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整个拉丁美洲的监狱系统都存在过分拥挤的问题。这种现象是由于从1980年代开始在整个区域蔓延的严厉的药物法律和政策的扩散。然而研究表明,监禁低级别、非暴力罪犯几乎不会对毒品贸易产生影响,由此增加了对重要的禁止性模式进行重新确认的呼吁。这导致参与法治改革的国际组织规定拉丁美洲政府应旨在通过减少与毒品有关的监禁来减少监狱人满为患的情形。本文通过对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和秘鲁现有药物法的研究以及与哥斯达黎加监狱系统“新模式”的比较,总结了在拉丁美洲监狱系统的拥挤问题的成因及解决方案。
关键词 拉丁美洲 监狱 过度拥挤 药物改革
作者简介:孙昊,大连民族大学,指导教师,研究方向:国际法律。
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356
一、严苛的毒品政策的负面影响
对与毒品有关的犯罪实行严格的强制性最低刑罚,这往往不能证明均衡性,而加上审前拘留的过度使用,严重制约了个案研究国家的监狱系统。它造成了:一是监狱人满为患;二是侵犯人权;三是累犯频发。
(一)监狱过度拥挤
人们普遍认为与毒品有关的逮捕和定罪案的增加促使拉丁美洲监狱形成普遍过度拥挤的状态。虽然很长时间内的轶事证据指出了拉丁美洲毒品法和监狱过度拥挤之间的联系,华盛顿拉丁美洲办事处(WOLA)和跨国研究所(TNI)已经说明了两者之间很强的因果关系。这一为期一年的研究集中在八个拉丁美洲国家,并分析了各国与毒品有关的立法、监狱内犯人数目和内置条件,囚犯的社会经济地位和参与毒品贸易的程度。从国家当局得到了统计资料并补充了对官员、专家和被拘留者的进一步调查和访谈的记录。这项研究表明,监狱人口的增加,例如,玻利维亚是南美洲监狱人口最多的国家,拥有277%的容量,但是平均有45%的监狱囚犯是与毒品有关的犯罪。自第1008.94号法律通过以来,哥伦比亚与毒品有关的犯罪的监狱人员的百分比在监狱总人口的16%至19%之间波动,其包括了150%的监狱容量,并且它所监禁的与毒品有关的罪犯在监狱系统的前三个犯罪分类都是一致的。同样的,自2003年以来秘鲁监狱人口的增长(其运行的能力约为162%)与实施毒品政策改革相关,监狱人口因毒品犯罪而被监禁的数量约占监狱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三。
(二)人权虐待
在过度拥挤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有“有尊严的生活条件”。严重的高度拥挤对拉丁美洲监狱系统造成了损害,这些系统一般被忽视并且资金不足。由于供资和有形的基础设施保持相对不变,而监狱人口增加就会造成了基本人类需求,包括食品、衣着、卫生、保健、住房和人身安全方面的差距。由于监狱人口持续增加,三个案例研究国家没有跟上对监狱服务的日益增长的需求。来自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和秘鲁的报告概述了这些国家监狱的恶劣条件。囚犯缺乏物理空间导致监狱囚室过度拥挤,这往往违反了国际对于空间要求的最低标准,其将会导致囚犯睡在地上,在共用床上或在浴室。监狱基础设施进一步紧张,造成水、电和卫生设施等的短缺。
(三)累犯频发
不仅过度拥挤的监狱会造成健康和人权危机,而且因为它们不能充分提供康复治疗并将导致更高程度的再犯。拉丁美洲的再犯率很高,特别是在考虑到很大比例的监狱囚犯没有被正式起诉,更不用说定罪了。玻利维亚保持了16%的累犯率,而哥伦比亚的累犯率徘徊在13%左右,秘鲁以22%的累犯率为首。
根据美国公约,拉丁美洲的监狱应旨在改革、适应社会和囚犯的康复。根据美洲人权委员会的一项研究显示“在惩教系统期望任何的个人康复和重新融入社会是不可能的”。公约中指出了高度的监狱暴力指数:首先,监狱存在的地方的内部安全是由囚犯自身掌控的而不是主管当局;其次,国家并未提供最低限度的空间、营养、卫生和医疗照顾。
过度拥挤必然会限制现有的建立恢复方案的尝试,这种方案在所有的拉丁美洲国家都是短缺的,因为它阻碍了大多数囚犯获得教育和工作的机会。
二、相关规定的改革
根据世界正义项目的法治指数,国家刑事司法系统是一个整体,既要保护被告的适当法律程序和权利,又要有效减少犯罪行为。对于第一项要求,各国必须确保尊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包括无罪推定,不受任意逮捕和不合理的审前拘留,并尊重囚犯被定罪后的基本权利。对于后者国家还必须确保惩教机构是安全的,尊重囚犯的权利并有效防止再犯。
如上所述,监狱系统的过度拥挤的原因和后果,导致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和秘鲁监狱系统的法治分崩离析。首先,三个国家的苛刻的并任意的药物法律以及过度使用与毒品有关的逮捕的审前拘留都没有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正当程序和人身自由的基本权利。其次,严重的监狱过度拥挤由于与毒品有关的逮捕行为的增加而加剧,损害了囚犯的人权保护和刑罚制度的康复目标。
适用于案例研究国家的建议包括:
1.为那些犯有低级别毒品犯罪的人建立和扩大监禁的替代办法,包括取消对为个人使用的拥有的刑事制裁。
2.确保判刑匹配与区分:(1)贩毒和其他类型的犯罪; (2)低,中,高级毒品犯罪; (3)在贩毒网络中的地位或地位; (4)暴力和非暴力犯罪;(5)不同类型的药物。
3.废除强制性最低刑罚。
4.在逮捕后的调查阶段避免对低水平非暴力罪犯进行预防性拘留用来确定是否提出正式指控。
5.为毒品犯罪嫌疑人提供平等机会,使他们有机会获得替代程序性判决的好处和机会,例如治疗,教育机会或参与其他类型罪行的人提供的社区服务。
(一)监禁的替代
所有被控犯有低级别毒品犯罪的人都应获得监狱的替代,包括私人消费的占有等。研究表明,对低级别毒品贩运者和毒品使用者的大规模监禁对生产率的下降,贩运或消费非法药物的减少没有显著影响。相反,这项政策对那些被监禁的低度贩运或消费的人会产生毁灭性影响。这些人通常代表经济上贫困的社会阶层,他们是那些最可能在严酷的监狱条件下遭受苦难,最需要得到重新融入社会和康复援助的人。例如,在玻利维亚等失业率高、就业不足和贫困的国家,小规模毒品贩运本身就是必要的。非监禁性制裁,例如电子监测或社区服务能够使低级犯罪人有机会重新融入社会,没有因处于过分拥挤的监狱对于经济,社会和生理影响。因此,替代监狱的好处也渗透到其他拟议的改革,例如,帮助毒品犯人重新融入社会和康复。
(二)判刑比例
在与毒品有关的案件中,在确定监禁刑期时应考虑到多个因素,包括犯罪类型、所涉毒品类型、毒品犯罪水平、被定罪者在更广泛的与毒品有关的计划中的地位,以及罪行是暴力的或非暴力的。为了保护被捕者的自由和正当程序并保证司法独立,法院应考虑到禁止监禁的这种减轻情节。第一次毒品犯罪者或毒品使用者的广泛监禁违背美洲间的为康复,而不是惩罚监禁政策。同样,对于小规模贩运者或那些构成贩毒最低阶层的人,长期监禁也表现为惩罚性的。此外,不成比例的监禁令导致监狱人满为患等无数的非故意性的负面后果。
(三)废除强制性最低刑罚
根据上述推理,应该废除强制性最低刑罚以达到判刑的相称性。虽然常常判刑指导方针规定了必须设定监禁条件的范围,但高强制性最低刑罚有可能否定公平性和有效性的判刑比例。例如,在玻利维亚这样的国家,立法对涉及贩运罪行的毒品数量没有区分,其规定10至25年之间的刑罚,强制性最低限度平均判刑可以与犯罪的严重程度不成比例。一名被逮捕的第一次低级别贩运毒品的毒贩,无论有上述任何缓刑因素都将面临最少十年的监禁。为了充分提供真正适合犯罪的惩罚,必须废除强制性最低标准。
三、哥斯达黎加:新模式
虽然监狱改革在许多拉丁美洲国家的优先名单上排名不高,但哥斯达黎加采取了一些旨在减少与毒品有关的监禁的改革。虽然以这些改革的成果衡量成功或者以此建立比较的基准仍然为时尚早,但是对于国家改革的讨论来证明其有助于在其他地方实行这些改革是必要的前提。从对哥斯达黎加最近的药物法改革的分析来看,强有力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内部政治意愿是实施成功的药物法改革的关键因素。
与上文分析的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经历大量与毒品有关的犯罪的安第斯国家不同,哥斯达黎加的贩毒是近几年盛行的。在过去十年中,该国犯罪率一直在稳步上升,造成监禁和预防性拘留率以及监狱人口过剩的现象,监狱在2008年开始面临过度拥挤每年人口过多的问题。2013年,哥斯达黎加监狱超过其容量的137%,超过24%的囚犯是预防性被拘留者。监狱人满为患造成了增加暴力和囚犯人权滥用的共同消极后果。
哥斯达黎加的监狱改革进程使得一些人预示其为拉丁美洲监狱标准的“新模式”。哥斯达黎加的改革迄今为止取得成功的一个原因是,改革进程是从政府、司法部长、监察员组织、司法当局和总统本人都支持制定药物法改革以及其他监狱改革,这将有效地帮助减少不成比例的判刑,增加康复率和重返社会的可能并减少过度拥挤。哥斯达黎加政府认为毒品问题是一个公共卫生挑战,而不是刑法问题,这种看法塑造了政府对毒品相关犯罪的过度和滥用监禁刑罚的看法。科斯塔独特的政治和经济历史,例如其“相对较低的犯罪率,相对强大的国家结构,以及相对确立的对法治的尊重”,明确区别于来源国如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和秘鲁(历史上和现在正在努力应对高犯罪率,高水平的贫穷,以及缺乏强大和不被破坏的国家结构),可以从哥斯达黎加的经验中汲取教训。与毒品有关的监狱改革将不会成功,除非政府内部有强烈的意愿来纠正对低级贩运者和消费者采取的不公正行为。监禁观点必须在案例研究国家规定的任何改革之前从以惩罚为目的转向以康复为目的观念。
四、结论
非政府行动者如果想通过药物法改革减少拉丁美洲监狱人满为患的情况,在没有根本改变拉丁美洲政府,如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和秘鲁的政府看待监狱的方式,就不会取得系统性成功 。虽然严格的强制性判决和审前拘留政策在历史上是从外部对这些政府施加的,但在许多拉丁美洲政策中禁止药物管制的立场已经根深蒂固。虽然可以清楚地证明恶性毒品政策之间的因果关系,这种政策会导致不成比例的监禁时间,监狱人满为患和随之带来的对人权的侵犯以及累犯频发,但这不会促使拉丁美洲各国政府采取行动。虽然国际组织和法治改革者可能致力于进行小规模的监狱改革(从项目到项目或从监狱到监狱),但需要解决本文所述的更大的司法问题是批量改革,从政府内部引导并旨在真正解决过度拥挤问题的严重驱动因素——严厉的药物法律。迄今为止,在案例研究国家进行的改革未能解决这一刺激性问题。虽然处于明显不同的政治,社会和历史环境中,但最近对哥斯达黎加进行的禁毒法改革的审查是开始进行这种改革所需的内部条件并是得到政府支持的有益的例子。哥斯达黎加的毒品改革进程仍处于早期阶段的持续进行中,然而它显示了对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实行有效的药物法改革所需要的因素,即广泛并强有力的政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