存活),死亡率高达80.5%。
(三)肇事车辆的特点
1.大型车辆肇事问题突出,且有逐年上升趋势。五年来,共有62辆大型车辆肇事:2006年为6辆,占当年的16.7%;2007年为10辆,占当年的20.8%;2008年为14辆,占当年的29.8%;2009年为15辆,占当年的37.5%;2010年截止至5月25日,肇事大型车辆有11辆,占当年的39.3%。
2.肇事车存在灯光、制动性能不合格、超载问题。除因事故损坏无法鉴定的车辆外,五年来有36辆肇事车辆存在灯光性能不合格的问题,有48辆肇事车辆存在制动性能不合格的问题,有21辆肇事车辆存在严重超载的问题。
3.肇事摩托车均无号牌,肇事者均无驾驶执照。五年来我院受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有13起为驾驶摩托车肇事,肇事者均没有驾驶执照,肇事摩托车没有号牌。
(四)案发地段、时间、原因的特点
1.案发地段较为集中在几条干道。其中,在津岐公路发生交通肇事案件47起,占23.6%;在205国道发生14起,占7.1%;在幸福路发生12起,占6.1%;在徐太公路发生9起,占4.5;在制万公路发生4.1%。以上路段发生交通肇事案件占本辖区该类案件总数近一半。
2.案件多发生在道路交口和单位出口。199起案件中有90件发生在道路交口处或单位、村镇出口,占45.2%。在交口和出口处,车辆容易与垂直方向行走的行人或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3.车辆会车、驶入逆行道和超车过程中易发生事故。199起案件中有28起是在会车过程中发生的,会车时未注意前方情况,与车辆、行人发生碰撞、刮蹭,占14.1%;有28起是在车辆驶入逆行道后与对行车辆、行人发生碰撞造成的,占14.1%;有13件事在超车过程中与前方车辆和行人发生碰撞造成的,占6.5%。
4.事故多集中在春季和冬季。其中以3月、9月、11月、12月居多,共计84件,占42.2%。这些季节雨雪多、起雾天气多,易发生交通事故。
5.事故发生时间段相对集中。事故发生的时间相对集中在中午1点和晚上7点至10点。该时段共发生案件81件,占40.7%。中午1点道路上人流量较大,且为饭后时间,酒后驾车情况较多;晚上7点至10点除了人流量大、酒驾较多外,道路照明条件不好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此外,交通肇事案件的数量在工作日和周末并没有明显区别。
二、交通肇事案件多发的原因
(一)交通运输工具激增、流量增大,道路饱和
本辖区交通运输工具激增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生活水平提升后,私家车已从“昔日王谢堂前燕,飞入百姓千万家”;二是经济建设过程中大量重型车辆参与建设。现道路承载力已然饱和,而维护和拓宽程度却仍嫌不够,车辆却在与日俱增,这对矛盾制约着辖区交通的顺畅,堵车、刮蹭事件频发。
(二)城区道路规划仍需完善,应更多考虑交通便利因素
大港东南西北方向均有一条公路,并构成一个比较规则的四边形,大港城区境内贯穿东西、南北各有一条公路,分别是贯穿东北的世纪大道和贯穿南北的迎宾街。其他道路均交错而非贯通全境,这就产生了道路不连贯、十字路口多,拐弯多的问题。随着经济生活的改善,私家车的普及率逐年上升,每天有上百辆新车上路,道路负荷量愈加沉重,再加上道路不连贯、十字路口多带来的堵塞,车辆的磕碰、交通事故频发就成为必然。
(三)南港工业区建设中经济发展与交通问题的矛盾
南港工业区建设作为“十大战役”之首,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着。经济建设与交通问题是一对不可避免的矛盾,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大型车辆作业增多带来的问题。大量重型车辆参与南港工业区建设,日夜工作,运输建筑材料和土方等。因为工作原因,醉酒驾车的情况并不多见,但是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现象较为普遍。同时换人不换车,导致车辆日夜使用,出现状况没有及时检修。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出现状况不能及时刹车。
2.让步经济建设的隐患。现在参与南港工业区作业的大卡车多半没有牌照,为加快南港工业区建设,相关部门放松对该类车辆的排查。这样就产生一个结果:放松监督下的无照大车在经济利益驱使下更易产生交通事故。
3.临建工程施工用道带来的隐患。海滨大街向海边延伸的路段,有很多临时的工程施工辅道,这些辅道全部是临时挖掘和填平的土路,没有水泥、沥青等,很不正规,也完全没有安装路灯,因为白天人多缘故,大车在下午五、六点到后半夜这段时间更加忙碌,在没有路灯、且路面状况不佳的情况下作业,容易滋生交通事故。
三、建议和对策
结合以上对本辖区内交通肇事案件的特点、原因分析,我们提出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解决道路负荷过大问题:构建立体化、统筹化、便捷化道路建设新格局
现有道路已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甚至成为经济腾飞的桎梏,需要建设新道路以缓解道路压力。提出如下建议:
1.拓宽已有道路并及时清除路障。对已有道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拓宽工作,对于存在路障的路段,应及时清理以恢复路段的正常使用。
2.建设新增道路并合理规划布局。由相关部门联合考察,对于超负荷路段进行调研,合理规划布局并建设新路段分流超负荷路段的车流、人流。
3.加强道路维护并统筹安排保养。加大投入,由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对道路的保养维护,道路沿线单位施工建设需要破坏道路、改变格局的,必须申请并审批,对于破坏的路段限令整修、恢复原貌。
(二)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构建科技化、人性化、高效化设施配套新格局
随着滨海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配套设施滞后的情况并未改观,红绿灯设施、电子摄录设备、道路提醒牌和各种路标不足,现有交通设施破坏严重的情况没得以很好改善。针对这一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对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更新。在事故多发地带、路况复杂地带、行人横过马路地带以及施工路段,树立各种相应的提醒牌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人流密集、路况复杂地段投入资金建设天桥和地下隧道以缓解道路压力。
2.加强对先进科技手段的运用和推广。在事故多方地段、人流和车流拥挤地段、限速地段安装电子摄录设施,使用电脑系统对本辖区的路况进行全天候监控,有利于警示驾驶者、确定事故双方责任并方便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3.加快对受损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修理。加大交通基础设施经费投入,简化请示、审批流程,及时对因灾害、事故或是年久失修而受损的交通基础设施进行维修,以确保道路交通的便利和安全。
(三)解决交通参与人的问题:构建法治化、理性化、实效化全民防控新格局
提升交通参与人素质,需要管理、监督、宣传三结合。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切实健全交通安全管理体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务必将预防交通事故工作由部门行为向政府行为、社会行为转化,建立和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建设的长效机制。具体建议如下:一是由政府出面统一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指导,从根本上改变由公安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单独管理的局面,并将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日常工作考核中;二是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城市、社会总体规划,结合辖区特点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规划方案。
2.切实提高驾驶员驾驶技能。对驾校进行资质审核,公安、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把发证、考试程序关,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对驾照发放对象,要以提高实际驾驶技能为重点,严格考核制度;建立从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等环节的责任倒查制度,严格查处培训学校、发证机关只收费不培训、不考试发驾驶证、买卖驾驶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驾照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驾照年审制,坚决防止年审流于形式、走过场;对辖区内的驾驶员,要定期组织交通法规学习,对司机的违章行为严查、严管、严教育,加大处罚力度,营造强大声势做到警钟长鸣。
3.切实完善机动车辆管理制度。相关主管部门要做好车辆的年审工作,对使用期限届满或虽未届满但不可恢复使用性能的应坚决作报废处理。对自行组装且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车辆驾驶人员要重视出车前的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措施,确保每次行使安全。
4.切实解决交警警力不足问题。根据辖区面积、交通状况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当扩充交通警察队伍,配备协勤帮助开展工作,在案件多发路段、上下班高峰时期疏导交通堵塞、引导车流、人流。
5.切实完善交通事故急救系统。据专家统计,重伤员在车祸发生后30分钟内获救,生存率为80%,在90分钟内获救的,生存率降低到10%不到。我国交通事故中,在车祸中死亡的受害人有30%的伤者是死于救治不及时。针对这种情况,有必要建立紧急救援系统,由公安、医院、环卫、清障救援等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救援速度和质量;同时完善交通急救网络,在公路段设置流动的急救点,在各大医院开辟急救绿色通道,保证伤员及时得到救治。
6.切实强化民众交通安全意识。一是交通部门、司法机关深入居委会、村委会和中小学,利用讲座、观看录像、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培养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刊登、杂志等媒体刊登、播放案例、公益广告以宣传交通法规。三是电影电视作品强调对交通法规、安全意识的培训而非单纯追求艺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