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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微量物证的采集和包装方法及其注意事项

浅析微量物证的采集和包装方法及其注意事项

摘 要 伴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能力逐渐增强,在犯罪现场很难搜集到常量物证,因此,微量物证逐渐被广泛运用于现场勘查中,由于微量物证具有涉及范围广、依附性强等特点,再加上不易被犯罪嫌疑人所发现、不易消失、毁灭等因素,能更好的为打击违法犯罪提供重要依据,确定侦查方向,缩小侦查范围。在现场勘查中,微量物证的采集和包装是非常重要的,不同种类的微量物证的采集和包装方法也不近相同 ,本文就微量物证的采集和包装方法及其注意事项做了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 微量物证 采集 包装 注意事项

作者简介:李威,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平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2.267

在当今时代,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上升,科技不断被应用于各大领域,犯罪也逐渐向智能化方向发展,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能力也随之增强,在作案现场遗留的宏观物证也越来减少,微量物证逐渐被现场勘查人员所重视,为了更好的利用好微量物证,就必须掌握微量物证的采集方法、包装方法。

一、微量物证的含义

(一)微量物证的概念和特点

微量物证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量小体微的物质。所谓量小体微除有质量小、体积小的含义外,有时还有待检成分含量极低的含义。如在爆炸现场上提取的泥土量是较大的,但其中残留的炸药量极少,炸药就属于微量物证。

由于微量物证量小体微,犯罪嫌疑人很难毁坏它们,所以在现场上保留的可能性大,即在现场上出现的几率大,只要认真寻找就可能发现。微量物证多数附着于其他物体上或混杂在其他物质中,经常被污染,在检验时必须先进行提取或分离。在分析微量物证时应该与现场情况、案情及其他证据相结合。微量物证虽然不具备原物的形态,但它仍保留原物的成分,这是可以通过微量物证分析确定原物的原因。微量物证分析结果可以为侦破案件提供线索(如犯罪嫌疑人的职业、生活环境、作案工作等),缩小侦查范围,确定侦查方向以及为法庭提供犯罪证据。

对于微量物证的概念,不能只从文字上去理解,而是有其约定俗成的含义。微量物证中的微量概念并非化学术语中严格意义上的微量,而是指体积或含量相对较小的,不易被发现和提取的,需要用微量化学方法或灵敏度较高的现代仪器分析方法进行检验的物证。但有些物证虽然也量小体微,如血液、精斑、唾液、体液或脏器组织中的微量毒物等,一般不列入微量物证范畴,而是归属于法医学物证或毒物物证。

与常量物证相比,微量物证具有如下特点:

1.在犯罪现场出现的几率高。

2.不易被发现和采集。

3.易受污染。

4.具有形貌上的不完整性。

5.需要微量化学方法或现代仪器分析方法进行检验。

(二)微量物证的分类

微量物证的种类繁多,分类方法也不尽一致。常见的微量物证可分为五类:

1.高聚物类,包括橡胶、塑料、纤维和涂料等。

2.文书材料类,包括纸张、黏合剂、墨水和油墨等。

3.火炸药及其残留物和射击残留物等。

4.油类,包括矿物油(石油及其产品)、动植物油和香精油等。

5.金属、泥土及硅酸盐制品类,包括金属、泥土、玻璃、陶瓷、水泥、石灰等。

(三)微量物证采集和包装中的注意事项

1.对物证的采集不及时、不全面。对微量物证在案件侦破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只是在指纹、足迹或其他证据找不到,或者侦查工作陷入僵局作时才想起微量物证,但为时已晚,已失去提取条件。

2.缺少现场发现提取微量物证的方法和工具。微量物证的提取需要专门的工具,而目前国内生产的各种现场勘查箱都主要是为提取痕迹物证准备的,不适合提取微量物证。

3.现场勘查人员缺乏现场微量物证提取技术的培训,操作不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微量物证的利用。

4.痕迹物证和微量物证提取的先后顺序混乱。不同的现场,勘验、检查和提取物证的顺序是不同的,有时需先提取痕迹物证,有时需先提取微量物证。

5.缺乏统一的物证包装标准,包装不规范。微量物证无论使用何种容器盛装,最后都应当用专门的物证封装袋封装,开启后应留下启封痕迹,以防物证的丢失和调包,封装袋上应填写的项目必须填写全面、清楚。但目前基层现场勘查人员对提取物证的包装远未达到上述要求,随意性很大。

二、微量物证的采集

发现微量物证后要及时采集并且要保存好,既不要污染又不要损坏。微量物证种类繁多,采集的方法也很多,常见的有如下几种方法:

(一)微量物证的采集方法

1.用工具直接采集法。对于附着在载体表面上的微量物证,颗粒较大的可以用镊子夹取,细小颗粒可以用刷子刷取。

2.挑、拨、刮取法。当微量物证镶嵌在载体上不能直接采集时,可用针和刀片等工具挑、拨、刮取。

3.粘吸法。当微量物证非常细微并附着在一定载体上时,可以用透明胶纸或醋酸纤维素膜(AC纸)粘取或用棉球擦取,有磁性的可用磁铁隔纸吸取。

4.连同载体采集法。对牢固结合在载体上的微量物证,应将载体一同采集。

5.吸收法。对气体微量物证可采用活性炭等多孔物质将其吸收的方法采集。

在采集现场微量物证的同时还要采集比对样品和空白样品。采集的各种微量物证必须分别包装并用标签注明,所用工具和器皿必须清洁。

(二)几种现场中微量物证的采集和包装方法

1.爆炸现场微量物证的采取和包装方法:

(1)爆炸尘土的采取。一是炸点尘土的采取:采取炸坑回填圭和压缩壁上的表皮土,有烟痕的部位要重点采取。二是顺风方向爆炸尘土的采取:从炸点开始,2m之内间隔30cm,2~5m之间间隔1m,5~30m之间间隔2~5m,各部位采集150g左右的地表土,分别包装。

(2)爆炸装置残留物的采取。用磁铁吸附和过筛的方法采取雷管、导火索、电池、导线、钟表、定时器、传呼机、手机、纺织品、纸张、玻璃瓶、金属容器等的碎片。

(3)爆炸遗留物的采取。提取炸点周围的物体、人体、支撑物、悬挂物等障碍物的残块。

(4)其他相关物证的采取。剪去嫌疑人的指甲;提取嫌疑人的衣物;提取爆炸装置制作场所相关的物证。

2.放火案件现场微量物证的采取和包装方法:

(1)采取部位。起火部位及起火区域内可能残留易燃液体残留物的部位。

(2)采取物证的种类。起火点处的物质烧后残渣;可能含有易燃液体残留物的地面(土壤、地砖、地板、地毯等);死伤者和嫌疑人的衣物;可疑液体、容器及其残片;死者的气管、肺等。

(3)包装方法。液体类检材用脱脂棉或滤纸蘸取,磨口具塞玻璃瓶或密闭金属罐状容器盛装;固体类检材整体提取,塑料袋包装;生物检材由法医解剖提取。

3.射击现场微量物证的采取和包装方法:

(1)采取部位。弹着点及其周围;射击嫌疑人右手(或左手)的虎口、拇指和食指;射击嫌疑人右(或左)袖口、右(或左)脸部。

(2)采取方法。用电镜专用胶面样品台粘取。使用时剥离样品台表面的胶面保护膜,用胶面在取样部位反复粘取直至失去粘性为止。也可用胶带纸或硬性胶纸粘取。

4.现场纺织纤维微量物证的采取和包装方法:

(1)采取方法。对肉眼可见、容易提取的纤维检材,用金属镊子直接夹取。附着较牢固或非常短小不易夹取的纤维检材,胶带纸粘取。散落在较大面积上的纤维检材,用吸尘器吸取。附着于衣兜、口袋内的纤维检材,将衣兜或口袋翻转后,轻轻抖动拍打于洁净的白纸上。

(2)包装方法。如果是单根纤维检材,先用两片洁净的载玻片将其夹在中间,透明胶纸固定,置于物证袋内封装。用抖动拍打或吸尘器吸取的纤维检材,可用大小适宜的物证袋直接封装,或用具塞玻璃试管封装。用胶带纸粘取的纤维检材,可直接粘贴在洁净的载玻片上,再用物证袋封装。

5.现场油脂微量物证的采取和包装方法:

(1)采取方法。液态油脂可用吸管吸取或用镊子夹取脱脂棉球蘸取;固体油脂用金属勺挖取;附着在较硬物体表面的油痕,用镊子夹取蘸有乙醚、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的脱脂棉球擦取;渗入泥土、墙面、木材等物体内部的油脂,用金属勺或手术刀片连同介质一起挖起;衣服上的油痕,可将有油痕的部位剪下,或连同衣服整体提取。

(2)包装方法。脱脂棉球擦取或金属勺、手术刀片挖取的油痕检材可装入洁净的玻璃容器内密封保存;连同载体一并提取的油痕检材,可将有油脂的部位悬空固定或覆盖一层塑料薄膜固定,密封保存。为防油脂浑发和变质,应尽可能将检材置于低温下保存。

三、微量物证的包装

对采集到的微量物证要进行正确的包装和保存,及时送检,防止物证挥发、受压、受潮、污染、变质和遗失。

微量物证的包装、保存方法及其注意事项:

1.包装物常采用纸袋、塑料袋、塑料瓶、玻璃瓶等各种容器和器皿。选择包装物要注意三个问题:包装物与物证之间不能发生任何化学反应;包装物的大小要与物证相适应;包装物必须清洁。

2.对于干燥稳定的物证,采用一般包装物即可;对于易挥发的物证必须采用密封性能好的包装物,如有磨口的玻璃瓶;对于潮湿易变质的物证应用透气性能好的包装物,必要时可在包装前进行烘干,防止发霉、腐烂变质。

3.采集的物证在保存时应远离各种化学试剂,以免受污染。一般物证在常温下保存;易挥发、易腐败变质的物证应在低温下保存。

4.每种物证必须分别包装,并做好标记,防止受到污染和相互混淆。

由于微量物证的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在包装和保存时要根据各自的性质采用适当的方法和措施。

总之,在以往的现场勘查中,微量物证并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主要是因为微量物证本身具有体积小、质量轻的特点,极容易被忽视,再加上勘查人员采集方法不科学,检测仪器落后,包装不规范,造成微量物证的利用率极低,因此,为了提高微量物证的利用率,就必须熟练掌握微量物证的采集和包装方法,微量物证不仅可以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侦查范围,而且还可以为抓获犯罪嫌疑人提供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吴维蓉.刑事物证检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86.

[2]张新枫.刑事侦查教材.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

[3]沙贵君.犯罪现场勘查学教程.群众出版社.2008.

[4]刘东.刑事案件中微量物证的综合应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8.

[5]李金光.论微量物证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辽宁警专学报.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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