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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存在问题、成因和对策

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存在问题、成因和对策

摘 要 腐败是社会文明的毒瘤,是政治之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我国反腐倡廉建设仍然面临严峻形势,本文找出其困难与问题和产生的根源,力而提出推进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建设的策略,为进一步对症解决存在的问题的方针对策,提供参考性的依据。

关键词 权力 反腐倡廉 社会文明

作者简介:欧利仁,中共新田县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和执政党建设。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2.073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反腐倡廉的伟大历史。总结反腐倡廉经验,我们党一直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战略位置,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我国反腐倡廉工作仍然面临错综复杂的严峻形势和艰巨挑战。因此,我国的反腐倡廉建设任道重远。结合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状况,找出现阶段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这此问题的根源,为进一步对症解决存在的问题的方针对策,提供参考性的依据。

一、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反腐倡廉法律体系不健全

法律法规的完善是反腐倡廉建设持续高效推进的关键。然而,由于目前反腐败的立法工作缺乏高层设计,导致反腐败立法过于分散、层次不一,在我国林林总总的几千部法律体系,还没有专门的反腐倡廉法律。其次,也缺乏与专门法典相配套实施的一整套程序法,目前许多法律条文的制定属于“亡羊补牢”的做法,仅仅是针对已经造成某种损失进行补救,无法保证一反腐倡廉斗争持久深入地进行。此外,还没有做到基本法律制度与具体法律制度的有效统一,这造成法律条文抽象化和模糊化的弊端,导致实际操作性不强。

(二)反腐专门机构的权威性不足

影响和制约我国反腐倡廉建设进程的重要问题之一就是缺乏一个专门的强有力的反腐机构,缺乏一个集防范和惩治于一体的职能部门①。虽然我国反腐倡廉的效能发挥和机构建设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由于这些机构和部门在人事、财政方面较大受制于同级(或上级)党委和政府,缺乏自身运转的独立性,不能独立行使监督权,使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效大打折扣。目前,反腐机构缺乏独立的法律地位,没有在体制上实行垂直领导,上下不自成体系,人、财、物都要受到同级(或上级)党委或政府的制约,致使自身动力缺乏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反腐倡廉制度执行不顺畅

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强弱与腐败风险的高低有着密切关系。制度反腐是中国共产党人建党90多年的经验总结,也是对反腐斗争规律认识深化的结果,但制度作用的发挥取决于在实践上得到真实有效的执行。当前由于多方面的因素,反腐倡廉的制度执行上仍面临诸多的问题与困难。一方面,有些反腐制度的内容设计与实际相脱节,只规定了“严禁做什么”,而没有具体怎样操作,“谁来追究、怎样追究”的实行问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弊端。另一方面,反腐实施制度面对的阻力巨大,原因在于缺乏良好的制度执行环境,加之少数领导干部制度意识淡薄,致使一些反腐制度无法得到真正有效实施,与制度设计的初衷大相背离。

(四)反腐廉政文化建设的滞后

廉政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和思想保证,它倡导的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和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最终遏制并消除腐败文化。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反腐廉政文化建设,由于受到多方面因素的阻碍,其进程面临诸多困难,正确的价值理念缺失,一些党员干部政治信仰不坚定,没有确立人民公仆角色,对党政官员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带来消极影响。

另外,廉政文化建设的外部环境支持不足,诸多外在的环境因素仍然影响着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实施,例如把经济发展和廉政文化割裂、廉政文化建设的“形式主义”等等。

二、反腐倡廉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公共权力运行机制不健全

腐败从本质上是公共权力的扭曲和异化。回溯历史,关于权力制约的思想最早肇始于古希腊罗马时期,成熟于近代西方西方,并逐渐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在社会主义国家,本质上解决了权力为谁服务、受谁监督的问题,实现了公共权力的固本清源,但在实践中由于各种腐朽思想和利益诱惑的影响,存在公共权力行使和运用中的滥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公共权力运行程序不规范、不透明权力。另外,权力监督的乏力,监督机制的运行没有形成整体,存在“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问题,这是权力滥用和异化的重要根源。

(二) “德育反腐”功能弱化

道德教育能提高一个社会的政治文明程度,增强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进而对公共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良好的道德教育能够增强公职人员对腐败起到预防和自治的免疫功能,能够让公务人员从内心深处自行自我反省和治疗,真正做到不想腐败、不愿腐败,从而自觉远离、摈弃腐败行为。但是,在我国政治经济转型期间,西方道德观中贪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的影响,社会出现了一定范围内的道德信仰危机,社会道德水平下降,这对“德育反腐”带来很大困难。加之,“德育反腐”本身具有时间长、见效慢的特点,容易导致对其功能和作用怀疑,从而阻碍反腐败工作的进展。

(三)权力监督机制的乏力

从权力监督机制来看,通过分析当前各种腐败现象,权力监督不力和对权力监督的缺位是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目前各种监督机制未能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监督机制的运行没有形成整体全力,明显存在着监督乏力的缺陷,致使反腐工作效果在实践大打折扣。造成权力监督的乏力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没有找准监督的重点,没有找到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特别是人事、财政等方面,监督的针对性不强;二是监督渠道过于狭窄,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效果还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三是对党政干部能否依法行使权力监督不到位,尤其是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晋升等方面监督还不够。

(四)公众参与反腐机制欠缺

公共权力在社会主义国家本质上是人民授予给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行使的,归根到底也是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的。但从实践上来看,由于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政权还没有完全得到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和积极性还不高,人民群众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地位没有显现出来。从目前情况来看,群众参与反腐途经单一,一般采取检举、信访、向上级反映问题等方式来进行,既没有固定的组织机构,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使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工作处于一种“尴尬”地位。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工作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由于反腐办案过程中保密的原因,使其无法有效、及时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严重挫伤了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

三、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对策

(一)大力严惩腐败分子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何的腐败分子或腐败行为,都是由小的贪污受贿形如,逐渐走向变质深渊。如果容忍小的腐败分子或腐败行为,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就会酿成大错。因而,借鉴国外的反腐经验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正如习总书记所讲,不论其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只要违反党纪国法,就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这要求我们出台和制定更严格的党纪党规和法律制度,对各类公职公职人员的行为做出严格规定。一旦认定是腐败行为,就必须严格查处,对于严重的腐败行为,反腐机构就要及时进行立案调查,绝不姑息养奸。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②”这段话对于我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仍然具有指导意义。这要求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内民主制度,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国家;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实现对公权力的约束,执政党和政府要带着遵守法律,这要求各级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不滥用职权,为徇私枉法,不执法犯法;推进廉政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实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三)完善权力监督机制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万古不变的真理③。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就必须建立中国特色的权力监督体系。

首先是强化党内监督,要求扩大和完善党内民主范围,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和监督权,实现党内民主化。

其次,要完善官员的问责、追责和弹劾制度,真正解决“党政不分”的问题,实现人大及党委会的监督权。

再次,完善司法监督的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达到“以社会制约腐败”的效果。为引导和鼓励民众对政府及其官员的监督,这要求我们积极培育公民社会,促进公民社会的良性发展,对举报信息要做到积极核实,积极保护举报人的隐身和人身安全,建设透明政府,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言论自由。

(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一个国家的腐败状况与该国的政治文化乃至整个社会文化有密切的联系。也就是说,一个社会的首先状况与其政治的廉洁程度是相辅相成的。因而,要遏制我国的腐败蔓延的态势,必须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抑制或消除我国政治文化中不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因素,加强并发扬其中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因素。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就要求在全社会通过各种方式加强道德建设,剔除封建主义的流毒,增强规则意识,培养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和财富观,形成健康向上的道德氛围,让廉政和廉洁深入人心。对于普通民众的廉洁教育,应该以廉政知识和廉政理念的普及为主。同时,还须加强廉洁教育,它是国防预防腐败的主要措施,也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不公包括对公务员的内部教育,还包括对社会民众的外部教育。

注释:

①宋玥、李子木.论中国反腐建设与从严治党问题.法制与社会.2016(21).

②[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54.

③邓小平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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