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凯+梁纬华
摘 要 犯罪现场勘查是具有很强专业性的侦查活动,是案件侦查的起点和关键,是案件能否顺利侦查和起诉的关键,是案件侦破过程中的前期指挥部。而勘查人员在案件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又是侦查破案的重要线索和证据,而证据则关系着办案的质量。因此,本文认为在研究新形势犯罪手段的基础下,树立“证据第一”的理念,有效地提高对现场勘查中提取的痕迹物证的应用值得我们探索。
关键词 现场勘查 物证 提取 应用
作者简介:郭凯,河南省方城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梁纬华,河南省方城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265
物证的提取和应用首先离不开犯罪的现场,犯罪现场是作案人实施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地点和场所,蕴含着与犯罪有关的全部信息。我们研究的现场是指刑事犯罪现场。犯罪现场是指由犯罪行为引起变化的客观环境的总称。它包括案件发生的地点和与案件有关的其他场所。
1.地点:是指犯罪份子着手侵犯犯罪对象并直接给其造成危害后果的地点。
2.场所:是指除了发生案件的地点之外,其他遗留有同案件有关的痕迹、物体的一切场地和处所。
3.犯罪现场的勘查:是指对犯罪处所及其遗留痕迹和其他物证所进行的勘验和调查。目的是发现、收取犯罪痕迹和其他物证,了解和研究罪犯实施犯罪的情况和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侦查和审判案件提供线索和证据。
4.物证:是指以物品或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八类证据中的证据之首,八类证据中的客观证据。
当前,随着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的不断提高,刑事犯罪活动也随之智能化、专业化、技术化,使得犯罪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越来越少,有价值的、能够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痕迹物证更少,这就增加了现场勘查部门提取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的难度,而痕迹物证的利用又是侦查破案的重要线索和证据。因此,研究如何提高痕迹物质提取率和利用率已成为当务之急。现场是证据的“藏身之地”,现场勘查作为侦查破案的重要措施,关系到立案、侦查、起诉乃至审判。因此,现场勘查中痕迹物证的提取与现场勘查人员本身所具有的证据意识、专业素质、细心程度、检验鉴定的水平和现场分析的能力有很大的关系。
一、证据意识是现场勘查工作中的核心
现场勘查人员作为现场勘查的主体,在整个勘查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场勘查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勘查的技术人员具备较强的证据意识,有高度的责任心。只有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才会细致。这就要求我们现场勘查人员具有非常的观察力和敏锐的洞察力。严格按照公安部制定的勘验、检查规则进行。
首先,要根据案件的情况并结合现场访问的情况来分析判断可能遗留有痕迹物证的位置;其次,根据现场的状态来划分物证可能分布区域;最后,注重对现场的反常部位和特殊情况的勘查。
2008年我辖区发生一起命案,现场在田野中,在现场发现的痕迹物证有残缺的足迹,自行车轮胎花纹和生物物证。勘查人员通过仔细的勘查现场,利用对现场的残缺足迹进行对嫌疑人的身高、体重、年龄等自然属性进行分析刻画,确定嫌疑人为18岁左右,身高大约在175cm左右、体态偏瘦的年轻人;又从现场自行车轮胎花纹的来去方向,划定侦查的区域范围;然后利用现场提取的生物物证锁定犯罪嫌疑人;最后通过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提取了实物,通过对实物的检验又印证了现场所提取的痕迹物证,使整个案件的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在这个案件中,充分利用了物证,不仅现场物证提供了定案的证据,还提供了犯罪嫌疑人的来去路线。做到了破案时间最短,锁定嫌疑人最快,大量的节约了破案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二、专业技能是现场勘查工作中的保障
现如今的犯罪手段在不断变化,基层公安机关内的勘查人员所掌握的勘查方法和技术已跟不上新形势的犯罪手段和新时代对物证提取率的要求。所以,只有通过加强对勘查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学习先进技术,增强专业技能,才能使他们在错综复杂的现场环境中,灵活运用已经掌握的知识来分析案情,有助于更快、更有效地发现并提取痕迹物证。这就要求勘查人员在平时的案件现场中都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熟练的运用现有的各种勘验设备,积累知识和技巧,提高现场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能力。同时还要注意,在现场的勘查中,要全面的搜集证据,既搜集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也要搜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
对于在案件现场提取到的痕迹物证,不能轻易做处理,做到能无损检验的就无损检验,能用物理方法检验的尽量不用化学方法检验,在用化学方法检验的时候也要注意方法的使用顺序。总而言之,就是把现场提取到的痕迹物证的利用最大化,让提取到的痕迹物证尽可能多的提供侦查破案的线索。
三、仔细认真是现场勘查工作中的关键
在案件的现场勘查中,一定要仔细认真。不但要对现场做到通览全局,还要对体积小、数量多、难发现、价值高的微量物证的发现和提取,如:衣服上纤维、工具上的油漆、足底的泥土、燃烧后的灰烬……只要有犯罪,就不可避免的会留下微量物证。要对现场的细微痕迹进行研究核实,根据地域性特点可以缩小侦查范围,如杀人移尸案中,可以根据尸体上附着的微量物证来确定主体现场;根据微量物证的种类缩小侦查范围,根据死者衣物上附着的特殊粉尘,判断作案人的职业特点……正因为微量物证的细小,很难被案犯隐藏、破坏,才更有利用价值。这就要求我们技术人员勘查现场一定要仔细认真,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今后的现场勘查工作中指印、足迹等辨认痕迹将越来越少,我们就更应该重视和加强对微量物证的提取,从微量物证上寻找蛛丝马迹。
2010年,我辖区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现场遗留的有大量的血迹。由于现场进入的人员较多,现场的足迹利用价值不大。通过对报案人的询问、邻居及被害人家属的调查走访,对案件进行了初步的了解。重点只能研究现场物证中的血迹情况。通过对现场每一处的血迹的形态和分布进行了分类研究,结合进行的科学模拟实验分析,发现被害人在死亡前与犯罪嫌疑人进行过搏斗,得出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熟人作案,逃跑时比较慌乱。通过仔细的勘查,发现受害人家的客厅窗纱门有一扇是插销锁闭状态,在受害人家的门框铁纱窗翘起处发现两根刮擦下的衣服纤维,细心的技术人员经仔细观察发现纤维下面门体棱边上有微量暗红色擦拭状斑迹,经检测为血迹,分析该血迹应为犯罪嫌疑人逃跑时因出口狭窄,身体裸露部分刮擦到门棱边铁纱窗所留。经过DNA检验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现场纱窗上的纤维经与嫌疑人衣服纤维经比对成分一致。该案件的成功破获,主要得益于勘查人员仔细认真的对现场微量物证的提取和对血迹形态和分布的科学分析,为案件的顺利侦破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四、物证检验是现场勘查工作中的必要条件
科技的进步,给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带来了进步,同样,也给物证的检验也带来了进步。以前需要几天时间检验才能得出的结论,现在只需几个小时,几十分钟。以前没有办法锁定的犯罪嫌疑人,现在通过新技术能够锁定犯罪嫌疑人。新的技术不但能在新发的案件中发挥着作用,更是在积案的侦破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五、现场分析是现场勘查工作的成果
现场分析就是将现场勘查、现场访问、尸体检验、现场实验、物证调查等方面的情况汇集起来,综合分析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甄别条件,选择交叉点,找准突破口。任何在现场勘验中提取到的物证都不是孤立存在的,物证与物证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在侦查实践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一条经过深入的研究和琢磨的现场信息可以为侦查工作带来重大转机。
洛卡德博士的证据动力学之物质交换原理,“没有不留痕迹的现场,也没有天衣无缝的伪装。”任何犯罪现场的发生必然会留下痕迹。李昌钰博士说:“作刑事鉴识工作,在现场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没有弄清事实之前不能下结论。让证据说话,有多少证据就说多少话”。
作为现场勘查人员的首要任务便是尽可能地在犯罪现场寻找证据,然后对这些证据进行处理、分析,得到处理分析的结论,利用这些结论去认定(否定)犯罪嫌疑人或者提供出与犯罪嫌疑人相关的指向性线索。
现场勘查中提取的痕迹物证的提取和有效利用能够提高破案效率,加强破案效能,维护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