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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治教育的制度反思与路径选择

高校法治教育的制度反思与路径选择

摘 要 多年来,高校作为培养社会骨干的重要平台,在法治教育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目前局限于课堂授课式的法治教育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本文从明确高校法治教育概念出发,厘清“法制”与“法治”的区别,对高校法治教育进行历史考察和反思,提出加强高校法治教育路径选择的前提是明确教育目的、基础是课程模式改革、关键是综合施策教育。

关键词 高校 法治 教育 制度反思 路径选择

作者简介:罗英,青岛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知识产权法、法理学等。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2.106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高校处于教育系统序列最高层次,是培养和造就法学法律人才和知法守法公民的重要通道。

当前,除法律专业教育外,每个高校每个专业均设有不同程度的法治(法制或法律基础)教育课程。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所带来的巨大心理冲击以及高校法治教育存在的诸多弊端,造成当前高校在校生、毕业生违法犯罪案件频发多发、高校及学生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能力匮乏等问题,高校法治教育改革迫在眉睫。

一、导语:高校法治教育的概念厘清

纵观近年来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发展历史和教学科研成果,对高校法治教育学科的概念表述各不相同,其中以高校法制教育居多 ,也有部分表述为高校法律基础 。大多数高校根据2006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的《关于普通高校从2006级学生开始普遍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通知》,将该门学科与思想道德修养合并为一门课程,将该门课程称之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需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们就不能清楚和理性地思考问题”。 法治通常包含两重含义:一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二是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良好的法律。法制与法治两词看起来大同小异,实质上有本质区别,法制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着重讲的是法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及与此相关的制度;法治则强调一个国家处于依法治理的一种状态。 高校法治教育,是指高等学校采用多种方式,对全体在校非法学专业大学生 进行法治思维培养、法律知识传授、法律方法教育等一种基础性、全民性和专业性高等教育,既包括法律基础课程教育学习,又包括法治实践观摩、普法、校规校纪遵守等多种方式的法治教育。

二、嬗变:高校法治教育的制度反思

(一)历史考察

与新中国法治建设进程保持同步,高校法治教育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发展演进过程,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发展完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党和政府工作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随着上世纪80年代国家集中制定了一批法律法规,学习法律知识成为高校教育的重要内容。1986年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决定在全国高校全面开设“法律基础课”,主要由学校的宣传部门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具体工作,主要是通过法制宣传报告、讲座、知识竞赛、辩论赛等活动方式进行。途径上以课堂内外相结合,以课堂外为主。 1987年10月,国家教委下发《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将法律基础课列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必修课,课时为30学时。1993年8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教委发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将法律基础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简称“两课”)的内容,作为重要课程来建设。1995年11月,国家教委颁布了《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再次肯定了“两课”教学是对大学生进行德育的主要途径,并指出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和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共同构成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体系,“法律基础课程和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教学时数,本科不少于85学时,专科不少于68学时。施行学分制的学校这两门课至少安排5学分” 1998年6月,中宣部、教育部提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及实施的意见,再次明确思想品德课程中所含的法律基础课,专科为28学时,本科为34学时。2005年3月,中宣部、教育部下发实施方案,将《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两门课程合二为一,整合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育部又于2006年6月下发通知,要求全国高校从2006级学生开始普遍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随之高等教育出版社也于同年8月出版发行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规定本专科学分均为3分。2016年6月,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对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进行了明确划分,相应规定了法治教育的目标和措施。

(二)现实考察

目前各高校普遍沿用2005年教育部方案,使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或类似教材在高等学校开展法治教育。以2010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例,该教材除绪论、结语外,共八章,其中前六章为理想信念、爱国传统、人生价值、道德修养、社会公德、职业家庭等内容,均为思想道德修养的主体内容;仅有后两章为法治精神、法治制度等内容,仅占该门课程的四分之一。据笔者从山东及青岛的部分高校调查统计情况看,大多数高校将该门课程设置为大一新生入学第一学期教学内容,学分为2至3分,为必修课程。法律基础教学大多设置为10个学时左右,该课程有的由政治学教师授课、有的由兼职教师授课、有的甚至由保卫处等管理部门职工授课。且授课方法以教授课本知识为主,采取单向的、居高临下的灌输方式,教师匆忙赶进度,学生被动接受,难以实现对高校学生法治素养的树立、法律知识的传授,高校法治教育效果和学生认可程度普遍不高。

(三)问题考察

一是目标不准确。当前高校法治教育缺乏独立价值,依附于德育课程,成为课时量极少、普遍重视程度不够的一门边缘学科。

二是路径过于单一。主要是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通过课堂教育单向教授学生法律知识。据有关调查,89.7%的同学从未参加过任何形式的法治课外实践活动。

三是效果不理想。高校法治教育大都集中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面临着课时少、内容多、教学任务重、方式方法简单等实际困难,造成高校法治教育出现了教学一带而过、学习囫囵吞枣、考前突击背诵、效果流于应付等问题。

三、探索:高校法治教育的路径选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概括为“三个事关”: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决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路径是指“达到目的地的必经道路”,法治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全方位综合性改革,本文仅就高校法治教育的路径选择问题进行初步探索。

(一)路径选择的前提是明确教育目的

相较于传统“德育”的培养目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的高校法治教育,更应当凸显法治教育自身的重大意义。2016年6月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颁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明确提出,高等学校法治教育的目标是“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识与理解,基本掌握公民常用法律知识,基本具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和信念”。

概言之,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就是通过法治教育,为社会、为国家培养具备法治信仰、法治思维、法律知识、遵纪守法的现代社会公民,进而带动和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水平,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路径选择的基础是课程模式改革

因为当前小学、初中、高中已开展法治教育,建议高校阶段设立初阶、高阶两个层次的法治课程。其中,初阶法治教育集中在高校一二年级,以全面学习法律基础课程为目的,学习重点法律原理、法律法规原文、经典司法判例等;高阶法治教育集中在高校三四年级,以重点学习专业法律知识为目的,结合本专业,有针对性地学习部门法学、法学理论和国内外法治历史等。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高校根据编写专门的法治教育教材。

(三)路径选择的关键是综合施策教育

多渠道传授,是指通过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等多渠道,对高校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法治教育。其中,学校教育本身是最主要的内容,也是推动其他教育渠道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多方式教育,是指高校应在传统书本学习、课堂传授之外,多采取网络学习、手机APP、主题日宣传、观摩法庭、参观监狱等方式开展法治教育。多方面参与,是指高校应打破壁垒,将高校法治教育延伸到社会各界,引导司法人员、律师等社会法治力量参与到高校法治教育当中去。多学科协同,是指除法治专门课程外,其他课程建设和课程标准修订中都要强化法治教育内容,将法治教育内容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育目标之中,在各学科课程中挖掘法治教育因素。多指标考核,是指改变当前单一的闭卷考试做法,采取多项指标如案例分析、问题分析、实践调查及大学生言行等综合考量方式;同时高校主管部门应对高校法治教育成效,进行宏观的综合测评。

注释:

如陈大文.课程整合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问题初探.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5);王晓慧.我国高校法制教育的现实困境与理性选择.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9(4);杨小兰.国内外高校法制教育比较研究.当代教育科学.2014(21)等.

如彭美.高校法律基础教学研究.重庆科技学院院报(社会科学版).2010(19);陈爱娟.高校法律基础教育理念探讨.长江大学学报.2013(6).

[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486.

本书编写组.依法治国七讲.人民出版社.2014.4.

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的高级法学专门人才, 不在本文范畴内。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www.3docin.com/p-117000906.html.

陈大文.从普及法律常识到提升法律素质的教育-改革开放30年高校法制教育发展回眸.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4).

顾海良.高质量地全面实施“两课”课程新方案.教学与研究.1999(9).

刘琼.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华中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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