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芳芳 周芳
摘 要 权力腐败已侵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腐败犯罪集团化趋势明显,复合型腐败案日益增多,涉案金额日益巨大。权力腐败给社会以及国家治理造成了严重危害,本文认为应当积极应对,坚持标本兼治,预防和惩治腐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关键词 权力 腐败 风险
作者简介:曾芳芳,江西警察学院教师;周芳,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师。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363
一、权力腐败的现状
(一)腐败犯罪集团化趋势明显
以往,权力腐败通常是权力主体的单一个体所为,现在则出现了集团化、家族化的趋势。腐败分子以同事、亲友、老乡、同学、战友等关系为纽带,官商勾结,互相支持,结成稳定的腐败同盟,所有参与者在共同的意志支配下形成了一个整体。集体腐败由于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性质极其恶劣,负面影响很大,而且由于计划周密、手段隐蔽、组织严密,不易及时发现和惩处,与个体腐败相比,对政治和经济体制的危害性要严重得多。近年来被查处的很多腐败大案,夫妻、父子、翁婿同被判刑的屡见不鲜。
(二)部门权力利益化日益明显
部门腐败最大表现就是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公共部门本应该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而不是随意介入具体市场,妨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为权力寻租制造机会。一些党政单位偏离公共利益导向,追求单位利益、局部利益,变相地利用公共权力实现小团体或少数人的利益,有的政府部门不仅作为一个行政主体而存在,有的还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
(三)主要领导腐败问题突出
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之后,权力腐败越来越多发生在党的一些中高级领导干部身上。这些人的腐败行为,大多发生在其担任地方或部门主要领导期间。一般来说,党政主要领导,是单位和部门的核心和主导,对外代表单位,对内拥有全面的管理、命令和监督的一系列权力,享有丰富的权力和资源。中共十八大至2014年7月21日,37名副省部级以上官员被查处,其中副国级2人,中央委员2人,涉及党政军、人大、政协等多个领域。
(四)复合型腐败案增多
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在促进人们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发生改变的同时,也为权力腐败犯罪提供新形式的犯罪手段和犯罪技术。“权力期权化”成为一种新近流行的权力腐败方式,一些官员借鉴期货交易的市场规则,将权力腐败谋取的公共利益转换为一种可以在未来一段时期以后获得的类似“期权”利益,权钱交易的双方不再直接支付现金或其他现货,也不当期兑现利益,而是在若干年之后,甚至是在官员离职之后,兑现利益。这种方式由于其特殊性与隐蔽性,被腐败官员所接受,有蔓延、发展的趋势。一些腐败官员在获得非法收入之后,通过洗钱的方式使非法收入合法化。洗钱方式有多种多样,比如让亲属投资股权或参与经商,将腐败所得非法收入转变为经商或投资所得。
(五)涉案金额日益巨大
自20世纪80年代初的几千元几万元到现在的几千万甚至上亿元,腐败案件的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给国家和集体利益造成巨大损失。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时,在其家中发现上亿现金,执法人员从北京一家银行的分行调去了16台点钞机清点,当场烧坏了4台。
二、权力腐败的危害
权力腐败给社会以及国家治理造成严重危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 权力腐败危及执政安全
腐败降低了政府的合法性,严重的腐败是政府的掘墓人。权力腐败导致国家法律政策的选择性执行,降低了行政效率,增加政府机构运行的成本,削弱了国家治理能力。严重的腐败最终可能动摇国家的权力基础,颠覆整个社会制度,引发社会不稳定,危及政权的存在。
(二) 权力腐败扭曲市场经济秩序
腐败扭曲资源配置,使得有限的资源被配置到低效的行业和领域。由于腐败的存在,一些企业和个人不再通过扩大生产、技术创新等降低成本的方式来增加利润,而只需要贿赂政府官员争取政府的种种优惠,甚至通过权力寻租迅速积累巨额财富。一些官员也通过权力寻租获得巨大利益。这些人“官商勾结”,结成“既得利益”集团,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竞争,严重扭曲了市场经济秩序。
(三) 权力腐败导致道德水平滑坡
腐败活动的盛行,将破坏社会规则,助长不正之风,公平公正难以实现。利益集团可以运用一切手段追求自身利益。整个社会沦为一个赤裸裸的名利场,为了蝇头小利,人们无所不用其极,尔虞我诈。公共权力成为掌权者牟取私利的工具,普通民众将权力寻租视为获利最快、最便捷的途径。在一个腐败猖撅的社会中,合法经营致富的通道被堵塞,社会竞争机制必将发生扭曲。腐败引入社会生活的是不受任何法律和道德约束的个人利益,是极端利己主义,将导致理想和信念的幻灭,道德水平的滑坡。
三 、权力腐败的风险应对
(一)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
公职人员之所以腐败,其根本原因源自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的缺失,出现了信仰危机。当前,干部队伍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精神懈怠;贪图名利,弄虚作假,不求实效;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负责任;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因此,一方面,应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理论素养,巩固其防腐思想道德防范底线,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防微杜渐,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动机。另一方面,通过剖析公职人员腐败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健全惩防腐败的制度和法规建设
权力的规范运行,离不开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织密、筑牢关紧管好权力的制度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体制机制。
权力的规范运行,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体系以及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强调指出, “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因此,一方面要着力抓好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建立风险预警、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机制。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反腐败法、反贪污贿赂法等的立法工作,将那些经过检验的比较成熟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上升为法律规范,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利用程序规范权力的行使是世界各国预防腐败的很重要的经验。对于权力,要尽力规范其授权机制,明确权力行使的范围和责任,以及权力运行的程序。各级政府要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明确权力的边界,使显性权力规范化、隐性权力公开化。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滋生的制度漏洞与体制障碍,最大限度缩减腐败滋生的空间。
(四)健全权力监督制约体系
健全权力监督制约体系,需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发挥统一战线在民主协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督,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全方位监督作用,形成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五) 加大对腐败的惩治力度
对腐败行为最有力的震慑当属惩罚的不可避免性,当腐败行为发生后,惩罚越及时就越能够起到震慑腐败的作用。因此,要拿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就坚决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同时,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要坚决查处涉案金额巨大、关系复杂的“大官”、“大案”,也要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官”、“小案”,使每一名干部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让人民群众看到铲除腐败的希望。
腐败虽然不开绝对避免,但只要有坚定反腐的信念,把握规律,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必然能够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根本胜利。
注释:
“最强大”的中纪委.http://www.infzm.com/content/102552.2014年7月24日.
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发现上亿现金.http://news.163.com/14/0516/ 02/9SB8630100014AED.html.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